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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如何處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租賃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將租賃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為此支付租金並於使用完畢後歸還租賃物的協議。下面是小編收集的一些處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技巧,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一、房屋租賃合同概念

租賃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將租賃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為此支付租金並於使用完畢後歸還租賃物的協議。房屋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具有租賃合同的一般特徵,應適用《合同法》有關租賃合同的一般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與一般租賃合同不同之處,主要在於合同標的物是屬於不動產的房屋,由此也帶來某些法律規則上的特殊性,如房屋的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同住人享有同住權以及在承租人死亡後可以承受合同,房屋租賃要向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等。

二、房屋租賃合同型別

1、住宅用房租賃合同和生產經營用房租賃合同。

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的目的和用途不同,房屋租賃可分住宅用房屋租賃合同和生產經營用房租賃合同。

2、公房租賃合同和私房租賃合同。

根據租賃房屋所有權的性質不同,可將房屋租賃合同分為公房租賃合同和私房租賃合同。

3、定期租賃合同和不定期租賃合同。

根據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租賃期限,可以分為定期房屋租賃合同與不定期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前後要注意哪些事項?

一、雙方當事人的情況:首先需要出租人提供所出租房屋的產權證等材料。另外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以及房屋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係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出租住房。

二、所出租房屋的具體情況:如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列舉住房內裝修情況以及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傢俱、家用電器、廚房裝置和衛生間裝置等。

三、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四、租賃期限:租賃合同中應當明確雙方的租賃期限,租賃合同到期前如需續租或不再租賃,應提前多久及時溝通以及續租時的付款方式等。

五、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六、住房修繕責任:房屋修繕是出租人的責任。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予以維修。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七、住房狀況變更的約定: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八、是否可以轉租應當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

九、違約責任的約定:對於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應在合同中約定相應的懲罰辦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傢俱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十、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透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

房屋租賃合同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房屋租賃合同應當寫明出租方、承租方的個人資訊,以及出租房屋的具體產權資訊。並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雙方權利義務,特別是關於租房費用的約定。此外還有違約賠償等內容。

發生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1、合同當事人協商解決;

2、可以要求第三方-中介方出面調解解決;

3、到租賃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專家結語房屋租賃合同在現實生活中非常常見,在租賃房屋時承租人一定要清楚出租人是否有權租賃該房屋,以免日後有不必要的糾紛出現。另外出租人同樣要在租賃合同中 明確承租人對於租賃房屋的保管以及愛護義務,租金按時支付義務,以及不按時支付房租時出租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權。最後,按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在租賃 期限內,如果出租人買賣租賃房屋的,必須提前30天通知承租人其有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該出租房屋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