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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目標責任書

中考目標責任書

新民初級中學九年級中考目標責任書 為加強中考備考工作,強化質量與責任意識,順利實現學校中考目標,根據九年級師生的實際情況,現與各科任教師、班主任簽訂本責任書:

一、質量目標

1、中考目標:校總均分必須進入全縣前三名,力爭“保三爭二”。

2、班級目標:各班均分均進入全縣優秀班級行列(全縣九年級現有54個班,必須進入前十五名)。

3、各科目標:各科均不得出現“D”級且語文科“C”級不得高於5%、數學科“C”級不得高於3%、英語科“C”級不高於10%、理化科“C”級不高於2%、政史科“C”級不高於2%。

4、將校、縣模擬考試出納入考核範圍,思品、數學、物理科,不得低於全縣前二名要力爭第一名,歷史、化學、語文科,不低於全縣前四名且在下次模考時要有4%的進步,英語科在每次模擬考試時要有明顯的進步,至少要達到8%的進步。

二、目標獎勵

1、實現中考目標,《新民初級中學2017年中考升學獎勵辦法》生效。

2、實現中考目標,班級考核,科任教師考核按《新民初級中學2017年中考升學獎勵辦法》中相關條款執行。

3、對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突出的`個人可以給予額外特別獎勵。

4、對個別未完成中考目標的老師,原則上是少享受或不享受中考獎。

5、在模擬考試中由科任教師導致的成績虛假情況,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6、各班、各科任教師在教學活動中不得出現任何安全事件,如因個人原因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不得享受中考獎,並報請學校按相關規定處理。

包年級副校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科任教師(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