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級思想品德《善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教案
一、知識結構
善用法律保護自己
求助有路 法律是維護權益的最有力武器
非訴訟手段是維護權益的常用手段
敢打官司 打官司是最有效的手段
訴訟的三種類型
善於鬥爭 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同違法行為做鬥爭是每個公民的責任
機智勇敢,不能硬拼
二、教學目標
1?知識目標。
知道保護自己的幾種方法。
2?能力目標。
(1)逐步提高依法保護自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2)學會與他人合作,機智勇敢地面對不法行為。
3?情感、態度、價值觀目標。
(1)增強敢於鬥爭、善於鬥爭的勇氣和信心;
(2)樹立法律保護意識,逐步形成善於鬥爭的能力。
三、教學方法
案例教學,探究式學習。其中,探究式學習的模式:提出問題小組討論各組交流集體歸納教師指導整理歸納鞏固反饋
四、教學準備
1?教師準備。
(1)調查學生的法律知識基礎、存在的問題,歸納分類。
(2)準備相關案例,案例以問題方式呈現。
(3)製作教學課件,提供相關網站、相關法律書籍、資料等。
2?學生準備。
(1)收集相關案例,提出問題。
(2)查閱相關法律書籍資料。
五、教學過程
匯入新課
我們知道學校、家庭、社會對我們未成年人給予了特殊的保護、特殊的愛,但是這些都是外界對我們的保護,更重要的是我們的自我保護。今天,我們就一起來探究如何運用法律保護自己。
講授新課
一、第二框:善用法律保護自己【板書】
同學們透過預習提出來不少問題,課前也收集了不少案例,我將同學們的案例和問題進行如下歸類。
(一)出示案例
問題1:
一名學生髮現一家照相館的櫥窗裡,擺著自己的照片,她很吃驚,因為照像館從來沒有與她談過這件事,她問我該怎樣保護自己的肖像權?
問題2:
一名學生騎腳踏車去看電影。到了電影院門口,他把腳踏車鎖好放在電影院門前的存車處,交了兩角錢的存車費。看完電影去取車,發現車沒有了。他不知如何是好。
問題3:
北京科技大學的學生田某完成學業,後被告知學校沒有他的學籍,因此不能為其發畢業證書。這下他可慌了神兒。
問題4:
一名初三學生放學後,騎車回家,因天黑沒有路燈,一不留神摔倒在正在施工的溝裡,造成左手臂骨折。他想去找施工單位理論,媽媽說:“是你不小心,怪誰?”
問題5:
酷愛運動的陶陶自己到超市買了雙運動鞋,誰料剛穿兩天,鞋就開裂了。陶陶拿著超市的小票,要求退換。超市負責人以鞋已穿髒為由,不能換。陶陶失望極了。
問題6:
學生林林的父母離婚後,她與母親一起生活。但是媽媽由於工廠效益不好下崗了,生活很困難,爸爸從來不給林林生活費。眼看著林林不能繼續上學,同學們真想幫助她,可是能怎麼辦呢?
(二)小組討論
面對同學們提出的這麼多案例,我們今天集中討論第5、6兩個案例。下面我們就以小組為單位進行探究。
第一,幫助受害者解決困難的辦法有哪些?先採用什麼辦法?如果不行,還有什麼辦法 ?要注意選擇方法的先後次序。
第二,每組選派一名代表發言,其他同學補充。比比看哪組發言最精彩。
(三)各組交流
各組代表發言(略)。
(四)教師指導
將學生歸納的內容做適當調整,肯定學生的思路。
二、第一目:求助有路【板書】
途徑: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板書】
機構:消協、法律服務所、法律援助中心、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等。【板書】
這些機構都可以幫助我們進行協調,解決問題。如果能夠以協調的方式解決問題,省時省力,是最好的。
可以提供法律幫助的機構:(幻燈片)
△法律服務所:寫文書,出主意等。
△律師事務所:處理法律事務、打官司、辯護等。
△公證處:依據法律和事實證明合同、遺囑、身份等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
△法律援助中心:“弱者的保護神”。
當我們遇到法律困難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到相關的機構請求幫助,相信一定會得到滿意的答覆。
問題5可以用協商或調解的方法解決,透過商家或廠家為陶陶換一雙新鞋。
問題6先協商、調解,不行就可以透過打官司來解決。
那麼什麼是打官司?打官司有幾種型別?怎樣打官司呢?
三、第二目:敢打官司【板書】
什麼是打官司?打官司即訴訟,它是維護我們合法權益最正規、最權威、最有效的一種手段,是保護我們權益的最後屏障。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如果採取別的方式不能解決問題,那麼,我們就要使用訴訟手段,勇敢地到人民法院狀告侵權者,透過打官司討回公道。
訴訟有哪幾種類型?
訴訟有三種類型 刑事訴訟:國家司法機關在當事人的參與下,揭露、證實、懲罰犯罪的活動。
民事訴訟: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參與
下,解決民事糾紛。
行政訴訟:“民告官”。
(一)案例介紹
案例一:被告人單某,自1993年6月起至1994年9月,連續盜用了20多個企業、事業單位停放在路旁的大小卡車28輛作為犯罪工具,到14個菜場和食品廠等單位盜竊20餘次,共竊得豬肉、海鮮、蔬菜等副食品及食油、工業用銅、腳踏車等財物,價值人民幣6000餘元。
──刑事訴訟
案例二:某校一名高中生,騎腳踏車去看電影。到了電影院門口,他把腳踏車鎖好放在電影院門前的存車處,並向看車的阿姨交了兩角錢的存車費,看完電影去取車,發現車沒有了。他問看車的阿姨,阿姨說不知道。當即要求賠車,可是看車的阿姨卻說,她不承擔賠車的責任。於是他將看車人告上法庭。
──民事訴訟
案例三:陸先生在為自己創辦的公司取名時,以“資本家” 三字為公司冠名,他的申請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駁回。陸先生一紙訴狀將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告上法庭。
──行政訴訟
那麼,應該怎樣打官司?
民事訴訟基本程式: 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遞交民事起訴狀被告應訴開庭審理法庭調查法庭調解法庭宣判等。
(二)學生討論
討論題:“到法院打官司,是不光彩的事。”
(三)教師歸納
此種觀點是錯誤的'。首先,打官司無所謂光彩不光彩。打官司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否則自己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也是對違法犯罪分子的縱容,不利於社會秩序的穩定與發展。打官司是維護我們合法權益最正規、最權威、最有效的一種手段,是保護我們權益的最後屏障。
所以我們要敢打官司,透過打官司討回公道。當然,打官司要經過一定司法程式,費時費力。如果能夠協調解決,達成協議就無需打官司。
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向有關部門求助,調解不成可以打官司,其實我們更應該學會保護自己,儘量使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這就要求我們要學會善於鬥爭,保護自己。
四、第三目:善於鬥爭【板書】
(一)小組活動
看誰最機智?教師提供幾種情景,學生思考。
情境一:
一天放學,李智獨自揹著書包往家走。突然,身後有人說:“嘿,哥們兒,等會兒!”李智回頭一看,是個陌生人。還沒等他開口,陌生人就說:“最近哥們兒手頭有點緊,借點錢用。”
假如此時你是李智,你會怎麼辦?
情境二:
一天,王超乘公共汽車去上學,車上人挺多,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座位,剛坐穩,突然發現一個穿著打扮很精神的男子,一隻手拿著晨報,另一隻手掏出一把小刀子,伸向一名女子的小提包……
(二)教師歸納
“猝然臨之而不驚”,這是膽略與智慧的表現。在險境中,只要鎮定,迅速調整自己的言行,定會化險為夷,保護自己。
對學生來講,保護自己的性命最重要,因此要學會藉助社會力量保護自己。我們是未成年人,應該受到社會的特殊保護,因此,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決不能硬拼。
當國家、集體、他人和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要善於運用法律維權,要講究智鬥,力求在使自己不受傷亡的前提下,比較巧妙地或者藉助社會力量將不法分子抓獲。
請記住:保全自己最重要,先把錢給他,想辦法脫身,然後機智巧妙地與之周旋,及時報警。無法脫身時,要大聲呼救。
(三)小結
我們怎樣才能做到善於鬥爭?面對歹徒我們應該怎麼辦?
遇事一定要冷靜,保全自己真聰明,
歹徒相貌記心中,時刻不忘“110”。
本課小結善用法律保護自己:
1.求助有路
2.敢打官司
3.善於鬥爭
(四)鞏固反饋,拓展延伸
同學們,你們的生活中有哪些類似的問題?或許同學們可以互相幫忙。
請上網查詢朝陽區法律援助機構的地址及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