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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檔案的管理制度

死因檔案的管理制度

篇一:

一、死因登記資訊報告卡第一聯由公共衛生科進行儲存管理。填報的《死亡醫學證明書》由錄入單位和縣疾控中心按檔案管理要求長期儲存。

二、公共衛生科要定期下載死亡個案資料和儲存本單位網路上報的原始資料庫,並採取移動儲存等有效方式進行資料的長期備份,確保報告資訊資料安全。

三、醫院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於死亡統計、資訊分析資料統一管理,不得擅自公佈。

四、對於其他需要使用死亡資訊的,應由申請人按有關行政審批程式進行審批,申請書應明確資訊的用途、範圍、時段和類別。

篇二:

為保證死因檔案的完整,便於查詢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 維護檔案檔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專管人員工必須切實做好檔案檔案的收集、分類、整理、立卷、歸檔工 作,保證檔案檔案資料的'齊全完整,使檔案檔案管理工作達到標準化、制度化、 規範化的要求。

二、凡是在工作中形成的檔案和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類資料等都要齊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專管人員要做好各村居民死亡的收集、整理、上報、管理工作,確保資料完整。

四、檔案資料檔案的保管、查閱。

1、所有檔案必須入框上架,科學排列,便於查詢,避免暴露或捆紮堆放。

2、檔案櫃要保持整潔衛生,要定期檢查、經常核對檔案檔案資料,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報告並做好相關記錄,確保檔案檔案資料的完整與安全。

3、做好紙質和電腦登記,定期備份!

五、居民需要死者居民死亡醫學證明,可拿相關證件證明可以給予辦理!

篇三:

原始資料,包括原始記錄,死因登記冊,各種報表和個案資料,填報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按檔案管理要求長期儲存。

2、要定期下載死亡個案資料和儲存網路上報原始資料庫,並採取移動儲存或光碟燒錄等有效方式進行資料長期備份,確保報告資訊資料安全。

3、按照有關規定對於死亡統計資訊分析的資料統一管理,不得擅自公佈。

4、對於其他需要使用死亡資訊的應由申請人按有關行政審批程式進行審批,申請應註明資訊的用途、範圍、時段和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