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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改名證明

小孩改名證明範文

  未滿16週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變更;下面是小編精心收集的小孩改名證明範文,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篇一:小孩改名證明範文

  譙城區公安局薛閣派出所:

  本人女兒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是張末,女,漢族,2011年1月19日生,身份證號341602201101190620。現在,正式以文字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為張皖琪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女兒提出書面申請。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沒有考慮到重名現象。

  辦理戶口登記時用的是張末,到現在一直沒有在任何場合使用過,現在上幼兒園了,考慮到將來要上小學辦學籍,如果還使用張末這個名字會出現重名現象,現特向貴所提出書面改名申請。

  請貴所給予辦理,在此感謝!

  申請人:

  

  篇二:小孩改名證明範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現有我兒黃**(現用名**),男,漢族,2012年7月5日出生於**市婦幼保健院(附《出生醫學證明》,編號:M****影印件)。由於當時起名草率,遇到附近有重名的情況,容易引起混淆,給正常的生活、入學帶來許多不便,現正式以書面形式提出更改我兒子姓名為黃**的申請,望予變更登記。  特此申請。

  申請人:

  父親:***(身份證號:44*****)

  母親:***(身份證號:44*****)


  篇三:小孩改名證明範文

  我是從化市江埔街錦三村單竹隊29號村民黃志軍,妻子李玉娟,夫妻倆人於2004年07月06日辦理結婚手續。2005年01月05日生育第一個孩子,性別男,取名黃文光。因家人、朋友、親戚一直稱其為嘉軒,現經夫妻二人商量決定黃文光改名為黃嘉軒。今向您有關部門辦理改名手續,望有關部門批准為要。多謝!

  申請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