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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級上冊數學知識點總結

七年級上冊數學知識點總結

一.正數和負數

⒈正數和負數的概念

負數:比0小的數 正數:比0大的數 0既不是正數,也不是負數

注意:①字母a可以表示任意數,當a表示正數時,-a是負數;當a表示負數時,-a是正數;當a表示0時,-a仍是0。(如果出判斷題為:帶正號的數是正數,帶負號的`數是負數,這種說法是錯誤的,例如+a,-a就不能做出簡單判斷)

②正數有時也可以在前面加“+”,有時“+”省略不寫。所以省略“+”的正數的符號是正號。

2.具有相反意義的量

若正數表示某種意義的量,則負數可以表示具有與該正數相反意義的量,比如:

零上8℃表示為:+8℃;零下8℃表示為:-8℃

支出與收入;增加與減少;盈利與虧損;北與南;東與西;漲與跌;增長與降低等等是相對相反量,它們計數: 比原先多了的數,增加增長了的數一般記為正數;相反,比原先少了的數,減少降低了的數一般記為負數。 3.0表示的意義

⑴0表示“ 沒有”,如教室裡有0個人,就是說教室裡沒有人;

⑵0是正數和負數的分界線,0既不是正數,也不是負數。

二.有理數

1.有理數的概念

⑴正整數、0、負整數統稱為整數(0和正整數統稱為自然數)

⑵正分數和負分數統稱為分數

⑶正整數,0,負整數,正分數,負分數都可以寫成分數的形式,這樣的數稱為有理數。

理解:只有能化成分數的數才是有理數。①π是無限不迴圈小數,不能寫成分數形式,不是有理數。②有限小數和無限迴圈小數都可化成分數,都是有理數。

注意:引入負數以後,奇數和偶數的範圍也擴大了,像-2,-4,-6,-8也是偶數,-1,-3,-5也是奇數。

2. (1)凡能寫成q(p,q為整數且p0)形式的數,都是有理數.正整數、0、負整數統稱整數;正分數、負p

分數統稱分數;整數和分數統稱有理數.注意:0即不是正數,也不是負數;-a不一定是負數,+a也不一定是正數;不是有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