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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競爭上崗的聘任方案

教師競爭上崗的聘任方案

根據隆陽區推進教育改革與發展工作會議精神,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教職工全員競爭上崗和聘任制,合理配置資源,透過雙向選擇,競爭上崗,使人才資源得到充分利用,發揮效益,結合永昌中心學校編制、崗位設定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況

永昌街道有16所小學,在編教職工290人,在校學生5801人。

二、組織機構

成立永昌街道教師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各校競爭上崗考核工作,組織安排競爭上崗者的業績考核工作。考核內容見《隆陽區永昌中心學校教師競爭上崗業績考核量化表》。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下設辦公室在永昌中心學校,由董海國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白雲飛、孟林芝、萬國珍、劉翠紅。各校相應成立教師競爭上崗考核領導小組。

三、原則及方法

1、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的原則;

(2)建立“人員能聘能轉,薪隨崗定,優績優酬”的用人機制;

(3)堅持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

(4)男教師年齡在50週歲以上,女教師在45週歲以上,傷殘教師,以及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教師、教齡滿30年或已連續在山區工作20年以上的教師不流動,在本校內聘用的原則(自願流動的除外);

(5)堅決打破教師聘用終身制,實行“三年一聘”原則,推行優勝劣汰,擇優聘用的'人事管理制度;

(6)實行人員聘用迴避原則, 與校長是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的教師,不得在同一學校聘用。

2、方法

(1)為確保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開展,穩定教師隊伍。郊區12所小學在2006年才進行過教師競聘,聘任期未滿,今年不再進行教師聘任。城區四校(二小、六小、北關小學、杏花小學)在本校及郊區12所學校聘任教師,原則上各校教師流動率控制在15%以內,不得突破。四校聘足教師後,郊區學校教師缺編統一由中心學校調配。為保證每位教師都有崗位,落聘教師自己聯絡學校,聯絡不到的,由中心校透過培訓提高統一安排工作,不服從安排者,按拒聘處理。

(2)擇優聘任。按“分級擬聘,綜合協調,校長聘任”的程式進行,即校長擬聘學校二級班子、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等,班主任擬聘科任教師,學校領導小組對全校擬聘情況進行統籌協調後,由校長聘任。

(3)因綜合績效考核不合格落聘的教職工待聘一年,待聘期間須參加專業培訓,培訓合格後再次提供競聘上崗機會。三年待聘期滿仍未能上崗的,按相關規定予以生活補貼。待聘人員在待聘期間不得參加學校晉職升級、年終考核和績效分配。鼓勵落聘人員進入人才市場,面向社會跨行業流動。

(4)今年外州(市)、外縣、外鄉鎮調入的教師,城區四校不設崗,崗位全部設在郊區12所小學。申請調入教師根據個人意願,報崗參與考核,擇優錄用。

3、步驟

(1)7月24日召開教職工大會,傳達學習區教育工作會議精神。

(2)8月1日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三制”改革方案。

(3)8月25日聘任教師。教職工根據本人意願填報志願表,由學校考核組進行考核,根據核定的編制,先在本校內擇優聘用,再向外校考核聘任教師,將擬聘教師名單交中心學校稽核,確認無違背聘任原則後方能聘任。學校聘任完畢,將教職工名冊上報中心學校。

四、附則

1、本方案由永昌街道教師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本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