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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間點安全制度

幼兒園間點安全制度(通用17篇)

  現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園間點安全制度(通用1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兒園間點安全制度1

  一、幼兒園要注意房屋、場地、玩具、用具及運動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及火災等重大事故。

  二、定期向幼兒及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在幼兒園在危險的地方張貼醒目的安全警戒標誌,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三、加強教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

  四、認真貫徹衛生防疫部門下達的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嚴把食品的進園關和食品入口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五、幼兒園組織的各項活動都應以幼兒的安全第一要素,進行認真細緻的事先準備,考慮周詳,嚴禁帶幼兒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六、幼兒來離園嚴格實行安全接送制度,並由門衛加強管理,防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幼兒出大門走失,禁止外來人員來園玩耍、借宿。

  幼兒園間點安全制度2

  一、安全教育措施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幼兒園安全工作。每月組織召開安全辦公會,對各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提出處理辦法與意見,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對派查出的問題責任到人,限期整改。

  2、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安全意識:

  (1)每學期幼兒園開展一次“安全教育月活動”,舉辦一次安全教育知識培訓講座等相關的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利用升旗儀式、班會、廣播、網路等途徑廣泛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

  (2)定期召開家長會,建立學校、社群、家庭“三結合”的安全教育網路。

  (3)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宣傳週活動,強化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4)每學期組織全園師生進行一次安全疏散、安全自救的演練。

  二、安全教育制度

  1、利用一日教學活動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培養幼兒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2、各班要重視自由活動管理,杜絕安全隱患,全體教師要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切實抓好幼兒的安全,嚴防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3、加強對班級活動場地的安全檢查,確保活動安全,不組織存在安全隱患的活動。

  4、班主任經常性的對幼兒強化安全意識,進行有的放矢的安全教育,密切注意安全動態,多引導、多跟班、多觀察,杜絕自己管理範圍內的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將安全教育貫穿於一日活動中。

  5、在進行戶外體鍛活動前,要仔細檢查各類器材的安全狀況,發現有不安全隱患的問題立即彙報,並停止活動,嚴防事故的發生。

  幼兒園間點安全制度3

  一、幼兒來園和離園教師負責照顧,交接班不能有空檔,必須清點幼兒人數。

  二、幼兒戶外活動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活動前後一定要清點幼兒人數,確保幼兒的安全。

  三、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鬧亂跑,進園後不得擅自離開幼兒園。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使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具體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

  四、加強每天晨、午檢工作,教育幼兒不要帶危險品來園(如:別針、紐扣、尖針、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異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內。

  五、園內各活動室要定期消毒,消毒時防止人員入內。

  六、每天下班前要對全園各活動室進行檢查。如:教室、廁所等,防止幼兒遺留在室內。

  七、園長每天早晚要巡視一遍園所,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教師在活動中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

  八、意外事故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包括家長工作。然後必須寫出事故報告,並根據產生影響程度、情節輕重給予處理。戶外活動和放學老師負責,其他時間由當班老師負責。

  九、熱開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防止燙傷事故。

  十、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地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十一、幼兒玩大型玩具要加強監護,隨時糾正幼兒的不安全動作,組織活動要有秩序。活動完後,要清點幼兒人數。

  十二、幼兒室內外活動時,教育幼兒不大聲喧譁,要有秩序、不亂跑亂撞,劃定活動範圍,所有教師到位。

  十三、幼兒各環節的安全防護措施一定嚴格執行,針對具體情況對幼兒加強常規教育,不得有半點疏忽。

  十四、堅持正面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變相體罰幼兒,杜絕因上述情況造成事故。

  十五、值班時不會客,不打、接電話,如有急事,須經領導同意後予以安排。

  十六、值班教師下班前,檢查並關閉門窗、水管、電源等。

  幼兒園間點安全制度4

  第一條為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幼兒生命與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

  第二條堅持門衛值班制度,實行來客來訪登記,經門衛或園長允許後在傳達室等候接待。不得隨意進入教室。

  第三條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事、物交接準確無誤。

  第四條節假日值班人員要加強巡視,發現盜警、火警等情況要及時施救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條定期檢查房舍、裝置、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時維修損壞的設施並採取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第六條嚴禁幼兒觸控電器開關、電熱裝置。嚴禁幼兒去鍋爐房、廚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第七條教育幼兒遵守紀律,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幼兒離開班級時,必須經老師允許並有老師監護。

  第八條對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嚴格執行接送卡制度;大門上鎖,防止幼兒私自跑出園外或被接錯。

  第九條對幼兒進行互助友愛教育,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互相幫助,秩序井然。

  第十條教育幼兒不做危險的事情,不採食花草種子,不把小物品或玩具放在嘴裡,飯菜經降溫處理後再用。

  第十一條工作人員下班時要關好門窗,關閉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二、飲食安全

  第十二條炊事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件上崗,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規和有關部門的制度,養成良好的衛生意識。

  第十三條嚴禁採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採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衛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

  第十四條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要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並採取“三防措施”。

  第十五條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汙染,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第十六條加工用具、容器、餐具要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汙染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工作間。工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穿戴工作服、帽,要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

  三、藥品安全

  第十八條內服、外用藥品要註明標識,分類存放,要放在幼兒夠不到的地方。

  第十九條給幼兒服藥時要仔細核對姓名、藥名、藥量,避免誤服或過量。

  第二十條未經醫務人員許可,不得隨意給幼兒服藥,以防醫療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醫務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幼兒出現緊急病情時,要迅速送醫務所或醫院救治。

  第二十二條醫務人員要提高醫療保健和處理應急事故的能力。

  四、活動安全

  第二十三條組織幼兒外出活動時要清點人數並注意交通安全,醫務人員要備藥箱跟隨。

  第二十四條活動內容要符合幼兒年齡和心理特點,不能組織幼兒參加有危險的活動,確保活動過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五條組織幼兒活動時,教師和工作人員要密切監護活動全過程,不得閒談或擅自離開,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第二十六條教師或保育員交接班時要點清人數,記入檔案,防止出錯。

  第二十八條加強紀律教育,提高防火、防水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做到防患於未然。

  五、工作落實

  第二十九條各項安全工作均有一把手負總責,安全副職具體抓落實,本著“一崗雙責”的原則抓好各項安全工作。

  第三十條建立各項安全工作檔案、各種應急預案,確保各項安全措施到位。

  幼兒園間點安全制度5

  全體教職員工必須高度重視幼兒安全,以安全為第一要務。保護幼兒安全,防止走失、受傷、中毒等事故的發生。

  一、家長接送幼兒制度:

  (1)來園:幼兒來園時間8:30止,須由家長送至教室交給班主任,

  (2)離園:幼兒離園時間4:00起,均由班主任送至門口。小託班—4:00,(小班部大門口)中大班—4:00,大門口(大班);小門口:(中班)。

  須由家長接,家長不進園,接送均在園門口,要求家長遵守時間,減少幼兒交叉感染機會,不讓陌生旁人領去,防止壞人冒領。

  (3)來園、離園時教室只開一扇門,防止幼兒隨人多走失,不空關幼兒。不讓幼兒單獨留在活動室或辦公室內。

  (4)把好園門。門衛堅守崗位,幼兒來園、離園時要密切注意,防止幼兒擅自離園,除來園、離園外時間關好園門。對外來人員要詢問登記,身份不明者不得進園。嚴把大門不得丟失幼兒。

  (5)加強晨檢。不讓幼兒將危險品帶入園內(如:別針、珠子、尖針、小刀等物)。

  (6)藥品保管。保健員保管好各類藥物。幼兒帶來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喂藥時要仔細核對,要三查(姓名、藥品、劑量),防止發生錯誤。

  二、交接班制度

  (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要點清兒童人數,交代安全情況,交接清楚後方可離崗,離崗時間11:30。

  (2)幼兒在園所內發生任何異常情況,無論大小,無論後果如何,值班人員都必須如實交班。

  (3)值班護導。每天安排早晚值班,巡查幼兒安全,安排教師早晚延時護導,護導與帶班者均應不缺勤、不遲到、不離崗、互報人數。認真做好護導工作。

  三:教職工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向教職工和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提高教職工的安全防範意識,規範操作,加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

  (2)全日觀察。教師配合保健員加強對幼兒的全日觀察。午睡時要加強巡視,不準用被蒙幼兒,防止窒息高燒昏厥等意外事故發生。

  (3)外出安全。幼兒外出散步、參觀等要有2人以上帶領,嚴禁1人獨自帶班外出,春遊等活動上下車、進出口要清點人數,並注意運動器具的安全。

  (4)食品安全。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另有食品安全制度)。家長幼兒不能將食品帶進園。

  (5)防止燙傷。廚房嚴禁幼兒入內,熱的湯、菜、飯、開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並加蓋,不準放在地上,防止燙傷、防止汙染,茶水桶加鎖。

  (6)每二週由安全專檢員及保健主任進行園舍、器具、設施、裝置電線用電安全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苗子,及時處理,消除不安全因素。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燒)傷等事故的發生。妥善開關門窗,要用搭鉤和椅子等及時固定門窗,防止碰碎玻璃,刺傷、軋傷幼兒。凡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所經常檢查,無尖銳危險物,不亂放雜物,保持通道通暢。

  (7)滅蟲藥物保健員專人負責投放,並記錄好投放堆數,嚴格投放時間,在雙休日投放,下週一早上有二來園前全數收回,並嚴禁放在班上。

  (8)認真做好各類記錄:

  (1)認真記好晨檢記錄—保健員

  (2)全日觀察記錄—班主任

  (3)家訪記錄—班主任、保健員

  幼兒園間點安全制度6

  1、幼兒安全教育“五不”。不觸控各種電器開關;不亂食花、草、種子、藥物、食品;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不把髒東西和危險品放在口袋裡;不隨便離開老師。

  2、上課及活動時間教師不得與人聊天,不得離開幼兒,要時刻關注每個孩子,讓所有孩子始終處於老師視線之內。一般情況下,不接電話和會見客人。

  3、活動前做“三檢查”(即檢查場地、裝置、幼兒情緒和衣著):“一交代”(向幼兒交待紀律與玩法);活動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內容和方式;活動後清點幼兒人數並總結講評。

  4、拿飯、拿水時要打招呼,要躲開幼兒走。剛煮沸的湯和水要放在幼兒碰不到的地方。開飯時,飯菜、湯不燙手時才能讓幼兒端,飯、菜、湯不能從幼兒頭上過。

  5、不讓幼兒接觸電源開關、刀器、滾水和火

  6、下班前要仔細核對幼兒人數;關好門窗;關閉電器並關閉開關;鎖好貴重物品。

  7、幼兒受傷後,帶班老師要冷靜沉著,耐心詢問,仔細檢視傷口。如果是燙傷要迅速離開熱源,是骨折要固定好傷口位置,再迅速護送到醫院。

  8、發生事故後,要立即報告園長。

  幼兒園間點安全制度7

  1、外出看電影及春遊要有明確的目的,要注意動靜交替,注意運動器具要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時間不宜過長,沿路乘車、過馬路要確保幼兒的安全,上下車、進出口要清點人數,以免遺失幼兒。

  2、要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自我保護能力,不要亂奔亂跑,進園後不能擅自離開幼兒園,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的名字等,不能隨意地支差幼兒到別處替老師取物,防止出意外事故。

  3、教育幼兒不帶危險品到幼兒園(如:別針、鈕釦、夾針、小刀等物)防止異物落入口腔、鼻腔等,每天晨檢時要注意幼兒帶的物品。

  4、園內煙燻、廚房火種等要有人負責。

  5、衛生老師負責保管幼兒園的藥物,內服藥,外服藥要有名字,有明顯的標誌,過期變質的藥物及時處理。有毒藥物要謹慎保管。防止服藥或注射發生錯誤。

  6、發現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

  7、廚房嚴禁幼兒入內。熱湯、熱菜、熱開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開飯時一定要注意幼兒安全,防止事故傷人。

  8、凡是幼兒經過的地方及活動場所要經常檢查,不準亂放雜物。

  9、在園內不私自使用電器用具,錄音機用好切斷電源。

  10、外出活動隨手關燈、關電扇、關水龍頭,錄音機平時鎖在櫥內。

  幼兒園間點安全制度8

  一、電源線路、自來水管道、煤氣裝置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於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採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二、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並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專案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三、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並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四、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裝置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裝置,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五、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六、安全用電用水用氣必須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制度,總務處組織自查並會同各部門進行抽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

  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於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幼兒園間點安全制度9

  一、安全保衛小組負責全園安全保衛工作,定期召開會議,每逢節假日前對全園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二、來客需登記,凡推銷、聯絡業務人員經同意後方可人內。

  三、節、假日安排專人值班。

  四、本園宿舍不留宿非本宿舍人員。

  五、重視安全裝置的使用,每學期檢査一次滅火器材的放置情景,按期更換,保證效能。有關人員及值班人員瞭解滅火器及消防栓的位置,便於取用。

  六、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制度,門衛要堅守崗位,防止幼兒擅自離開。

  七、使用電器、機械裝置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八、工作人員下班時要關好門窗、水龍頭、電燈、空調、錄音機、洗衣機、電視機、天燃氣等,檢査完畢後將門窗鎖好,下班後安全保衛負責人要對全園進行一次巡視,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九、一切消毒、藥物專人管理,幼兒帶藥到幼兒園,要求家長必須親自交到教師手中,並寫清姓名、用法、用量、時間,給孩子服藥要核實準確,並要求家長簽字。

  十、園內出現安全事故後,要追究職責,根據情節輕重、職責大小給予不一樣處罰。

  幼兒園間點安全制度10

  一、安全巡視保安人員應服從領導管理,認真維護幼兒園安全。

  二、準時上崗,穿戴規範,認真履行職責。

  三、定時、定點巡邏和不定時、不定點巡邏相結合。

  四、巡邏檢查應堅持全面巡查和重點部位詳查相結合的原則,必查部位:

  1、幼兒園整體情況;

  2、圍牆及周邊情況;

  3、辦公樓、教學樓、食堂及周邊等情況;

  4、消防設施、報警裝置。

  五、巡視時,每次應在監控探頭下露面,並記下時間,以備檢查。

  六、發現安全隱患和突發事件,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並記錄,必要時應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發現異常人員,應問清身份,進行勸導並記錄。

  幼兒園間點安全制度11

  1、按幼兒園安全服藥的規定,幼兒生病需帶藥時,家長只帶幼兒當天中午一次藥量並在家中寫好幼兒班級、姓名、藥品劑量、服用方法。

  2、帶藥來園時必須由家長親自填寫寄藥登記表並簽名,由幼兒將藥交給保健醫生,由保健醫生統一給幼兒服用。

  3、預防藥品、保健藥品類學園不收不喂。

  4、若服用有特殊要求必須經保健醫生檢查登記後,由保健醫生將藥送到班上,與該班生活老師交接並簽字,生活老師將藥放到班級醫藥箱妥善管理。

  5、保健醫生給幼兒喂藥時,藥袋上的姓名與幼兒本人應一致,並嚴格按劑量服用。服用後的藥袋請生活老師放在醫藥箱保管2天后處理。

  6、班上不為幼兒存放任何藥物,當天帶來的藥有剩餘時請家長務必於當天下午接幼兒時一同帶回。

  幼兒園間點安全制度12

  安全巡查制度是杜絕幼兒園安全事故的最有效辦法,為了確保幼兒園的絕對安全,幼兒園建立了24小時校園巡查制,並安排1~2名安全巡查人員輪換巡查。具體制度如下:

  1.幼兒園實行晝夜24小時巡查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紀律,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擅自離崗或私自讓他人替崗,嚴禁進行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任何活動。定時對自己負責的範圍進行巡查,細緻地檢查每—個角落。認真做好巡查記錄。

  2.值班巡查人員要按時到崗,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崗,不脫崗,保證值班巡查工作正常、連續運轉。未處理完的當班事務,要給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3.做好全天候校內巡查工作,特別加強對幼兒園重點部位的巡查檢視。放學時間巡查,要注意查巡各樓層、各教室的門窗、用電裝置的關閉情況,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工作,確保師生人身安全,保證公私財物不受損失。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務是維護校園正常秩序,夜晚巡查的主要任務是保護好各棟教學樓、辦公樓及各專用室的公共設施、財產和物資的安全,保護好師生的安全。

  4.值班巡查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會妥善處理本崗位的險肇事故,會報警。

  5.值班巡查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危險時刻挺身而出,勇於同違法、違規、違紀人員做鬥爭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加以制止或處理,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6.隨時完成處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任務。

  7.對在值班巡查期間擅自外出、翫忽職守,發生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幼兒園將追究責任。

  幼兒園間點安全制度13

  一、不要讓孩子攜帶貴重物品,危險品入園,幼兒入園前家長要檢視幼兒口袋,如發現有危險品應馬上取出,並對孩子進行教育。

  二、請家長每天8:30分之前將孩子送入園,家長必須把孩子交到老師或是保育員手中,這是為了孩子的安全,也是對孩子負責。

  三、一般不能讓孩子無故缺席,遲到、除孩子生較嚴重的病以外,孩子因各種原因不能上課,請事先向教師遞交請假條,並寫明原因。

  四、孩子的接送,原則是父母親自接送,如委託他人接送,為了安全,被委託人必須年滿18週歲以上,並提前通知老師,將委託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高、特徵、衣著與孩子關係告訴老師。

  五、家長接孩子,為確保孩子安全,請有序在校門口接送孩子,不得擁擠,並要求家長接到孩子直接離園,不帶孩子在戶外活動場地玩耍,以防意外發生。

  六、穿行樓道時,教育孩子愛護樓道設施,有序行走,不得打、鬧、跑,以免發生碰接事故。

  幼兒園間點安全制度14

  1、園長負責對全園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培訓,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

  2、定期檢查電線、開關、插座等用電安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禁止超負荷用電;燈泡和電熱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3、要經常檢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裝置。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

  4、人人重視防火安全,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覺參與撲火。全園工作人員嚴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場所、房屋,誰用誰負責,責任落實到人。

  5、食堂應謹慎用火,做到火不離人,每天下班應檢查封閉爐灶;定期檢查廚房電源並做好記錄工作。

  6、教育幼兒不玩火,教育教職員工節假日按有關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幼兒園內不得吸菸,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7、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工作並組織消防疏散演習活動。

  8、必須增強防火安全意識,經常觀察,發現隱患,認真研究,採取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9、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發現者視情節給予罰款等處理,因擅自動用造成嚴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為了確保我園全體師幼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的限度,我園結合本園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1、安全隱患排查範圍:園內:園內的建築(如園舍、圍牆等),電路,消防設施、安全保障設施、活動場所及安裝的有關器械、食堂、幼兒用具等;園外:園外周邊環境、幼兒上下學道路周邊等。

  2、安全隱患排查時間:園內每週進行一次;校外根據各時期的專項隱患排查活動進行;各種自然災害發生前後各一次(如颱風、暴雨等)。

  3、排查人員組成:每組排查人員不得少於兩人,必須有安全知識和排查能力的人擔任,幼兒園領導必須參加。

  4、每次排查,必須用文字的形式記錄在冊。

  5、在排查的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無法及時整改的要制定時間表,在今後檢查中落實。如發現的問題是本級無法完成整改的,應及時撰寫報告後逐級上報,儘快圓滿解決問題。

  6、在排查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應請有關部門或幼兒園相關領導進行鑑定,以防事故發生。

  幼兒園間點安全制度15

  一、幼兒安全教育“五不”:不觸控各種電器開關;不亂食花、草、種子、藥物、食品;不把小物件銜在口中;不放髒東西和危險品在口袋裡;不離開老師。

  二、帶班時間教師不得與人聊天,不得離開幼兒,不允許幼兒離開老師的視野,不接電話和會見客人。

  三、活動前做“三檢查”(即檢查場地、裝置、幼兒情緒、衣著),活動時注意觀察幼兒活動內容和方式;活動後清點幼兒人數並講評。

  四、拿飯、拿水時要躲開幼兒走。剛煮沸的湯和水要加蓋放在幼兒碰不著的地方。開飯時,飯菜、湯不燙手才能讓幼兒端,飯、菜、湯不能從幼兒頭上過。

  五、幼兒進食時不談笑,不含飯在口中就去做其它事。

  六、幼兒的藥品要寫好藥名和人名及喂量,洗衣粉、消毒液和潔廁精要寫好品名放置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七、不讓幼兒接觸電源開關、刀器、開水和火。

  八、下班前要仔細核對幼兒人數,關好門窗,關掉電器、開關,鎖好貴重物品。

  九、幼兒受傷後,當班老師要冷靜沉著,耐心詢問、仔細檢視傷口。如果是燙傷要迅速離開熱源,是骨折要固定好傷口位置,再迅速護送到醫院處理。

  十、發生事故後,要立即報告醫生和園長。

  幼兒園間點安全制度16

  第一條學校應當規定上學、放學時間和開、關校門時間,並告知家長。如因特殊情況時間發生較大變動,應提前通知家長。

  第二條家長應當在教室門口接學生,並簽名。不能在學校門口讓幼兒自己下樓。

  第三條家長要文明接送,接送學生時應遵守交通法規和學校安排。接送完成後應及時離開,保持學校門口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第四條學校和家長要共同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教育幼兒不跟陌生人走,更不能擅自離開校園。

  第五條學校要嚴格執行幼兒請假制度和幼兒到校情況統計制度,對正常情況下未請假、未來學校就讀的幼兒,應及時聯絡家長。

  第六條學生在學校期間,如家長有事來學校,家長需在門衛簽名並寫上事由,方可進入學校。

  第七條幼兒在校期間,如因病因傷需外出就醫,應由學校派人陪護前往,或及時告知家長,由家長來校接走。

  第八條幼兒入校、離校由其固定的家庭成員接送,如是不常見的,老師需打電話詢問,才可讓幼兒被接走

  第九條學校行政領導、值周教師和值日保安每天上學、放學必須在校門處值班巡視,嚴格執行規定程式,做好學生交接工作。

  幼兒園間點安全制度17

  一、全園教職工應堅守崗位,高度負責,保證幼兒身邊有人,隨時清點人數,嚴防幼兒走失。

  二、加強對幼兒的常規教育,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隨時檢查幼兒鞋帶、衣物,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解決。向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本事。教會幼兒明白幼兒園的名稱、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三、帶幼兒外出活動,必須請示領導,選好安全場地,有組織有紀律地進行。並隨時清點人數,走路時注意不離隊、不掉隊。

  四、外來人員必須登記後經允許方能入園,一般情景當班教師不能會客和接電話,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不準陌生人來園接幼兒,防止冒領。

  五、車輛必須停在指定區域,嚴禁進入幼兒活動場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六、一切不安全用品、藥品必須由專人妥善保管,熱水、熱湯應放置適當位置,電器裝置應安裝合理,嚴防中毒、燙傷、觸電等事故的發生。

  七、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後應關好門窗,做好巡視工作,安排好節假日值班人員,切實做好保衛工作。

  八、全體教職工應自覺遵守門衛制度,住園教職工應協助做好保衛工作。

  九、要注意房屋、場地、傢俱、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進行檢查維修,避免砸傷、摔傷等事故發生。

  十、幼兒在園如發生骨折、縫針等重大事故,當班人員必須及時向園領導彙報並送醫院治療,並及時通知家長》,寫出事故發生情景報告,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