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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通佚書看辛棄疾紹熙四年的行實和心態論文

從一通佚書看辛棄疾紹熙四年的行實和心態論文

  在清歸安姚氏所編刻《鳳墅殘帖釋文》卷五,即原《鳳墅法帖》卷十七“南渡文藝帖”之“辛稼軒”名下,收有辛棄疾書信一通。經查檢幾種辛氏文集,如清人辛啟泰刻《稼軒集鈔存》,鄧廣銘先生《辛棄疾詩文鈔存》,以及由鄧廣銘先生輯校審訂、辛更儒先生箋註之《辛稼軒詩文箋註》,均未收此文,故可確定其為稼軒佚文無疑。根據姚氏釋文,該書信連署銜、署名在內計三十行,今先抄錄其全文如下:

  棄疾坎壈之跡,奔走半天下,二三十年間,名公巨卿、碩生鴻儒,棄疾不佞,皆獲伏下風而接餘論,獨一世偉人,每有惄如調饑之嘆。初春入都,得望溫厲,遂降此心。且蒙顧睞接納,如平生歡,其何幸如之!猝猝南征,八月間始交賤事,求訪故事,當以吏櫝上罷,任不勝任之謝。然區區庸敬,豈所以施諸達人大觀之前!棄疾則陋矣,言之汗下。

  載惟察院問學之富、踐履之實,忠肝義膽可以貫日月而沮金石者,固已見之議論之餘矣。海內學士日俟廷告,由禁林而上政途,鹽梅霖雨之事,不於門下,將誰屬乎?棄疾泚筆以俟修慶。

  棄疾求閒得劇,衰病不支。冠蓋如雲,朝求夕索,少失其意,風波洶湧,平陸江海。籲,可畏哉!棄疾至日前欲先遣孥累西歸,單騎留此,即上祠請。或者謂送故迎新,耗蠹屬耳,理有未安,少俟來春,當伸此請。故應有望於門下宛轉成就之賜也。

  三山歲事得中熟,然亦不敢不為救荒

  之備。弟才薄力腐,任大責重,未知濟否。 尚幸警誨,引睇實榮。伏紙不勝依歸之劇。右謹具呈。

  朝奉大夫、集英殿修撰、權知福州軍州辛棄疾劄子。

  《鳳墅法帖》原為南宋曾宏父所編,系根據其家藏宋人手澤,特別是時人與其父三複(字無玷)往還書信,編刻而成,元、明以後已殘,至清,數家各得其一部分,以其原書多草、行體,諸家分別為主釋識,而歸安姚氏所刻《鳳墅殘帖釋文》十卷,雖僅及曾宏父原刻四十卷之四之一,然就現存情況看,已最為完本。其文獻真實性,可由歷代名家的題跋得到證明,這裡擬引用乾隆三十四年(1769)著名學者錢大昕的跋語作說明。錢氏雲:“《鳳墅法帖》者,南宋曾宏父幼卿所刻,正帖二十卷,續帖二十卷,皆宋人書。其雲‘鳳墅’者,鐫於廬陵郡之鳳山別墅故也。予所得僅兩卷,一為‘南渡名相帖’,一為‘南渡執政帖’。……卷中所載,皆諸公書翰,而與其父少師往還之帖居其太半。古人書問,不輕假手門客。行草大小疏密不拘,要皆秀逸可愛。宏父未冠失所怙,然藏弆手澤久而不忘,亦徵名臣之有後矣。”跋中“與其父少師往還之帖居其太半”一句,最關緊要,它十分清楚而雄辯地說明了曾氏此帖的文獻來源和文獻真實性。

  南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趙希弁《附志》著錄有曾宏父《鳳墅帖》二十卷,《畫帖》二卷,《續帖》四卷,當是曾氏刻石未全時本。而殘存之《鳳墅法帖》,現藏上海圖書館,據悉,已由上海書店出版社影印出版。影印本對觀摩、賞鑑宋人法書,無疑是最好的版本。而本文所據之底本,乃清人之釋識本,即前文所稱《鳳墅殘帖釋文》。今日所見之《釋文》,亦有三種版本,其一即錢氏所藏二卷本,見錄於《貸園叢書初集》、《叢書整合初編》兩種叢書中,國家圖書館、北京大學圖書館均另藏有清抄本;其二為葉氏藏八卷本,所知僅有南京圖書館藏清趙氏非昔軒抄本,清趙宗建為之校、跋;其三為十卷本,最為全本,亦即本文之底本,她是合葉氏、錢氏所藏匯刻而成,前八卷排以“釋文一”至“釋文八”之序,當來自葉氏藏;後二卷以“釋文上”、“釋文下”標卷次,當來自錢氏藏。書口下題“咫進齋叢書 歸安姚氏刊”,而考歸安姚氏光緒九年刊《咫進齋叢書》,並無此書,當是未及收入者,此足以補其缺。

  此通佚書對研究辛棄疾在紹熙年間的一些行實和心態,具有重要價值。

  《宋史》卷四〇一辛棄疾傳雲:“紹熙二年,起福建提點刑獄;召見,遷大理少卿,加集英殿修撰,知福州兼福建安撫使。”鄧廣銘先生《辛稼軒年譜》指出:光宗紹熙三年(1192)春,稼軒赴福建提點刑獄任;秋九月,安撫使林枅卒,稼軒攝帥事;十二月,由三山赴行在。紹熙四年春,光宗召見於便殿,奏對,遷太府少卿(鄧先生據樓鑰《攻媿集》中制詞改《宋史》本傳);秋,加集英殿修撰,知福州,兼福建安撫使;紹熙五年,秋七月,以諫官論列罷帥任,主管武夷山衝佑觀;九月,又被論列,降充秘閣修撰,並於該年再到期思卜築。

  據此,由書中“初春入都”四字,以及“八月間”、“歲事得中熟”、“至日前”等內容可知,此通佚書當作於紹熙四年八月秋收後至冬至之間。

  書中所稱讚之“察院”,當為稼軒寄書物件。考《宋史·職官四》:“御史臺……其屬有三院……三曰察院,監察御史隸焉。”又云:“慶元二年,侍御史黃黼言:監察御史,高宗時嘗置六員,孝宗時置三員,令分按之,任止二人,乞增置一員,自後常置三員。”據此知,孝宗時置監察御史三員,然實際只有二員;光宗時沿孝宗舊制,置監察御史二員。另據《宋史》卷三九二《趙汝愚傳》和卷三九三《黃度傳》,汪義端、黃度二人均曾於紹熙四年任察院,那麼,

  汪、黃二人中的一人是否即為稼軒致書物件呢? 回答是否定的,因為書中所謂察院,系稱呼受書人舊職,非稼軒作書時在任之察院。《法帖》編者曾宏父,以及前引錢大昕氏,在跋語中均多次說明,這些法帖多系書主與曾父三複往還之書,而曾父確曾任過察院之職,如《釋文》卷三,當原《法帖》卷一五“南渡儒行帖南渡史學帖南渡續魁帖”之“石華文”名下,所收石宗昭致曾三複書中,即有“伏自察院暫領藩府,宗昭亦繼歸田裡”之語;同卷吳獵致曾三複書,亦稱“右謹具申呈察院先生臺席”。這在整部《釋文》中有多處實證,今不一一列出。故稼軒此書中所謂察院,應指《法帖》編刻者曾宏父之父曾三複,這是理之當然,毫無疑問。此亦足證佚書之可靠。

  《淳熙三山志》卷二二《郡守》載:“辛棄疾,紹熙四年八月以朝散大夫集英殿修撰知。”似言稼軒知福州時的官階為朝散大夫,但據此佚書,應為“朝奉大夫”,比朝散大夫低一級 (參《宋史·職官志九》) 。同時,八月亦為到任時間,其任命時間估計不會遲於五、六月或六、七月。

  稼軒知福州時官職,《宋史》本傳,及鄧廣銘先生《辛稼軒年譜》,蔡義江、蔡國黃《辛棄疾年譜》 (以下簡稱“蔡譜”) 等,俱言為“知福州”;但據此佚書,開始時應為“權知福州”,其“權”字之落,可能是在作此書之後,大概要到紹熙五年初了。

  稼軒自“初春入都”至八月間匆匆回至閩地,其間在京時間甚短。那麼,是什麼原因使他很快又離京的呢?我們當然可以猜測是由於朝事不寧,主戰派與主和派鬥爭激烈,稼軒不願捲入無謂的政治紛爭之中,朝中又缺乏強有力的援助,等等,但是,佚書中的.一段話卻更能透露其中的原由:“棄疾求閒得劇,衰病不支。冠蓋如雲,朝求夕索,少失其意,風波洶湧,平陸江海。籲,可畏哉!”其中,“求閒得劇,衰病不支”云云,自是託詞,而更直接的原因應是“冠蓋如雲,朝求夕索,少失其意,風波洶湧,平陸江海”,也即京城裡的那些達官要人,竟然不斷地向他索要錢財,一旦稍有怠慢不予答應或滿足,便會平白地給他製造一些事端,甚至是大的事端。蓋稼軒入京前在福建時,已經著手發展經濟,作為一路之帥臣(攝帥),自然易讓人以為多財;加之,他前此官湖南時,“議者以聚斂聞,降御前金字牌” (《宋史》本傳) ;而還有一件事就發生在居京期間,更易讓人認為他富有財產:“為大理卿(按:“大理”應為“太府”)時,同僚吳交如死,無棺斂,棄疾嘆曰:‘身為列卿而貧若此,是廉介之士也。’既厚賻之,復言於執政,詔賜銀絹。” (《宋史》本傳) 所以,這些“如雲”之“冠蓋”,才對他“朝求夕索”。稼軒財力既有限,又不勝其煩,故請求離開京城這塊是非之地,便很自然。比較之下,“蔡譜”所言“辛在攝帥時曾上疏言經界事,經界乃劃清田地界址,於大地主豪戶不利。據《宋史·朱熹傳》載,當時宰相留正反對經界,故辛之內調可能與留正有關”,以為是留正使得稼軒出朝,恐的確尚需實證做進一步之證明。

  稼軒在福建任上的心態,“蔡譜”紹熙四年“光宗召見,上登對劄子,遷太府少卿”條後,據稼軒《最高樓》(吾衰矣)詞出列“擬乞歸,賦詞”條,加按語云:“辛棄疾雄才大略,對清閒之京官生涯,歷來不感興趣,故於每次奉召內調,均有怨恨牢騷。上年歲杪奉召離閩時所賦兩詞,見其心情。本年初過建安詞中亦有‘玉殿何須儂去’之句。‘擬乞歸’雖未必定有此事,但確表示其消極思退之心情,當可認為本年所作……”指出稼軒此年情緒低落,有乞歸之思,相較其他辛氏年譜、傳記,為深入、細緻些。今此通佚書中“棄疾至日前欲先遣孥累西歸,單騎留此,即上祠請。或者謂送故迎新,耗蠹屬耳,理有未安,少俟來春,當伸此請。故應有望於門下宛轉成就之賜也”云云,竟然連妻兒家小先期西行的想法都已產生,可謂直接而充分地表明瞭其欲請祠歸隱的心態,足證“蔡譜”之高明。然佚書既明言“至日前……少俟來春”,則其退隱之志應是紹熙四年八月自京歸閩後萌生的,而“蔡譜”系這種歸隱心態於“秋,加集英殿修撰,知福州,兼福建安撫使”條之前,則顯與事實有一定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