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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入職、離職流程

招聘、入職、離職流程


一、用人需求申請

1、用人部門在產生用人需求時應及時地填寫《用人申請表》並轉交給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在填寫《用人申請表》時應詳細載明申請崗位的工作內容和關鍵的面試點以及權重,如之前有提交過則不用再註明。

2、人力資源部在收到《用人申請表》後應認真地核對《用人申請表》的各項資訊,如有未填項則要求用人部門補齊。用人需求在獲得李總批准後人力資源部應及時地釋出招聘的資訊。

二、入職、背景調查

1、用人部門在確定候選人後應第一時間通知人力資源部,以便人力資源部就相關細節進行再次的`確認。

2、主任級以上員工必須經過背景調查和李總審批通過後才能入職。

3、員工入職後應立即通知人力資源部,以便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入職一個月內,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公司會承擔很大的用工風險。

三、轉正

員工轉正前一個月人力資源部會發郵件提醒其直屬上司,直屬上司在收到郵件後應立即開展對該員工的考核。如未能及時辦理轉正手續,到期該員工將會自動轉正,公司也將會承擔一定的用工風險。

四、離職

1、員工提出離職申請後,直屬上司應與其進行離職的面談。面談後應第一時間通知人力資源部,以便人力資源部與其進行再次的面談。

2、員工在填寫離職申請表後,用人部門應第一時間通知人力資源部,以便人力資源部及時地辦理員工的社保和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