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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結構管理制度

薪酬結構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薪酬結構管理制度(通用6篇),歡迎大家分享。

  薪酬結構管理制度1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為貫徹同工同酬、勞資兩利的原則,以達到實行公平合理,簡單確切的工資管理辦法的目的,特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凡本公司職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規定之外,應依照本辦法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工資採用職務工資制,其體系如下:

  工資等級標準

  第一條本公司有關各級職位工資等級標準如下:

  第二條上表的工資不包括津貼及獎金。

  第三條電腦操作人員、保衛人員、出納員、成員材料收發人員、考勤計件人員職位的工資不得超過助理管理(工程)師以上(含)。駕駛員、宿舍管理員及現場操作人員(以上不含領班或組長)職位的工資以管理(工務)員以下為限。

  第四條管理(工務)員職位以下人員,各公司可視其工作性質分級核定工資。

  第五條工資調整後,若超過本職位最高工資,在未得到職位晉升的情況下,仍支給該職位的最高工資,其超過部分乘以12個月一次性發給。

  第六條職位提升人員的工資不得低於原工資。

  第七條新進人員無工作經歷者、其工資核定標準如下:

  (經考試合格者依下列標準支給,非經考試而錄用者,按低於下列規定的標準由各公司酌情擬訂。大專畢業新進人員的核用及工資核定由總管理處總經理辦理及擬訂。)

  一、男性部分:

  1、研究所(研究生)畢業,6500元以上。

  2、大學或學院畢業,6000元。

  3、專科畢業,5600元以下。

  4、工科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相同,4200元。

  5、商科、農科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相同者,4000元。

  6、高中及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不同者,3600元

  7、初中畢業者,各公司自訂。

  8、小學畢業及小學文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自訂。

  二、女性部分:

  1、工科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相同者,2400元。

  2、高中(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不同者,2200元以下。

  3、初中畢業者,各公司自訂

  4、小學畢業及小學文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自訂。

  第八條新進人員有工作經驗者,其工資增加標準如下:

  津貼給付辦法

  第一條依據。

  本辦法根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有關精神制訂。

  第二條津貼給付標準。

  本公司對有關工作人員的各項津貼支給標準規定如下:

  一、本公司職工的加班津貼:單位:元/小時)

  二、聘請人員的加班津貼標準:(單位:元、小時)

  三、夜勤、值日(夜)津貼標準:(單位:元、日)

  四、駕駛員每月加班費最高不超過1200元。

  五、出納人員職務津貼每月定為300元。

  六、值班主管人員、領班(班長)職務津貼(單位:元、月)。值班主管:1000元;領班:700元;副領班:600元;班長:500元;副班長:400元。

  七、特殊地區交通津貼。

  1、市郊廠區主管級(含)以下人員每月發給200元。

  2、非市郊廠區人員,因工作需要而在這個廠區上班者(如守衛人員)。一班期間內按日比照廠區人員發給,其細則由各公司自訂。

  第三條特殊工作環境津貼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標準,頒佈實施,並向經營委員會上報備存。

  第四條本辦法經經營決策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與此相同。

  外勤津貼給付辦法

  第一條適用物件。凡直接擔任外勤工作的主管級(含)以下人員,其“工作專案”及“工作時均符合下列條件者,就依本辦法發給外勤津貼,但協辦人員如司機等不適用本辦法。

  一、工作專案:

  營業類:

  (l)直接銷售外務工作(含營業場所)。

  (2)配合銷售外務工作:如簽押、售後服務、接洽退稅業務、包裝材料回收等等。

  2、資材類:

  (l)進口性外務工作。

  (2)關務工作。

  二、工作時間:

  因經辦業務需要,每月總的外勤時間佔應出勤工作時間一半(含)以上者。

  第二條發放標準。

  一、外勤津貼:主管級750元/月,非主管級500/月。

  三、辦理方式:

  1、各部門主管人員稽核手認為其“工作專案”及“工作時間”均符合規定者,簽報總管理處呈總經理核准後發放。因工作性質變更不符合發放條件時,應立即簽呈經理登出。

  2、非為從事本辦法規定的“工作專案”的人員,但其外勤時間符合本辦法的規定者,可專門報請總管理處由總經理核准。

  3、津貼生效日期:凡符合發放外勤津貼資格者,若為上半月調任該職,則以當月16日開始計算,下半個月調任者從翌月1日起開始計算。應登出發放外勤津貼資格者,自其工作變更日起停止發放。

  第三條其他說明:

  一、申請領取外勤津貼人員不得再報支加班津貼及其他職務津貼。

  二、凡是已在效率獎金專案下考慮提高基數核給的外勤人員,不得再重複申報本項津貼。

  第四條本辦法經呈報總經理處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與此相同。

  薪酬結構管理制度2

  第一節

  1、目的按照公司發展戰略目標,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為規範公司薪酬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宗旨本制度旨在一方面透過給員工提供富有競爭力的報酬,吸引和留住公司所需的優秀人才;另一方面透過在公司內部制定公平合理的報酬給付體系來充分調動廣大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並儘可能地體現公司價值觀和企業文化

  3、效力本制度是公司薪酬管理領域的最高綱領性檔案,為公司薪酬管理提供全面的準則和重要的依據公司所有與薪酬相關的制度、活動和行為都必須遵照並服從於本制度

  4、適用範圍本薪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員工及試用期員工

  5、薪酬理念公司的薪酬管理目標設定如下:

  5.1薪酬水平與勞動力市場接軌,並具有一定競爭力;

  5.2吸引具有創新精神和專業技能的優秀人才;

  5.3提高個人和組織的績效;

  5.4促進組織內部公平待遇;

  5.5推動團隊協同工作

  6、薪酬體系管理原則

  6.1戰略原則:公司的戰略體現在薪酬體系設計中,並且透過薪酬體系的執行促進戰略實施成功

  6.2公平原則:包括內在公平和外在公平兩方面含義:

  6.2.1內在公平:員工與公司內部其他員工相比,覺得所得薪酬是公平的

  6.2.2外在公平:與同行業其他企業相比,公司提供的薪酬是具有競爭力的

  6.3競爭原則:公司薪酬體系為員工提供有競爭力的薪酬水平,以薪酬調查為依據,設定略高於市場平均水平的薪酬標準

  6.4差別原則:以工作技能、工作責任、工作條件、工作強度為要素建立薪酬序列,按職位、年功、學歷、職稱確定基本工資,按績效考核確定績效工資

  6.5制度公開原則: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讓員工清楚明確地瞭解公司的薪酬政策,對自己的報酬心中有數

  6.6保密原則:員工基本工資的密級為機密,績效工資的密級為絕密對於薪酬外洩的,或者互相打聽工資的,一經核實,對當事人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行政處罰或辭退處理

  7、薪酬增長機制

  7.1薪酬總額增長與人工成本控制建立與企業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與勞動力市場相應的工資增長機制工資總額的確定與人工成本的控制緊密相聯,加強以人工成本利潤率、人工成本率和勞動分配率為主要監控指標的投入產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約束機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長,使企業保持較強的競爭力

  7.2員工個體增長機制員工個人工資增長幅度根據市場價位和員工個人勞動貢獻、個人能力的發展來確定,對企業生產經營與發展急需的高階緊缺人才,市場價位又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對本企業工資水平高於市場價位的簡單勞動的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資對貢獻大的員工,增薪幅度要大;對貢獻小的員工,不增薪或減薪

  第二節薪資結構

  1、本公司員工薪資體系採用崗位價值、績效貢獻、個人表現與實際收入直接掛鉤的結構工資制,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業務提成、年終利潤分享計劃和福利共六大部分組成

  2、公司員工月薪由三部分構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員工福利,即:月薪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員工福利

  3、員工在公司全年的收入,即為年薪,年薪月薪季度績效工資業務提成年終利潤分享特別獎勵

  第三節基本工資

  1、基本工資是根據不同崗位因所處職務層次不同而確定的工資收入,是員工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

  2、為規範集團內部薪酬體系,根據公司當前的組織架構和職務所處層次將所有人員劃分為17個職級,處在同一職級的所有崗位,其基本工資均相同,各職級對應職務具體見《職位行政等級分類表》

  3、績效工資是公司為激發員工的潛力和工作的積極性,鼓勵員工努力工作以完成既定的各項工作目標而設立公司對員工以月度為單位進行週期性考核,績效工資發放原則是“月度考核、季度彙總、季度兌現”,如下表所示,具體請參見公司《績效管理制度》

  4、績效考核成績等級的評定,依據所在單位的不同性質和考核週期內經營業績完成情況,確定相應的績效考核等級強制分佈比例,具體辦法參見《績效管理制度》季度考核成績季度績效工資優秀本人基本工資1良好本人基本工資08合格本人基本工資05待改進0

  第四節業務提成

  參考各公司現行的提成辦法包括擁金以及專案提成,並進行規範化處理;同時必須報行政人事部審批備案

  第五節年終利潤分享計劃

  1、獎金的來源:

  1.1.公司作為決策機構與資源支援機構根據公司所有成員完成的經營指標情況按完成利潤的相關比例提取部分利潤具體參見公司當年的經營管理方案

  2、年終獎的內部分配原則:不同員工區別對待,以員工行政級別、年終考核成績與員工當年度實際在冊工作月數為主要參考

  3、年終獎具體分配計算公式:該員工的年度績效考核平均分數該員工的行政級別係數該員工當年度實際在冊工作月數某員工的年終獎收入x年終獎分配總額∑所在分配單位:每位員工的年度績效考核平均分數員工的行政級別係數員工當年度實際在冊工作月數說明:

  3.1員工的年度績效考核平均分數:為該員工四個季度的考核分數的平均分;

  3.2員工的行政級別係數是指《職位行政等級分類表》中的等級數字;

  3.3實際在冊月數為員工當年實際工作的月數之和,當月15號(含)以後入職計05月;15號以前入職的計為1個月。

  第六節福利

  1、福利是指公司為吸引員工到企業來工作或根據需要而設計的作為改善員工工作、生活、學習環境或作為員工基本收入補充的一系列措施或實物的總和各職等層次員工因工作崗位與責任不同,具體享受的專案與標準會有所不同

  2、以下具體專案和標準僅供參考,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增減

  2.1.年功津貼:

  2.1.1.是為了鼓勵員工忠誠於企業,體現員工的工作經驗和服務年限對企業的貢獻,並希望員工能與公司長期地共同發展而設立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除短期勞務工外的員工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以員工入職的自然月累計數滿一年為準,不滿一年不計),其公司工齡就算一年;

  2.1.2.年功補貼按員工本人在公司的連續工齡,分段累計計算,按月發放具體標準如下,以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5年以內30元/年;6—10年50元/年;11年及以上80元/年

  2.1.3.離職員工在離職當月不享受年功津貼

  2.2.學歷津貼與職稱津貼不兼得,採用“孰高的原則”確定:

  2.2.1.學歷津貼:設立學歷津貼的目的是尊重知識、吸引人才,增強公司人才儲備和發展的後勁,學歷津貼只適用於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為準限全日制教育以及自考本科以上具體標準如下,以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2.2.2.大學本科畢業100元/月,碩士研究生、雙學士畢業150元/月,博士研究生畢業200元/月;

  2.2.3.職稱津貼:根據員工的技術職稱確定,職稱應以國家認證的為準,具體標準如下,以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2.2.4.中級職稱100元/月,高階職稱150元/月,正高階職稱200元/月;

  2.2.5.離職員工在離職當月不享受職稱津貼

  2.2.6.通訊費用:詳見第12章通訊管理規定及財務部發布的《費用報銷實施細則》

  2.2.7.調駐津貼:員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奉命調駐外地(東莞市外)或較長時間(1個月以上)駐分公司、籌備、改造、招商、拓展、借調等執行勤務時公司按日計發一定標準的伙食、住宿、交通津貼

  2.28.。食宿津貼:為讓員工能安心工作,便於日常管理,公司為所有提供宿舍和公共飯堂服務,以使員工基本生活有所保障。

  薪酬結構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增進職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其發展,同時使職員的努力方向與公司的目標相一致,以創造最佳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二:公司實行效益工資制。職員根據全方位規範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限額遞增或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三:職員工資隨著公司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四:公司正式錄用的專職職員、兼職職員、特邀職員和顧問的工資發放依本辦法為準。

  第二章工資總額構成

  一:工資總額是指公司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其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全部勞動報酬為依據。

  二:工資總額包括下列六個部分: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三: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和工作時間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包括:

  1、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2、在效益工資制情況下,支付給職員的基礎效益工資和崗位工資;

  3、新聘職員試用期間的見習工資。

  四: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接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單價支付給的工資;

  2、按工作任務包乾方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3、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五:獎金是指因職員完成任務或超額完成任務或創收節支而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任務(定額)獎;

  2、超額獎;

  3、創收獎:

  4、節約獎:

  5、管理獎;

  6、勞動競賽獎;

  7、其他獎金。

  六: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員的津貼和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員的物價補貼,包括:

  1、津貼包括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2、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變動的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七: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或加點工資。

  八: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或公司規定,因病、工傷、產假、婚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等原因,接計時工資標準或計件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2附加工資和保留工資。

  九:工資總額不包括下列專案:

  1、在有關部門或公司取得的創造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獎、技術改進獎廈為公司引進資金、人才、資訊、技術、產品獎和卓越貢獻獎;

  2、職員保險和福利方面的各種費用;

  3、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4、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費;

  5、職員包乾完成工作任務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6、因錄用職員向有關單位支付的手續費、管理費、停薪留職費;

  7、稿費、授課費、校對費廈其他勞務性報酬;

  8、其他經認定不應包括的事項。

  第三章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

  一:公司將職員分為高階、中級和一般等三類,工資級別定為五個檔。

  二:職員分為下列三婁:

  1、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

  2、中級職員: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秘書、總會計師、省區經理、各部室負責人。

  3、一般職員:上述兩項職員範圍之外的人員。

  三:公司職員的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如下:

  1、高階職員分為一級和二級。

  一級:總經理,標準月薪3000元/月;

  二級:副總經理,總監標準月薪2600元/月。

  2、中級職員分為三級和四級。

  三級: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秘書、主編,標準月薪2400元/月;

  四級: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標準月薪2200元/月。

  3、一般職員為五級。

  五級:一般職員,標準月薪1500元/月。

  四:職員的標準月薪包括下列專案: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勵工資(完成方案責任指標後核發的工資);

  4、各種津貼和補貼;

  5、經認可的其他專案。

  五:職員的標準月薪不包括下列專案:

  1、獎金;

  2、加班加點工資;

  3、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六:公司顧問、兼職職員、特邀職員不享受本辦法的工資標準。

  七:公司顧問實行結構工資制,包括基礎工資和崗位工資。

  八:公司顧問工資按級別不得高於下列標準:

  1、高階顧問:標準月薪1000元;

  2、專業顧問:標準月薪500元;

  3、一般顧問(具有特殊專長的):標準月薪300元。

  九:公司兼職人員、特邀職員實行計件或計時工資制,具體標準由兼職人員和特邀職員管理部門制定。

  第四章工資及非工資收入的評定

  一: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由部門主管根據公司管理目標逐級評定。

  副總經理的工資由總經理評定;主管經理、總經理秘書、總經理助理、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的工資由主管副總經理評定;一般職員的工資由各(部)室主任評定。

  二:職員效益工資的評定依據為:

  1、任務佔工資標準的30%。其中定額為15%,質量為15%;

  2、效益佔工資標準的50%。其中利潤為40%,創收為5%,節約為5%:3、管理佔工資標準的20%。其中出勤為7%,制度執行情況為6%,衛生與安全為2%,紀律為3%,綜舍考評為2%。

  三:職員效益工資的核發辦法如下:

  1、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從效益工資實行之日起,月發效益工資標準的50%。年終核定指標後,達標者一次補清。

  2、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年終核定本部門未達標時,按未完成指標的比例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3、已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經定期考核發現其完成的指標低於當月指標的50%以下時,按效益工資標準的20%發放。

  4、已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3個月均未能完成核定指標時,停發標準效益工資。

  四:職員年終獎勵工資和獎金採取與核發工資比值等同比例的辦法評定發放,職員每年平均月薪收入比例即為公司職員年終獎勵工資和獎金比例,計算方法為:

  年平均月薪收入÷標準月薪的50%×100%=獎勵工資比例或獎金比例

  五:條對按期完成責任指標、超額完成責任指標、創收節約者的獎金評定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六:獎金評定以公司或部門核定責任指標的完成情況為依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職員不得享受獎金:

  1、公司或部門沒有按核定的方案實現其利潤指標,且創收和節約等實際收入不能補足利潤指標的。

  2、公司或部門的創收和節約指標均低於核定方案的30%以下的。

  3、公司或部門管理指標低於核定方案的50%以下的。

  4、公司或部門在實施方案中出現一次以上責任事故以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的。

  5、總經理辦公室認定其他不應當享受獎金情況的。

  七:高階職員的獎金從公司核定績效考核方案實施後的效益指標中提取,其數額一般不得超過效益指標的3%。

  八:中級職員的獎金額依下列情況確定:

  1、能夠按期完成責任指標的部門,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兩倍的獎金數額。

  2、能夠超額完成責任指標的部門,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3倍的獎金數額。

  3、超額完成效益指標,且超過該部門核定方案效益指標的30%以上的,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4倍的獎金數額。

  4、部門負責人完成上述l、2、3項,且本人為公司做出卓越貢獻,或本人創收超過lO萬元的,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5倍的獎金數額。

  九;公司職員非工資收入的評定接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司沒有明文規定的,由總經理辦公會或總經理辦公室評定。

  第五章核發程式

  一:公司財務部是發放工資廈非工資收入的惟一合法機構,其他任何部門無權發放工資及非工資性收入,財務人員根據總經理簦批的工資表及領款單發放。

  二:由各部門主管,按月份、部門逐級編制公司職員工資表。編制工資表必須做到:內容具體有依據、專案齊全有事實、金額準確無差錯、字跡清楚無塗改,且必須使用碳素墨水鋼筆或簽字筆。

  三:部門編制的工資表經複查無誤,由部門主管和編制人簽名蓋章後交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會同財務人員對工資表逐一進行稽核,認定內容、專案和金額等準確無誤後,由稽核人員簽字蓋章,送交總經理批准。

  四:總經理辦公室在稽核中,若發現部門編制的工資表有誤,應及時指出並退回有關部門重新編制,並限定編制時問。稽核中對某些問題或事項有爭議的,應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認定。

  五:公司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工資表及時提款,按時發放工資。

  六:非工資性收入由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發放。由公司職員填寫領款單,部門主管批准井簽字,財務人員稽核並進交總經理籤批。

  七:公司職員的獎勵工資和獎金經年終核定部門選標,並辦理獎金領款單和編制獎勵工資表等手續後,經總經理辦公室稽核,送總經理簦批後,由財務部在年終指定時間一次性發放。

  第六章附則

  一:本辦法在實施中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或提出修正意見提交總經理辦公會予以修正。

  二:本辦法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三: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薪酬結構管理制度4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1.1為適應公司經營發展需要,吸引並留住各類人才,構建合理的薪酬激勵體系,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訂立,旨在為員工提供合理的報酬機制,使員工共享公司發展帶來的經濟收益。

  第2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1-8職級的所有員工。

  第3條基本原則

  3.1公平性原則

  透過建立合理的崗位評價機制,確保組織內部成員的薪酬水平與其所在崗位對公司的貢獻價值相一致,同一崗位上的工作享受同等薪酬。

  3.2競爭性原則

  透過薪酬市場調查,確保公司的薪酬水平與同行業類似公司的薪酬水平相當,並採取某些重要崗位的薪酬水平略高於市場平均水平的政策。

  3.3激勵性原則

  根據員工對公司的實際貢獻支付薪酬,多勞多得,並適當拉開薪酬差距,增大工資的彈性,透過績效考核使員工收入與公司、所在部門及個人業績緊密結合,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

  3.4經濟性原則

  考慮到公司的財務實力和實際支付能力,人力成本的增長幅度應始終低於總利潤的增長幅度,達到員工薪酬持續增長與公司穩定發展的和諧統一。

  第2章薪酬型別

  第4條薪酬給付方式

  根據員工所在崗位(職位)的重要程度、所任職務的高低、責任大小、勞動條件等因素確定,薪酬給付方式分為三種類型:

  4.1不定時工作制薪酬給付方式:該型別程式碼為Y;工作時間相對不固定,工作責任範圍較寬,實施不定時工作和目標管理。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依工作需要,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目標管理,每週至少休息一天;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如逢星期日工作,可以准予調休。適用職位如下:

  4.1.1主任以上崗位,包含主任、主管、經理和總監0-3職級的職位,實行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制;

  4.1.2工程師/模具設計師職位,實行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制;

  4.1.3銷售業務類職位,採用銷售業績提成,具體另行約定;

  4.2月薪給付方式:該型別程式碼為M;適用於工作時間相對固定的專員、助理、員工等,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每天8小時,超額工作時間由主管先行審批,加班不超過36小時/月,一律給予調休。

  4.3日薪給付方式:該型別程式碼為D;適用於各操作類、基層管理類職位,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每天8小時;超額工作時間,公司按勞動法之規定執行,具體參照本制度第10條。

  第3章薪酬結構

  企業薪酬體系設計按人力資源的不同類別,實行分類管理,著重體現職位(崗位)價值和個人貢獻。鼓勵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共同致力於企業的不斷成長和可持續發展,同時共享企業發展所帶來的成果。

  第5條薪酬結構:員工薪酬總額由基本工資+崗位津貼+月度全勤獎+績效獎金+加班工資+各類補貼等構成。

  第6條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依據崗位的重要程度和對公司貢獻價值的不同,給予不同的金額,詳情參閱《職位等級表》(表F-1)《D類基本工資職級分佈表》(表F-2)。0-3職級的基本工資(元/月)實行保密。

  第7條崗位津貼

  崗位津貼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的重要程度、擔任職務的高低、責任大小、勞動條件等因素確定,具

  體標準如下表《崗位津貼等級分佈表》(表F-3)所示。

  第8條月度全勤獎

  8.1所有員工在工作滿勤的情況下,每月的全勤獎一律為50元/人。

  8.2凡請假〈= 4小時,月度全勤獎減少25元;

  8.3凡請假> 4小時,月度全勤獎減少50元;

  8.4凡月薪制員工,請假並足額調休的,月度全勤獎一律不減少;

  8.5所有申請帶薪調休和年休假的員工,月度全勤獎一律不減少。

  職位等級表

  表F-1

  D類基本工資-(元/日)職級分佈表

  表F-2

  崗位津貼等級分佈表

  表F-3

  注:凡透過公司統一考核而進行的崗位(職位)調整,其薪資享受相應的待遇。

  崗位津貼依考核結果而確定。

  第9條績效獎金

  績效獎金分為月度績效獎金、年度績效獎金兩種。

  9.1員工的月度績效獎金同崗位工資一起按月發放,月度績效獎金的發放額度依據員工月度績效考核結果而評定;月度績效獎金等級分佈表如F-4所示。

  績效獎金的發放的正常比例為80%-150%,涉及到違反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和流動管理制度等條款的其他情況下,特殊發放比例為0%—80%,具體參照《績效管理制度》。

  月度績效獎金等級分佈表

  表F-4

  9.2.年終績效獎金,具體由年終考評結果而核定。

  第10條加班工資

  加班申請嚴格依照《加班管理辦法》審批,加班工資依照勞動法執行,以基本工資為基數

  來確定其報酬,薪酬型別為D類的基本工資以S元/日為單位,具體如下表F-5所示。

  條件:設週一至週五、週末、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小時數分別設為X、Y、Z。(X≤3)

  表F-5

  第11條學員、實習生薪酬管理

  11.1模具製造部、物料部、品質部等生產操作類實習員工即學員;

  11.2技術、設計、工藝、工程等部門的技術類實習員工稱之實習生;

  11.3上列實習員工,需要簽訂三個月的實習協議(部門名稱:無;職位名稱:學員或實習生),實習結束,經考核合格者,人力資源部將實習員工分配至相應部門、確定職位,並簽訂勞動合同;

  11.4實習期-學員工資給付:具體如下表F-6所示。

  表F-6

  11.5實習期-實習生工資給付:具體如下表F-7所示。

  表F-7

  11.6學員工作時間:參照模具製造部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時間,加班工資按第10條執行。

  11.7實習生工作時間:每週5天,每天8小時;超過此時間,公司提供資源給實習生自覺地學習時間,以期儘快提高技能,更快適應工作。

  第12條獎金

  獎金是對做出重大貢獻或優異成績的集體或個人給予的獎勵,依照《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第4章薪酬發放與調整

  第13條公司於每月10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順延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第14條員工應繳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公積金等個人繳納部分,由公司從其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15條公司薪酬總額每年核定一次,並根據每年的實際經營情況、市場消費水平以及公司的組織架構對入職滿一年及以上的員工進行檢討調整,凡在一年內有過薪資調整的員工將視作本年度已經調整。屆時,公司釋出年度薪酬福利核定與調整通告。

  第5章附則

  第16條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國家和所在地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動情況對本制度做相應調整。

  第17條人力資源部根據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陸續出臺配套管理制度。

  第18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解釋。

  第19條本制度經職代會審議透過,由總經理核准後生效、實施,修改時亦同。

  薪酬結構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本方案適用於xx公司(總經理除外)的全體正式員工。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建立統一的薪酬平臺,實現按價值付酬,促進內部公平,起到激勵、吸引、留住人才的作用。薪酬作為分配價值形式之一,遵循公平性、競爭性、激勵性、經濟性、合法性的原則。

  (一)公平性指公司員工所獲得的薪酬應與對企業作出的貢獻成正比,即與其崗位價值相匹配。

  (二)競爭性是指與所在地區行業或同等規模的企業類似職務相比較,公司的薪酬標準要有吸引力。

  (三)激勵性是指在薪酬設計上,應考慮適當拉開各級、各崗的薪酬水準差距,以真正體現薪酬的激勵效果,從而提升員工的工作積極主動性。

  (四)經濟性指薪酬水平要考慮公司實際支付能力的大小。

  薪酬分配的依據是:員工的工作量、職務的高低、技術和能力水平、工作條件、工齡、企業負擔能力、地區和行業的薪酬水平、勞動力市場的供求狀況、生活費用與物價水平。

  公司根據當期經濟效益及可持續發展狀況決定工資水平。

  第二章薪酬體系

  2)與年度績效、月度績效相關的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

  第七條適用本薪酬體系的人員為公司常設在編員工。臨時工、小時工、企業顧問、特聘律師等均不納入其中。

  第八條享受年薪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徵是以年度為週期對經營工作業績進行評估併發放相應的薪酬。

  第九條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的員工目前包括除了工勤職系外的所有員工。

  第十條對於工勤職系採用市場工資加績效制。其特徵是按地區勞動力市場行業指導價格和公司實際情況確定工資加績效水平,按月支付。

  第三章薪酬結構

  (三)附加工資,包括一般福利、社會保險、補助等。

  (三)崗位固定工資:按照崗位價值評估的結果確定,體現了崗位的內在價值和員工技能因素。

  其中,績效工資與每月度的考核結果掛鉤,體現員工在當前崗位和現有技能水平上透過自身努力為公司實現的價值。

  第十四條崗位固定工資是整個工資體系的基礎,從員工的崗位價值因素方面體現了員工的貢獻。員工的崗位固定工資主要取決於當前的崗位性質。在工作分析與職位評價的基礎上,以評估的結果作為分配依據。

  (2)績效工資與每月度的考核結果掛鉤,作為以下專案的計算基數:

  (一)以崗定薪,薪隨崗變,實現薪酬與崗位價值掛鉤;

  (二)以崗位價值為主、能力因素為輔,崗位與能力相結合;

  (三)參考企業實際的盈利狀況確定薪酬水平,實現平穩過渡。

  (一)薪酬寬頻。xx公司分為五級薪酬寬頻,分別為副總級、總監級、經理級、一般員工級、工勤級。

  (二)薪酬層級。每個崗位分為五級薪酬,由低至高分別為試工員工級、非考核級、考核級、優秀級、明星級。

  (三)各崗位按照各崗位價值高低分別分級列等。每個崗位都對應所在薪酬寬頻中的某一崗位工資等級。

  (四)xx公司採取一崗多薪,同一崗位的不同員工根據績效考核的結果、能力素質水平的各異,對應不同的崗位工資等級(參照五級工資標準評定)。

  (五)崗位工資等級調整。員工工資等級將根據績效考核的結果調整,當有重大貢獻或重大失誤時,工資級別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出調整建議,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批准後執行。

  (一)年底獎金與年度考核結果和公司年度經營情況掛鉤,是在公司整體經營效益的基礎上對員工的一種激勵。年底獎金於下年初支付。

  (二)特殊獎勵設立特殊貢獻獎、優秀部門獎,其它參見公司有關規定。

  1.特殊貢獻獎是指由於員工個人的努力給xx公司帶來較大貢獻的一種特別嘉獎。例如員工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並經驗證為公司減少了較大損失或帶來較大經濟效益等。

  2.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員工,可以透過任何渠道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經過核實並提出獎勵建議,總經理審議透過。

  優秀部門獎是對年度內工作成績突出,起模範帶頭作用、整體績效優異部門的獎勵。優秀部門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年度部門考核結果排序得出前三名。評為優秀的部門由公司授予榮譽稱號並給予一定的獎金。獎金二次發放辦法由獲獎部門自行決定。

  (二)附加工資是公司正式在冊員工都能享受到的一種福利待遇。

  (三)一般福利是指員工在各個重大節日期間獲得的公司為其發放的過節費和其他實物形式的收入。

  (四)社會保險包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等。企業與員工各承擔一部分。具體數額參見政府有關規定和企業相關政策。

  (五)補助:包括長期派駐外地員工的生活補助和對不同級別員工的補貼(如車補、通訊補貼等)。

  第四章崗位績效工資制

  崗位績效工資制年收入=底薪工資+考核工資+浮動工資+附加工資

  績效工資與員工每月度的工作努力程度、工作結果相關,反映了員工在當前的崗位水平上的績效產出。績效工資按月度計算,下一月度初發放。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員工年底獎金主要取決於公司當年度效益、崗位年底獎金基數。

  員工/基層管理人員年底獎金=員工/基層管理人員年底獎金基數×個人考核係數

  高層/中層管理人員年底獎金=高層/中層管理人員年底獎金基數×個人考核係數

  基層管理人員及員工包括主管及以下人員,中高層管理人員包括部門經理及以上管理人員。

  第五章市場工資加績效制

  市場化程度高,勞動力價格能夠客觀、公正、合理的反映工作付出和工作要求狀況。

  勞動力供應充足,且競爭較充分,如果不能勝任本工作,容易替代。

  人員流動侷限性小,企業有權淘汰不能勝任工作的員工,受政策、成本等方面阻礙小。

  市場工資加績效制適用於工勤職系的生產工人和後勤服務工人,包括保安、保潔員等基礎崗位。

  按地區勞動力市場行業指導價格和公司實際情況確定工資加績效水平,每月支付。

  工資水平由人力資源部根據當年度市場調查水平提出建議方案,經總經理審議批准後實施。

  第六章工資特區

  企業急需的特殊人才。其中包括:做出較大貢獻者、稀缺人才、顧問、特聘人才等。其目的是為激勵和吸引優秀人才,使企業與外部人才市場接軌,提高企業對關鍵人才的吸引力,增強公司在市場上的競爭力。

  (一)談判原則:特區工資以市場價格為基礎,由雙方談判確定;

  (二)保密原則:為保障特區員工的順利工作,對工資特區的人員及其工資嚴格保密,員工之間禁止相互打探;

  (三)限額原則:特區人員數目實行動態管理,依據企業經濟效益水平及發展情況限制總數,寧缺毋濫。

  特殊人才協議工資制適用於本行業關鍵性的高階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

  根據企業經營目標和人力資源規劃,可根據實際需要提出特殊人才協議工資制的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後確定。

  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准,符合條件的內部培養的核心骨幹人才可適用特殊人才協議工資制。

  特殊人才的具體薪酬水平,由企業依據薪酬調查的市場價格、個人能力、過去的業績和經驗等經過談判協商確定。原則上特殊人才的薪酬水平不超過同類崗位薪酬水平的3-5倍。

  (一)對執行特殊人才協議工資制的崗位和工資數額由需求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提出方案,經薪酬與考核領導小組審批後方可執行。

  (二)享受特殊人才協議工資制的員工須與企業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規定薪酬水平、試用期薪酬、發放方式、工作內容和考核方法。

  (三)特殊人才崗位轉換應當轉換薪酬,按新崗位薪酬待遇執行。

  (四)企業對執行特殊人才協議工資制的員工每年進行綜合考核和重新界定,有以下情況者將退出特殊人才協議工資制:

  2.人力資源部每年進行市場調查,依據人才供求關係變化,不再是市場稀缺人才或者公司急需人才。

  第七章工資調整

  第三十四條公司工資調整原則是整體調整與個別調整結合,調整週期與調整幅度根據公司效益與公司發展情況決定,同時參考市場因素。

  第三十五條工資層級調整包括兩方面:1)崗位內層級2)薪酬等級

  第三十六條工資個別調整根據員工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目標實現和資質、技能決定。

  (五)公司在收到員工申請後,考慮崗位需要、公司需求、員工潛力及前景、崗位特殊要求等,進行考察晉級。

  (三)工作期間出現重大失誤,視情節嚴重程度降低工資等級。

  第三十八條工資等級調整過程中,若目前等級已經達到相應崗位薪酬寬頻的最高檔次,則工資等級不再變動。

  當員工達到層級最低階時,一般不做轉崗處理。轉崗處理辦法一般是因為崗位不勝任,經培訓後依然不勝任者方可。

  第三十九條若員工崗位發生變動,則員工工資等級變分理處為相應崗位系列的工資等級。

  第八章其他

  第四十條實行新的工資體系後,若員工的月總收入水平低於原總收入水平,則在其所在薪酬寬頻內適當提高崗位工資級別,達到不低於原工資水平的最低的級別。以前的所有特殊薪酬可進行薪酬制度改革,以做到價值迴歸。

  若員工的月總收入水平高於原總收入水平,則依據該員工的歷史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在該員工所在的薪酬寬頻的原工資對應工資等級和新的崗位工資等級之間,由其部門負責人建議合適級別,由該部門的直接上級或薪酬與考核領導小組最終稽核確定。

  新入職員工初入職時,工資等級確定在該崗位層級的A-檔。入職後,部門負責人每三個月對新員工從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品行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結果為“良好”或以上者,工資等級上升一級,調升為A2檔;連續兩次考核結果為“良好”或以上者,工資等級則上升到該崗位的A1(合格)檔。新員工工資等級達到A1檔後,按照公司正常的考核系統進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若新入職員工表現特別突出,由其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部稽核透過,可以直接提到工資A1檔,提到A1檔後按照正常考核系統進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若新入職員工在入職半年內,崗位工資等級沒有提高,將勸退。

  試用期員工工資按照其對應的薪酬層級中最低工資等級的崗位工資的80%發放,考核由主管領導按應聘崗位的考核標準酌情考核。事假以月考勤報表為準,按所休事假天數扣除相應日工資,每月天數以21.75天為準。日工資=(基本工資+績效考核工資+附加工資)/21.75

  (1)婚假:婚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績效考核工資和各種補貼按天數扣除。

  (2)喪假:喪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績效考核工資和各種補貼按天數扣除。

  (3)產假: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績效考核工資和各種補貼按天數扣除。

  (4)年假:年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各種補貼按天數扣除,可享有3天績效工資,超過3天按病事假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副職代正職的情況,其崗位工資按正職崗位的等級下調一級處理。

  第四十五條公司設立總經理獎勵基金,獎勵公司績效表現優異的員工。具體數額由總經理確定。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對於本制度所未規定的事項,則按其他有關規定予以實施。

  薪酬結構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發揮薪酬分配的正向激勵作用,切實轉換經營機制,充分調動廣大員工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各項業務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省行薪酬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結合本行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所有崗位貢獻、酬勞均在崗位係數和績效中體現。特殊崗位需要給予津補貼的根據省行統一規定發放。加班工資的計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內退員工、工勤崗位工資按照省行有關人事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條 薪酬管理原則

  一、按勞計酬原則。實行工資與個人勞動和績效掛鉤,按貢獻計酬,體現多勞多得,拉開分配檔次。鼓勵基層員工工資高於機關員工工資,一般員工工資高於領導幹部工資,經營崗位工資高於管理崗位工資。

  二、質效優先原則。以總行為單位,工資增長總額、增幅不得高於利潤增長總額、增幅,確保效益增長水平高於工資增長水平;將控新降舊、綜合治理、案件及支付風險防範與績效工資掛鉤,對經營管理存在重大問題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按規定扣減績效工資。

  三、區別對待和兼顧公平原則。實行崗位和地域有別的考核機制,考核重點向一線傾斜、向經營崗位傾斜,向增量業務傾斜、向自營業務傾斜,培育全轄員工增強“勞動創造價值”的工作理念。

  四、 實事求是原則。堅持從實際出發,客觀公正考核,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一律嚴肅查處。

  第二章 崗位設定

  第四條 全行設定管理崗、客戶經理崗、櫃員崗、保安崗及其他崗五類崗位。

  一、管理崗。指基層支行(含營業部)從事管理工作的人員。主要包括:支行行長、副行長(正、副股級)、會計主管、專職信貸員。

  二、客戶經理崗。指基層支行從事存、貸款營銷及管理的人員。包括一般信貸員、不良貸款清收盤活人員、專職攬儲人員。

  三、櫃員崗。指基層支行營業人員。包括綜合櫃員、主管授權櫃員及大堂經理。

  四、大堂經理崗。特指總行下文聘任的扁平化支行大堂經理。

  五、保安崗。指鄉鎮支行(不含天城)大堂保安人員。鄉鎮支行保安人員由內部職工擔任。

  六、其他崗。指上述界定崗位以外的其他崗位員工。

  第三章 薪酬構成

  職工薪酬由基本工資、職級工資、效益工資、獎勵工資及附加薪酬五部分組成。

  一、基本工資

  1、工齡工資。按照參加工作時間長短進行界定,每月按每年工齡XX元計算。

  2、學歷工資。中專及以下學歷或員級、技工級職稱每人XX元/月,大專學歷或初級師、技師職稱每人XX元/月,本科或中級師、高階技工職稱每人XX元/月,研究生或高階師職稱每人XX元/月。

  3、農村支行津貼。為鼓勵員工到山區農村支行工作,對農村支行幹部員工計發農村支行津貼。其中: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XX支行、XX支行每人XX元/月。

  二、職級工資

  1、櫃員崗。含綜合櫃員崗、授權崗、總行未下文聘任的其他大堂經理。一級櫃員XX元/月;二級櫃員XX元/月;三級櫃員XX元/月。其中40歲以上不參與等級考核的,參照二級櫃員標準計發。

  2、客戶經理崗。一級客戶經理XX元/月;二級客戶經理XX元/月;三級客戶經理XX元/月。

  3、大堂經理崗。扁平化支行已下文聘任的大堂經理XX元/月。

  4、保安崗。指內部人員保安崗,支行保安崗人員由總行統一根據需求進行調配,每個支行定員1人,崗位工資XX元/月。保安崗以總行安排確定的人員為準。

  5、管理人員和會計主管。各支行行長(營業部經理)、會計主管按XX元/月計發基本工資和職級工資,鄉鎮支行加計發農村支行津貼。

  6、其他在崗人員。其他在崗人員未參加櫃員崗、客戶經理崗考核的,按XX元/月執行。

  三、管理工資

  (一)係數的確定。

  1、支行行長。扁平化支行行長係數為2.0,重點鄉鎮支行行長係數為1.9,其他支行行長係數為1.8,全面負責的副行長相應下浮0.1係數。

  2、支行副行長。扁平化支行副行長係數為1.6,重點鄉鎮支行副行長係數為1.5,其他支行副行長係數為1.4。

  3、正副股級。正股級係數1.5;副股級係數1.2。正副股級係數認定以《農村商業銀行正、副股級幹部工資係數認定方案》為依據,扁平化支行正副股級在相應係數的基礎上上浮0.2,重點鄉鎮支行正副股級在相應係數的'基礎上上浮0.1。

  四、效益工資。

  效益工資根據總行今年擬實現利潤總額確定,直接參與含量計酬。

  五、獎勵工資。

  獎勵工資指依託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拓寬績效考核外延,大力開展爭先創優活動和“春天行動”等活動的獎勵工資。

  六、附加薪酬。

  體現薪酬的社會保障功能,包括津補貼、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補充養老保險等。

  1.津補貼。包括通訊費、交通費等,專案及發放標準按照上級主管行社相關規定執行。

  2.職工福利費。指按相關政策規定支付的職工福利性支出。

  3.社會保險。主要包含單位為職工計繳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個險種的社會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按國家規定的基準和比例為職工計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5.補充養老保險。按國家規定的基準和比例為職工計繳的企業年金單位部分。

  第四章 薪金考核

  第六條 基本工資與職級工資的考核

  員工基本工資和職級工資由各支行與員工日常考勤掛鉤考核,並實行倒扣制。上班時間遲到或早退一次扣XX元、曠工一天扣XX元;無故不參加單位組織的集體活動一次扣XX元;無故不參加單位組織學習的一次扣XX元。

  第七條 管理工資的考核內容及標準

  基層支行人員管理工資由總行按季考核,實行指標打分及倒扣分,總行組織相關職能部室針對相關檔案條款集中打分,通報各支行分項分數情況,並將綜合打分作為工資考核的依據。具體考核內容如下:

  (一)定量指標考核

  1、綜合業務經營支行(70分)

  (1)存款淨增(40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比年初下降的不得分,50分封頂。考核任務按餘額和積數雙向考核,各佔比50%。該項由業務拓展部考核。

  (2)貸款淨增(15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比年初下降的不得分,20分封頂。該項由信貸管理部考核。

  (3)電子銀行業務(15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 20分封頂。該項由電子銀行部考核。

  2、單一經營存款業務的支行(70分)

  (1)存款淨增(50分)。考核任務按餘額和積數雙向考核,各佔比50%,65分封頂。該項由業務拓展部考核。

  (2)電子銀行業務(20分)。超任務的按比例加分,欠任務的按比例扣減, 25分封頂。該項由電子銀行部考核。

  (二)定性指標考核(30分)

  1、安全保衛工作(5分)。該項由安全保衛部考核。

  2、優質文明服務(10分)。該項由人事教育部考核。

  3、內控(案防)管理(10分)。該項由稽核監察部負責,其他職能部門對口考核。

  4、合規管理工作(5分)。該項由風險合規部考核。

  對單位獲得省級先進的加3分,獲得市級先進的加2分,獲得總行先進的加1分。該項由人事教育部考核。

  (三) 支行出現以下情況的,在內控(案防)和合規管理中倒扣分。

  1、員工行為管理。出現上訪、打架鬥毆、服務被投訴等不良行為的,一次扣1分。

  2、業務經營管理。費用報賬不真實、超支;存貸款弄虛作假以及被省市級以上管理部門檢查通報的, 一次扣2分。

  3、出現重大風險事件的,內控(案防)管理和合規管理兩項不得分。 第八條 計價工資

  計價工資即含量計酬工資,與支行收存、收息、業務量等掛鉤。 一、參與計價工資人員:支行正、副行長和內外勤人員(不含見習期新員工和勞務派遣人員)。

  二、計價工資計酬原則:

  支行行長(不含扁平化)每月計價工資最高不得超過所在支行人平工資的2.0倍,當月考核計價高於規定部分,留存財會統計部待年終統一清算,全年工資高於規定部分的一律扣發。一般員工(含副行長)每月計價工資不封頂,允許員工工資高於支行行長工資。

  三、計價標準的確定

  (一)存款計價標準。

  1、存量存款。核定方法:以總行確定各支行存量存款基數為準。

  存量存款日萬元計價標準。XX支行1分;XX支行2分;XX支行、XX支行2.5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3分;XX支行、XX支行4分;XX支行、XX支行4.5分;XX支行、XX支行7分。

  2、增量存款。核定方法:增量存款=考核期存款日積數和÷考核期天數-存量存款。

  增量存款日萬元計價標準。XX支行、XX支行6分;XX支行、XX支行7分;XX支行、XX支行8分;XX支行、XX支行10分;XX支行、XX支行15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18分;XX支行、XX支行20分;XX支行、XX支行、XX支行、XX支行22分。

  (二)貸款標準。

  收息計價原則:一是增量貸款計價標準高於存量貸款計價標準;二是自營貸款計價標準高於擔保公司貸款、按揭貸款、牽頭行銀團貸款、股權*押貸款、貼現等平臺貸款計價標準。平臺貸款的計價按不同貸款品種營銷難易程度分類別計價,以貸款戶頭為基數計付工資。

  1、存量貸款計價標準。存量貸款以總行確定的清單為基準考核。 (1)平臺類貸款(成員行銀團、擔保公司、按揭、股權保證):單戶每月5元;

  (2)自營類貸款

  農村支行:單戶10萬元以下的每月XX元;單戶1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1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5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多筆的按總額計算。

  扁平化支行:單戶10萬元以下的每月XX元;單戶1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1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500萬元以上(含)的每月XX元。單戶多筆的按總額計算。

  2、增量貸款利息計價標準。

  (1)增量貸款核算標準如下:

  增量的計價基數:總行以各支行2013年12月末應收應計利息收入額度為基數,在此基礎上的增加額為增量計價考核數;

  (2) 計價標準。

  ①鄉(鎮) 支行計價標準。增量貸款利息均按XX元/萬元計價。

  ②扁平化支行計價標準。

  XX支行: 自營類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擔保公司類貸款和貼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按揭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成員行社銀團貸款、股權*押貸款按存量計價標準計價。

  XX支行:自營類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擔保公司類貸款和貼現利息按350元/萬元計價、按揭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成員行社銀團貸款、股權*押貸款按存量計價標準計價。

  XX支行:自營類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擔保公司類貸款和貼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按揭貸款利息按XX元/萬元計價,成員行銀團貸款、股權*押貸款按存量計價標準計價。

  (3)推介貸款計價及分配。實行全員推介貸款,對跨行成功推介的貸款,貸款利息收入計價以承貸行增量貸款利息收入的標準計價,只計算一次工資,但貸款任務推介支行和承貸支行雙向計算,計價工資按責任人、貸後管理人員、業務操作員7:2:1的比例分配。

  (4)存量貸款中當年到期或提前償還貸款繼續投放總行未認定為增量貸款的按存量計價標準每月增加XX元。

  (三)表內外不良貸款清收計酬按風險部門有關規定執行,電子銀行業務計酬按電子銀行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四)業務量計價標準。

  1、計價標準。櫃檯業務量按0.X元/筆計價;放貸業務量銀行承兌匯票貼現(以合同文字份數統計)和按揭貸款按XX元/戶計價,其他貸款單筆500萬元以內(含)按XX元/戶計價、單筆500萬元以上按XX元/戶計價。櫃檯每筆業務的傳票附件不統計業務量。櫃檯業務量由會計主管負責考核統計,財會統計部和稽核監察部每月抽查不少於2個支行。業務量計價工資按支行考核,由支行據實分配上報。

  2、代收代發業務量統計原則:

  ①對代收代發業務筆數小於100筆的,按實際筆數計價,超過100筆的,基數按100筆,每增加100筆按1筆計價;

  ②對工作量較大的重新開戶代收代發業務按實際筆數計價;

  ③代收代發過程中,錯賬處理的業務按實際筆數計價。

  3、自助裝置管理人員計價。對安裝有自助裝置的支行,自助裝置管理人員補助工資按每臺XX元/月計發。設立離行式自助銀行(需加鈔維護的ATM、CRS)的支行每臺增加XX元/月。

  第九條 獎勵工資。省市行業管理部門計發的獎勵按上級規定計發;“春天行動”按總行春天行動方案考核計發;階段性目標任務計發的獎勵按職能部門制定的階段性目標方案計發。

  第十條 會計主管工資

  一、基本工資。與日常考勤等掛鉤,按月由所在支行將考核情況上報財會統計部考核計發。

  二、績效工資標準。會計主管係數1.2,其中聘任為副行長(副經理)的,按所在支行副行長(副經理)係數執行。

  三、績效工資考核。係數1.0的工資參照總行機關人員,由財會統計部、稽核監察部和業務拓展部按其崗位職責履行情況按季考核兌現(考核分值:財會統計部50分、稽核監察部30分、業務拓展部10分、風險合規部10分)。得分95分(含)以上的,按滿分考核,95分以下的按實際得分考核。超過1.0的係數工資,按季參照支行定性定量考核得分考核到支行,再由各支行根據本支行方案考核到人,年終總清算。

  四、各支行應分配會計主管存款任務,任務數不能低於總行相應職級人員,任務記憶體款不得計價。

  第十一條 信貸主管工資。

  扁平化支行XX元/月,其他支行XX元/月作為信貸主管崗位工資,按季由信貸管理部按其工作情況考核兌現。

  第十二條 人員調整後計價工資分配

  一、貸款計價工資。因工作調動的人員,其營銷的存量正常貸款日常貸後管理工作原則上應移交給承貸支行現客戶經理。該部分貸款利息以承貸支行計價標準計價,按原貸款責任人70%、承貸支行30%的比例分配,原責任人負責該筆貸款的收回,原責任人調到總行的負責到期清收,但不參與計價。承貸支行現貸後管理人員負責該筆貸款移交後的日常貸後管理工作(含按期結息督促到位)。

  二、存款計價工資。因工作調動的人員,其個人攬存的存款,按存款存入支行計價標準由該支行考核計發。

  第十三條 總行機關人員嚴禁在基層支行直接或間接獲取績效工資。一經查實的,全額扣回所得績效工資,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總行或上級管理部門借用人員,借用期間工資由總行計發。

  第十四條 受處分、處理人員工資。

  一、下崗(離崗)、待崗人員。下崗(離崗)、待崗期間只發最低工資(崇陽縣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下同);

  二、撤職或降級人員。從撤職或降級次月起,執行新職級工資標準;

  三、受記過、記大過處分的人員,從受處分的次月起,在處分期內按職級工資的50%考核發放,開除留用人員只發最低工資;

  四、被司法機關收容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收審期間停發工資。審查結束,沒有問題的補發相應工資;有問題給予處分、處理的,按相應處分、處理類別計發工資。

  第十五條 內退、勞務派遣人員工資。

  內退、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由人事部門根據省行管理規定計發。 第十六條 病、事假期間工資。

  一、病假在三個月以內的,病假期間基本工資全額計發,按病假實有天數扣減職級工資(應扣工資=職級工資÷20.83天×病假天數),效益工資正常計發;

  二、病假超過三個月不足六個月的,病假期間基本工資全額計發,按月扣減職級工資,效益工資正常計發;

  三、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至醫療期滿,只發基本工資;

  四、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基本工資全額計發,職級工資按本單位職級工資考核平均水平計發,效益工資正常計發;

  五、請事假一個月以內的,基本工資照發,職級工資按實有事假天數扣減工資。

  扣減工資=職級工資÷20.83天×事假天數;

  六、請事假超過1個月的(一個月內請假超過2 1天的按一個月計算),事假期間只發最低工資(所在地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工資);累計超過3個月的,不計發效益工資;

  七、 曠工3天以內(含3天)的,按天扣減應得工資。

  應得工資=(基本工資+職級工資)÷20.83天;3天以上的,全額扣減當月應得工資。

  八、假期工作。按規定享有的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年度休假,假期工資按應得工資全額計發。

  九、不在崗人員只發基本工資,其他工資不予計發。

  第五章 考核要求

  第十七條 強化領導,明確職責。

  一、組織領導。總行成立以董事長任組長,行長、副行長、監事長任副組長的薪酬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全行薪酬管理的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財會統計部、人事教育部、信貸管理部、風險合規部、稽核監察部、安全保衛部、業務拓展部和電子銀行部組成,負責薪酬日常考核工作。

  二、部門職責。人事教育部負責每月基礎工資及職級工資的管理和確定;財會統計部負責基礎工資、職級工資及計價薪酬的稽核、彙總及兌現。財會統計部、信貸管理部、風險合規部、業務拓展部和電子銀行部負責對各支行年度業績真實性考核;人事教育部、稽核監察部、安全保衛部負責對各支行年度定性指標的考核;各支行負責按月公示各自支行個人業績和考核情況。

  第十八條 臺賬管理。員工業績臺賬是計價工資考核真實可靠的依據,各支行必須加強對存款和貸款等業績臺賬的管理,總行業務拓展部負責督促檢查臺賬管理情況。

  一、各支行行長是臺賬管理和工資考核的第一責任人;會計主管是直接責任人,負責臺賬的登記與管理工作,由業務拓展部按季打分考核。

  二、臺賬應做到每日登記,並由員工和會計主管簽字確認,按月彙總公佈。對業績臺賬有異議的,可在各支行公佈後三日內向所在支行行長提出訴求,逾期不再受理。

  三、新招錄員工見習期內由所在支行建立個人業績臺賬,其工資不參與薪酬分配。見習期滿後,視同正式員工參與薪酬分配。

  第十九條 薪酬支付管理。

  一、基礎工資和職級工資。按月結合出勤率等由人事教育部考核後,交財會統計部計發。

  二、效益及含量計價工資。各支行行長負責考核,員工簽字確認。

  每月1日按照所在支行員工績效計算出上月到人計價工資交總行財會統計部稽核、彙總;每月5日前財會統計部將工資彙總資料下達到各支行,每月10日前各支行必須將擬兌現到人的工資造表簽字後上報總行財會統計部再次稽核彙總,每月15日前由總行財會統計部將工資交營業部通存直達兌現到人。原則上總行核定的工資必須按月兌現到人。各支行留存工資不得突破20%,由各支行考核兌現到人,年終將考核情況上報財會統計部備案。

  三、獎勵工資。由總行相關部室按各自職能以階段性任務完成情況考核兌現。

  四、管理工資。由總行相關職能部門對各支行按季考核,再由各支行考核到人,上報總行財會統計部計發,年終總清算。

  第二十條 嚴格檢查,確保落實。總行業務拓展部和稽核監察部要定期檢查支行業績臺賬登記及執行情況,確保薪酬分配落實到位。各支行要嚴格按有關程式開展工作,對考核辦法、計價標準、業績臺賬及工資兌現方案予以公開,嚴禁弄虛作假。凡發現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或紀律處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XX農村商業銀行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凡與本辦法相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