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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課程教學模式選擇與多媒體技術

關於法學課程教學模式選擇與多媒體技術

法學課程教學模式選擇與多媒體技術

摘 要:教學模式的選擇是教學體制改革的核心內容之一,它必須與現代科學技術相結合。本文透過對教學模式的理論與實踐探討,並聯系法學教學中學科特點和目前存在的缺陷,得出多媒體教學模式是目前法學教學中最為有效的一種教學模式,有很強的現實推廣意義的結論,並提出了關於多媒體教學模式在法學教學應用中須注意的幾個問題和相應的解決辦法。

關鍵詞:教學模式;多媒體技術;多媒體教學模式

一、教學模式理論分析及實踐應用

隨著現代教育學理論的深入發展,教學模式的分類也日益細緻。

首先,根據教學主體在參與教學活動中的主觀能動性的發揮程度,可以把教學模式分為三種:學生主動型、教師主動型、師生互動型。其中,學生主動型教學模式一直是教育實踐所追求的最高目標,因為在這種模式下,每個學生都能根據各自的需要和能力,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運用各種教學媒體,進行興趣學習、實踐學習、創造性學習和個別學習。甚至有的理論認為所謂“主體性學習模式”就僅指此模式。但是,絕對的學生主動型模式很難規模性地開展,原因有三:①應用這種模式,需要學生都具備很強的學習慾望和學習能力,而實際情況則是學生的學習素養參差不齊,難以保證教學目標順利完成;②應用此模式,必須有完善的教學輔件作保證,否則難以有效組織教學,這就需要教育成本的高投入和高效率運轉;但是,資金短缺、教學硬體不能配套、教學機構功能紊亂是當前各個學校的通病。③靈活開放的教育體制,是開展該模式的外在環境保證,而目前以學歷為標準、以集中教學為常規組織形式的應試教育體制極大地限制了它的規模性開展。以教師為主導的教學模式是現階段普遍採取的一種形式,其最大的優點是能順應目前的教育體制,經濟有效地組織教學,保證教學目標的實現。但是,這種教學模式的缺點也是顯而易見的,那就是忽略了教學活動中學生主觀能動性的發揮,忽略了教學物件個體性的差異,容易產生僵硬呆板的學習氣氛,影響學生的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師生互動型教學模式正好能夠彌補前兩種教學模式的缺點,並且充分發揮二者的優勢,因此值得推廣。

其次,教學模式也可以根據教學方法的不同分為多種型別。因材施教的個別教學和統一集中的集體教學,就是一種以組織教學方式為標準的分類方法;也可以以實施教學的具體方式分為教師講授型、學生討論型、問答解疑型、實踐型等多種。各種教學方法沒有優劣之分,關鍵在於如何根據不同的教學內容和教學物件選擇一種或多種教學方法,以達到最佳的教學效果,這一點已經是教育界的共識,也是教育制度改革所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

另外,教學媒體也直接關係到教學效果的好壞,這一表現在現代教育中更加突出。傳統教育媒體常常被狹義地認定為課本、講義、黑板、粉筆。隨著現代教育理論和實踐的發展,教育媒體的種類也不斷地擴大。如實踐教學環境本身也是一種教學媒體。特別是現代資訊科技的發展,極大地推動了媒體技術的發展,這就產生了一種新型的教學模式:多媒體教學。這種教學模式的特點就在於:①音訊、影片技術的應用,可以模擬教學環境,全面刺激教學物件接受教學內容,進行創造性學習;②計算機技術的應用,可以方便地採取互動型、開放式教學模式;③網路技術的應用,可以突破地理位置和教學資源配置的限制。因此,研究開發和應用多媒體技術教學模式,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二、法學學科的教學特點和與其相適應的教學模式

法學是一門社會性學科,也是一門實踐性學科。所以,必須在教學中突出其學科特點。這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

1.理論知識的掌握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在教學目標中佔有同樣的比重。正如法學專業高等教育培養目標所指出的,具備一定的法學理論素養是受高等教育者區別於一般法律工作者的主要特點之一。因此,法學理論知識就成為主要教學內容之一。而法學理論與其他相關社會學科理論一樣,其本身也學派紛立,學習起來有一定難度。實踐中對此最常採用的教學模式就是以教師為主導的`課堂講授型。經證明,該模式確實有較好的教學效果。但是,其消極後果也不可避免,如:被動地接受學習,容易使教師的學術觀點對學生產生先入為主的影響;教學過程較為枯燥等等。法律是解決現實社會問題的,所以理論必須與實際問題相結合,才能培養學生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對此,採用以學生為主導的實踐型教育模式是一種最為有效的途徑。然而在目前的教學體制下,實踐型教學階段往往和其他教學階段在時間上隔裂,而且,由於教育經費的緊缺和司法機構的設定限制,使其難以保證應有的教學效果。

2.案例教學在法學教學模式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為了使理論與實踐能夠更加緊密地結合,並且增強對理論知識的具體認識,在教學活動中逐漸鍛練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在課堂教學中增加案例講解、案例分析、案例討論的內容,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案例教學中,如何選擇恰當的案例,如何準確地表述案例發生的背景是關鍵所在。通常這一工作常常是由教師根據自己的工作環境和工作能力來完成的,有一定的侷限性。並且,在現實社會中,具體的案例往往由於適用的法律不同、審理的機構不同、主裁人員的法學素養不同,其裁決結果也會不同。如何引導學生對具體案件採取最合理的法律操作、對不同裁決結果進行最恰當的法學價值判斷,才是案例教學的目標。這就需要在教學中做到師生能夠相互交流,各自能夠充分地表達自己的觀點,並對基於自己的觀點產生的法律後果有足夠的認識。要做到這一點,在目前的教學條件下確實有很大的困難。

3.教學資源缺乏是目前困擾法學高等教育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作為一門基礎性社會學科,法學課程不但在法學專業教育中設定,也普遍地在其他相關專業中設定,如經濟學、社會學乃至一些工科專業。除非在綜合性大學,通常專科院校的法學師資力量都比較薄弱。如何合理配置教學資源,結合相關專業特點,保證教學質量,就成為基礎性法學教學的關鍵所在。即便在法學專業院校中,師資力量也差距較大,學術流派各有所重,資訊渠道各不相同。在傳統的教學模式下,各院校、各學科畫地為牢,各自為政,造成了教學資源相對緊缺的局面,嚴重阻礙了法學教育的良性發展。加強學術交流,特別是加強校際同專業學術交流,對促進學術發展、保證教學效果有很大的作用。同時,跨專業的橫向學術合作,教學機構和實際工作部門的縱向合作,都有較大的實際意義。儘管目前這樣的交流合作也逐漸多了起來,但基於交流形式和合作基礎的限制,還遠不能與現實需要相適應。

三、多媒體教學技術是解決目前法學教學中出現的上述問題的最好辦法

從前面對多媒體教學模式的分析可以看出,其優點正好彌補了目前法學教育中出現的各種衝突和不足。作為一種媒體技術,其承載傳輸的資訊形式是多種類的,覆蓋了教學系統的各種要素,具有全面性和形象性;它提供了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各項工作、各個環節和各種要素資訊之間聯絡的資訊通道,具有多向性和互動性。因此,可以透過應用多媒體教學模式,在法學教學中,針對不同的教學內容和教學物件,在不同的教學環節合理配置教學資源,充分地形象地模擬、創造教學環境,組織學生採用多種有效的教學方法,以最經濟、最直接的方式完成教學目標。如透過網路,將校園課堂和法院審判庭聯接起來,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案例教學:透過網路,學生可以蒐集相關法學資料並參加討論,實現互動開放式教學。

現在,多媒體教學模式已經向智慧化、全球化、多樣化等方向發展。特別是多媒體輔助教學軟體(CAI)的開發和應用在迅速發展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是,法學教學 CAI 在實際開發和應用中,也存在著一些顯著的問題:①大量的課件表現為講授式課件,是對傳統課堂教學的一種直接照搬,儘管可能實現教學資源配置,但是沒有表現出多媒體教學應有的互動式、互動性和現實模擬性等優勢特徵;②課件的開發也往往是各自為政,缺乏合作,質量良莠不齊;③多媒體教學模式的開展,缺少相配套的基礎硬體的保證,如校園網路建設滯後、計算機配置數量與教學需要不符等。

解決上述問題,可以從下面幾點做起:首先,在有限的教學投入中,將多媒體教學的硬體建設投資作為重點物件,以保證教學模式順應現代化的需要;其次,加強專業課件的開發應用合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集中優秀師資力量,組織專業軟體技術工作者,在一定教育體制的監督下,製造多種模式的教學課件以供不同教學物件和教學環節選擇,如課堂教學類CIA、課外活動類 CIA、個別授導類 CIA、合作學習類 CIA、情境模擬類 CIA、遠端教學類 CIA 等等,特別是法學教學積件(指多媒體教學素材和知識的單元,一種課件的半成品)的開發的應用,更能充分發揮教師的教學能動性和靈活性,是目前課件開發的重要內容。其三,充分發揮網路優勢,使教學過程做到教學課件的應用和網路的應用有機結合,以實現教學資源的有效配置,增強學生的學習主動性;第四,增加教學課件的資訊量,真正實現多媒體技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