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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產加工監督檢查工作方案

食品生產加工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範文

為貫徹落實上級關於食品標籤標識專項監督檢查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我市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標籤標示存在隱患和問題,結合我市實際,決定自即日起開展為期半年的標籤標識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方案中規定的各項任務要求,透過深入開展食品標籤標識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在食品標籤標識上虛假標註、誇大內容或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企業依法、依規、按食品安全標準做到如實標註、規範標註,切實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

二、工作重點

一是重點檢查和規範乳製品、白酒等社會高度關注的和糧食加工品、食用油、肉製品、糕點等日常消費量較大的食品生產企業;二是重點檢查存在委託加工食品或分裝的食品生產企業,集中清理和規範委託加工食品和分裝食品的標籤標識行為;三是重點檢查企業實際生產與許可情況,是否嚴格按照許可範圍生產,食品標籤是否存在誇大宣傳,違法標註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及劑量等內容;四是重點檢查曾因食品標籤標識被消費者投訴舉報,且證實投訴舉報屬實的食品生產企業。

三、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2014年5月-6月)

各地要透過召開動員會、日常檢查、企信通等多種形式,將此次專項監督檢查要求和《食品標籤專項監督檢查企業自查表》(附件3)傳達到每一家食品企業,要求企業強化食品標籤標識管理,積極認真地開展自查自糾,對現有標籤逐一進行核查,並積極整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企業自查情況和發現問題、整改情況要及時進行彙總,填寫《自查表》,6月底前上報當地質監部門。企業未認真自查,在現場監督檢查中發現明顯嚴重問題的,從重處理。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4年7月~10月)

針對企業自查發現的問題,結合日常監督檢查,根據國家、省食藥監局的要求和本方案規定的工作重點開展現場監督檢查,同時加大對違法違規標識標註行為的懲處力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依法依規進行處置,涉及處罰的要納入企業誠信檔案,加強食品生產企業失信懲戒。相關檢查情況要及時填寫《食品標籤標識問題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統計表(一)(二)》(詳見附件2)。

(三)總結提升階段(2014年11月1日~15日)

各地應認真總結此次標籤標識專項監督檢查工作,認真梳理本地區不同產品標識標籤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漏洞,加強對食品生產企業相關知識的教育培訓,堅持服務規範和整改處罰相結合的原則,進一步規範本地食品企業標籤標識,形成長效監管機制。並於2014年11月10日前將本次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總結和《食品標籤標識問題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統計表(一)(二)》(詳見附件2)報市局食品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切實落實

各地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監督檢查工作,以此為契機,把規範標籤標識專項監督檢查工作作為下半年重點工作之一,對企業的標籤標識進行全面清理檢查,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監管責任,明確工作要求、工作步驟、治理重點,細化檢查措施,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嚴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專項監督檢查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取得實效。

(二)嚴厲查處,資訊互通,

各地要深入排查食品標籤標識存在的問題,特別要突出治理食品標籤標識虛假標註、誇大標註等問題,嚴厲打擊篡改食品生產日期、偽造產地、違法塗改標籤、虛假標註食品營養成分及含量等行為;嚴厲打擊宣稱食品具有疾病預防及治療功能、標識內容不真實、偽造冒用他人品牌的違法行為。對於利用食品標籤標識製假售假等嚴重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要加強上下聯動、內外聯動,與流通和餐飲環節的檢查相互配合,及時通報工作中發現的`風險資訊和隱患問題,形成監管合力,保證專項監督檢查目標任務的實現。

(三)加強教育,社會共治。

一是各地要採取多種形式,積極組織開展食品標籤標識法規和國家標準的宣貫培訓,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完善標籤標識管理制度,廣泛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加強宣傳引導,讓消費者充分知悉其購買食品的真實情況,科學引導消費;二是藉助社會監督的力量,充分發揮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保護組織、法律工作者的作用,促進行業自律和自我規範;三是暢通舉報投訴渠道,透過多種途徑,向社會公佈投訴舉報電話,認真研究分析消費者的投訴、舉報,督促生產企業改進食品標籤標識,積極開展標籤標識爭議的協調及調解,使每一起投訴舉報及時得到核實處置,並落實有獎舉報制度,充分拓寬和發揮社會監督的渠道與作用,實行群防群治,形成合理有效的社會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