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的議論文範文
“網路紅人”是指在現實或者網路生活中因為某個事件或者某個行為而被網民關注從而走紅的人。下面是相關的範文,也許對你有幫助哦。
網紅的議論文範文一:
在現在這個電子產品鋪天蓋地、網路神通廣大的時代,一個新興職業蓬勃升起——網紅。
這群有著搞笑的本領,姣好的面容,出從的上位水平的人。他們每天只需要在網路上隨便發一條訊息,便會引來世人駐足觀瞧。有了群眾基礎,便有了閱讀量;有了閱讀量,便會有一大群拿著錢請他們做代言等一系列的金錢交易。網紅這一職業,有錢有名有光環。於是許多人便擠破腦袋的想鑽進這一行業,為此不惜傷害自己來引起世人關注,無下限的博出位,甚至是觸犯道德與法律。
“網紅”這個新興職業代表了資訊網路的發展,代表著時代的進步。但無下限的博關注來獲取利益,讓原本光鮮亮麗的職業染上了黑色。這種被沾染了的網紅不是這個時代真正需要的,這種網紅註定是會快速消亡於網路世界。只有帶著正能量的網紅,能真正給網民帶來歡笑的網紅才是這個時代真正需要的。
網紅內容可以是積極參加慈善,或是運動,甚至可以僅僅是一杯下午茶。而不是整天的整容,炫富。這些沒有絲毫營養價值的東西不知道任何人的關注,這些僅僅是大眾茶餘飯後的笑料不值得任何推廣。
我支援正能量網紅,我願意為他們點贊。對於無下限的的博出位的網紅,我只想說:人重在有羞恥之心。
我是一個喜歡網紅的人,我喜歡像papi醬那樣能帶給我們能量的網紅,我喜歡像艾克里裡那樣能帶給我們歡笑的網紅……我喜歡網紅,我喜歡能讓我覺得值得的網紅。
即使你有在彪悍的出位水平,並不能讓別人真正的欣賞你喜歡你,那麼,你成為網紅的意義何在?人並不能只追求利和益,而要追求做一個快樂的自己,自己喜歡的自己。
變成自己喜歡的模樣,就是我的人生意義。我不是網紅,但我喜歡真實的自己。
網紅的議論文範文二:
“網紅”這個新興職業代表了資訊網路的發展,代表著時代的進步。但無下限的博關注來獲取利益,讓原本光鮮亮麗的職業染上了黑色。這種被沾染了的網紅不是這個時代真正需要的,這種網紅註定是會快速消亡於網路世界。只有帶著正能量的網紅,能真正給網民帶來歡笑的網紅才是這個時代真正需要的。
網紅內容可以是積極參加慈善,或是運動,甚至可以僅僅是一杯下午茶。而不是整天的整容,炫富。這些沒有絲毫營養價值的東西不知道任何人的關注,這些僅僅是大眾茶餘飯後的笑料不值得任何推廣。
我支援正能量網紅,我願意為他們點贊。對於無下限的的博出位的網紅,我只想說:人重在有羞恥之心。
網紅的議論文範文三:
“網路紅人”是指在現實或者網路生活中因為某個事件或者某個行為而被網民關注從而走紅的人。他們的`走紅皆因為自身的某種特質在網路作用下被放大,與網民的審美、審醜、娛樂、刺激、偷窺、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無意間受到網路世界的追捧,成為“網路紅人”。
因此,“網路紅人”的產生不是自發的,而是網路媒介環境下,網路紅人、網路推手、傳統媒體以及受眾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體綜合作用下的結果。
如今的文化圈,特別是大眾文化圈,已經不再單純。電影、電視、文學、音樂、傳統藝術,這些領域中再精彩的節目也不可能如十幾二十年前的“前輩”一樣,幾成所有中國人的集體記憶,而平民狂歡造就的網路紅人更被許多人視為“一種喧囂的泡沫”。這是多元的時代使然,並非人力可以扭轉。在這片繁花似錦中,有人看厭了中傷和爭吵而倍感失望,也有人因為有數不清的自由選擇而如魚得水。那麼,網路紅人和傳統名人有什麼不同,歸根到底只是成名的平臺不同。[1]網路紅人分成三代:一、文字時代的網路紅人;二、圖文時代的網路紅人;三、寬頻時代的網路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