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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廢物外洩和意外事故處理的緊急預案

發生醫療廢物外洩和意外事故處理的緊急預案

醫療廢棄物是醫院在特定環境下產生的醫療垃圾。醫院對醫療廢棄物按有關規定進行統一收集、運送、堆放,交有資質的專業回收部門處理。在處理醫療廢棄物時應由專人負責,作好防護,透過日常嚴格管理,防止醫療廢棄物的洩漏、流失和意外事故的發生。

一旦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洩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及時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一、專業從業人員或其他人員一旦發現醫療廢棄物的洩漏、流失和意外事故的發生應立即向主管者及主管部門負責人彙報並積極疏散人員。

二、主管部門酌情向有關科室(總務科、醫院感染管理科、醫務科、保衛科)及時通報並向主管院長報告。

三、組織有關人員儘快對發生醫療廢物洩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四、對發生事件應由總務科、醫院感染管理科、保衛科及有關科室組成調查小組,必要時請求上級部門協助。

五、確定流失、洩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範圍及嚴重程度。

六、對被醫療廢物汙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儘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七、採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洩漏物及受汙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鎖汙染區域,以防擴大汙染。

八、對感染性廢物汙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汙染最輕區域向汙染最嚴重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汙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九、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後進行工作。

十、處理工作結束後,應當對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十一、如發生放射性廢物洩漏,應立即封鎖現場並立即報告省疾病控制中心,幫助進行調查和處置。

十二、如是人為造成,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三、如發生重大事件,應立即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