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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缺陷管理制度

裝置缺陷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裝置缺陷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裝置缺陷管理制度1

  1、裝置缺陷分為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1)一般缺陷,指對安全經濟執行影響不大的裝置缺陷。

  (2)重大缺陷,指已威脅安全經濟執行或將發展為影響安全經濟執行但不會立即造成事故和裝置損壞的缺陷。

  (3)危急缺陷:指隨時可能發生裝置事故或人身事故的缺陷。

  2、裝置缺陷的發現:

  (1)及時發現裝置缺陷是供電營業所員工極其重要的工作內容。通常透過以下方法尋找和發現裝置的`缺陷。

  ①工作人員巡視檢查裝置,學習規程,通報及上報批示對照裝置檢查。

  ②結合安全檢查,分析裝置的'檢修、試驗、校驗和技術資料。

  ③上級部門檢查中指出的缺陷和修試中發現的缺陷。

  3、各供電營業所都要建立缺陷記錄本,內容包括髮現的時間、缺陷內容,處理意見和處理結果,並註明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4、處理缺陷應由所長統一安排,明確負責人員,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技術交底。

  裝置缺陷管理制度2

  第一條執行中的裝置發生異常,雖能繼續使用,但影響安全執行,均稱為裝置缺陷,缺陷可分三大類:

  (1)一類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處理,否則,即將發生人身傷亡、大面積停電、原裝置損壞、通訊中斷。

  (2)二類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嚴重,雖尚可繼續執行,但已影響裝置出力,不能滿足系統正常執行的需要,或短期內將可能發生事故,威脅安全執行,應當列入月的計劃,作缺陷消除處理。

  (3)三類缺陷;性質一般,情況輕微,對按去那執行影響不大,尚能堅持執行者。

  第二條有關人員發現裝置缺陷後,無論消除與否均應由發現人員作好記錄,並向有關領導彙報。嚴重缺陷裝置單位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消除或採取其它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他部門處理者,應及時上報並督促儘快辦理,對一般缺陷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

  第三條裝置所在單位領導應經常檢查裝置缺陷消除情況,對未消除者應儘快處理。

  第四條檢修人員消除缺陷後,應及時向有關人員交底,經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後作好記錄,註明缺陷已消除。

  裝置缺陷管理制度3

  一、一般規定

  1、站領導、檢修技術人員、檢修班長是具體抓好裝置管理負責人。

  2、凡是裝置在執行備用中出現缺陷,執行人員有責任採取必要的執行措施,防止缺陷擴大,出現故障要通知有關人員及時消除。

  3、各執行、檢修班應將發現的裝置缺陷及時記錄,以利於查閱和作出處理。

  4、裝置缺陷消除後,消除者應在記錄簿上交代清楚。

  5、記錄簿應保持整潔,並存檔,以備查考。

  二、缺陷分級管理許可權

  1、執行任務

  (1)巡視檢查及時發現裝置缺陷,並作好記錄和報告有關人員。

  (2)及時消除屬於執行維護工作範圍的裝置缺陷,應及時採取必要執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擴大,並向有關人員彙報。

  (3)凡本班有權排程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應通知檢修人員及早消除。

  (4)參加裝置缺陷消除後的驗收。

  2、檢修班任務

  (1)負責從執行、試驗、檢驗方面及時瞭解所管轄裝置的缺陷並作出記錄。

  (2)瞭解執行情況,查閱記錄簿,及時發現和主動消除裝置缺陷,做到小缺陷不過班,大缺陷不過天。

  (3)在執行中無法消除缺陷,應記入本班的記錄簿內,在大小修或臨時予以消除。

  3、站領導的任務

  (1)領導督促各班認真搞好裝置缺陷的消除工作,負責質量驗收的組織工作。

  (2)定期巡視裝置,掌握裝置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4)擬定消除重大裝置缺陷的技術組織、措施,結合小修計劃使其實現。

  裝置缺陷管理制度4

  1、裝置缺陷管理的目的

  缺陷管理的目的是為了掌握正在執行的自動化系統存在的問題,以便按輕、重、緩、急消除缺陷,提高自動化系統的健康水平,保障自動化系統的安全執行。另一方面,對缺陷進行全面分析,總結其變化規律,為大修、更新改造自動化系統提供依據。

  2、裝置缺陷的分類

  裝置缺陷根據其嚴重程度,一般分為三類:

  (1)、一般缺陷:指裝置狀況不符合規程要求,但近期內不影響裝置安全執行。

  (2)、重大缺陷:指裝置有明顯損壞、變形,近期內可能影響裝置安全執行。

  (3)、緊急缺陷:指裝置缺陷直接影響裝置安全執行,隨時有可能發生事故,必須迅速處理的缺陷。

  3、裝置缺陷的處理

  建立裝置缺陷記錄簿,遠動人員在巡視中發現的缺陷應及時記錄在裝置缺陷記錄簿上,寫明缺陷情況,提出處理意見。重大及以上缺陷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回報,並根據缺陷嚴重程度進行處理。自動化裝置存在缺陷但不影響安全執行,應加強監視,針對缺陷發展做出分析和事故預想。

  4、裝置缺陷消除的期限

  缺陷消除的期限一般規定為:緊急缺陷應予24H內消除;重大缺陷視其嚴重程度在1個月內安排處理;一般缺陷可列入季度或年度大修計劃進行處理或在日常維護工作中消除。

  5、處理裝置的原則:

  處理缺陷時,要嚴格執行有關規程規範,嚴禁違章作業。

  (一)排程自動化裝置的巡視與維護制度

  (1)為了掌握排程自動化裝置的健康狀況,及時發現和消除缺陷,預防事故,確定檢修內容,保證安全執行,必須對排程自動化裝置進行定期的巡視檢查。

  (2)巡視檢查的週期:

  1)有人值班的排程自動化機房,按值班巡視規定執行,無人值班的排程自動化機房,每週至少巡視檢查兩次。

  2)排程自動化系統主站裝置每天巡視檢查一次。

  3)變電所的綜合自動化系統每月巡視檢查一次。

  (3)巡視檢查的結果應詳細做好記錄。對危及人身和裝置安全的缺陷必須立即停電處理,修復後才可送電。一般缺陷列入維修計劃,限定時間修復。

  (二)排程自動化裝置停運、啟動制度

  (1)認真做好排程自動化裝置停運、啟動工作,並在專用記錄薄上做好詳細登記。

  (2)嚴格執行《電氣安全工作規程》,在停運、啟動時,應認真按照計算機開關機操作程式進行。

  (3)停運:

  1)停運時,應先退出自動化系統應用程式,然後關閉作業系統,最後關閉計算機裝置,防止直接關閉計算機裝置引起的程式錯誤。

  2)關閉自動化系統電源。

  (4)啟動:

  1)工作完成後,工作負責人必須檢查施工現場,認真檢查有無工具、材料等遺留在裝置上。

  2)開啟自動化系統電源。

  3)啟動排程自動化系統裝置。監視裝置以及各項引數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