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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火災應急預案

發生火災應急預案(通用5篇)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發生火災應急預案(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發生火災應急預案1

  一.科室消防應急救救援組

  科室負責(明白)人: 主 任

  科室管理人:

  護士長

  疏散引導員:

  2名

  疏散救援組:

  滅火救援組:

  (科室人員的30%是科室義務消防隊員)

  二.職責

  (1)科室負責人、管理人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科室消防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科室消防安全情況。

  2、督促病房工作人員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落實對病員的入院安全教育和經常性防火巡查工作任務。

  3、發生火災時,及時組織在場工作人員開展滅火自救和組織傷病員安全疏散,確保病員生命和財產安全。

  4、科室消防安全明白人就是科室懂的消防管理、消防知識的、熟悉本科室情況、會操作消防裝置器材,瞭解消防檢查和隱患整改、火災撲救、消防宣傳教育等程式。

  (2)疏散引導員職責:

  1、熟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走向、本樓層疏散預案。

  2、發生火災時,組織人員就近疏散,始終堅守崗位。

  3、防止疏散過程中病員及家屬出現驚恐和騷亂,確保快速安全疏散。

  4、提醒被困人員,利用毛巾、衣物等捂口鼻低姿快行

  (3)滅火救援組職責

  1、熟悉掌握本單位的消防道路、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並達到熟練使用。

  2、加強平時的滅火技術訓練,掌握滅火方法,

  3、在較短時間內到達火警地點,迅速有效撲滅火災或援助消防隊控制火勢和撲滅火災以減少火災的損失。

  (4)疏散救援組職責:

  1、針對樓層的人員情況對人員、物資進行疏散。

  2、明確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標誌,根據火災發生的不同部位組織不同的疏散路線。

  3、疏散引導人員要明確任務,合理分工落實具體的疏散措施(先生命後物資)。

  三、發生火災具體處理辦法:

  1、護士發現或接到患者及家屬報告有火情時,應立即按下手動報警按鈕,通知消防監控室人員,迅速彙報科主任或護士長,同時用就近的滅火器器材儘可能撲滅初期火災。

  2、科主任或護士長接到報告後,立即調動全科人員到現場,組織滅火組人員滅火及疏散病員,疏散組進行疏散工作,派專人對起火房間進行搜尋。並將情況向上級部門反映,同時負責全科指揮工作,

  3、在保衛科人員(即義務消防隊人員)到達火災地點後,科主任或護士長介紹火災現場情況,並安排滅火組人員把滅火工作交給保衛科人員,全力疏散病員。

  4、火災撲滅後:

  ⑴應保護火災現場。公安消防機構劃定的警戒範圍是火災現場保護範圍;尚未劃定時,應將火災過火範圍以及與發生火災有關的部位劃定為火災現場保護範圍;

  ⑵ 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火災現場保護範圍內,不得擅自移動火場中的任何物品;

  ⑶ 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⑷ 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查詢有關人員,協助火災調查;

  ⑸ 做好火災傷亡人員及其親屬的安排、善後事宜;

  ⑹ 火災調查結束後,總結火災事故教訓,改進消防安全管理。

  5、注意事項:

  疏散患者或家屬時,應把危重病人或特別行動不便的病人透過消防電梯進行散(僅限於著火層),其他病人和家屬往消防樓梯進行疏散。

  發生火災應急預案2

  火災是嚴重威脅人民群眾性命和財產安全的危險事故,為了更好地認識與防範火災事故的發生、降低突發火災的危害程度,將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保證全院職工和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讓人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遇到緊急狀況時不慌張,聽從醫院的指揮,做到安全疏散,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指揮部

  設立醫院火災應急指揮部,其只要職責如下。

  1、定期組織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

  2、對醫院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掌握消防知識。

  3、接到火災報警後統一指揮,通知各組負責人到現場施救。

  4、組織職工進行應急救援演習。

  (二)現場指揮組

  1、瞭解現場狀況,組織火情偵查和分析,制定總體救援方案,組織實施滅火救援任務。

  2、根據現場救援的需要和狀況的變化,及時調集和適時調整力量部署,必要時,可組織群眾參與輔助性行動。

  3、決定使用各種水源,利用臨近建築物及其相關設施,切斷現場與周邊區域內的電力和可燃氣體、液體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4、劃定警戒區,組織人員疏散。

  (三)現場搶救組

  其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火災事故現場的具體狀況,以救人為第一任務,救人時要認真詢問、仔細搜查、注意安全。

  2、要大力搶救、疏散物資,被搶救出來的物資要放在安全的地方,並派人看管,以防再次損壞或被人盜竊。

  (四)現場警衛組

  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並維持現場秩序,警戒其他部位和搶救出的物資,監視災情。

  2、防止壞人趁火打劫和閒雜人員進入,保護現場不被破壞,協助上級部門調查處理災害狀況。

  二、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措施

  1、加強消防知識的學習和培訓。

  2、保衛部門定期檢查全院消防設施效能,保證消防設施隨時處於功能完好狀態。

  3、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4、注意用氧、用電安全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二)預防預警系統

  應急指揮部按照“高效、快捷”的原則,建立和完善以各種火災事故的監測、預報、資訊傳輸、分析處理為主要內容的預警服務系統和相關技術支援平臺,並實現與消防部門的聯網互通,做到資訊共享,提高預警能力。

  三、應急響應

  (一)資訊報告

  1、火災發生後,第一個發現災情的人員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通訊工具撥打火警電話,說明失火的具體地址、失火的位置、單位名稱、失火物品名稱、火勢大小、火災現場有無危險品等,

  2、現場值班員或負責人將火情通知指揮組總指揮,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聽從統一安排部署。

  3、各組成員由本組負責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開行動。

  (二)應急處理

  1、所有應急人員接到通知後要立即趕到現場。在應急搶險過程中,要遵循“救人先於救火”的原則。參與搶救的人員要做到緊張有序,一切行動聽指揮,有問題要及時上報指揮組。

  2、現場指揮組要根據火災事故的具體狀況,劃定安全區,根據建築物及周圍狀況,事先劃定人員疏散集結的安全區;立即組織病人有秩序的疏散、撤離,對傷員進行護理並及時送往醫院。

  3、撲救火災時必須注意防爆問題,防止易爆物體受熱而產生爆炸。在撲救火災時,把受到或可能受到火勢威脅的易燃、易爆物品迅速轉移出去。

  (三)現場警戒

  1、外圍警戒:清楚路障,指導一切無關車輛離開現場,勸導無關人員撤離現場,維護好外圍秩序,迎接消防隊,為消防隊到場滅火創造有利條件。

  2、火場外部警戒:不許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指導疏散人員離開建築,看管好火場內疏散出的物資,指引消防隊進入現場、消防控制室,為消防隊的滅火戰鬥行動維持好秩序。

  3、火災撲滅後,在火災區域內設立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配合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四、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1、醫務人員迅速對摔傷、砸傷、燒傷、踩傷的病人實施救治。

  2、醫務人員對本病區的患者逐一檢查、治療,病房主任將本病區火災中的病人狀況向醫務科彙報。

  3、總務科組織相關人員對所轄裝置全面檢修,恢復正常運轉。

  4、各要害部位及職能部門負責人,將本部門火災後的狀況及時上報主管院長。

  (二)調查和報告

  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結束後,由應急指揮部指定組成事故調查組,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寫出書面報告。對特別重大的火災事故,要及時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消防總隊報告。

  五、保障措施

  (一)通訊聯絡

  1、建立通訊網路,使各級有關人員能迅速正確地接受火災資訊。

  2、保持單位內部各部位、著火層與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與單位供水、供電部門的無線聯絡。

  (二)裝置保障

  1、保證消防用水,消防用電不間斷。

  2、保證滅火器材的供給與完好。

  3、保證傷員救護等工作的運輸車輛。

  

  發生火災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建立健全貴陽市火災事故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火災事故的能力,保證火災事故應急工作協調、有序和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國家和人民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安全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州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陽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貴陽市轄區內發生的特大、重大、較大火災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1.3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科學施救。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貴陽市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

  1.4火災分級

  特別重大Ⅰ級火災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重大Ⅱ級火災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較大Ⅲ級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一般Ⅳ級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市火災應急救援指揮部

  發生較大(Ⅲ級)及以上級別火災後,立即成立市火災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本預案適用範圍內的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長由市長或市長委託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長由市政府秘書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應急辦常務副主任、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和屬地政府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單位和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職責:組織、指揮特大、重大、較大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研究審批總體應急救援方案;綜合協調各部門的應急救援工作;統一調配救援裝置、人員、物資、器材等滅火救援力量和資源;組織發動社會力量參與搶險救災;負責向新聞媒體統一發布資訊。

  2.2成員單位職責:

  市應急辦:履行應急值守、資訊彙總、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控制和撲滅火災,營救現場被困人員,並負責滅火前沿指揮,參與事故原因調查。

  市安監局:負責滅火救援過程中的有關協調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公安局:負責對事故現場實行警戒,疏散群眾,維護現場治安秩序,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協助相關職能部門作好滅火救援工作,保障救援道路暢通,保證滅火救援物資和裝置順利到達現場,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衛生局:負責提供足夠的醫療救護人員和醫療搶救裝置,及時搶救受傷人員,使傷亡減少到最低限度。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事故地區適時的氣象資料,為滅火救援工作提供氣象依據,以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市生態文明委:根據滅火救援需要,進行環境監測,提出預防次生災害對策。

  市民政局:負責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工作。

  貴州燃氣公司:負責事故地區燃氣管道的緊急處理,配合消防部門滅火,並就事故中涉及的燃氣安全提出科學有效的搶險救災措施,避免更大的人民生命財產損失。

  貴陽供電局:負責事故地區的電網安全,根據總指揮部命令,切斷事故區域內電源。

  市供水總公司:負責事故地區供水系統的正常使用,保證滅火用水不受影響。

  中國電信貴陽分公司、中國移動貴陽分公司、聯通貴陽分公司:負責保障事故現場的通訊聯絡、資訊釋出通道通暢。

  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各區(市、縣)政府根據總指揮部要求,做好火災處置中的相關工作。

  2.3各專業處置組的建立和職責

  根據火災事故發生的實際情況,市應急指揮部主要下設以下專業處置組進行處置:

  2.3.1綜合協調組

  組長單位:市應急辦、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安監局

  主要職責:做好事故災難資訊的彙總、分析和報告工作,及時傳達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的指示和領導批示,協調各專業組的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調配救援人員、物資、裝置器材等。

  2.3.2應急救援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安監局、屬地政府

  成員單位:市公安局、事故災難發生單位等

  主要職責:負責制定應急救援方案,報應急指揮部審定後實施,制定並實施防止事故災難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統一指揮施救隊伍,迅速開展現場應急等。

  2.3.3安全保衛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局、屬地政府

  成員單位:市民政局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災難現場群眾的防護指導,引導群眾有序撤離到安全區域,組織好特殊人群的疏散安置,維護安全區域內的穩定和治安;迅速對事故災難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實行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維護事故災難現場交通秩序,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保障應急指揮部工作的正常開展等。

  2.3.4醫療救護組

  組長單位:市衛生局

  成員單位:各醫療衛生機構等

  主要職責:負責設立現場醫療急救站,對傷員進行現場分類和急救處理,並及時轉送到醫院救治,對現場救援人員進行醫療監護等。

  2.3.5後勤保障組

  組長單位:市應急辦、屬地政府

  成員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民政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供水、電力、通訊、物資供應部門和事故災難發生單位等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設施、裝置、物資及生活、醫藥等後勤保障。負責應急救援的供電、供水和通訊暢通等。

  2.3.6社會維穩組

  組長單位:市維穩辦、屬地政府

  成員單位:市安監局、市信訪局等

  主要職責:負責對傷亡人員家屬的接待、安撫和慰問工作及傷亡人員善後事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維護社會穩定,消除不穩定因素等。

  2.3.7輿論宣傳組:

  組長單位:市政府新聞辦、市公安消防支隊

  成員單位:屬地政府、市級新聞媒體、通訊運營商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災難救援資訊的統一發布,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保護措施的緊急公告,播放疏散詞,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等。

  2.3.8環境處置組

  組長單位:市生態文明委

  成員單位:市氣象局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發生地的環境影響後期處置工作。為指揮部提供必要的天氣預報和環保資訊等。

  2.3.9專家技術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安監局

  成員:有關專家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專家學者為滅火救援和恢復生產提供技術支援和決策建議等。

  3預防預警

  3.1重大危險源管理

  3.1.1市有關主管部門和區(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火災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較大火災事故的險情,或其他災害可能引發火災事故的重要資訊,應進行預警分析,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及時按有關規定做好預警資訊釋出和上報工作。

  3.1.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對轄區內的火災事故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排查並建立檔案;制定並完善本地區火災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明確工作職責,做好救援物資保障工作,建立應急專業技術人員聯絡制度,提供應急避難場所。

  3.2預警行動

  各級人民政府及消防部門接到可能導致火災的資訊後,應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預防行動。區(市、縣)人民政府和市公安消防支隊接到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資訊後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做好監測預警和應急準備,事態可能演化為較大事故災難時立即按照相關規定上報市政府。

  3.3預警的級別

  按火災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及影響範圍,火災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等級,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預警訊號表示。

  3.4預警釋出

  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政府報經上級批准後,按照上級要求釋出。

  黃色預警由市公安消防支隊報經市政府同意後釋出。

  藍色預警由事故可能發生地的區(市、縣)政府釋出。

  4應急響應

  4.1資訊報告

  火災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向消防部門報告,並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向事故災難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報告。

  消防部門和屬地政府接到事故災難報告後,應立即進行研判分析,達到報送標準的要在事發1小時內上報市政府、市安監局。

  4.2分級響應

  火災事故發生後,屬上級政府組織應急救援,但尚未到位的,發生事故災難的單位及其當地人民政府應立即啟動各自的應急預案開展先期救援工作,並根據事故災難等級及時上報。

  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災難,啟動Ⅰ級響應,市政府在國務院、省政府的指揮領導下,按照本預案要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

  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災難,啟動Ⅱ級響應響應,市政府在省政府的指揮領導下,按照本預案要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

  發生較大火災事故災難,由公安消防支隊報請市人民政府同意啟動Ⅲ級響應,並按照本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

  發生一般突發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由事發地區(市、縣)人民政府啟動Ⅳ級響應。

  當發生超出其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的突發事件時,要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3火災撲救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密切協同的原則。由於參戰力量多,現場情況複雜,專業性強、各種力量需在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積極配合、密切協同,共同完成。

  以快制快、行動果斷的原則。鑑於火災事故具有突發性,在短時間內易快速發展蔓延,處置行動必須做到接警排程快、到達快、準備快、疏散救人快、戰鬥展開快,以達到以快制快的目的。

  講究科學、穩妥果斷的原則。由於火災事故中,常伴有毒氣、爆炸等情況,成功處置必須要有一支裝備精良、訓練有素、專業技術過硬的攻堅力量進行攻堅作戰。為此,要切實加強消防隊伍的裝備建設和攻堅組人員技、戰術訓練,提高隊伍的攻堅作戰能力。

  以人為本,及時疏散的原則。當現場遇有人員受到威脅時,首要任務是搶救人員。當不控制火勢、不排除險情就難以解除對人員威脅時,應先集中力量控制火勢、排除險情,再行解救疏散被困人員。

  4.4處置程式

  4.4.1接警出動。消防部門接到火災和災害事故報警後,應當根據災情、預案,迅速調派力量,及時瞭解災害事故現場情況,立即向市政府彙報,並通知公安、供水、供電、燃氣、醫療、通訊等有關單位、技術專家到場配合作戰行動。

  4.4.2外部觀察。在進入事故現場前,首先應進行外部偵察瞭解查清現場的一些基本情況。

  4.4.3警戒。查清現場基本情況後,要根據需要立即劃定警戒區,由公安機關實施外圍警戒,消防支隊負責內部警戒,設立警戒標誌和警戒崗。

  4.4.4進入現場。應查清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被困、中毒人員位置、數量;物質燃燒蔓延速度等;進攻路線和水槍陣地位置;現場危化品濃度區域,如低濃度區、爆炸濃度極限區和高濃度區。

  4.4.5制定處置方案。總指揮部根據現場偵察情況,組織專家制定處置方案。方案內容主要包括:確定處置方法及程式;明確參加應急救援各單位的具體任務;確定進攻路線和水槍陣地;預測、分析可能發生的突發險情並制定相關的措施;提出安全要求,提供安全保障。

  4.4.6現場處置。全力以赴救助傷員和被困人員,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並用最快速度有效控制事故發展,同時要注意保護救援人員安全。

  4.4.7救援結束。火災事故災難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災難隱患消除,經應急指揮部確認,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人員撤離現場,應急響應終止。

  4.4.8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組織事故善後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恢復正常秩序,消防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災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

  5.2保險

  事故災難發生後,保險監管部門負責督促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和受災單位及人員保險受理、賠付工作。

  5.3事故調查

  特別重大、重大火災事故的調查按國家、省的有關規定執行。較大火災事故由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安監局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一般火災事故的調查由屬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4總結評估

  應急響應和滅火工作結束後,事發地人民政府應認真分析事故災難原因,制定防範措施,落實火災事故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災難發生。市公安消防支隊會同屬地人民政府要對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進行全面評估和總結。

  6應急保障

  6.1裝備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職能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積極利用現有檢驗、鑑定、監測力量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建立和完善專家資料庫和火災危險源資訊資料庫系統,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救援的綜合實戰能力,保障火災事故應急工作的順利進行。

  6.2通訊保障

  建立和完善火災事故應急指揮的通訊保障和資訊管理系統,利用先進的計算機技術、網路技術、無線通訊技術、衛星技術等現代化手段,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訊器材和計算機網路軟、硬體裝置,確保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各方面的聯絡暢通、迅速、高效。

  6.3人力資源保障

  加強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隊伍的建設,整合社會資源,建立完善專家庫,透過經常性的研討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

  7附則

  7.1責任與獎懲

  對在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及個人,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有關部門、相關地方社會單位等應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對未及時報警,翫忽職守導致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受到重大損失,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公安消防支隊要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並報市政府批准後釋出。

  本預案由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解釋。

  發生火災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預防公司可能發生的火災事故,增強對突發性火災事故的處置能力,協調各類資源及時、高效的撲救火災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因火災事故而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和環境汙染,保證公司的財產安全、員工的身體健康,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1.2.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2.4《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汙染防治法》

  1.2.5《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1.2.6國家環保總局《放射源分類辦法》

  1.2.7國家環保總局《報告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暫行辦法》

  1.2.8《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9《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06年01月24日)

  1.2.10《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11《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12公司《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 預防為主。始終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實行全面、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要求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監督到位,考核到位,健全應急體系,在強化預防工作的同時,做好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工作,力爭使事故損失和事故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1.3.2 統一指揮。在公司和當地政府及消防管理部門的統一領導下,統一組織、領導、指揮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應急救援等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1.3.3 分級管理。建立健全公司有系統、分層次、上下協調一致的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組織體系、預案體系和保障體系,加強應急宣傳與教育、培訓與演練、實施與評估等各項工作。

  1.3.4 措施果斷。如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就可能危及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以及財產重大損失,公司各單位、各部門必須按照有關職責與分工,反應及時,動作迅速,措施果斷,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災事故損失和事故影響。

  1.3.5 依靠科技。加強“三防”工作,同時加大“技防”的投入,不斷提高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水平。

  1.4適用範圍

  公司所屬各部室、各專案部、各分公司。

  2危險源與危險分析

  2.1安全風險

  透過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在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如下安全風險,可能會導致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

  2.1.1 焚燒廢棄物;

  2.1.2 臨時取暖防範措施不當;

  2.1.3 流動吸菸;

  2.1.4 電氣裝置使用不當;

  2.1.5 動用明火;

  2.1.6 配電盤櫃因負荷過載;

  2.1.7 電火焊作業點周圍有易燃物;

  2.1.8 充油或充氫區違章動火;

  2.1.9 其它可能的火險隱患。

  2.2發生事故的條件

  2.2.1 電器產品不合格;

  2.2.2 沒有及時清除易燃物;

  2.2.3 在危險區域使用明火作業;

  2.2.4 違規存放易燃品;

  2.2.5 氧乙炔氣瓶放置距離太近;

  2.2.6 違規存放易燃品;

  2.2.7 其他行為性和管理性違章活動。

  3.組織體系

  3.1領導機構

  公司消防保衛應急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機關本部的突發火災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組 長:公司黨委副書記

  副組長:保衛科負責人

  成 員:保衛科全體人員

  3.2專項工作機構

  保衛科設立消防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負責公司消防和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消防保衛應急領導小組的職責

  3.3.1 貫徹落實國家及省電力公司有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要求;接受省電力公司和地方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請求和提供應急救援;

  3.3.2 統一領導公司生產經營中發生的所管類別的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3.3.3 組織制定公司相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訂;

  2.3.4 釋出公司相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和終止命令;指揮協調公司相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

  3.3.5 釋出公司相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的進展與處置情況。

  3.4消防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的職責

  3.4.1 及時瞭解相關突發公共事件情況,提請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啟動、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

  3.4.2 落實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辦公室下達的應急指令和各項任務;

  3.4.3 監督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掌握應急處理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應急處理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3.4.4 制訂、監督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訂;制定完善有關應急工作的規章制度;

  3.4.5 組織開展相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培訓與演練;

  3.4.6 負責相關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制定針對性防範措施,對搶險救災中立功人員提出表彰意見,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責任追究,並積極配合上級、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危險源監控總體要示,公司系統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

  4.2預警行動

  建立組織機構,實行人防、物防與技防相結合,在人防上加強安全值班、按時巡邏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確保監控到位和保障有力。

  5資訊報告程式

  5.1資訊報告程式

  現場火災事故知情人→報119火警、專案級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辦→公司級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省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辦。

  5.2資訊報告方式

  口頭彙報方式:發生事故後,在初步瞭解事故情況後,專案級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辦應當立即透過電話向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辦進行口頭彙報。同時,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辦透過電話立即向省公司應急辦進行口頭彙報。

  書面彙報方式:在初步瞭解事故情況後,應當在4個小時內,逐級以書面材料形式上報事故有關情況。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根據火災事故的嚴重程度,公司將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定義為四個事故應急響應等級。

  6.1.1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公司進入Ⅰ級應急狀態:

  6.1.1.1 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國家電網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中規定的重大及以上人身事故,即從業人員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傷和死亡10人及以上(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6.1.1.2 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省政府及有關部門設定的 Ⅲ級(較大)型別事件。

  6.1.1.3 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國家電網公司設定的Ⅲ級(較大)型別事件。

  6.1.2 發生下列情況,公司進入Ⅱ級應急狀態:

  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從業人員一次死亡2人,或重傷和死亡5人以上、9人及以下(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6.1.3 發生下列情況,公司進入Ⅲ級應急狀態:

  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從業人員一次死亡1人,或重傷和死亡5人及以下(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6.1.4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公司進入Ⅳ級應急狀態:

  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從業人員一般人身重傷及以下事故者(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6.2響應程式

  6.2.1 Ⅲ級及以上響應程式

  6.2.1.1 在發生或可能擴大為特大火災事故時,事故單位在搶險救災的同時,應當立即上報公司安全應急辦公室事故簡要情況。

  6.2.1.2 公司安全應急辦接到有關事故簡要情況後,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現場情況、可能的後果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等,應當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公司突發事故應急指揮中心,並通知有關部門準備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6.2.1.3 公司突發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事態發展,應當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啟動公司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並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定和部署。安全應急辦和應急處置小組應當立即按照職責分工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6.2.1.4 公司突發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在決定進入Ⅲ級及以上應急狀態之後,應當立即將有關事故情況按照要求報告省公司應急領導組並視情況請求必要的支援和幫助,並配合上級、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6.2.2 IV級響應程式

  6.2.2.1 在公司生產經營中發生一般火災事故時,事故單位在搶險救災的同時,應當立即上報安全應急辦公室事故簡要情況。

  6.2.2.2 安全應急辦公室接到有關事故簡要情況後,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現場情況、可能的後果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等,將有關情況報告公司消防保衛應急領導小組,並通知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6.2.2.3 安全應急辦公室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後,做出應急處置要求,並進入事故調查程式。

  6.3處置措施

  6.3.1 在應急狀態下,應急辦、應急處置小組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奔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6.3.2 在應急狀態下,公司應急辦、事故單位應當調動一切積極力量,努力控制、降低事故損失和事故影響。

  6.3.3 事故單位幾點應急處置重點要求:

  6.3.3.1 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切斷或隔離危險源,防止救援過程中發生次生災害。

  6.3.3.2 切斷或隔離危險源後,現場人員應當立即開展現場急救工作,同時請求應急救援和上報事故資訊工作。

  6.3.3.3 應急人員趕赴現場後,應當立即進一步採取措施,徹底隔離危險源,設定警戒線,為其他人員應急救援工作創造一個安全的救援環境。

  6.3.3.4 醫務人員趕赴現場後,如有燒傷人員,應當進一步採取措施開展現場急救工作,同時,提出下一步醫療救援的建議。

  6.3.3.5 保衛人員赴現場後,應當立即隔離、保護事故現場,嚴禁無關人員入內發生意外事故。

  6.3.3.6 安監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後,在協助現場應急處置的同時,應當立即開展事故調查,為儘快事故恢復創造條件。

  6.3.4 當事故有可能出現擴大、惡化苗頭時,必要時及時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申請,請求社會支援。

  6.3.5 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應急領導小組經研究決定宣佈解除應急狀態:

  6.3.5.1 火災撲滅,人員傷亡情況得到救護與控制,時間達一個月及以上;

  6.3.5.2 事故隱患得到消除,防範措施得到落實,裝置設施得到恢復,應受教育者受到教育,事故責任者受到責任追究。

  7應急物質與裝備保障

  7.1人員保障

  7.1.1所有從業人員符合安全生產的基本條件,具備必要的安全工作技能和知識,熟練掌握本工種要求的消防知識,並經考試合格,特種工應當取得相應資格證,熟練掌握緊急救護法。

  7.2物資與裝備保障

  7.2.1 根據國家有關消防工作的要求,根據工作性質的不同,為所有工作場所、區域配備足夠的符合有關標準的消防器材。

  7.2.2 各單位應當根據國家和省公司有關要求,嚴格落實安全組織措施與安全技術措施,為從業人員提供一個安全可靠的工作環境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7.2.3 公司所屬各專案部應當根據本專案施工區域的特點,配備必要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裝備。

  8附則

  8.1 預案管理與更新:隨著國家和國家電網公司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和修訂,或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的情況,以及管理體制的變化,公司將及時組織修訂本應急預案。

  8.2 預案解釋部門:本預案由公司保衛科制訂與解釋。

  8.3 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發生火災應急預案5

  一、編制目的

  為了使員工能熟練掌握低壓配電室突然起火應急處理能力,將火災造成的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的縮短故障處理時間,確保人身和裝置的安全,特組織此次低壓配電櫃著火演練,並對全過程進行評估。

  二、職責

  全廠組織各班組配合,每年組織一次從事生產的員工學習配電系統著火應急處理,要求能夠較熟練地掌握,並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準確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三、演練領導小組:

  組長:董詩星

  副組長:羅輝

  組員:王珍寶、徐丁香、周鈞、馬群、王有明、

  四、演練人員

  董詩星組織各班組全部成員,演練地點:亞泰化工有限公司低壓配電室。

  五、演練內容:

  乙班:20xx年11月28日下午14點30分,生產正常執行中低壓配電室出線櫃電器起火,造成部分裝置停車。

  六、應急處置措施

  1、中控室接到低壓配電室發生著火立即用對講機通知組長董詩星迅速通知組員佩戴好防毒口罩、應急照明器具、通訊器材並帶附近的滅火器趕往低壓配電室。對低壓配電室、各配電櫃、電纜夾層進行檢查,是否有其它異常情況,並立即向主管領導彙報。

  2、組長立即將現場的情況通知排程及上一級主管領導,並及時趕到現場檢視情況,找出具體故障點。並通知生產班組檢視現場裝置有無異常。

  3、廠內高低壓配電房裝有氣體報警系統及氣體滅火裝置

  4、經檢查發現自動氣體報警系統並未報警及氣體滅火裝置並未啟動,為低壓配電櫃8號櫃按鈕部位起火、屬於初期火災,組長董詩星立即組織人員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佩戴好防毒口罩、應急照明器具、通訊器材並帶配電房配備的二氧化碳滅火器趕往低壓配電室內。通知組員立即趕往現場、並及時通知中控、各班組、各部門等用電單位是否影響生產及化工工藝安全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5、組長隨即通知組員:

  (1)電工王珍寶立即將8號配電櫃主電源刀閘拉開,斷開與著火部位電源。

  (2)羅輝通知中控班組及時注意檢視8號配電櫃內所有的斷點部位及用電裝置,是否影響生產化工工藝安全及時採取應急措施。及全廠各用電部門注意檢視各部門用電裝置,是否影響安全生產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3)機修工周鈞立即拿到配電室配電櫃應急開門鑰匙配合儀表工王有明用二氧化碳或乾粉滅火器對準著火點將火撲滅,滅火人員要注意身體各部位必須與帶電體保持充分的安全距離。

  (4)機修工徐丁香立即開啟低壓配電房所有對外窗戶,進行通風置換。

  (5)電工馬群等待火源完全撲滅後將燒損的電氣元器件及電纜及時進行檢查隔斷8號櫃與其他配電櫃的絕緣,斷電、驗電、懸掛標示牌、裝設接地線等相關安全技術措施,保障其他裝置的正常執行。

  6、使用的滅火器要有良好的絕緣效能,如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乾燥沙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器(如水、泡沫滅火器等)撲救。

  7、做好事故檢查、分析、處理記錄,及時消除類似故障隱患。

  七、注意事項:

  1、進入作業現場必須穿戴好電工防護用品。

  2、配電室撲滅火源時絕不能用水、泡沫滅火器等撲救,必須用幹沙子、乾粉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

  3、事故處理中必須做好斷電、驗電、懸掛標示牌、裝設接地線等相關安全技術措施。

  4、停送電操作必須嚴格執行電氣安全操作規程和監護制度。

  5、在進行配電櫃搶修作業中,必須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檢查所使用電工工具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6、搶修所用的照明燈、臨時電源線、公用工器具隨時準備齊全。

  八、演練總結:

  演練結束後演練領導小組成員,以及參加演練電工,對演練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配電系統跳閘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總結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