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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三個月公司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懷孕三個月公司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本人已經懷孕3個月,在公司已經工作兩年,現在合同到期了,公司沒有提續簽的事反而要求我離職,我不同意希望繼續工作直到哺乳期滿,對方說我不適合現在的崗位了所以一定得離開,關於賠償的事只願意按照滿一年,多付一個月工資的方式支付,也就是補償2個月的.工資。另因為公司為我購買過生育保險,所以讓我在生育期間可以二選一的方式,要麼選擇3個月的全額工資沒有報銷和生育津貼,要沒就沒有工資按照正常的報銷和生育津貼發放。說選擇工資的話也算是給我的補償了,女人懷孕到哺乳期都有很長一段時間,就這樣補償兩個月工資,對於這樣的補償方式真的讓我覺得不公平,不知道有沒有辦法可以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