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作文教學中落實課標要求
提起作文教學,無論是教師還是學生總會有一種難以形容的心理——教師怕教、學生怕寫。那麼,如何在作文教學中落實課標要求呢?下面跟小編來看一下!
如何在作文教學中落實課標要求
第一學段(1~2年級)
1.對寫話有興趣,寫自己想說的話。(寫想像中的事物,寫出自己對周圍事物的認識和感想)
2.在寫話中樂於運用閱讀和生活中學到的詞語。
3.學習使用逗號、句號、問號、感嘆號。
第二學段(3~4年級)
1.留心周圍事物,樂於書面表達,增強習作的自信心。願意將自己的習作讀給人聽,與他人分享習作的快樂。
2.能不拘形式地寫下自己的見聞、感受和想像,注意把自己覺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動的內容寫清楚。
3.能用簡短的書信便條進行書面交流。
4.嘗試在習作中運用自己平時積累的語言材料,特別是有新鮮感的詞句。
5.學習修改習作中有明顯錯誤的詞句。根據表達的需要,正確使用冒號、引號等標點符號。
6.課內習作每學年16次左右。
第三學段(5~6年級)
1.懂得寫作是為了自我表達和與人交流。
2.養成留心觀察周圍事物的習慣,有意識地豐富自己的見聞,珍視個人的獨特感受,積累習作素材。
3.能寫簡單的記實作文和想像作文,內容具體,感情真實。能根據內容表達的需要,分段表述。學寫常見應用文。
4.修改自己的習作,並主動與他人交換修改,做到語句通順,行款正確,書寫規範、整潔。根據表達需要,正確使用常用的標點符號。
5.習作要有一定速度。課內習作每學年16次左右。
第四學段(7~9年級)
1.寫作時考慮不同的目的和物件。
2.寫作要感情真摯,力求表達自己的獨特感受和真切體驗。
3.多角度地觀察生活,發現生活的豐富多彩,捕捉事物的特徵力求有創意的表達。
4.根據表達的中心,選擇恰當的表達方式。合理安排內容的先後和詳略,條理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意思。運用聯想和想象,豐富表達的內容。
5.寫記敘文,做到內容具體;寫簡單的說明文,做到明白清楚;寫簡單的議論文,努力做到有理有據;根據生活需要,寫日常應用文。
6.能從文章中提取主要資訊,進行縮寫;能根據文章的內在聯絡和自己的合理想象,進行擴寫、續寫;能變換文章的文體或表達方式等,進行改寫。
7.有獨立完成寫作的意識,注重寫作過程中搜集素材、構思立意、列綱起草、修改加工等環節。
8.養成修改自己作文的習慣,修改時能借助語感和語法修辭常識,做到文從字順。能與他人交流寫作心得,互相評改作文,以分享感受,溝通見解。
9.能正確使用常用的標點符號。
10.作文每學年一般不少於140萬字,其他練筆不少於1萬字。45分鐘能完成不少於500字的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