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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1

  一、住宿和退宿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由總務處統一管理,所有住校學生必須服從總務處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學生家庭住址在距離學校原則3公里以上,並且遵守紀律,表現好,可以向學校申請住校。

  3、學生報到註冊後到總務處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4、學生按分配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嚴禁擅自調換;不準留宿外來人員。

  5、住宿生退宿(含畢業、轉學、退學等),必須持有關部門的通知到總務處辦理財產移交驗收等手續。學生因故休學均須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6、住宿生退宿必須在接到學校通知後的2天內辦理完有關退宿手續,對無故拖延時間滯留學生宿舍者,學校將採取措施處理。

  7、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寢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室內有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寢室管理員、班主任報告;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8、學生因故需要短期回家住的,必須由家長到校向班主任和寢室管理員辦理書面請假手續,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

  9、住校期間,學生晚上就寢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移交政教處紀律嚴肅。

  二、學生宿舍紀律管理制度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打掃衛生,按時進教室上課,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按時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後,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聽MP3,熄燈後不得使用手電筒和蠟燭,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檯燈。

  2、在樓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譁,使用音響時不要干擾他人。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不得自行合鋪,住宿生不得串樓層、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樓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東西。

  4、住宿生平時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班主任書面請假,將請假條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返校後主動銷假,同時交家長證明,讓別人代請假或事後補假均無效。星期天下午3:30—5:30為返校時間,學生不得提前和推遲。住宿生未經家長或班主任同意不得在任何地點留宿。

  5、在上正課和上自習時間,住宿生未經教師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宿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條,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晚自習下課鈴響後,學生應在十分鐘內關好門窗,關好燈,迅速離開教室,回宿舍做好就寢前準備工作,下晚自習後不得在操場上打籃球。

  7、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範,不吸菸、不喝酒,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並向教師反映。

  8、嚴禁攜帶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朽頹廢、淫穢的書刊、音像製品進入宿舍,違者將嚴肅處理。

  9、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相互間不私自借錢借糧,有困難找老師。

  10、提倡艱苦奮鬥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情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高消費。

  11、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應主動向家長彙報自己在學校有關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裡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2、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時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不得私自安裝和使用檯燈、電爐、電鍋、電扇、電吹風,電熱袋,電熱毯等電器,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不得在電線上涼衣服。有電器不能正常使用,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作主維修。

  13、住宿生和宿舍管理員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14、住宿生保管好個人物品,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師和宿舍管理員,見面主動打招呼,要服從教育和管理,要尊重他人的勞動,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16、熄燈後不得使用電話。打飯和放水要排隊。不得在寢室內外用火。

  三、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衛生登記簿,進行衛生檢查。以寢室為單位登記,宿舍管理員每天檢查寢室衛生,並將檢查情況記入衛生登記簿,並每天公佈,每週評比。

  2、學生宿舍必須隨時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紙削、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無蜘蛛網。做到牆壁上無腳印,不向宿舍內外隨便吐痰和亂扔廢棄物。

  3、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做到窗臺、放碗桌、床上無雜物,床上被褥要按要求疊好,摺痕整齊。床上不得放各種包、袋、書本、衣物及其它雜物,雜物一律放在自帶箱子裡。床下只許放桶放鞋放箱子,毛巾統一掛齊,床架上不掛任何東西。

  4、住宿生每天在早上起床時必須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整理,上午第一節課前,打掃完室內清潔衛生,接受宿舍管理員檢查。

  5、全校大掃除時每個住宿生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成大掃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進餐。不得從校外購買食品帶進學校。

  7、要保持衛生間的整潔衛生,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入下水管或大小便池中,不得爬蹬位間的隔牆,不得擅自觸動沖水箱。

  8、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衛生,晚上熄燈前要洗臉、洗腳、洗澡、洗頭、刷牙。床單、枕巾、被套等要保持清潔,定期換洗。

  9、不得將個人衣服、鞋襪、破舊雜物等堆放在宿舍廁所內。

  10、住宿生要支援寢室長和樓長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宿舍管理員提出,合理解決。

  11、實行紀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當天公佈檢查結果。

  四、值日生和寢室長工作職責

  (一)值日生職責

  1、各宿舍每人輪流負責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負責本宿舍全天的衛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打掃蜘蛛網,及時清理垃圾,不得將垃圾掃至床下及門外樓道,注意鎖門。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規要求,在起床、衛生、掃除、物品擺放等方面監督檢查全宿舍同學的落實情況。如發現好人好事或違紀行為,必須於當日或次日晨主動向宿舍管理員報告。

  4、值日生必須服從寢室長的督促和檢查,支援寢室長工作。

  5、值日生負責就寢時開窗通風。

  (二)寢室長職責

  1、每學期由宿舍全體同學選出一名錶現突出的同學任寢室長。寢室長要和宿舍成員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示範寢室。

  2、寢室長必須提醒本宿舍同學按時起床、出操、按規定執行有關請假制度、按時上課,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寢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寢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寢室長不負責任將追究寢室長責任,寢室成員不服從管理將追究寢室成員責任。

  3、寢室長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學的出勤情況,對有事請假回家或外出未歸的同學,要在熄燈前及時彙報給宿舍管理員。

  4、寢室長要注意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彙報。

  5、寢室長對工作應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起好模範帶頭作用。全宿舍成員應支援寢室長工作。

  五、學生宿舍財產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的一切設施不得擅自拆改,不得在宿舍使用檯燈、電爐、電吹風、電熱袋等電器。

  2、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床、放碗桌、電氣裝置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週六、週日和節假日離校時要關好窗戶鎖好門。損壞公物按規定賠償。

  3、要愛護室內、樓道的牆壁、樓梯扶手,不準在上面塗寫刻畫,不得在牆上釘釘子掛物品,不得隨便貼畫等。

  4、不得向樓下潑水、吐口談、扔廢棄物。

  5、公物損壞後應主動向宿舍管理員報告併到總務處賠償,若不主動報告,經查出的加倍賠償。

  6、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六、學生宿舍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禁止賭博,禁止吸菸,禁止喝酒。

  3、多數錢糧不得私自保管,必須寄存在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處。

  4、放假按時離校,非學校工作時間嚴禁滯留學校。

  3、學生住宿只帶簡單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

  七、住校生獎懲管理制度

  1、住校生學習成績特別優秀,表現特別好,能力突出,為學校贏得特殊榮譽,學校應給予精神上和物質上的獎勵。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表現特別好的住校生,學校應予以住校生生活費補助。

  2、住校生違反住校制度,根據《住校生違紀扣分標準》進行扣分,本期累計扣分達到10分者,被視為累教不改,嚴重違反住校制度,取消住校生生活費補助,取消住校資格,情節嚴重者並同時交德育處處理。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2

  為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加強對學生的生活管理,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促進宿舍的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內外必須保持整潔,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掃,每週大掃除。

  2、學生起床後必須整理好自己的床鋪,疊好被子,統一安放,床單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齊。被褥要兩週洗滌,保持清潔。

  3、各種物品要保持清潔,擺放整齊美觀,肥皂盒、毛巾、牙刷、杯子、書、鞋子等,按線狀排列。

  4、不準向窗外倒水或亂拋果殼、紙屑。

  5、人人重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走廊、樓梯等做到不堆積垃圾、無紙屑、無果殼、無痰跡。

  6、不準在宿舍裡就餐。

  二、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課及自習不得回宿舍。特殊情況需要回宿舍,必須有老師批准。

  三、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燈的好習慣。室內一切裝置不得擅自拆裝或隨意搬到室外;假日、節日最後離開宿舍時必須關好門窗、電燈,門要上鎖;愛護公共財產,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四、學生必須按舍務教師安排的宿舍與鋪位就寢,未經學校舍務教師同意,不得自行調換宿舍與鋪位。

  五、學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宿舍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內接待客人。

  六、學生攜帶大件物品出校,須憑宿舍管理人員簽發的出門條。

  七、學生貴重物品(含錢、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內,防止失竊。

  八、宿舍內不得燒煤油爐,點煤油燈,不準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學不得隨意進入對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請宿假。如遇特殊情況需回家,憑家長請假單事先向班主任請假。各舍長在每晚睡覺前點名,將缺席名單交值班老師,節假日應按學校規定準時回校歸宿。

  十、住宿同學要互相愛護,互相幫助,決不允許老生欺負其他同學。低年級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範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禮貌、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禮貌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反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於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並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景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週後,將學生住宿情景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週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週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塗改需班主任在塗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後果由系部自行承擔。週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後於週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彙總,學生科長簽字後於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准後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週末留宿流程辦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禮貌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頭處設定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資訊,便於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資訊。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堅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塗亂畫,共同堅持宿舍禮貌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並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後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資訊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絡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資訊。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資訊由系部於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後,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實習)、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景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准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資料,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並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乾淨無汙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牆面無腳印、汙跡;門窗玻璃潔淨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淨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範;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範,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淨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淨,放置於牙缸左側。

  3、暖瓶潔淨無汙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裡、笤帚在外、笤帚垂於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櫃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反映問題,並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教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汙跡、菸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範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範(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範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淨、擺放不規範,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範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傢俱(10分):門不潔淨有汙漬,扣1-3分;窗不明淨,窗簾不整潔,扣1-4分;傢俱不乾淨,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牆壁有蜘蛛網、汙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牆壁不乾淨有汙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禮貌(10分):牆壁亂寫、亂塗、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菸、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儉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櫃等傢俱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櫃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職責人按價賠償,職責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品帶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裝置,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傢俱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儉意識和禮貌生活習慣,自覺節儉資源、能源;樹立節儉光榮,浪費可恥的節儉風尚,厲行節儉反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反、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反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並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裝置、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大功率照明裝置,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教師和執勤學生幹部的管理,進取支援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菸;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大音量播放各種音訊、影片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禮貌上網,自覺抵禦淫穢、色情、低俗腐朽等網上資訊,養成科學、禮貌、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反動、淫穢書刊、影片、軟體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幹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景,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反饋給值班教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絡、查詢。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反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反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准,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並反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幹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回到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回到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後,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供給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景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教師聯絡,由值班教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後,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大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並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檢視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於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貼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大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學校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供給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絡方式、住宿期間值班教師姓名、聯絡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彙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並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教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教師負責安全管理,並和宿管員堅持聯絡。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教師堅持聯絡。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教師提出申請,申請需註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並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回到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回到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並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並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職責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職責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景並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職責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職責事故,根據職責大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職責,對職責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職責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以上資料由煙臺工貿技師學院友情供給,謹致感激。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4

  清掃員主要負責宿舍內公共部位的衛生清掃和維護。做到:地面、潔具、窗臺、樓梯等全天清潔;牆面、棚面、無灰塵、無塗抹、無劃痕;窗戶明亮,空氣新鮮無異味,潔具、窗戶等設施裝置無損傷;關好窗戶、關好水門。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沖洗廁所,擦拭潔具、窗戶窗臺、洗漱臺、樓梯扶手等,拖掃地面,開窗通風,保持樓內空氣新鮮;

  二、維護樓外和院內衛生,保持衛生清潔,沒有紙屑、雜物等,積雪時注意及時清理出過道,特別是臺階的清理,保證學生出入的安全。

  三、經常巡視和維護各部位衛生,保持全天潔淨,檢查走廊窗戶、電燈、衛生間水門等無人時是否關好。

  四、負責公共區域內的設施裝置的維護,教育學生正確使用,自覺愛護。

  五、教育學生按要求用塑膠袋盛裝垃圾,並按指定時間和位置存放。

  六、發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時,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向舍務教師報告。

  七、做好工作記錄,經常向舍務教師彙報工作,主動接受監督。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5

  學生宿舍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給學生創造一個幽雅、舒暢的生活環境,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的`發展,培養生活自理能力,增強集體觀念和自主意識,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宿舍管理條例。

  為了確保學生安全和提高學習效率,學校規定不具備走讀條件(非淳溪鎮常住戶口)的學生在校住宿。住宿學生在校住宿三年,分學期辦理有關住宿手續。期間如轉學、休學、退學,離校前辦理消除住宿記錄手續。此外,任何住宿生沒有特殊原因,中途不得搬出校外居住,有特殊情況者必須經過學校嚴格審批同意後方可搬離。

  日常規管理

  1.早晨起身鈴響,所有學生必須十五分鐘之內離開宿舍在規定時間到食堂按秩序就餐,然後到教室早自習。

  2.中午放學後,40分鐘內回宿舍文明休息,在下午課前20分鐘起身回教室。

  3.晚飯後,宿舍成員分成兩組,輪流回舍洗澡洗衣。晚自習前20分鐘全部離開宿舍回教室。

  4.下晚自習後,15分鐘內必須回到宿舍,行動迅速、謙讓、注意安全。漱洗、宵夜等事項安排緊湊。半小時內必須洗漱完畢,然後進入宿舍內自習,熄燈後立即休息。熄燈後不準點蠟燭、打電筒,不準講話喧譁,按時就寢。

  5.學生上課期間,一律不得回宿舍,生病學生需出示班主任批准單。開門時間:下午放學前十分鐘;鎖門時間:早、晚自習前十分鐘。其餘時間,非特殊情況一律不得進入宿舍。

  6.有事外出,需向管理員請假。

  自習和就寢紀律

  1.嚴禁抽菸、串宿舍、串樓層、打撲克、玩遊戲、大聲喧譁、追跑打鬧及進行任何形式的體育活動。

  2.嚴禁吹奏樂器、聽歌、唱歌以及進行各種聯歡、聚會、活動等。

  3.嚴禁看閱、傳播不健康的書刊和音像製品。

  4.嚴禁臥床看書。

  5.不做影響他人看書和休息的任何活動。

  6.按時睡、起,不拖拉,個人內務整理有序,自己的事自己做。

  7.禁止換鋪,未經許可,嚴禁帶非住宿生進入宿舍。禁止留宿他人。

  8.如果住校生有特殊情況需要回家,須向班主任請假,並告知管理員,獲得許可,由家長到校登記簽字後方可離開。若私自回家或外出逗留,取消住宿資格。

  9.尊重管理員,室友間相處要和睦融洽,宿舍物品排放整齊,營造良好的生活氛圍。

  物品擺放

  1.床上用品:被子疊放整齊,稜角分明,統一面向門方向擺放;床面床單平整,沒有紋褶;不允許放書籍及其他物品。

  2.鞋子必須擺放在鞋架上,鞋頭朝外。不要在窗臺上晾曬鞋子、襪子等。

  3.衣襪一律晾曬到陽臺上,一樓的宿舍晾曬外面,舍內不允許拉繩亂掛衣物;暫時不穿的衣服、襪子一律入櫃。

  4.水瓶、水杯、盆子、牙膏、牙刷,洗髮水、毛巾一律按要求整齊地擺放到架子上。

  5.掃把、垃圾桶,衣叉等按要求整齊地擺放到指定位置。

  6.櫃子裡放不下的包、箱、大的澡盆等物品不能帶入宿舍。

  衛生

  1.各舍安排好值日生,輪流值日打掃,保持衛生間潔淨無味。

  2.要做到門、窗、玻璃、桌面清潔。

  3.要做到宿舍內無灰塵。

  4.要做到早、晚拖地兩次,地面清潔、無積水。

  5.每天打掃床下,室內無衛生死角。

  6.要做到衛生用具清潔,垃圾簍在離舍前清理乾淨。

  7.要做到牆面、櫃櫥面清潔。

  8.要做到衣、鞋、襪、臉盆、毛巾等用品清潔衛生。

  9.要做到被褥整潔衛生,室內空氣清潔,無異味。

  安全

  1.嚴禁將貴重物品帶入舍內。

  2.嚴禁隨意接觸防火器材,嚴禁使用各種自帶電器和危險用品(電爐、電熱杯、電吹風、電褥子、電蚊香、熱得快、火柴、打火機、蠟燭、接線板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插座只能用檯燈。

  3.嚴禁翻越門窗和校園欄牆,嚴禁夜不歸宿。

  4.要有安全意識,最後離開宿舍的人要關好門窗,防止失竊。有困難找宿舍管理員、值班教師及班主任幫助解決。

  管理

  1.所有在校住宿生必須服從學校宿舍管理,積極配合學校宿舍管理員做好各項工作,遵規守時,按時交納宿舍費,水費等,損壞公物照價賠償,不無理取

  2.熄燈前後,學校值班領導、值班班主任應來回巡視,直至學生安靜入睡。

  3.宿舍管理員及學校值班人員應及時向班主任通報各班學生違紀情況,嚴重違紀行為應上報教導處。

  4.每天進行衛生檢查,教導處每月評比宿舍管理優秀班級,學期結束評比先進宿舍及個人。評比計入班級常規考核。

  5.室長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等檢查督促工作,出現違紀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向值班教師和管理員報告。並及時向班主任反映,以便處理。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6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和活動的重要場所,為了堅持學生宿舍安全、整潔、舒適的育人環境,培養社會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須有嚴格的紀律和統一的管理。為了適應後勤服務社會化的需要,學生宿舍由學校後勤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為此,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學生必須遵守和執行。

  一、組織管理

  1、學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負責學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加強宿舍全面管理,培養廣大學生講禮貌、懂禮貌,守紀律的良好習慣,確保宿舍安全。給學生供給一個清潔、安靜、舒適、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使同學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把學生宿舍的管理建設納入學校精神禮貌建設範疇。

  2、成立學生宿舍管理領導小組,設組長一人(主要職責人),副組長、組員若干,寢室設室長一人。主要職責是協助學校和學生宿舍執行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維護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協助搞好寢室清潔衛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組織學生開展禮貌寢室創立活動,評比宿舍管理優質服務人員的活動及其他學校文化建設活動。

  二、學生住宿管理

  1、學生入校後應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轉讓。如有特殊情景確要調換寢室,經學校同意後,統一安排調整。

  2、學生按規定進出宿舍,並自覺理解門衛值班員的檢查。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3、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會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師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辦理登記手續)。

  4、攜物(貴重物品)外出,須持室長簽字證明,並經值班人員檢查確認無疑後方能外出。學生應當積極配合值班人員工作,不準無理取鬧。

  5、學生一律不準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員,如遇特殊情景確需留宿者,應報學校保衛處批准,並在學生宿舍進行留宿登記。否則,一經查實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6、不準在宿舍內起鬨、打架鬥毆,停放腳踏車,。違者,將視情節和態度予以批評教育,直至行政處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準使用任何違章電器,違者將進行批評教育,造成重大損害的還將交與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8、愛護室內公物。室內的一切設施均由該室的全體同學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搬動、損壞、丟失。床、桌、凳、櫃、鎖、門窗、玻璃、燈具等公物應當愛護,如有人為損壞、丟失必須按價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9、愛清潔、講衛生,堅持每日輪流值班制度。起床後按室內同一方向疊好被子,整理好床鋪和其它用具,清掃出垃圾,不準往廁所、盥洗間、樓道、樓下亂潑汙水,亂丟鞋襪、紙屑等一切雜物。

  10、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午休和晚上熄燈後,禁止高聲喧譁、打鬧、歌唱、放音樂、彈樂器、洗衣物、打電話等,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晚上熄燈後在寢室點蠟燭。

  11、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閉維修),個別留校者的住宿必須服從統一安排,不得隨意搬動。

  12、宿舍大門夜間實行關門制度。晚上熄燈後10分鐘關掉宿舍大門。遇到特殊情景,應事先向值班人員說明情景。熄燈後進出宿舍者應作嚴格登記,宿管人員定期將名單報送宿舍管理領導小組。

  三、衛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區域由學生宿舍服務員負責打掃;寢室由學生負責打掃。

  2、宿管人員堅持環境區域、過道、樓梯、盥洗間、廁所每一天打掃兩次,沖洗一次的制度。並隨時堅持陰溝暢通,做到地面無垃圾、無堆積物,牆面無蜘蛛網。每月用除垢劑定時清潔盥洗間、廁所,堅持盥洗間、廁所的清潔狀態。

  3、學生寢室堅持每日輪流值日清掃衛生的制度。做到室內地面乾淨,牆壁、屋頂無蜘蛛網,桌面整潔、東西擺放整齊。

  4、宿舍領導小組每週五定期檢查一次,學生宿舍每月檢查兩次。每月評比一次,檢查、評比結果納入“禮貌寢室”的評比活動中,並專欄公佈。

  全體同學都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律和校規校紀,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團結同學服從管理與教育,積極支援和維護宿舍的紀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潔衛生。維護自身利益,做好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7

  為使學生公寓(以下簡稱公寓)有一個安全、寧靜、整潔、有序的住宿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住宿制度

  第一條入宿

  1、學生憑學生證、錄取通知書或身份證辦理入住手續:

  (1)繳費(住宿費);

  (2)領取公寓安排通知單;

  (3)按指定宿舍及床位住宿;

  第二條退宿

  1、學習期滿(畢業、轉學、退學)按學院規定時間憑《離校審批表》到學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辦理退宿手續。

  2、退宿手續辦理:

  (1)到所在公寓樓退床位,由公寓管理人員對學院配給個人的公物進行驗收、簽字;

  (2)到管理中心、財務科等部門結清相關費用;

  (3)到管理中心簽證蓋章;

  (4)離宿。

  3、未結清住宿費、水電費、公物賠償費等費用者,不予辦理離校手續。

  第三條日常管理

  1、繳納住宿費是每個學生應盡的義務,應按時按規定繳納。

  2、每個宿舍設舍長一人,管理本宿舍一切內務(如安排衛生值日等)。

  3、在學院需對宿舍佈局作調整的情況下,學生應服從管理中心的調整。

  4、入宿學生須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經公寓管理中心准許不得自行調換、私佔、轉讓、出借床位等。凡以上違規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

  5、愛護公物。凡宿舍樓內配備的傢俱和房屋裝置須倍加愛護,不得私處搬動調換。凡有丟失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

  6、鑰匙管理。寢室鑰匙由公寓管理中心統一供配,學生不得私自配鑰匙或另加掛鎖,不得將本室內鑰匙借給非本室人員,否則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由當事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7、文明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公寓紀律,舍區內禁止吸菸、酗酒、猜碼、賭博、搓麻將、起鬨、打架、打球、經商、張貼廣告、燒煮東西;嚴禁存放酒瓶、刀、槍、棍等危險物品;嚴禁各種邢教、封建迷信活動和傳播、觀看淫穢和不健康的音像製品、畫報書刊;不準晚歸、外宿、留宿他人及在自習、休息時間大聲喧譁或從事各種娛樂活動。嚴格遵守會客制度(上午11:00~12:30,下午16:30~20:30)

  8、無特殊情況和充分理由,學生不得在外租房。

  第二章作息制度

  第四條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週一至週四、週日按時熄燈;週五、週六不熄燈。法定假日不限熄燈時間(不含法定假日結束當晚)。

  第五條公寓大門開關時間:6:00開門、23:30關門。

  第六條在休息時間內,不得大聲喧譁、起鬨、放音響;違者若不聽勸阻,將予以嚴肅處理。

  第七條晚歸的學生必須憑證件登記後方可入樓。

  第三章衛生管理制度

  第八條宿舍應保持整齊、清潔,學生宿舍內由學生負責打掃。走廊、樓梯等公共場所由專職人員打掃。

  第九條學生宿舍公共場所及學生寢室衛生要求:

  1、地面(含床下)乾淨、無積灰、無痰跡、無紙悄果皮、無煙蒂。

  2、牆面無汙損、無塗寫刻畫、無蛛網灰塵、無球印和腳印。

  3、門窗玻璃明亮、無積灰、無張貼。

  4、廁所、盥洗室、沐浴室無垃圾、無積垢、無臭味,無蛛網、灰塵,無亂張貼、亂刻畫。

  5、衣櫃、桌凳、床上用品、熱水瓶、水杯、書籍、衣服、鞋等物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被子疊放在靠窗一側、枕頭放在被子上),做到乾淨有序。

  第十條學生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拋果皮紙屑、不亂倒汙水、不在門窗和牆面上張貼、刻畫。講究飲食和環境衛生。禁止在宿舍飼養動物。禁止從宿舍內向外、向下扔東西或潑水。

  第十一條學生患傳染病,要遵照醫生診斷,按指定的地點住宿或回家休息。

  第四章違紀處理制度

  第十二條學生在宿舍樓內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員,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學生公寓實行查房制。工作人員執行公務時,學生應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礙、阻撓執行公務。

  第十三條凡違反學生公寓管理制度者,除按上述相關條款予以處理外,還按學校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理:

  1、違反學生公寓管理制度,未造成不良後果的,第一次批評教育,第二次給予警告,第三次給予記過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2、違反學生公寓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給國家、學院、他人財產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男女同學不準違反宿舍管理規定互串宿舍、留宿異性或在異性宿舍留宿,違者給予相應的處分。

  第五章其它

  第十四條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公寓設立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2、管理中心設立治安辦公室,各學生宿舍樓設立治安保衛組,由管理組長兼任保衛組長,值班員、管理員及清潔工兼任組員,負責學生公寓安全保衛工作。值班員必須履行崗位職責,值勤時必須在學生宿舍樓門口值班,密切注意進出人員狀況,對可疑人員進行證件檢查等。

  3、學生公寓樓治安保衛組備有治安登記簿,記錄來訪人員和學生宿舍發生的治安問題。

  4、學生宿舍區內備有消防龍頭,滅火器材,並定期檢查和調換。

  5、學生宿舍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腐蝕性物品。

  6、保持門廳、走廊及樓梯暢通,不能停放腳踏車和亂堆物品。

  7、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對學生宿舍進行安全檢查。

  8、值班室內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9、宿舍內不準私接電線、插座。

  第十五條學生公寓傢俱管理制度

  1、總務處對學生宿舍傢俱實行嚴格管理,負責學生宿舍傢俱的調配及維修工作。

  2、愛護傢俱、珍惜使用傢俱、維護傢俱完好百每位學生應盡的責任。

  3、學生宿舍配置的傢俱,不得隨意搬遷、移作他用,不得多佔傢俱。

  4、宿舍傢俱屬於自然損壞應及時報修;人為損壞傢俱照價賠償;故意損壞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第十六條日常檢查評分制度

  為了使宿舍管理規章制度能更好地貫徹執行,建立每日檢查評比制度以糾正少數學生不文明和違章行為。

  由學生會組織成立考核管理員隊伍,由考核管理員每星期根據各項制度規定,認真檢查,嚴格執法,給各宿舍評分。檢查結果及扣分原因要以書面形式公佈。

  第十七條無特殊原因和充分理由,學生不得在外租住。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8

  為了給同學們營造一個安全、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同時使學生們養成良好的社會道德,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學生住宿由學生公寓管理中心統一安排,學生不得私自調整宿舍。如因特殊情景確實需要調宿舍者,必須向學生公寓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由中心根據情景予以調整,任何部門或個人未經學生公寓管理中心同意,不得隨意調整宿舍。

  2、學院實行集中住宿與管理,作息時間為早6:00開樓門,週日—週四晚22:30鎖樓門,晚23點熄燈休息,週五--週六(節假日)晚23點鎖樓門,23:30熄燈休息。學生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自覺熄燈。

  3、嚴禁未經批准的晚歸、夜不歸宿等行為。22:30後進公寓區的學生即視為晚歸,23:00後未進入公寓的視為夜不歸宿。晚歸學生必須出示學生證、身份證並在本樓宿舍管理人員的《晚歸記錄簿》上登記,學院鋼鐵連、大學生自律委成員、各系行檢委於每晚22:30後對學生宿舍進行抽查,並按照《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4、為保證公寓安全不準在學生宿舍會客或留宿外來人員。

  5、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由學生自行負責,要本著乾淨、文雅、舒適、優美的原則進行佈置。

  6、學生宿舍是學生團體生活的地方,必須講究禮貌住宿,堅持居住區的安靜,任何人不得在樓道、宿舍打架、鬥毆、聚眾賭博;不準在樓內踢球、拍球、大聲喧譁。

  7、學生在宿舍使用計算機網路應貼合國家的有關規定,應養成良好的、禮貌的上網習慣,不得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二、公物管理

  1、住宿學生必須愛護公寓樓內和室內配備的各種傢俱、設施,不準隨意挪動、拆卸、改變其原貌,宿舍內的公共傢俱、設施出現被故意損壞的情景,由該宿舍長查明原因,分清職責。主要職責人按傢俱、設施的現價或維修價格賠償;如原因不清、職責不明時,則按該宿舍成員均攤賠償處理;如故意損壞情節嚴重者,賠償後還要給予主要職責人相應的紀律處分。、學生入住後,應由宿舍長代表本宿舍成員與學生公寓管理中心簽署《學生公寓安全與財產管理職責書》,一式三份,由各宿舍長及學生公寓管理中心分別保管,宿舍長組織本宿舍成員對《學生公寓安全與財產管理職責書》進行貫徹學習。

  2、不準在牆壁、門窗、傢俱、床鋪上亂釘釘子,亂貼亂畫,床上不準掛床簾。

  三、衛生管理

  1、每宿舍選舉舍長一人,每一天派值日生一人,輪流值日負責內務衛生,每週全體宿舍人員進行一次大掃除。

  2、學生宿舍實行定時整理內務衛生制度,每一天早8:00前將宿舍內務衛生清理完畢,將垃圾務必集中倒入樓下的垃圾桶內,不準在樓道內或從視窗向外倒垃圾、扔酒瓶、丟紙屑、潑汙水;不準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核。

  3、不準在牆壁、門窗、頂棚上亂塗亂畫,甩墨水、抹汙垢;嚴禁在樓道內停放腳踏車及燃燒廢紙等雜物,嚴禁在任何地方張貼廣告。

  四、安全規定

  1、任何人不準將外來閒雜人員領入學生宿舍樓,嚴禁留宿校外人員、留宿異性,一經發現,按照《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規定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2、不準私自撬門鎖、暴力破門。門鎖損壞、鑰匙丟失,要及時向學生公寓中心申請維修、更換。

  3、室內無人時要隨手鎖門,以防被盜。

  4、嚴禁在宿舍內、宿舍間私拉電線、網線,嚴禁宿舍內使用或存放以下違禁物品。包括:火柴、火機、酒、蠟燭、吹風機、熱得快、電飯鍋、電水壺、電磁爐、飲水機、大功率檯燈、酒精爐、酒精燈、變壓插座、不合格插座、刀具、鞭炮、彈弓、易燃易爆物品等,對於查處到違反安全用電的情景,要落實到學生本人,並依據《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和《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對學生進行相應的紀律處分。

  5、嚴禁在宿舍內餵養狗、貓等寵物。

  6、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從事經商、代銷代售等盈利性或經營性的收費服務活動。嚴禁私自在公寓區從事商業經營、宣傳活動。

  7、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校區內為無煙校區,嚴禁學生在學校內吸菸、喝酒,對由於吸菸引起火災等安全事故和安全隱患;喝酒引起事端者,造成不良後果的,將依據《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規定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9

  第一條為把學生宿舍建設成為安全、禮貌、和諧、溫馨的生活、休息和學習場所,促進全校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新生入學後必須先辦理住宿手續方可住宿。

  第三條學生應按指定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宿舍必須經過二級學院和宿舍管理部門的批准。

  第四條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住宿學生離校住宿必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不在校住宿。

  第五條為保證學生住宿安全,未經批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

  第六條寒、暑假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景需要留校,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留校住宿,留校期間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並交納必須的管理費。

  第七條嚴格會客制度,會客一般在管理室,特殊情景可在宿舍,但來訪者必須出示本人的證件,經工作人員同意並進行登記。未經同意,男、女生不得進入宿舍互訪。

  第八條嚴禁在宿舍區從事或協助他人從事營利性活動,不得擾亂宿舍管理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第九條自覺維護宿舍衛生,住宿學生輪流值日,每一天8:00前,午時14:00前清除房間的垃圾並送至規定的地點。

  第十條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熄燈就寢,堅持安靜,不得喧譁打鬧、播放音響干擾他人的正常學習或休息。

  第十一條嚴格遵守宿舍門禁制度,晚上熄燈鎖門後歸宿的學生必須出示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嚴禁夜不歸宿。

  第十二條愛護公物,人為損壞宿舍裝置設施的,要按價賠償。

  第十三條節儉水電,用畢及時關掉水龍頭或電源開關。

  第十四條使用禮貌用語,禮貌待人,不講粗話、髒話,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不亂倒水。

  第十五條支援、配合管理人員、學生幹部及學生組織的公寓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為創立“三和諧”宿舍,使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必須嚴格遵守規定,違者視情節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造成學校或他人財物損失的,要按價賠償。

  第十七條學生畢業或休學退學,應按規定及時辦理退宿手續,無故拖延者按學校的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入住須知

  一、學生公寓既是學生相對獨立的私人空間,也屬於學校特定的公共場所,請您自覺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努力營造環境和諧、行為和諧、人際關係和諧的公寓環境。

  二、請您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宿,不隨意調換或佔用其他房間、床位,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必須經過所在院系和相關管理部門的批准。學生公寓衣櫃、儲物櫃、書櫃等有編號的設施為指定成員使用(編號與床號一致),椅子、可摺疊長條桌、固定寫字檯等無編號的設施為寢室所有成員共用。

  三、學生公寓每年為每生免費供給電80度,自來水40噸,熱水12噸,超額部分按照南京市居民供水供電價格及生產熱水的實際成本收費,詳見《xx院學生公寓水電計量管理暫行辦法》。學生公寓用電已採用智慧化管理系統,電量用完即自動斷電,經過學校一卡通圈存購電後可即時恢復供電。

  四、學生公寓空調使用遵從“自願申請,付費使用,費用分攤,共同維護”的原則。申請、計費、維護辦法詳見《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宿舍空調使用管理辦法》。

  五、學生公寓網路實行認證上網,實時計費,網路開通、維護操作辦法詳見《xx院學生上網管理辦法》,請您遵守計算機網路的有關法律、法規,維護網路安全,抵制違法行為。

  六、學生公寓物業公司負責公寓的安全保衛、衛生保潔、設施維護等工作,工作人員會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寢室安全、衛生、禮貌等方面的檢查與評比,請您配合與理解。

  七、請您入住前仔細檢查確認公寓設施完好,有損壞情景及時到物管站登記,我們會盡快幫您解決,如因您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維修費和材料費由您及相關職責人承擔。學生公寓維修細則詳見《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公寓日常維修規範》。

  八、請您講究公共衛生,愛護公共設施,維護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禮貌行為規範,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九、請您自覺維護寢室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範本事和自我管理本事,及時勸阻、制止有損寢室安全的不良行為。

  十、請您遵守《xx院學生行為準則》、《xx院宿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注意以下事項:

  1、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就寢;

  2、嚴禁吸菸、酗酒,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3、嚴禁使用熱得快、電水壺、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以及暖手寶、烘鞋器等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電熱電器;嚴禁違規使用電吹風。

  4、在公寓內的各項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10

  1、學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裝置和用具由學校統一配備,同學之間不得隨意調換,私自佔用或挪用,並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來位置。

  2、愛護室內各種裝置和用具。不得私自對各種用具和裝置進行增減、拆改和損壞,凡損壞空調、熱水器、門窗、桌椅、燈具等裝置者,根據損壞程度照價賠償,嚴重者還要給予紀律處分。裝置和用具損壞應及時報告生活老師。

  3、按學校規定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休息時不得竊竊私語、看書、走動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間應輕手輕腳,以免影響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區大聲喧譁,到處走動,嚴禁在宿舍內或走廊裡進行遊戲,追逐等活動,上洗手間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禮讓,互相體諒,不要爭先恐後,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潔美觀。值日生按時輪值清潔宿舍,宿舍各成員起床後及時摺疊好被褥,不在室內亂寫亂畫,亂掛衣物,亂丟垃圾。上完廁所要及時沖水。不準攜帶雜物,特別是有異味的物品進入宿舍。進入宿舍前必須保證衣物、鞋帽不粘連有髒物。襪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時換洗。勤洗澡,漱口,堅持早晚刷牙。

  6、節約用水、用電,用水後及時關好水閥,晚上就寢時關上電燈。離開宿舍時要檢查空調,燈具、水閥是否關好。

  7、注意用電安全,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用異物玩弄電器和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玩火、焚燒紙張等。

  8、不隨便進入別人寢室,確實需進入他人寢室時,必須先經該室同學同意方可進入。非本校人員或遇見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讓其進入宿舍。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向老師或保安人員彙報。

  9、上課期間不能隨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要經生活部負責人批准才可進入。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11

  1、學生宿舍實行分時段封閉管理,外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寄宿生憑有關證件進入,遲歸學生需登記說明情況,經值班教師准許方可進入。

  2、不得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在宿舍內點明火、私拉亂接電線或使用電器。

  3、學生離開宿舍,必須收藏好自己的錢票和貴重物品,及時關鎖好門窗,防止物品被盜丟失。

  4、保持宿舍區清潔衛生,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

  5、保持宿舍整潔,地面無紙屑雜物、積水,牆壁無腳印,無蛛網、汙垢,無亂張貼、亂塗畫,內外窗臺無灰塵。

  6、注意宿舍衛生,勤曬被褥,常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新鮮,無異味。

  7、宿舍須安裝紗門、紗窗,定期消毒,做好滅蚊滅蠅工作。

  8、盥洗室瓷磚無積垢,便池、水池、地漏內無雜物。拖把、畚箕、垃圾簍保持潔淨,並按要求在指定位置擺放。

  9、床上、桌面物擺有序,床下、桌下無雜物。衣服及物品一律入各自衣櫃(箱)中。

  10、講究個人衛生,不隨便動用他人洗漱物品,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勤洗頭、洗澡、換衣。

  11、按時起床、就餐、出操、早讀、就寢。

  12、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嬉戲、打鬧,午休和熄燈後不講話,嚴禁在宿舍從事影響他人休息的各種娛樂或文體活動。

  13、學生生病回宿舍要有班主任批條,臨時不住宿須向班主任請假,並在值班教師處登記。外客和非本室學生不得留宿。

  14、不得拆卸、損壞、汙染宿舍公物和公共設施。人為損壞宿舍公共設施,由損壞者按規定承擔維修賠償費用。

  15、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燈、關水籠頭。發生水電故障、門窗鎖損壞,及時報告值班教師安排維修和排除。

  16、寄宿生要服從值班老師和學生幹部的管理,自覺遵守規章制度,爭創文明宿舍。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12

  一、全體學生應自覺遵守《宿舍人員守則》,自覺維護宿舍區利益。

  二、對宿舍區定時進行自我檢查、評比;表彰先進、督促後進;並將評比結果記入班級量化考核。

  三、方法:

  1、每天早操時由兩位寢室長(兩班各出一位,兩組隔天輪換)按照內務衛生量化標準進行檢查評比,當場評出結果,上牆公示,並頒發優秀宿舍紅旗,先進個人每週統計一次,評比結果計入個人、宿舍和班級的量化考核。

  2、由早上內務衛生量化評分在最後兩名的人員作為當天的衛生值日員。值日人員必須隨時清掃垃圾,保持宿舍的乾淨衛生,熄燈前衛生不符合要求的,值班員有權責令值日人員快速清理乾淨,對不服從管理或熄燈後未打掃乾淨的,值班員有權責令值日人員第二天繼續值日。

  3、每天中午和晚上回宿舍後由寢室長及時清查人數,並把人員在位情況報知值班員,再由值班員報知班主任。

  4、每天由各班值班員按照一日常規文明行為量化標準進行考評打分,評出一日常規文明行為標兵和文明宿舍,並頒發文明宿舍紅旗,評比結果計入個人、宿舍和班級的量化考核。

  5、凡有嚴重違反《宿舍人員守則》《宿舍管理制度》者,取消該生所在宿舍文明宿舍評比資格。

  四、獎勵:

  1、開展內務衛生優秀宿舍和先進個人的評比。連續5次被評為內務衛生優秀宿舍者班級量化考核時每班每次加10分。前三名的個人考核分別每次加5分、3分和2分。

  2、開展文明宿舍和文明學生的評比。連續5次被評為文明宿舍者班級量化考核時每班每次加10分。前三名的個人考核分別每次加5分、3分和2分。

  五、處罰:

  1、在內務衛生評比中連續5次在最後1名者班級量化考核時每班每次減5分。後三名的個人考核分別每次減3分、2分和1分。

  2、在文明行為評比中連續5次在最後1名者班級量化考核時每班每次減5分。後三名的個人考核分別每次減3分、2分和1分。

  六、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其解釋權歸班主任。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13

  1、為維護學校的治安秩序,保護廣大學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學生宿舍必須以校為單位組織好學生安全值班、負責管理好各系各門棟的宿舍安全。學生宿舍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水器等電熱器具;嚴禁私接電線、改裝電路、安裝插座;禁止在蚊帳內點蠟燭。為維護學校的治安秩序,保護廣大學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

  2、學生宿舍必須以校為單位組織好學生安全值班、負責管理好各系各門棟的宿舍安全。

  3、學生宿舍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水器等電熱器具;嚴禁私接電線、改裝電路、安裝插座;禁止在蚊帳內點蠟燭或點燈;禁止在宿舍內生火做飯;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等危險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4、凡本校人員出入學生宿舍一律憑校徽、有效證件出入,非本校人員必須驗證登記,經同意後方可入內,不得在樓內留宿,有特殊情況確需留宿的,須經所在院系和保衛處同意後方可留宿。

  5、宿舍按時開關大門,宿舍關門後因特殊情況要進出的,應向門衛出示證件或證明,經門衛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進出。

  6、學生各種情況離校期間,其宿舍由各院系安排學生看守;學生不得擅自跨院系、跨宿舍居住;任何人不準侵佔和借居畢業生離校後閒置宿舍,各院系在管理上應相互配合。

  7、不準在宿舍牆上張貼各類海報、廣告、啟事和其它未經學校允許的張貼物;學生不得在宿舍區內搞任何經商活動;門衛應禁止小商販進入宿舍區。

  8、學生應妥善保管好個人物品,現金及時存入銀行並設定密碼;房內無人時必須關窗鎖門;攜帶貴重物品出門自覺接受門衛的檢查和登記。

  9、提高警惕,嚴防各類案件發生,發現案情或險情,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現象,要及時報告並主動配合,提供線索,見義勇為,消除隱患。

  10、門衛應嚴格按照工作職責完成本職工作。值班期間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1、本規定由校保衛處負責解釋和執行。

  12、本規定公佈之日起生效。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14

  一、宿舍物品要指定地方擺放,這個由舍長親自指揮。

  二、鞋擺放在床底下,整齊地擺好,如有同學亂脫的,由舍長安排任務。

  三、衣服不準亂掛在床位,如有違者掃地一週(包括倒垃圾)。

  四、宿舍衛生清潔要搞好,當天的同學當天倒完垃圾,否則掃地一週(包括倒垃圾)。如果地上有水,用地拖拖幹,以免摔跤。(注:倒垃圾時間為晚上5:50-6:20分,要向登記員回報,不登記的宿舍由舍長掃地一天,倒垃圾一週)

  五、當天值日同學要掃淨宿舍衛生,陽臺、走廊、床底要掃乾淨,如有扣分、掃地一週並扣學生本人兩分。(注:文明宿舍評比要搞好宿舍的內務)

  六、在宿舍不在亂扔剩飯剩菜或倒在廁所,如有違反者掃地一週並扣兩分。

  七、宿舍鈴響後,要保持安靜,回到自己的床位,不準開水龍頭、洗衣服等,等待值日人員檢查人數後,關好門以防別人竄進來。本舍的同學不準在午晚休時間竄進別人的宿舍,如有違反者扣五分並抄書,如有舉報者加兩分以作表揚。(注:如果舍長虛報假人數的由領導或老師處罰)

  八、午晚休講話者扣五分並掃地一週,如果扣班分由班主任處理。

  九、在午晚休期間不能沖涼、看小說,如有違者扣兩分,並抄書。

  十、舍長每天要催促同學按時起床,不準睡懶覺,如果不催促別人,扣舍長兩分。

  十一、同學起床後應摺好被子,不折好被子的同學扣本人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並掃地一週(包括倒垃圾)

  十二、午、晚休的時間,沒響鈴不能走出宿舍門口,如有違反者扣兩分/次,並掃宿舍一週。

  十三、如有發現宿舍本人偷盜別人的東西扣十五分/次,並抄書。吸菸、飲酒扣二十分/次,有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四、午晚休時間,不能打撲克,如有違反者扣十分/次,如果舍長打扣二十分/次,並抄(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兩次,寫三百至六百字不等的檢討,由班主任監督。

  十五、亂扔垃圾者扣兩分/次並掃地一天,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六、上午晚休時間內不能吃零食,若違反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十七、如損壞宿舍門、窗、床板扣舍長五分/次,扣宿舍同學十分/次,並賠償。

  十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以免火災發生,如有違反者扣三十分/次。

  十九、禁止在宿舍大聲喧譁,如有違反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15

  1.禁止在宿舍內抽菸喝酒、打架,禁止在宿舍區聚眾鬧事,要服從宿管老師管理。

  2.嚴格遵守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晚上按時熄燈就寢,早晨按時起床出操,早晚自習不可逗留於宿舍。

  3.堅持午休,提高午休質量,絕對禁止做任何與午休無關的事情(如看書看報、聽音樂、聊天嬉戲、洗刷、洗衣服等)。

  4.晚寢預備鈴響後,要迅速做好休息的準備(上廁所,準備床鋪)就寢鈴響後統一熄燈,要無條件安靜休息,禁止再做任何與就寢無關的事情(聽音樂、聊天嬉戲、洗刷、洗衣服等)。

  5.禁止再就寢後串逛宿舍,禁止就寢後隨意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外出,必須向宿管老師報告,在徵得同意後方可外出。

  6.除學校統一安排休息,任何住宿生不得隨意回家,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回家,必須向班主任老師或教育處請假,准假後在宿管科備案方可回家。

  7.任何住宿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外來人員,如有發現將驅逐外來住宿人員和取消該宿生的住宿權利,男女生宿舍不許彼此串訪。

  8.住宿生晚寢後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外出,如有發現取消住宿資格、通知家長並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16

  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場所,也是學校精神文明建立的視窗。我校學生宿舍實行全封閉管理。為規範和完善學生宿舍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宿舍是學生生活、休息的主要場所。宿舍內的同學要熱愛宿舍,維護集體榮譽,同學之間要互敬互幫,真誠相待,爭創文明宿舍。

  二、週五、週六晚,學生因返家不在校住宿,必須經班主任同意,然後將統一發放的請假條交給管理員。沒交假條的班級,出了問題,班主任要負責。各宿舍區要憑請假條到各宿舍進行嚴格查鋪。一旦查出未請假返家,但人又不在寢室住宿的,要立即報告班主任;如果未查出而學生又有在外留宿,宿舍管理員要負責。

  三、愛護宿舍內的公物,嚴禁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不用腳踢門;不得砸玻璃、撬門、撬鎖;不準拆卸和損壞公共設施。如有違反者,除接受校紀處理外,還需按原價賠付,並加上修理費。

  四、學生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和床位住宿,不準擅自換房、私自占房和私自搬動,調換宿舍內床鋪以及公用設施。

  五、要愛護公物,自覺節約水電、如有損壞或丟失要按價賠償或罰款,宿舍門鎖不準擅自調換、拆裝,不準私自配製鑰匙。

  六、所有住宿生憑胸卡進出宿舍區,嚴禁無證出入,更不得進入異性宿舍。

  七、學生個人錢物要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現金不得超過50元。各人的飯卡、銀行卡不得轉借他人。

  八、宿舍內嚴禁賭博、酗酒、喧譁、打球、打架、鬥毆,嚴禁做一切危害身心健康的活動,違者予以紀律處分。

  九、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居,準時熄燈,保持宿舍區安靜,不準大聲喧譁和起鬨,不準高聲開啟收錄機,以免影響周圍同學休息。

  十、注意宿舍安全,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準擅自接電線,不準燒電熱杯、電爐、煤爐、酒精燈等爐具,一經發現除沒收其違章物品外還要據情節給予罰款及紀律處分。

  十一、建立樓層宿舍管理輪流值班制,室長負責制,宿舍衛生值日記錄制度。經常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做到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不亂拋果皮紙屑,亂倒垃圾,不準向窗外倒水,向洗漱間水池和小便池倒雜物,以免堵塞下水道。

  十二、學生宿舍發生違紀事件,本室人員知情不報,因而查不到責任人則由本宿舍全體人員共同負責。

  十三、建立“星級宿舍”評比制度,對長期髒亂差的寢室,取消其全室成員當學期一切榮譽稱號的評比資格,對達到星級標準的宿舍和人員給予掛牌和物質獎勵。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17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生管老師或學校有關部門。

  3、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4、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裡。

  5、學生宿舍實行舍長安全負責制,舍長(或輪值的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6、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菸,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

  7、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8、我校為住宿制學校,除學校劃定的周邊社群外,其它區域的學生原則上一律要求住校,如有特殊情況要申請外宿的,應由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明確安全責任,到政教處領取《季延中學外宿申請表》填寫,班主任、年段長核實申請理由交由分管的校級領導批准方可外宿,外宿前應到學校生管組先登出內宿床位再到保衛處辦理出入證。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18

  學生宿舍繫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學習的場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關係到校風的建議,關係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養,提高住宿生的獨立生活能力,自控能力,確保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條件,樹立正確的輿論風氣。特做如下規定:

  一、學生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清掃衛生,按時進教學樓上課。並帶齊學習用具。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樓。按時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後,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聽收錄機,熄燈後不得使用手電。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檯燈。

  2.在樓內必須保持肅靜,不得追跑打鬧,不得大聲喧譁,使用音響時不要干擾他人。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住宿生不得串樓層,串宿舍,男女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和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東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值日老師請假並進行考勤登記,返校後主動銷假,同時交家長證明。讓別人代請假或事後補假均無效。星期六、日不回家者,應主動通報宿舍值日老師。住宿生未經家長或學校教師同意不得在學校外任何地點留宿。

  5.在上課和上晚自習時間,住宿生未經老師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嚴格遵守晚自習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須在規定教室上晚自習。對於在校園內其他地方學習或故不上晚自習的學生一律按曠課處理。上晚自習要保持靜。不說話,不下位子,不吃東西,不隨便離開教室,不在黑板上亂寫畫,不亂仍廢棄物,做好衛生保潔工作,下課不得在教室樓道從事任何體育活動。

  7.晚自習下課鈴響後,學生應在十分鐘內關好教室門窗,關好燈,迅速離開教學樓,回宿舍做好睡前準備工作。

  8.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範,不吸菸,不喝酒,不違法經商,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並向老師反映。

  9.住宿生要特別注意學校對學生提出的“三個為重”、“四個關心”的原則,嚴格要求自己。不做損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不妨礙干擾他人的正常休息。

  10.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吃別人的食品。不隨便抄拿他人的物品,(如:暖瓶,文具,日常用品等)借錢、借物要歸還。

  11.提倡艱苦奮鬥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狀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度消費。

  12.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時應主動向家長彙報自己在學校的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裡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3.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學生宿舍未經允許不得引進火種,不得安裝和使用檯燈、電爐、電鍋、電扇、電吹風等用具。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4.住宿生個人錢物放在小櫃內要及時鎖好,貴重的物品不要帶到學校來。宿舍內不得存放箱包。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師和工人師傅,見面主動打招呼,要服從老師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師傅的勞動,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二、學習宿舍內務衛生要求

  1.學生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牆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2.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做到窗臺、櫃頂、床上無雜物(雜物一律放入物品櫃)。床頭只能擺放學習書籍,書籍要擺放整齊。床上被褥要按要求疊好,碼放整齊。床上不得放各種包、袋、書本,衣物及他雜物。床下只許放臉盆,毛巾統一掛齊,床架上不掛任何東西。

  3.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衛生的清掃工作,早上7:10前,下午1:50前,晚上10:10前,做好宿舍衛生,接受老師和值周生的檢查。

  4.堅持掃除制度。每個住宿必須按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在早上7:10前認真完成個人的掃除任務。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包括週一從家帶飯者)不得在宿舍進餐或吃零食。

  6.要保持盥洗室、浴室、廁所的整潔衛生。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入洗臉池、大、小便池中。大便後要放水沖洗便池。

  7.注意節水、節電,做到人少少開燈,人走燈滅。

  8.熄燈後不得大聲喧譁。

  9.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衛生,每天晚上熄燈前要洗臉、洗腳、刷牙。床單、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潔,定期換洗。

  10.不得將個人衣服、鞋襪、破舊雜物等堆放在宿舍內以保持房內乾淨整齊。

  12.住宿生要支援室長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老師提出,合理解決。

  13.實行紀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當天公佈檢查結果,每週進行以室為單位的積分評分統計,評比納入學校優秀寢室評比。

  三、值日生和室長工作職責

  (一)值日生職責

  1.各宿舍按床位順序,每人輪流負責宿舍一週的值日工作。

  2.值日生負責本宿舍全天的衛生工作,做到通風換氣、掃地、拖地、擦窗臺及櫃頂。暖瓶排放整齊,及時清理垃圾,不得將垃圾掃至床下及門外樓道,注意關燈鎖門。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規要求,在起床、衛生、掃除、熄燈等方面監督檢查全宿舍同學的落實情況。如發現好人好事或違紀行為,必須於當日或次日晨主動向老師報告。

  4.值日生必須服從室長的監督和檢查,支援室長工作。

  (二)室長職責

  1.每學期友宿舍全體同學選出一名錶現突出的同學做室長。室長要和宿舍成員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優秀宿舍。

  2.室長必須提醒本宿舍同學按時起床、出操、按規定執行有關請假制度、按時上課、上晚自習、按時熄燈。室長有權監督檢查值日生及舍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室長不負責任將追究舍長責任,同學不服從管理將追究同學責任。

  3.室長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學的出勤情況,對有事情請假回家或外出未歸的同學,要在熄燈前及時彙報給值班老師。

  4.室長要注意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彙報。

  5.室長對工作應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起好模範帶頭作用。全宿舍同學應支援室長工作。

  四、學生宿舍公物保護要求

  1.學生宿舍樓的一切設施不得安裝、拆改電路,不得在宿舍使用電爐,熱得快、電吹風等電器。

  2.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窗簾、床、物品櫃、抽屜、取暖裝置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週六或節假日離校時要切斷電源,關好窗戶鎖好門。由於打鬧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公物要賠償。

  3.要愛護室內、樓道的牆壁、樓梯扶手,不準在上面塗寫刻畫,不得在牆上釘釘子掛物品,貼畫等。

  4.不得向樓下潑水、仍廢棄物。

  5.公物損壞後應主動向值班老師報告併到主管部門賠償,若不主動報告,經查出加倍賠償。

  6.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五、學生宿舍安全保衛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學生個人的錢、餐卡、收錄機等物品,一律放入物品櫃中,用自己的鎖鎖好。

  3.學生住宿只帶簡單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餘物品及各種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學校。

  六、學生宿舍的獎罰辦法

  1.學校對住宿生的各項要求,均要經常檢查並及時公佈檢查結果。

  2.每學期評選出優秀寢室、優秀室長、優秀個人等榮譽稱號,給以表揚和獎勵。平日對於模範遵守各項宿舍規定的表現突出的寢室個人可釀情加分。

  評選優秀個人和集體的條件是:

  (1)思想健康,是非清楚、

  (2)努力學習,積極向上。

  (3)遵守紀律,愛護公物。

  (4)團結協作,互相幫助。

  (5)尊敬老師,聽從指揮。

  3.學校的三好學生、優秀生在寢室必須獲得“寢室優秀個人”的稱號,否則將失去評三好學生、優秀生的權利。

  4.對違犯宿舍管理條例的學生將釀情給於批評教育,通報批評,停宿和退宿的處罰。

  七、對住校學生家長的要求

  1.注意多在思想品德上關心孩子,發現問題及時給予正確的引導和教育,加強於學校的聯絡。

  2.住宿生由自己安排使用的時間較多,家長應特別注意培養學生在思想、學業、娛樂等各方面的自控能力。

  3.注意處理好既要培養孩子自立能力又要加強教育管理的關係。

  4.嚴格把握和了解節假日,離校和返校的時間及留宿地點。

  5.孩子因病、因事不能返校,應在當日打電話通知學校,事後補交書面證明。

  6.節假日回家要注意孩子的飲食衛生,不要暴飲暴食。

  7.應根據家庭的實際水平幫助掌握孩子合理的消費水準,提倡艱苦奮鬥的精神,反對鋪張浪費,多讀消費,不要讓孩子隨聲帶過量的錢,對孩子的開支情況要做到心中有數。反對攀比,不要助長孩子的虛榮心。

  8.幫助老師瞭解您孩子的身體情況及病史,準備少量的常用藥。

  9.督促孩子搞好個人衛生,每隔三週換洗一次床上用品。

  10.無重要事情請不要到校看望孩子,必要時到校找孩子,應先到值班室登記,允許後方可進入宿舍。未經允許家長不要用自己孩子的鑰匙自行開啟門,進入宿舍取放物品,或在宿舍休息。

  11.家長請勿在學生床上躺臥,請勿在樓道、宿舍吸菸。對負責學生宿舍工作人員,請稱呼“老師”,請勿使用不規範用語。

  12.要培養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請家長不要到宿舍幫助孩子洗衣服,整理內務及清掃宿舍衛生。

  13.學校宿舍辦公室電話系工作電話,不作傳呼電話使用。請勿用辦公室電話找孩子。

  14.住宿生若因違紀備學校給以停宿或退宿處理,家長應配合學校教育,儘快妥善安排好學生的住宿問題。

  15.家長應將自己的家庭及單位的詳細地址和電話告知學校,以便必要時聯絡。

  16.學生在校上課期間,因臨時患重病需送醫院救治時,學校將立刻通知家長或監護人。但是如因特殊原因,無法找到家長或監護人的情況下,為了學生安全和康復,學校老師有權按照醫院要求,作出醫療擔保,不同意此項條款的家長需在住校前,將自己的意見告知學校,學校可另作處理。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19

  1、中學生應以《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來規範自己的言行舉止。

  2、服從生活老師的管理,否則將按校紀校規處理,與老師談話必須文明禮貌語言,不得大聲與老師頂撞。

  3、嚴格遵守休息制度,按時起床、出操、用餐、就寢,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回宿舍,必須有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簽名准假條,回宿舍時不能大呼小叫,更不得尖聲怪叫。

  4、午休和晚上熄燈後必須上床休息,並保持室內安靜,不講話、不串寢,不吃零食、泡麵不準帶回寢室。

  5、貴重物品及手機、mp3、mp4一律不準帶到寢室。

  6、搞好個人衛生,勤洗頭、洗澡,衣服和鞋襪要常換洗,衣著保持整潔,按規定著裝校服,整理好自己的內務,東西擺放有序,做到整齊一致。

  7、愛護公工共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

  8、宿舍每天由室長安排,全體同學輪流值日負責打掃衛生,清理垃圾,整理宿舍。

  9、愛護宿舍公共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10、不得私拉亂接電線或自帶電器,嚴禁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宿舍。

  11、進了寢室一律不準關門,以便教師巡視。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20

  一、五不準:

  1、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紙、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準向窗外倒水和亂扔雜物;(汙水倒到學校規定地點)

  3、不準在宿舍內亂拉繩子、鐵絲和隨意攀掛;

  4、不準在牆壁門窗上張貼字畫,嚴禁在牆上塗寫踢腳;

  5、不準在宿舍內打撲克、下棋、瘋鬧及其他劇烈體育活動。

  二、四做到:

  1、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腳、勤理髮、勤換衣服、勤曬被褥;

  2、學生宿舍及宿舍外區域和樹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掃(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個“整齊統一”:床上被服用品疊放整齊統一;洗漱飲食用具擺放整齊統一;書籍物品存放整齊統一;衣帽用品掛放整齊統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齊統一。

  4、做到地面、牆壁、門窗整潔乾淨,保證無灰塵、痰跡、蛛網等。

  三、值日製:

  學生宿舍衛生由各宿舍舍長全面負責,輪流值日;

  四、檢查制:

  1、平時學校組織有關人員隨時檢查“五不準”執行情況,凡違反者,一經發現立即令其改正,情節嚴重者要嚴肅處理。

  2、學生宿舍由學校政教處、團委學生會負責檢查,檢查結果要記入學校,作為評比學生宿舍的標準和依據。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21

  實用性為了確保學生有一個優美的學習和生活環境,讓學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學習中去,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和學校管理的要求,特對學生宿舍的管理作如下規定,每一位學生必須遵守:

  一、學生必須愛護宿舍樓和寢室內的各種公物,若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二、講究清潔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瓜果皮和紙屑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禁將飯菜和零食帶入宿舍。

  三、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關水、關電,不浪費。

  四、室內物品擺放、床鋪整理等必須按要求,做到整齊有序,保持整潔。

  五、嚴禁將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和玩具帶入宿舍,不得在熄燈後使用照明工具,在老師指導下使用蚊香等物品。

  六、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放假期間不準逗留在宿舍內,確有需要中途回家的必須請假,並由班主任簽字後,交傳達室保安。

  七、發生緊急事故,首先向寢管老師報告,不慌張,不起鬨。

  八、不準在宿舍內高聲喧譁、吵鬧和串門,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

  九、不準在寢室內打架鬥毆、賭博,做危險性動作。

  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起床。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22

  1、住校學生應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轉讓。如有特殊情況確要調換寢室,必須經學校同意後,統一安排調整。

  2、住校學生按規定進出宿舍,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3、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如沒有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前往女生宿舍。

  4、住校學生一律不準私自留客住宿,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員。

  5、住校學生晚上如有事不住校,必須向班主任書面請假,班主任同意簽字後學生方可離校,請假條要及時上報校保衛科,以便晚上就寢前檢查人數。

  6、不準在宿舍內起鬨、打架鬥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進宿舍,一經發現,將從重處理。

  7、不準在寢室賭博、抽菸、酗酒,一經發現,將從重處理。

  8、全體學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就寢,按時起床,不在樓道或寢室裡大聲喧譁。嚴禁晚上熄燈後在寢室點蠟燭。

  9、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準使用任何違章電器,造成重大損失的將交與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10、愛護室內公物。室內的一切設施均由該室的全體同學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搬動、損壞、丟失。床、桌、凳、鎖、門窗、玻璃、燈具等公物應當愛護,如有人為損壞、丟失必須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11、愛清潔、講衛生,堅持每日輪流值班制度。起床後應整理好床鋪和其它用具,清掃出垃圾,不準往廁所、下水溝、樓道、樓下亂潑汙水,亂丟鞋襪、紙屑等一切雜物。

  12、宿舍大門夜間實行關門制度。遇到特殊情況,應事先向門衛說明情況。

  13、宿舍大門鎖及各室門鎖均由門衛負責,早上5:30大門開鎖,7:00宿舍大門及各室門上鎖;中午11:50大門開鎖,下午2:00宿舍大門及各室門上鎖;下午5:05大門開鎖;晚上6:10宿舍大門及各室門上鎖,晚自習結束時開鎖,40分鐘後大門上鎖。

  14、門衛應嚴格按照工作職責完成本職工作。值班期間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5、本規定由校保衛科負責解釋和執行。

  16、本規定公佈之日起生效。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23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使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正常的學習,促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條例。

  房舍管理

  第一條學生入學時,須按學校宿舍管理員安排的房號、床位住宿。各年級學生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

  第二條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員與寢室長核准無誤後,登記並簽字,存檔備查。學生應遵守宿舍管理規定,調整搬遷宿舍時,不得破壞或帶走原房間的傢俱、設施。

  第三條學生畢業或中途休學、退學等,必須在離校前到宿舍管理員處辦理退宿手續,經宿管核查宿舍傢俱財產完好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並在二天內搬離學生宿舍。

  內務管理

  第四條宿舍管理員負責組織對本責任區的宿舍衛生進行檢查,負責檢查、監督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宿舍應訂出內務衛生公約和輪值表,推選出一位責任心強、威信較高的同學當寢室長並落實輪值制度。

  第五條每天早上上課前各宿舍值日生應將本房間及門前走廊清掃乾淨。當天如發現地面還有垃圾,值日生應再掃一次。全體住宿生應做好房內、門前、房後的保潔工作,將垃圾、雜物裝入垃圾桶裡。不得往地面、窗外、樓下扔東西、吐痰、潑水。宿舍門前走廊由該宿舍負責清掃、保潔。

  第六條定期進行掃除,沖洗房間地面、擦門窗、桌椅,並按宿管員的安排輪流沖洗樓梯、走廊和打掃窗簷。做到地面、窗簷乾淨,天花板與牆壁無髒物、無蜘蛛網,門窗、桌面乾淨整潔。

  第七條宿管員在定期檢查或平時巡查時,如發現問題,將責成寢室長、值日生及該房間的同學按要求立即補做。

  第八條維護宿舍樓的環境衛生,嚴禁把雜物、剩飯菜等倒在走廊、廁所、沖涼房、水溝。小便後要衝水。

  第九條宿舍內物品擺設應規範、整齊,嚴格按照學校《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範》辦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條學生在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後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許聲喧譁、吹拉彈唱、音量開收錄機或進行活動。

  第十一條晚上全校學生宿舍規定時間統一熄燈或由學生在規定的時間自行熄燈,關鎖宿舍門。學生必須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對超時熄燈的房間或熄燈後遲歸者要進行批評、登記。對於屢犯或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嚴禁在宿舍內起鬨、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鬥毆、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條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廳內打籃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嚴禁留宿異性。未經宿管員批准,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條宿舍區內非指定地點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啟事、海報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和來者必須遵守學校宿舍的制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外來人員來必須辦理檢查登記手續。上課時間,宿舍房間內不得逗留外來人員。

  第十七條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床上點蠟燭看書,嚴禁躺在床上抽菸,不得在宿舍區內生火煮食及焚燒廢紙、木板雜物等。

  第十八條愛護消防設施,不準將消防設施用於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條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鐵棒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違者交學校保衛科按章處理。

  第二十條提高警惕,注意防盜。如發現宿舍區內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員要立即查問或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或保衛科;要妥善保管好個人和公共財物,不急用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櫃員機);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宿舍應鎖好抽屜、關好門窗;發現門、窗損壞要及時報修。

  第二十一條學生應協助門崗做好治安防範工作,自覺接受門崗的查詢。發現宿舍被盜失竊時,應保護現場,並及時向保衛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臺活動;禁止在走廊、陽臺欄基上站立、行走、坐臥、嬉鬧等。勿在宿舍陽臺、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無防盜網的陽臺、走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水電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自覺遵守用水用電的規定,共同節約能源。做到人離關水關電,消滅長流水、常明燈等浪費現象。

  第二十四條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使用違章電器(如電爐、熱得快、取暖器、電炊具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經批准的其他功率電器裝置)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違章使用的電器外,並視情節給予相關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學生宿舍內的電器、設施、供水、供電、網管線、傢俱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離學生宿舍。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人應照價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不得在宿舍牆壁、門窗上亂寫、亂塗、亂畫、亂釘,不得向溝渠、排汙管道、便池亂扔雜物。

  第二十七條學生宿舍區內發生水電故障、傢俱及房舍設施損壞、下水道、排汙管堵塞等,應由宿管員及時到後勤處報修。

  《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範》

  宿舍佈置規範化是為了保證宿舍的文明、整潔、美觀、舒適、有序。宿舍佈置規範要求如下:

  1、整體佈置:室內傢俱和生活用具定點擺放。宿舍佈置力求美觀方,格調健康高雅。床鋪、書桌、臉盆、水桶、熱水瓶、傢俱、衛生潔具等物品,本著美觀、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則統一定點擺放。

  2、牆面:牆面佈置要統一、美觀、健康。所有張貼物均用透明膠固定,不要使用漿糊、膠水、圖釘等。

  3、床面:白天床上蚊帳須統一摘下。起床後,須疊被並放置在面向門口方向的位置,枕頭置於被子上面。床面不要堆放雜物。床下鞋子等物品須放置整齊。

  4、桌面:物品須擺放整齊,桌面不要堆放紙箱等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潔乾燥,果殼廢紙等應放在垃圾桶裡。地面上不亂堆放臉盆、酒瓶、衣物及其它雜物。

  6、其它:髒衣服不要長時間堆放。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統一掛放。室內不得亂拉電線繩索晾曬衣服,衣服也不能掛在蚊帳杆及鐵絲上。室內要經常通風,保持空氣清新,預防疾病傳播。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24

  一、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學生入校後一律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不準擅自調換,寢室內應選好寢室長,要服從寢室長的安排。

  2.遵守作息時間,按時歸宿;午休和晚上熄燈後應保持安靜,不做妨礙他人休息的事情。

  3.未經宿管辦樓長批准不得進入異性宿舍。

  4.宿舍內不準點蠟燭,生火,點蚊香及焚燒紙屑及任何物品,不準在宿舍內抽菸,喝酒,賭博,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潔,宿舍內做到方美觀,整齊規劃,按宿舍規劃化管理標準,不準隨地吐痰,亂丟,亂扔雜物,不準往走廊倒水。

  5未經批准,任何人不準在宿舍內擺攤設點,叫賣或推銷物品。

  6.未經學院有關部門許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來人員,各寢室鑰匙,要妥善保管,不準私自轉借他人或調換,遺失鑰匙要及時報告管理員,離開宿舍休息後要及時關好門窗。

  7.寒、暑假,外出實習或畢業離校,一律將寢室內衛生打掃乾淨,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關好門窗。

  8.嚴禁不關水龍頭,浪費水、電資源。

  9.嚴禁朝窗外亂扔垃圾,潑水。

  10.嚴禁將寵物帶入宿舍。

  11.床卡必須對位粘好,寢室內同學不可隨意調動損壞或丟失必須進行補辦。

  12.查房時,寢室內人員一律不允許竄房。

  二、學生宿舍衛生規範化標準

  1.床鋪要求:床上用品保持乾淨整齊;被子必須摺疊整齊,床單無褶皺;被子擺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統一;床上不擺放其他衣物等。

  2.書桌要求:桌面乾淨無汙漬;書籍擺放整齊劃一;其他用品佈局合理;不擺放其他雜物。

  3.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潔,無果皮紙屑等垃圾;地面乾淨明亮;無水跡痰跡等。

  4.鞋物要求:擺放位置恰當;擺放統一、整潔。

  5.空氣要求: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防止異味的產生;杜絕蠅、蚊等蟲子;注意個人衛生。

  6.牆壁要求:牆壁無亂貼亂畫;保持牆壁潔白;牆壁裝飾物要有整體美感;提倡個人或宿舍特色。

  7.玻璃要求:玻璃潔淨明亮;貼上的裝飾物具有美感且不影響室內光線;窗弦上無灰塵;窗簾整潔。

  8.窗臺要求:不擺放鞋類、飲料瓶等雜物;保持窗臺清潔無泥土;花草、花盆擺放位置合適,具有美感;無水跡、痰跡等。

  9.內務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合理。

  10.整體效果要求:不使用蠟燭等明火,保證宿舍安全;垃圾箱擺放位置恰當,保持垃圾箱的清潔;愛護同學個人財物和公共財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佈置,美觀方。

  11.宿舍氛圍要求:宿舍成員團結友好;宿舍間和睦相處;宿舍成員共同營造出一個溫馨、和諧的休息學習環境;有本宿舍特的宿舍文化;對待來客禮貌方,熱情接待。

  三、學生宿舍學生違章處理細則

  (一)內務

  內務檢查等級分為“最佳”、“較好”、“一般”、“較差”、“最差”五個等級;一個月內評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學院最佳宿舍的寢室給予全院表揚並每人加操行分1分,若一個月內評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學院最差宿舍的寢室給予全院通報批評並每人扣操行分2分。

  (二)紀律

  1.私拉電線,使用違章電器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電器扣操行分3分並對違章宿舍或個人進行教育;對屢教不改者,給予院通報批評並沒收違章電器具扣操行分5分。

  2.對夜不歸宿者一經發現給予警告處分並扣操行分3分。

  3.在宿舍內喝酒、打架、鬥毆、起鬨者,視其情節扣操行分1至5分,情節惡劣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4.私調寢室床位或佔用其他房間者,責令搬回原處。

  5.凡在宿舍樓內聲喧譁、打球、跳舞等妨礙他人正常學習和休息者,給予口頭警告,對聚眾鬨鬧者,給予口頭警告並扣操行分1分。

  6.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潑水、亂倒垃圾等破壞公共衛生者,給予口頭警告並扣操行分0.5分。

  7.在公共場所塗寫、刻劃、亂貼字畫、標語,汙損牆壁者,除責令清除扣操行分1分。

  8.在宿舍樓內焚燒物品,使用明火者,給予口頭警告;若導致火警、火災,根據後果給予相應違紀處分或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9.將寵物帶入宿舍者,學生會有權將其寵物沒收並上報學生處。

  10.生活部查房時,一經發現有請偽假、代房等一切違規行為者扣操行分2分。

  11.對不配合管理人員工作,無故拒不開門接受各項檢查;或刁難、謾罵、無理取鬧者,給予口頭警告並扣操行分1分,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並扣操行分2-5分。

  附:內務檢查時間每週一至週五8:00至10:00;如有特殊情況則週六和週日檢查。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25

  學生宿舍作為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與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其安全穩定是學生實現全面發展的基礎。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本著“以育人為根本、以管理為手段、以服務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為學生的成長與成才營造良好的氛圍與和諧的環境。為了發揮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入宿

  1.學生宿舍由學校統一管理安排,學生必須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學生如需調換宿舍,須在規定時間內,經學院稽核、由學院統一至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手續後方可調換。

  2.學生臨時借用宿舍鑰匙必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丟失鑰匙要及時上報宿舍管理中心,並憑本人有效證件交款後補配。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換門鎖的,須報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備案。費用學生自理。

  3.學生住宿費標準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收取,住宿費每新學年初繳納一次。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學籍變動而退宿時,住宿不滿一學期的,按一學期收取住宿費,超過一學期不滿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取住宿費。

  4.安裝空調的寢室,住宿學生應按照《空調租賃協議》相關內容執行。

  二、作息制度

  1.學生宿舍的晚間熄燈時間:

  週日-週四:23:00

  考試期間:24:00

  週五、週六、節假日:通宵供電

  裝有空調的學生寢室,應按照熄燈時間自覺熄燈。

  2.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按時起床,晚間熄燈之前必須回到宿舍。熄燈後,應保持安靜,以免影響其他同學的休息,不得無理要求延遲熄燈時間;在熄燈同時,由宿舍值班員關閉宿舍樓大門。

  3.學生熄燈後歸來的,應向宿舍值班員出示本人有效證件,說明原因並按規定登記。對於無特殊原因而經常熄燈後歸來的學生,宿舍值班員有責任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並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關學院反映情況。

  三、宿舍安全

  學生入住前,統一簽訂《住宿協議書》與《學生宿舍安全承諾書》,明確權利義務,承擔安全責任,認真履行諾言。

  1.宿舍樓內嚴禁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主要包括①電熱類電器如電熱棒、電熱毯、電熱壺、電熱杯、電爐、取暖器等;②高功率電器如電吹風、電水壺、電夾板、捲髮棒等;③烹煮類電器如電飯煲、電熱鍋、電磁爐等。

  2.嚴禁損壞學生宿舍公共財物、公共設施,嚴禁挪用、損壞消防器材和設施。

  3.嚴禁使用明火如焚燒、蠟燭、酒精爐等,嚴禁拉閘,嚴禁私自改動電錶,嚴禁私拉電線、插座,嚴禁在床上使用交流電電器,嚴禁使用超長接線板與充電應急燈等。

  4.嚴禁使用劣質接線板、充電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隱患的“三無”產品。

  5.嚴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寢室成員住宿。

  6.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7.嚴禁吸菸、酗酒、賭博、搓麻將、打架鬥毆等違紀行為。

  8.嚴禁宿舍內停放腳踏車,樓內禁止飼養寵物。

  9.嚴禁宿舍內放置管制刀具。

  10.嚴禁高空拋物。

  11.提高安全意識,發現漏電和電器故障及時報修,做到人離燈滅、人走機停、人離寢室切斷電源。

  12.嚴格執行值班室會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務人員須佩帶有效證件出入宿舍,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四、行為規範

  1.學生應妥善使用和愛護宿舍內水電設施、門窗玻璃、傢俱、燈具、電話設施等公物。

  2.提倡節約用水用電,離開宿舍時,關閉水電。

  3.自覺保持宿舍環境的清潔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在宿舍內做到垃圾袋裝化,垃圾袋帶出宿舍樓並扔到指定垃圾箱內。宿舍內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潑水,不將飯菜倒在水槽裡,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不在牆面亂塗、亂畫、亂張貼。

  4.學生應維護宿舍內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樓內打球、踢球、溜冰等。

  5.學生應積極參加宿舍樓內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動。

  6.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學生在宿舍內不得有吸毒、傳播、複製、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製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得參與非法的傳銷和進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動;不得從事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7.行為舉止要文明禮貌,學校老師、檢修或衛生檢查人員來到宿舍時,要主動開門,禮貌回答有關問題。同學之間要互幫互助,相互關心,形成團結友愛的良好氛圍。

  8.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准,任何學生、單位及團體不得在宿舍內從事經營性活動及收費性服務活動。

  五、用電管理

  1.本、專科學生每人每月免費使用5度電(按月結算),超額部分由該宿舍住宿學生自行支付。學生可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至購電站購電,電費價格採用上海市居民用電價格。

  2.每學期開學初,各寢室可根據住宿人數至購電站一次性免費領取6個月的用電額度。

  3.電錶有購電提醒功能,當電錶剩餘電量低於20度時,電錶會自動斷電一次作為提醒。此時,學生可憑有效證件到購電站購電,以恢復供電。

  六、退宿手續

  1.畢業生按照學校規定的日期離校,離校時憑離校手續單辦理退宿手續,並交還鑰匙等有關物品。

  2.畢業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長住宿的,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稽核後,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相關手續,統一安排入住。

  3.畢業生在辦理離校退宿過程中,須接受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對宿舍內的傢俱、門窗玻璃、門鎖、燈具、水電、電話等設施裝置的驗收,如有丟失、損壞的,按照《住宿協議書》相關條款執行,照價賠償。

  4.提倡文明離校,畢業生在離開宿舍時,應保持宿舍內的乾淨整潔。

  5.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原因退宿時,憑學校學籍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6.學生辦理走讀需退宿的,應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校外住宿登記表與校外住宿承諾書,經家長簽字、學院稽核後,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走讀手續。

  七、三級建家

  1.學生宿舍開展“三級建家”評比活動,每學年評選出“合格之家”、“優秀之家”與“模範之家”。

  2.每學年初進行“三級建家”的申報工作,並對申報的寢室進行檢查評審,第一學期末進行初評,第二學期末進行總評。

  3.凡被評上的寢室將在網上進行公示,該寢室內學生在綜合素質測評時給予加分。

  4.校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各類獎學金獲得者所在寢室必須為“合格之家”。

  5.學生黨員、市級各類評優所在寢室必須為“優秀之家”。

  6.每學年衛生成績平均16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合格之家”的申報評選,17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優秀之家”的申報評選,19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模範之家”的申報評選。

  7.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檢查寢室內務,對寢室每週的衛生平均成績建立資料庫管理,並在宿舍樓內公佈。

  8.寢室衛生檢查中,每學年中有兩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發黃牌警告,通報學院。第三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其學生綜合素質測評中寢室衛生專案為零分。

  9.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定期抽查申報三級建家寢室情況,並彙總反饋相應學院,學期末與學年末在網上進行公示。

  10.凡本年度被評為“優秀之家”、“模範之家”的寢室,均可獲得年度“文明寢室”的稱號。

  八、違章處理

  1.學生在宿舍樓內的違章處理實行扣分制度,處理種類包括書面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取消住宿資格、校級行政處分等。每位住宿學生每年起始總分為10分,凡違反以下規定的,按相應分值扣除,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2.內務衛生成績低於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為的,扣除1分/次。

  3.在宿舍內出租床位、私自調換宿舍、留宿非本寢室人員,從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動,其他破壞或阻礙學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在宿舍內酗酒、賭博、鬥毆,破壞公物、高空拋物的,扣除3分/次。

  5.凡學生在宿舍樓內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的,一經查實予以沒收,扣除5分/次。

  6.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竊電、私自改動電錶、私拉電線插座的,扣除5分/次。

  7.因學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樓發生火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扣除10分/次。

  8.其他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1—5分扣分處理。

  9.凡認識態度惡劣的,視情節輕重給予1—3分追加扣分處理。

  10.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開具白色警告單。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黃色警告單,並抄送學院。

  11.凡累計扣分高於(含等於)5分的,在宿舍樓內通報批評,取消“三級建家”評選資格,並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將相應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凡累計扣分高於(含等於)10分的,取消住宿資格,在樓道內張榜公示,並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告知學生家長。扣分情況每月在宿舍樓內公佈一次,以學年為單位累計。

  12.凡取消住宿資格的,學生必須於兩天內搬離寢室。需要申請再次住宿的,一個月後,由學生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處理。

  13.凡給予校級行政處分的,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實,經核准後報學工部(處)。留校察看以下的違紀處分報學工部(處)部(處)務會議批准;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處分由學工部(處)報校長辦公會議批准。各類處分結果必須由違紀學生本人簽字並向全校公佈。

  本規定適用於所有住讀學生,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學生宿舍規章管理制度26

  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成長的主要場所之一,其特點是學生比較集中,集體生活時間長,搞好學生宿舍紀律與安全的管理工作,對穩定學校的學習生活秩序,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和財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根據我校學生住校的實際情況和紀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條例。

  一、學生進出宿舍區門的規定

  1.宿舍區開門、關門的時間

  (1)週一至週四: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21:20(開門)21:35(關門)

  (2)週五: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17:00(開門)17:30(關門)

  (3)週日返校:請於19:20,19:30期間到宿舍,同時到住宿管理老師處進行登記。

  2.學生憑胸卡進出宿舍區。

  3.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帶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區,嚴禁非住宿人員留宿。

  4.上課和晚自習期間,學生不準進入宿舍區,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的證明,並經確認登記後由宿舍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有病者在校醫室休息,病重者到醫院就診或回家休息。

  二、學生宿舍熄燈時間:

  週日至週四:22:00。

  三、學生住宿管理規定

  1、宿舍安全

  (1)愛護宿舍區的設施。不得破壞門、窗、樓梯間及衛生間等的電燈開關。不得玩弄或破壞消防設施。

  (2)不得將球(籃球、足球、排球)類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區內踢足球、打籃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強安全防範意識。上課、晚自習期間或離開宿舍及室內無人時,必須關燈並鎖好門窗。

  (4)學生住宿只帶必備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餘物品及各種箱子、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學校。

  (5)杜絕火災隱患。不得在宿舍區點燃蠟燭、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帶檯燈、手電、火柴及打火機;不動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各種電器。

  (6)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如批次酒精、火藥、炮竹等)帶進宿舍區。

  (7)嚴禁攜帶凶器(如鋼管、刀具等)進入宿舍區。

  2、宿舍紀律

  (1)學期開學時,應按管理人員安排的宿舍、床位對號入住,不得擅自調換或佔用他人床位或衣櫃。

  (2)上課、晚自習期間未經允許一律不準在宿舍區逗留,上課期間不允許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證明,並經確認登記後由住宿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

  (3)按時起床,按時睡覺。熄燈鈴響後,不得隨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亂走亂竄;不得喧譁吵鬧;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燈看書或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絕不允許夜不歸宿。

  (4)在宿舍紀律檢查時,必須積極配合,不得謊報假名或他人姓名。

  (5)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宿舍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住宿管理老師、班主任彙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值日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6)學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班主任、住宿管理老師請假並由家長到校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辦好將班主任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方可離校;

  (7)住校期間,學生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學生實行警告、箭等處分。

  3、宿舍衛生:

  (1)保持宿舍區內外的清潔衛生。不得亂扔果皮、紙屑或雜物等。

  (2)嚴禁往便槽扔瓶子、包裝袋、衣物、牙膏殼、塑膠袋、剩菜剩飯、報紙等不易溶化的`東西,以免造成下水道的堵塞;

  (3)不準在走廊洗漱,不允許在走廊樓道潑水,不允許往窗外和樓下丟東西和潑水;

  (4)禁止帶飯菜進入宿舍內就餐,因病情況下除外。

  (5)要保持宿舍內務整潔。早晨起床後,應立即整理各自內務。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掃宿舍衛生、門前走廊,並及時清倒垃圾。門窗每週要擦洗兩次,並保持乾淨。

  4、宿舍文明:

  (1)講公德、守紀律。不得有意破壞公物、汙損牆壁;不得隨地小便;不得打架、鬧事、起鬨、放鞭炮、吸菸、喝酒、;不得爬牆爬窗、鑽欄杆攀爬鐵門等進出宿舍區。

  (2)熄燈鈴響後,禁止打(玩)手機(包括髮簡訊、玩遊戲等)、開收音機(隨身聽)、下棋等,停止一切有影響於他人休息的活動。禁止在校園玩電子遊戲機、打撲克、玩麻將等帶有聚眾行為的活動。

  (3)禁止帶動物進入宿舍區。

  (4)熄燈鈴響後,各宿舍長必須負責關閉該宿舍房燈、走廊燈等。

  (5)嚴禁觀看黃色或書刊、資訊、圖片等。

  5、其它

  (1)違《北京師範學朝陽附屬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學生,將視情節酌情給予紀律處分。

  (2)在宿舍區內違學校其它規章制度者,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住宿生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師範學朝陽附屬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和《5個必須和10個不準》進行量化評比,每天進行一次常規檢查,檢查專案參照《北京師範學朝陽附屬中學住宿生一日常規檢查》,共10項,每項10分,滿分100分。扣分累計達20分者給予警告,並責令其走讀一週;扣分累計達30分給予箭一次,並責令走讀兩週;扣分累計達40分給予相應紀律處分,並責令走讀一個月;扣分累計達50分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並取消住宿資格。

  (4)宿舍評比成績列入所在班級量化評比成績。

  (5)住宿生在住宿期間因各種違紀受到處分將取消校內各種參評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