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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兩個月,找到下家

離職兩個月,找到下家

我是在四月底離職的,是合同到期沒有續簽,然後就這麼成無業遊民了。

經過時這樣的,我和上家公司簽了兩年的合同,公司是外資代表處,管理上有點小亂,有幾件事讓我很不爽。

1,我是被推薦去的,然後面試結果也不錯,第二天獵頭給你打電話說OK了,但是到了週一獵頭說公司嫌我工資高了要降500,沒辦法我忍了,因為當時我已經交了辭職報告了,結果到報到的時候,人事又來說不給交上海社保,只交綜保(時間是2010年),說當時老外面試沒說清楚,這下我不樂意了,當時沒想太多就說不給加500就不做了(現在想想,當時應該先考慮下,等回來上網查查給她答覆就好了),我的要求公司答應了。

2,到2011的7月,上海所有的非農戶口都統一交社保,這下公司拖了4個月,然後人事找我談,問我能不能降500,說當時加的五百是補償你的,童鞋們你們說能答應嗎,哪有這樣的事,當場拒絕。

3.合同到了前一天才和我說續簽的事,反正就是想我走,有降工資又降職,這還能籤嘛,考慮一天拒絕了。回去上網查了並諮詢了律師,要求公司補償2個月工資,然後就開始近2個月的找工作之路。

五月開始找工作,原本打算想換個職位,花這兩個月找,由於換的職位相關經驗較少,面試幾家都沒成功。有次還在港資公司面試QC,沒經驗沒要我,反而我之前的在實驗室工作經歷他們看上了,剛好他們剛開實驗室,只是給的工資太低,且當時想轉職位就拒絕了。

六月我喜歡的歐洲盃如火如荼的'開賽了,我也是便找工作邊熬夜看球,到了中旬的時候,有了來自家庭的壓力,有點不淡定了,也開始考慮其它城市的面試機會了,期間去了杭州和寧波;然後就開始考慮投之前的職位了,一個星期就搞定了。

端午後開始上班,我的一個半月左右的無業遊民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