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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場所公共安全管理辦法

辦公場所公共安全管理辦法

辦公場所公共安全管理辦法1

  為維護機關辦公秩序,做好防火、防盜、防止失洩密等安全防範工作,根據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多元經營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望遵照執行。

  一、各種印鑑的安全管理制度

  1、各單位、部門的公章要設專人保管。

  2、公章必須存放在保險櫃可鐵櫃內。

  二、現金的安全管理制度

  1、財務部門,儲存現金必須設定保險櫃,保險櫃鑰匙必須由負責人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2、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下班前將超額部分送存銀行。

  3、到銀行取送款要有兩人以上,其中必須有男同志並且要乘車取送,數額較大的須由安全保衛人員護送,數額巨大的與銀行聯絡由銀行派人接送。

  4、非財會部門不準儲存現金,個人的現金和貴重物品一律不準放在機關。

  三、貴重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1、像機、錄影機、計算機、彩電及其分貴重儀器裝置,均應設專人保管,並建立使用管理制度。

  2、所有貴重物品,要存放在門窗牢固有可靠安全設施的房間,要建立卡片,寫明品種、名稱、型號、本機號、價值、購入時間和保管人姓名職務。

  3、建立檢查制度,對上述物品每年至少要和卡片對照一次防止遺失。

  四、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辦公室必須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本室安全保衛工作。下班前,責任人要對本室進行認真檢查,關閉電燈及其他電器、關好門窗後離開辦公室。

  2、辦公室的門窗必須牢固。財會室、保密室門窗必須牢固,要安裝保險鎖或防撬鎖,門上亮和窗戶要安裝鐵欄杆。財會室、保密室應設在夜間值班人員視線之內。各種安全裝置,應齊全有效。

  3、辦公室內各種檔案、資料、報表應按保密制度管理,嚴防失密。非財會部門不準儲存現金,財會現金按銀行規定限額,存放於金庫內。個人的現款和貴重物品,不準存放在辦公室內。

  4、嚴禁將燃易爆、劇毒物品帶入辦公室內。

  5、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熨斗,不準私拉電線,隨意安裝電器裝置。離開辦公室前應關閉電源。

  6、辦公室走廊內,不準堆放紙張,書籍和資料,不準在走廊內焚燒廢紙和其他物品。

  7、節、假日應安排專人值班,並對下屬單位進行嚴格檢查,不要把節日值班流於形式。

  8、不準在辦公室內會客,更不準在辦公室內留宿。辦公室鑰匙不能轉借,人員調出要及時收回

辦公場所公共安全管理辦法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辦公區域的.安全管理,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本著"預防為主,杜絕隱患"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盜和用電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辦公室為公司辦公區域安全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安全防範措施的制訂、落實、檢查及安全事故的調查及處理:各部門、機構應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北京總公司全體人員,各部門應遵照執行

  第二章用電安全管理

  第五條公司辦公室區域應配電容量配置設施裝置,並留有餘地

  第六條員工使用各類設施裝置時,應遵守相關的操作程式和要求,禁止違規操作,以保障用電安全

  第七條員工不得擅自使用電熱器具;下班時應切斷辦公設施裝置的電源

  第三章加班事項

  第七條每日19點後仍需在辦公室進行辦公人員視為加班

  第八條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以上領導同意後,方可實施加班

  第九條加班人員應填寫各樓層加班領取鑰匙表格(附表二)後領取各樓層鑰匙,並於下班後進行鎖門工作

  第十條加班人員離開前需確認周圍電器裝置及空調開關關閉後方可離開(包括洗手間各項設施)

  第十一條加班人員離開前應確認鎖門事項無誤後方可離開

  第十二條本辦法從20xx年9月1日開始生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