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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校體育專業考試細則及評分標準

北京高校體育專業考試細則及評分標準

一、身體素質

1.100米

(1)場地裝置:按《田徑競賽規則》的有關規定設定場地。

(2)測試要求:由於採取電動計時,考生測試時必須使用起跑器,採用蹲踞式起跑。釘鞋須使用短釘,鞋釘長於9毫米者不能參加測試。

(3)測試方式: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測試機會。計時以秒為單位,精確到十分之一秒。

2.原地推鉛球

(1)場地裝置:按《田徑競賽規則》設定場地。鉛球重量男5公斤,女4公斤。

(2)測試要求:考生站立在投擲圈內,採用原地側向或背向均可,不得作滑步或旋轉動作。推鉛球時,應將鉛球置於鎖骨窩處,用單手由肩上推出,不得將鉛球移至肩下或肩後拋擲。球推出後腳不得踏出投擲圈或踏在抵趾板上。身體各部位不得接觸投擲圈前半部圈外地面。球出手後必須從投擲圈後半部退出場地。

(3)測試方法:每人試推3次。丈量成績時,丈量尺須透過投擲圈圓心,丈量投擲圈或抵趾板內沿至球落地點後沿之間的距離。丈量最小單位為1釐米。試投中的最佳一次成績為考試成績。

3.立定跳遠

(1)場地裝置:在同一水平面的`塑膠場地上進行。

(2)測試要求:考生應在起跳線後起跳,身體任何部位不得觸線,

原地雙腳起跳落地,動作完成後向前走出測試區。測試時只准穿平底運動鞋。

(3)測試方法:每人試跳3次,每次均丈量成績。以受試者身體任何著地部位距起跳線最近點的後沿至起跳線或起跳延長線的垂直距離丈量成績。丈量的最小單位為1釐米,以3次試跳中最佳成績為考試成績。

4.繞杆跑

(1)場地裝置:起終點線距A杆1米,各杆之間3米,總長度10米。

(2)測試要求:考生從起終點線,聽到口令起跑,同時開表,依次繞過A、B、C、D、C、B、A回到起終點線,同時停表。

(3)測試方法:每人測兩次,取最好成績。成績記錄以秒為單位,精確到十分之一秒。測試時只准穿平底運動鞋,測試過程中不許手觸杆。

二、專項

1.田徑

2.體操

3.足球

4.籃球

5.排球

6.武術

7.乒乓球

8.游泳

9.藝術體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