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幼兒園補助計劃
為了幫助經濟困難的幼兒解決生活困難和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培養貧困幼兒積極進取、勤儉自強的優良品質。同時,也為了規範對貧困生的資助與管理工作,以下就是小編整理的貧困幼兒園補助計劃,一起來看看吧!
一、成立工作領導組
組 長:
副組長:
宣傳、調查組:
二、貧困生資助物件
1、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500元以下或家庭生活困難,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本地區城鄉居民收入中下水平的;
2、孤兒;
3、家庭經濟困難的單親家庭;
4、家庭貧困的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殘疾幼兒
5、經民政部門確認的農村低保或農村特困救助範圍的家庭子女;
6、因受災、疾病等導致家庭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可以優先得到資助。
7、家庭生活水平一般,家庭因疾病、多子女升學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開支非常困難的“留守兒童”。
三、貧困生資助範圍
貧困生資助比例按照在園幼兒總數的10%以內予以資助,
四、貧困生評審程式
1、以班級為單位,班主任負責,透過深入細緻的調查瞭解將貧困生情況、申請及名單上報領導小組,進行初審;
2、調查小組入戶調查、瞭解,請社群、村委會核實。
3、領導小組根據調查小組各方蒐集的資料,決定貧困生資助人選,並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並報教育局備案。
五、資金管理
貧困生資助金按照每生每學期的保教費600元的3%按學期提取,按學期發放,資助金實行專戶管理。
六、貧困幼兒的管理
1、幼兒園建立貧困幼兒管理檔案,組織對貧困生日常表現進行跟蹤調查,對反饋內容給予及時記錄,保證貧困生日常的管理。
2、加強對貧困幼兒的教育,透過激發貧困幼兒的'鬥志,使其樹立艱苦奮鬥、自強不息的精神。
3、建立受資助貧困生資訊反饋和取消資格制。各班級應定期或不定期向幼兒園反饋受資助幼兒的家庭經濟情況。若在受資助期間出現弄虛作假,偽造經濟困難者,取消貧困資助資格,或視情況追回已享受的全部金額。
4、貧困生的調整。
(1)原來不是貧困生,由於家庭發生重大災禍等特殊原因需申報的,按規定程式申報。
(2)貧困生受到幼兒園資助後,由於家庭經濟情況好轉的,本人應書面提出主動放棄資助;或經幼兒園調查屬實的,將作相應的調整。
貧困生補助資金的使用
每個幼兒按核定的貧困程度給予每學期300、200元的標準發放。
七、時間安排
每學年的9月為經濟困難家長諮詢和申請時間;10月上旬各班級組織調查摸底、評議和班主任預審;11月上旬初審、公示、反饋和調整;12月審批報幼兒園、區教育局備案。每年的“元旦”、“六一”發放資助金。
八、幼兒園辦公室具體負責貧困生資格的審查、年度資助計劃的制定和資助經費的發放。
九、本細則由貧困生評審工作領導組組織實施和負責解釋。
十、本細則自公佈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