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心得體會> 交通行政執法學習心得體會

交通行政執法學習心得體會

交通行政執法學習心得體會

  當我們備受啟迪時,不如來好好地做個總結,寫一篇心得體會,這樣我們就可以提高對思維的訓練。到底應如何寫心得體會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交通行政執法學習心得體會,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交通行政執法學習心得體會1

  根據省交通運輸廳有關學習培訓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在市局的領導組織部署下,我參加了於11月7日至19日,在清遠市交通運輸局開設交通行政執法學習第二期培訓班。市交通運輸局聘請法學專家教授,對全市交通行政執法人員開展了法律法規綜合培訓,透過12天的培訓學習,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識有了明顯提高,以前,我是從事運政工作的,對路政或水政這些都沒有深入的學習,只是從法律條文表面理解,現在能夠領悟到法律的更深層次內涵,有了質的轉變。透過12天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交通行政執法規範》、《交通行政執法禁令》和《交通行政執法忌語》等法規和有關路政、運政、水政行政執法的檔案,使我充分認識到進行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是交通執法工作的準繩,也更加明確了作為一名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應具備的職業道德和自身素質。本人結合自身實際工作,認真分析與總結經驗,深深體會到以下四點心得:

  (一)是認真學習、全面貫徹、正確實施相關規章,是當前我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透過培訓,我在從事道路運輸行政許可和執法管理時,能夠準確理解和正確把握法律法規的主要原則、基本制度和各項具體規定,此後也不斷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從而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特別是對關係當事人切身利益的內容,如市場準入條件、行政許可程式、相關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的認識,促進道路運輸管理工作在法制的軌道上健康執行。

  (二)是認真清理道路運輸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在5部相關配套規章頒佈之前,原有頒佈一系列道路運輸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在新的道路運輸管理法規和制度重新確立的新情況下,在交通行政執法過程中,應當注意對現有規範性檔案進行清理,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相關配套規章相牴觸的,如交通部1995年9月6日釋出的《省際道路旅客運輸管理辦法》、20xx年4月27日釋出的《道路旅客運輸企業經營資質管理規定》等規範性檔案同時廢止,根據現行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相關配套規章的立法精神和制度落到實處。

  (三)是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加強道路運輸行業管理。全面、準確、嚴格地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相關配套規章。一是按有關規章的規定,規範道路運輸行政許可行為;二是嚴格運輸市場準入關,對達不到許可條件的一律不得准入;三是按照新規章的規定換髮相關證照工作;四是加強對道路運輸市場的監管,依法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維護良好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護旅客、貨主以及其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五是按照法律法規,根據群眾反映突出的實際問題,制定完善的各項專項整治方案,切實排摸出社會不安定因素,消除道路運輸安全隱患。

  (四)是文明執法是社會精神文明的體現。文明執法是社會文明的一個縮影,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所謂文明執法,是指執法人員以人為本,依照法律規定的職權和程式,運用法律規範辦理各種案件,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文明執法是行政執法的屬性所決定的。我們執法的物件大多是人民群眾(駕駛員),遇到的問題大量的屬於人民內部矛盾,有的違法行為輕微沒有造成後果的,應教育其糾正。如果言語粗魯,行為野蠻,不但不能糾正其違法行為,而且會增加違法者的對立情緒,破壞政府形象。

  執法講文明,要求有禮在先,出示證件在先,態度和藹,舉止端莊,教育疏導,以理服人,既是執法人員文明素養的展示,也是行政執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式。實踐表明,大多數違章違法者是通情達理的,只要執法者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工作做到家,違法行為是會糾正的。因此,文明執法是行政執法工作永恆的主題,也是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樹立交通行政執法隊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證。行政處罰法第五十條、六十條和六十二條中的法律責任規定,行政執法人員違犯法律規定,徇私舞弊,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這些都是對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具體要求。在實踐體現文明執法上,還要提高人民群眾的素質和法律意識。文明執法必須普遍提高人民群眾素質和對交通執法工作的認識,使人民群眾在行使他們的權力的同時普遍並願意承擔法定義務。要加大普法教育,單位負責宣傳的部門要加大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力度,而且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從而使人民群眾瞭解交通,理解交通,支援交通,明確不接受處罰或粗暴依法執法是違法行為,在外部環境最佳化、執法環境成熟的情況下,文明執法才能順利進行。

  總之,以增強人的法制觀念為先導,以提高人的.法律意識為重任,以促進經濟發展、社會穩定、依法行政為目標,狠抓發動,突出重點,注重依法治理。對此,只有正確引導並轉移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上來,才是行政、經濟和諧發展之良策。因此,也要認真學習《憲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知識,按照“常抓不懈,務求實效”的要求,不斷提高自身的法制觀念,從而,促進社會穩定,推進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只有堅持學法與用法相結合,法制教育與法制實踐相結合,充分發揮依法治理的功能作用,為推進我市交通行政執法與社會和諧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交通行政執法學習心得體會2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範道路交通參與人權利義務關係的基本法律。在單位的統一組織下,我們集中學習了全文,自己認真學習每一項條款,與過去的有關法規反覆對照,有了新的認識,體會如下: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於城市交通進一步規範,更重要的是保護他人、保護自己。1999年瀋陽市出臺政府令,在全國首次明確規定五種交通事故行人負全責,行人違章被撞司機不負責任。在全國引起了“撞了白撞?”問題很的大爭論。這違背了人文主義精神,違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則——維護人民的人生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人的生命高於一切,如果說行人錯在違規,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話,那代價實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機剝奪了別人健康,生存的權力豈不是錯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說明了肇事司機的安全警惕性不高,應對突發能力不強,理應承擔責任。現在新交通法規明確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徹底否認“撞了白撞”的說法,這一點為司機的安全警惕性敲響了警鐘。新交通法裡,對行人的違規行為也作了相關處罰規定,在提醒駕駛者的同時,也對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國人民普及,讓群眾提高交通規範意識,目的除了規範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為保護他人更為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