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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考勤制度

彈性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注意事項

  1、公司實行彈性工作制主要是考慮到研發性質的員工的工作習慣,確保應加班而延長工作時間的員工得到充分休息,保證隨後工作正常展開。彈性工作制員工可享受的彈性時間長短應視前一天的加班情況而定,具體由部門制定操作細則。

  2、由於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刷卡(如辦事處人員),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一級部門主管批准後,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備案。

  彈性考勤制度(精選10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彈性考勤制度(精選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彈性考勤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勞動紀律觀念,規範考勤、加班、請假、休假等行為,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及各下屬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各下屬公司原則上根據本制度執行,也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並結合當地勞動法律法規,制訂考勤休假管理實施辦法,報總部人力行政部稽核備案後生效實施。

  第三條 職責

  人力行政部負責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考勤休假管理工作,指導及監督下屬公司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並依照本制度負責公司總部及總部直屬單位的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下屬公司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全體員工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領導是本單位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依照本制度負責下屬員工的考勤紀律管理和請休假申請審批,對違反考勤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條 考勤管理原則

  一、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保持良好的出勤習慣是員工基本的職業素養和義務,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嚴格按制度出勤並高效、勤奮工作。

  二、考勤管理的目的不是用嚴格的考勤管理政策約束員工的行為,在強調嚴肅緊張的工作紀律同時,公司更強調以工作結果為導向,強調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實行靈活多樣、適當彈性的考勤管理政策。

  第二條 工作時間

  一、公司原則上實行每週五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每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週日休息,其他時間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放假休息。

  二、公司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作息時間按照總部人力行政部發布的作息時間通知執行。其他特殊崗位因工作特點需要執行不同作息時間的報人力行政部稽核確定。

  三、公司總部範圍之外的其他下屬公司可根據本單位實際生產經營特點,自行制訂適合本單位運營需要的作息時間,並報總部人力行政部稽核備案後執行。

  四、各單位制定的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保障員工得到正常的休息時間。

  五、因工作性質和崗位特點無法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經特別審批可以採用不定時工時制,如高階管理人員、市場營銷人員、外勤人員等。具體適用人員範圍由人力行政部稽核、經總裁審批並向當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後生效。

  六、不定時工作時間是指工作日可以不受固定的標準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時制,以完成工作任務為重要前提,根據自身工作任務及以工作地標準作息時間為基礎自行安排彈性的上下班時間,但原則上要保證每天8小時、每週40小時總的工作時間。

  第三條 考勤登記方式

  一、考勤登記可採用指紋打卡、電子卡(紙質卡)打卡、簽到考勤、記錄考勤等方式。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和考勤條件自行決定採取的考勤登記方式。

  二、各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指定相關人員擔任考勤員,負責統計檢查記錄員工出勤情況,收集整理考勤資訊、請休假資料等日常事務,每月製作並提交考勤統計報表。

  三、長時間出差至其他下屬單位工作的,或者不同工作區域各單位之間相互調派的人員,其工作時間和考勤登記等按照工作地管理要求執行,並接受當地人事管理部門的考勤管理監督。

  四、執行指紋打卡或者電子考勤卡考勤登記方式的,每天打卡2次,上午上班時間前、下午下班時間後各打卡1次,上班首次打卡和下班後首次打卡時間作為有效的考勤時間,午休時間不計入考勤時間。

  第四條 外出登記

  一、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需要臨時外出辦理相關業務(1天以內),應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後,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二、員工次日需直接外出辦理業務不能到公司打卡考勤的,需提前一天安排好工作,並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後,交考勤員登記備案。

  第五條 出差

  一、員工因公需要長時間出差異地辦理業務(1天以上),需提前填寫《出差審批單》,按出差審批許可權報直接上級、上級領導審批後,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二、《出差審批單》作為報銷出差費用的依據,因公短時外出不超過1天的但有差旅費用需要報銷的應按照出差審批流程辦理。

  三、出差人員在外出差期間依照實際出差公務時間和往返票證時間進行綜合考勤,出差期間和出差旅途往返時間按照標準工時計出勤,不計算為加班。

  第六條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人員考勤管理

  一、可以不需要以打卡等方式考勤登記,平時上下班時間原則上按照工作地標準作息時間,但可以根據自身工作和業務需要彈性安排上下班時間,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先。

  二、如有公司通知必須按時出勤的情況,如參加重要會議、培訓、接待重要客戶等指定出勤要求時,必須按公司要求按時出勤,不得遲到、早退、缺勤。

  三、在客戶開發、業務洽談、業務辦理等需臨時外出辦公(1天以內)的,不需辦理外出登記審批手續;臨時自行調休(1天以內)的,不需辦理請假手續,但必須報備直接上級領導知悉並向人事管理部門備案。

  四、如當月未請休扣薪假,則當月按標準全勤天數計算考勤,並作為工資計算的依據,不執行加班規定。

  五、申請休產假、婚喪假、年假、出差等,以及超過1天以上的事假及病假,仍需按照公司的相關制度執行發起請休假申請流程,履行相關手續。

  六、如有無故缺勤、遲到、未經上級同意私自外出辦理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等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從重處罰。

  七、人力行政部將不定期確認與更新不定時工作時間職員名單,如有與本規定不符合的行為及表現,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不定時工作時間資格。

  第七條 考勤異常

  一、實施打卡考勤方式的員工依本制度要求出勤打卡登記考勤,由各單位考勤員定期檢查員工考勤打卡資料,統計考勤異常記錄,並將考勤異常記錄及時通知員工。

  二、實際到崗工作但遺忘打卡或上下班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其他突發緊急情況等導致不能正常打卡的,可申請考勤異常處理。

  三、因遺忘等考勤異常原因未按要求上下班打卡的,可申請考勤異常,經查實後可不予處罰,但每月累計不超過5次。

  四、員工本人在出現考勤異常情況後3日內填寫《考勤異常確認單》,發起考勤異常確認流程,由證明人或部門負責人核實稽核確認後,交人力資源部門稽核備案,由考勤員更正考勤統計記錄可以視為正常出勤。

  五、對因請假、外出、出差手續辦理不全造成考勤資料異常的,員工需補齊相關手續。

  彈性考勤制度2

  一、目的

  為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項管理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項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正式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務關係、勞務派遣、實習生、兼職的各類人員根據雙方簽署勞務或實習協議另行規定。

  三、考勤規定

  1、公司的考勤和休假的統一管理部門為人力資源部。

  2、公司工作日為每週一至週五,工作日時長8個小時,工作時間為每個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對於研發部門實行彈性工作制,其上班時間08:30—09:00,下班時間:17:30—18:00)。

  3、實行彈性工作制以人力資源部審批為準;

  4、公司以每月1日至月底最後一個工作日為一個考勤週期。

  5、公司在辦公地點安裝了考勤打卡裝置,所有正式員工(公司領導除外)一律要求透過考勤機執行考勤。

  6、駐外人員接受當地考勤安排。

  7、銷售人員在公司辦公同樣接受考勤,外出需要透過《員工外出登記表》進行登記。

  8、員工上班後忘記帶考勤卡,須到人資部填寫《忘記帶卡登記表》,上班下班均需登記,同時必須由公司前臺作為證明人簽字。

  9、員工次月5日之前應及時處理上月所有考勤異常資訊,經直接主管審批後交人力資源部統計備案。

  10、正常考勤人員在規定上班時間後30分鐘內到崗為遲到(彈性工作制9:00點以後到公司算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崗為早退。遲到與早退均按“次”為計算單位。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者應提前取得上級主管批准並於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書面的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1、遲到早退的處理:

  (1)員工每月有3次(含)以內善意遲到或早退機會,超過3次後每次扣除當月績效xxx元;

  (2)2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6次(含3次善意遲到或早退),或當年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37次(含),公司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處理。

  12、因惡劣天氣和交通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集體遲到由人資部統一向公司申請免考勤,經公司領導審批通過後生效。

  13、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的,部門經理應提前填寫《加班任務單》經上級主管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並支付加班工資。

  彈性考勤制度3

  第一條 為了公司管理規範化、制度化,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考勤。

  第三條 冬季上班時間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時間是8:00~11:30、2:30~6:00,具體以公司通知為準。

  第四條 上下班實行簽到制,辦公室人員在綜合部簽到,市場部人員和專案人員在現場簽到,簽到由本人自籤,代簽視為無效,各部門必須認真管好籤到記錄,綜合部監督檢查簽到情況。

  第五條 上班時間不按時到崗位的為遲到,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沒有請假的為曠工,考勤以簽到薄簽到時間為準,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為事假。

  第六條 負責考勤管理的人員要嚴肅考勤紀律,實事求是,認真負責,不得弄虛作假。

  第七條 職工請事假,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長報請,五天以內(包括五天)由部長批准,五天以上由經理審批。請假期間,遇有休息日、法定節日不另給假,統一按事假計算,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第八條 遲到十分鐘以內扣五元,三十分鐘以內扣二十元。

  第九條 職工因工負傷,需要休息者,部門在五天內出據工傷事故報告報公司備案,由經理審批,享受工傷待遇。

  第十條 凡因婚、喪、探親、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

  第十一條 職工休假期滿及時到部門銷假,開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工作的,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十二條 臨時工工資以天計,做滿一個月享受兩天休息,臨時工曠工一天扣一天工資,每月曠工累計三天除名。正式工曠工一天除扣除當日工資外,取消月度獎,連續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月度獎,年終獎相應下浮,全勤獎也相應下浮,一個月連續曠工超過十五日,按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部門月底彙總當月考勤,將考勤結果上報出納,不得弄虛作假,公司於每月5日發給員工上一個月的工資,並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條 職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法定節日加班的工資計算遵守勞動法規定。

  第十五條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生產和工作上任務緊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單日工資補發。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宣佈之日起執行。

  彈性考勤制度4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嚴肅勞動紀律,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管理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工作,是員工晉升、獎懲等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適用範圍: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節考勤管理

  第四條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門管理。各部門應加強勞動管理,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切實掌握員工出勤情況,健全考勤記錄。

  第五條每月考勤週期為1日至月底。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考勤記錄和各種請假憑證(醫院診斷證明等)彙總,核准後作為核發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等的依據。

  第六條員工請假、休假應按程式辦理手續;因公出差必須經相關領導批准。

  第七條實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結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員工上下班必須自覺打卡。

  第八條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開始

  第九條員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違者委託方扣除當日考勤並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代替者扣除當日考勤並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現異常,須由部門填寫《籤卡申請》,經部門主管簽署,交行政部稽核後,方視為出勤、

  第十一條遲到或早退的懲處制度: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遲到超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2.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早退超半小時(含半小時),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二條遲到、早退和曠工的懲處制度: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或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1-3小時(含3小時),記曠工一天;

  2.不請假或雖請假但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超過3小時不夠1天,記曠工1天;超過1天,按實際天數計算;

  3.請假期滿,不辦理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逾期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4.員工患病在醫療期間,未按規定向單位提供診斷證明或弄虛作假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無正當理由超假或捏造請假理由騙取假期的,按曠工處理;

  6.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過3天或在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0天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彈性考勤制度5

  第一條 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 9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至 5時30 分,每週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 10分鐘至 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 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 30 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 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託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 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 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籤卡批准,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 (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 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彈性考勤制度6

  一、為使公司正常運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所有員工要執行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紀錄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無合理解釋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者,本人寫明原因,經領導簽署意見後,報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四、加班

  1、確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後超時工作2小時以上的,視為加班半天(中午超時工作的不視為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加班天數。加班人員需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准後,送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2、加班可以補假。不能用補假抵銷病假、事假和曠工,因公差佔用休息時間的不安排補休。不提出補休的,又不安排工作餐的給予發加班誤餐費,標準暫定為35元/人/天。

  五、請假

  1、員工不能正常出勤時,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條需清晰填寫請假事由、時間,經領導批准後,報考勤管理人員備查。確因實際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電話向領導請假,再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或曠工累計超過5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20次的,年終考核不能定為優秀。

  3、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51次的,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4、曠工或者假期滿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參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5、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一年中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其超過的時間崗位津貼按60%發給;一個月,事假累計超過7天不足10天的,當月崗位津貼按50%發給,超過10天或曠工超過2天的,當月崗位津貼停發。

  彈性考勤制度7

  一個時期以來,公司的管理制度執行不力,特別在作息,考勤方面遊玩形式,散、亂現象盛行。為了充分體現勞資雙方平等權利和義務,十分必要對目前的作息、考勤方法進行改進,以達到平等、規範,高效的生產、工作新秩序特制訂本辦法。

  一、考勤辦法

  自六月一日開始,每天上午、下午公司設兼職考勤員在一樓大廳守候考勤。在一個小時之內,每遲到一分鐘,扣工資1元,遲到一個小時扣工資60元。滿一個小時未到崗者,作為曠工半天考勤。並按月累計曠工天數乘以日工資標準計扣工資。

  二、當班人員去向管理

  當班人員到崗後,如需外出(所有因工作業務)必須在公司設定的“人員去向目視板”中對應自己姓名欄後填寫去向,否則作早退處理。早退的考核辦法按第一條執行。

  三、特殊事項

  不能因上班(如去甲方、總包方、政府部門開會,出差趕車以及工地急事等)報到而貽誤工作的必須與公司領導講事由,有公司領導告知考勤員按出勤記考。

  四、關於休假與加班

  自20xx年元月1日以前進公司工作的每個每年5天帶薪假,同時廢除公司管理制度中第七章第四十二條第一款關於“每月病、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的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1、5天帶薪假非特殊情況不要集中休完,避免影響工作;

  2、國家法定假日公司原則上予以保障,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兩倍的日工資計必加班費;

  3、雙休日仍採取上一休一的'辦法,但公司春節期間的延長假日不扣工資;

  4、實行年薪制的同志所有加班不計加班費;

  5、加班考勤由安排加班的公司領導以書面證明遞交考勤員記入當月考勤;

  6、加班要求:加班時超過2個小時的按半天計算,超過5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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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工廠統一規定的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工作時間:8:00~17:00,午休:11:30~12:30

  二、每日早8:00~8:20,所有職能人員及司機統一到辦公室簽到,不準代簽、補籤。8:20以後簽到視為遲到。午後、下班前抽查不在崗者(廠長派出除外)視為早退。遲到早退6次,取消當月50%效益工資,遲到早退10次,取消當月效益工資。

  三、本廠生產一線職工符合以下條件者,每月頒發滿勤獎,當月完成生產任務,服從領導分配,聽從指揮,無遲到早退,無病事假,無產品質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四、職工請病假須旅行請假手續,遞交區級以上醫院診斷書(急診除外),否則按曠工處理。

  五、職工請事假須經部門領導批准方有效。部門領導准假許可權為一天,超過一天須經主管廠長批准。各部門領導請假須經廠長批准。每月事假三天取消當月效益工資50%,事假5天取消當月全部效益工資。

  六、職工未經請假,擅自不上班視為曠工。曠工一天除扣發當日工資外,取消午餐費、通勤費。曠工二日,當月效益工資和崗位補貼全部取消。曠工三日記以上,取消當月全部工資。全年累計曠工達7天,下浮一級工資,累計曠工15天,按自動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七、職工出現工傷,必須在24小時內由所在部門領導填寫事故報告單報技術安全質檢部備案,經指定醫院鑑定後按工傷處理。工傷人員不享受效益工資。

  八、婚、喪、產、節育假期間內工資照發(效益及績效管理工資除外)。

  九、職工以請假為由私下外包工,一經發現,工廠將嚴肅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彈性考勤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職工考勤和請假、休假的管理,確保公司各項工作正常運轉,維持良好工作紀律和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雲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規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工。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請假休假,是指事假、病假、婚假、生育假、喪假、加班換休假、年休假、探親假等。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條公司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每週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

  第五條公司遵照國家雙休日、年休假及法定節假日製度。

  第六條公司上班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第七條因公出差、因故請假或臨時性安排事務未能到達公司簽到的職工除外,其餘所有職工必須到辦公室進行考勤簽到。

  第八條考勤處分:

  1.遲到:在規定的上班時間30分鐘內未到達的,視為遲到,遲到1次罰款20元,在本月工資扣除。

  2.早退:在規定下班時間前30分鐘內下班的,視為早退,早退1次罰款20元,在本月工資扣除。

  3.遲到或早退超過1小時以上,未請假的,按曠工處理。

  4.曠工:

  (1)曠工是一種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凡屬以下情況之一的,按曠工論:一是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二是請假期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逾期不歸的。三是不服從公司調動和工作分配,不按時到工作崗位的。

  (2)職工曠工扣除當天全額工資,並且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當月工資不夠扣社保、公積金的,在下月補釦。

  (3)職工曠工連續超過1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考勤統計

  1.綜合辦公室考勤記錄,必須嚴格、真實地在《考勤表》上依據規定的考勤符號準確對員工上班、加班、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因公出差、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進行記錄。各種請假情況的考勤,應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

  2.綜合辦公室考勤記錄,每天應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復核。考勤記錄員當天到次日上午必須完成前日的考勤記錄工作,考勤必須正確、及時、整潔。

  3.綜合辦公室考勤記錄在次月3日前須將上月的考勤表統計彙總,經公司領導簽字確認後交公司財務融資部處核算工資,綜合辦公室留影印件存檔。《考勤彙總表》後附當月員工因各種情況而請休假的審批表。

  彈性考勤制度10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

  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三、作息時間

  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樂捐10元劃入水果基金: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