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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作文評分標準

中考作文評分標準

2012年廣東省中考評分標準
作文等級
評分標準
一類卷
(50~45分)
1.立意明確,中心突出,材料具體生動,有真情實感。
2.結構嚴謹,詳略得當。
3.語言得體、流暢。
二類卷
(44~40分)
1.立意明確,中心突出,材料具體。
2.結構完整,條理清楚。
3.語言規範、通順。
三類卷
(39~30分)
1.立意明確,材料能表現中心。
2.結構基本完整,有條理。
3.語言基本通順,有少數錯別字。
四類卷
(29~15分)
1.立意不明確,材料難以表現中心。
2.結構不完整,條理不清楚。
3.語言不通順,錯別字較多。
五類卷
(14~0分)
1.沒有中心,空洞無物,嚴重離題。
2.結構殘缺,不成篇章。
3.文理不通,錯別字較多。
加分
符合如下條件之一,可酌情加1—3分(加至本題滿分為止):
1.立意深刻。
2.構思獨特。
3.語言優美。
4.富有個性。
5.文面整潔,書寫優美。
扣分
1.沒有標題扣2分。
2.不足500字,每少50字扣1分。
3.錯別字每3個扣1分(重複的'錯別字不計),最多扣3分。
4.不能正確使用標點扣1~3分。
5.文面髒亂,字跡潦草、難以辨認者扣1~3分。
6.出現暴露身份的真實校名、地名、人名的扣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