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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是哪個朝代的詩人

王安石是哪個朝代的詩人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漢族,臨川(今江西撫州市臨川區)人,北宋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文學家、改革家。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王安石的相關資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人物評價

  韓琦:安石為翰林學士則有餘,處輔弼之地則不可。

  曾公亮:上與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

  唐介:安石好學而泥古,故論議迂闊,若使為政,必多所變更。安石果用,天下必困擾。

  曾鞏:鞏之友有王安石者,文甚古,行稱其文。

  司馬光:人言安石奸邪,則毀之太過;但不曉事,又執拗耳。

  黃庭堅:餘嘗熟觀其(王安石)風度,真視富貴如浮雲,不溺於財利酒色,一世之偉人也。

  楊時:今日之禍(金人圍京城,勤王之兵四集),實安石有以啟之。

  朱熹:以文章節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經濟為己任……(然)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於崇寧、宣和之際,而禍亂極矣。

  陸九淵:公疇昔之學問,熙甯之事業,舉不遁乎使還之書。而排公者,或謂容悅,或謂迎合,或謂變其所守,或謂乖其所學,是尚得為知公者乎?英邁特往,不屑於流俗聲色利達之習,介然無毫毛得以入於其心,潔白之操,寒於冰霜,公之質也。掃俗學之凡陋,振弊法之因循,道術必為孔孟,勳績必為伊周,公之志也。不期人之知,而聲光燁奕,一時鉅公名賢,為之左次,公之得此,豈偶然哉。

  朱光庭:昔王安石當國,惟以破壞祖宗法度為事,每於言路,多置私人,持寵養交,寖成大弊。

  嚴有禧:惟王莽、王安石、賈似道三人力任為必可行,而皆以擾民致亂。

  崔鶠:除異己之人,著《三經》之說以取士,天下靡然雷同,陵夷至於大亂。

  羅大經:國家一統之業,其合而遂裂者,王安石之罪也。

  顏元:①荊公廉潔高尚,浩然有古人正己以正天下之意。及既出也,慨然欲堯舜三代其君。②且公之施,亦彰彰有效矣。用薛向、張商英等治國用,用王韶、熊本等治兵,西滅吐蕃,南平洞蠻,奪夏人五十二砦,高麗來朝,宋幾振矣。

  蔡上翔:荊公之時,國家全盛,熙河之捷,擴地數千裡,開國百年以來所未有者。

  梁啟超:①若乃於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當之矣。悠悠千年,間生偉人,此國史之光,而國民所當買絲以繡,鑄金以祀也。距公之後,垂千年矣,此千年中,國民之視公何如,吾每讀宋史,未嘗不廢書而慟也。②以不世出之傑,而蒙天下之詬,易世而未之湔者,在泰西則有克林威爾,而在吾國則荊公。

  蔡東藩:①上有急功近名之主,斯下有矯情立異之臣。如神宗之於王安石是已。神宗第欲為唐太宗,而安石進之以堯、舜,神宗目安石為諸葛、魏徵,而安石竟以皋、夔、稷、契自況。試思急功近名之主,其有不為所惑乎?當時除吳奎、張方平、蘇洵外,如李師中者,嘗謂其必亂天下。②新法非必不可行,安石非必不能行新法,誤在未審國情,獨執己見,但知理財之末跡,而未知理財之本原耳。當安石知鄞時,略行新法,邑人稱便,即嘵嘵然曰:“我宰天下有餘。”不知四海非一邑之小,執政非長吏之任也。天下方交相詬病,而安石愈覺自是,黜陟予奪,任所欲為。至若登州婦人一案,較諸鬥鶉少年,尤關風化,同僚謂不宜減罪,而彼必欲減免之,蓋無非一矯情立異之見耳。夫朝廷舉措,關係天下安危,而顧可以矯情立異行之乎?我姑勿論安石之法,已先當誅安石之心。

  呂思勉:王安石的變法,舊史痛加詆譭,近來的史家,又有曲為辯護的,其實都未免有偏。王安石所行的政事,都是不錯的。但行政有一要義,即所行之事,必須要達到目的,因此所引起的弊竇,必須減至極少。若弊竇在所不免,而目的仍不能達,就不免徒滋紛擾了。安石所行的政事,不能說他全無功效,然因此而引起的弊端極大,則亦不容為諱。

  毛澤東:可謂有專門之學者矣,而卒以敗者,無通識,並不周知社會之故,而行不適之策也。

  黃仁宇:王安石能在今日引起中外學者的興趣,端在他的經濟思想和我們的眼光接近。他的所謂“新法”,要不外將財政稅收大規模的商業化。他與司馬光爭論時,提出“不加賦而國用足”的理論,其方針乃是先用官僚資本刺激商品的生產與流通。如果經濟的額量擴大,則稅率不變,國庫的總收入仍可以增加。這也是現代國家理財者所共信的原則,只是執行於11世紀的北宋,則不合實際。

  余英時:神宗與王安石共定國是以後,皇帝事實上已與以宰相為首的執政派聯成一黨,不復具有超越的地位。

  列寧:王安石是中國十一世紀時的改革家,實行土地國有未成。

  人物生平

  少年英才

  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王安石出生於臨川(今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他的父親王X,時任臨川軍判官。

  王安石自幼聰穎,酷愛讀書,過目不忘,下筆成文。稍長,跟隨父親宦遊各地,接觸現實,體驗民間疾苦。文章立論高深奇麗,旁徵博引,始有移風易俗之志。

  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年),王安石隨父入京,以文結識好友曾鞏,曾鞏向歐陽修推薦其文,大獲讚賞。

  慶曆二年(1042年),王安石登楊寘榜進士第四名,授淮南節度判官。任滿後,王安石放棄了京試入館閣的機會,調為鄞縣知縣。王安石在任四年,興修水利、擴辦學校,初顯政績。

  皇祐三年(1051年),王安石任舒州通判,勤政愛民,治績斐然。宰相文彥博以王安石恬淡名利、遵紀守道向仁宗舉薦他,請求朝廷褒獎以激勵風俗,王安石以不想激起越級提拔之風為由拒絕。歐陽修舉薦為諫官,王安石以祖母年高推辭。歐陽修又以王安石須俸祿養家為由,任命他為群牧判官。不久,王安石出任常州知州,得與周敦頤相知,聲譽日隆。

  王安石主張“發富民之藏”以救“貧民”。“有司必不得已,不若取諸富民之有良田得谷多而售數倍之者。貧民被災。不可不恤也。”

  陳說政事

  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調為度支判官,王安石進京述職,作長達萬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系統地提出了變法主張。在此次上疏中,王安石總結了自己多年的地方官經歷,指出國家積弱積貧的現實:經濟困窘、社會風氣敗壞、國防安全堪憂,認為癥結的根源在於為政者不懂得法度,解決的根本途徑在於效法古聖先賢之道、改革制度,進而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設想,建議朝廷改革取士、重視人才。

  王安石主張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積弊,扭轉積貧積弱的局勢。並以晉武帝司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圖“逸豫”,不求改革,終至覆滅的事實為例,要求立即實現對法度的變革。但仁宗並未採納王安石的變法主張。

  懇辭入朝

  此後,朝廷多次委任王安石以館閣之職,均固辭不就。士大夫們以為王安石無意功名,不求仕途,遺憾無緣結識;朝廷屢次想委以重任,都擔心王安石不願出仕。朝廷任命王安石與人同修《起居注》,王安石辭謝多次才接受。不久,王安石任直集賢院、知制誥,審查京城刑獄案件,朝中士大夫都引為盛事。

  王安石在京任職期間,朝廷規定舍人院不得申請刪改詔書文字,王安石認為立法不該如此,據理力爭,得罪了王公大臣。嘉祐八年(1063年),王安石因母親病逝,遂辭官回江寧守喪。

  宋英宗在位時期(1063年—1066年),屢次徵召王安石赴京任職,他均以服母喪和有病為由,拒絕入朝。

  越次入對

  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即位,因久慕王安石之名,起用他為江寧知府,旋即詔為翰林學士兼侍講。從此,王安石深得神宗器重。

  熙寧元年(1068年)四月,神宗為擺脫宋王朝所面臨的政治、經濟危機以及遼、西夏不斷侵擾的困境,召見王安石。王安石提出“治國之道,首先要確定革新方法”;勉勵神宗效法堯舜,簡明法制。神宗認同王安石的相關主張,要求其盡心輔佐,共同完成這一任務。

  王安石隨後上《本朝百年無事札子》,闡釋宋初百餘年間太平無事的情況與原因,指出當時危機四伏的社會問題,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樹,認為“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

  熙寧變法

  熙寧二年(1069年),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躋身執政之列。王安石提出當務之急在於改變風俗、確立法度,提議變法,神宗贊同。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由王安石和陳昇之共同掌管。王安石委任呂惠卿承擔條例司的日常事務,派遣提舉官四十多人,頒行新法。

  熙寧三年(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位同宰相。他在全國範圍內推行新法,開始大規模的改革運動。所行新法在財政方面有均輸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在軍事方面有置將法、保甲法、保馬法等。

  熙寧四年(1071年),王安石頒佈改革科舉制度法令,廢除詩賦詞章取士的舊制,恢復以《春秋》,三傳明經取士。同年秋,實行太學三舍法制度。

  新舊黨爭

  變法伊始,王安石對神宗提出奸佞之論,建議神宗要辨別小人並加以懲處。新法頒佈後,王安石擢拔呂惠卿、章惇、蔡確等多人,參與變法的實施。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在於富國強兵,藉以扭轉北宋積貧積弱的局勢。然而變法觸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對。法令頒行不足一年,圍繞變法,擁護與反對兩派就展開了激烈的論辯及鬥爭。

  御史中丞呂誨控訴王安石變法十大過失,神宗貶為地方官,王安石舉薦呂公著代替其職。韓琦上疏規勸神宗停止青苗法,在反對派的巨大壓力下,神宗打算同意,執政曾公亮、陳昇之等乘機附和,王安石雖多方辯駁,神宗仍然認為應聽取各方面的建議。隨後,王安石稱病在家,繼而請求辭官歸隱。韓絳等規勸,神宗挽留王安石,王安石遂陳數朝廷內外諸官互相依附勾結的情況,進言神宗要不畏流俗,心懷天下。

  御史劉述、劉琦、錢顗、孫昌齡、王子韶、程顥、張戩、陳襄、陳薦、謝景溫、楊繪、劉摯,諫官範純仁、李常、孫覺、胡宗愈都因為與王安石意見不合,相繼離開朝廷。王安石很快提升秀州推官李定任御史。知制誥宋敏求、李大臨,御史林旦、薛昌朝、範育彈劾李定違背孝道,皆被罷出朝廷。其後,呂惠卿因父親去世離開朝廷,王安石便對曾布委以重任,對他非常信任。

  熙寧三年(1070年),司馬光三次寫信給王安石(《與王介甫書》),列舉實施新法弊端,要求王安石廢棄新法,恢復舊制。王安石回信(《答司馬諫議書》),對司馬光的指責逐一反駁,並批評士大夫階層的因循守舊,表明堅持變法的決心。隨後神宗欲起用司馬光任樞密副使,司馬光趁機複議廢止新法,神宗沒答應,司馬光遂辭職離京。

  熙寧四年(1071年),開封百姓為逃避保甲,出現自斷手腕現象,知府韓維報告朝廷。王安石認為施行新政,士大夫尚且爭議紛紛,百姓更容易受到蠱惑。神宗則認為應聽取百姓之言。

  罷相始末

  熙寧七年(1074年)春,天下大旱,饑民流離失所,群臣訴說免行錢之害,神宗滿面愁容,欲罷除不好的法令。王安石認為天災即使堯舜時代也無法避免,派人治理即可。監安上門鄭俠反對變法,繪製流民旱災困苦圖獻給神宗,並上疏論新法過失,力諫罷相王安石。

  同年四月,曹太皇太后(慈聖皇后)、高太后(宣仁皇后高滔滔)亦向神宗哭訴“王安石亂天下”。神宗對變法也產生了懷疑,罷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職務,改任觀文殿大學士、知江寧府,從禮部侍郎超九轉而徑授吏部尚書之銜。

  王安石罷相後,奏請神宗讓呂惠卿任參知政事,又要求召韓絳代替自己,二人堅持王安石制定的成法。呂惠卿掌握大權後,擔心王安石回朝,借辦理鄭俠案件的機會陷害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國,又興起李士寧案件來傾覆王安石。韓絳覺察到呂惠卿的用意,,秘密奏請召回王安石。

  熙寧八年(1075年)二月,王安石再次拜相。同年,王安石《三經義》寫成,加封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呂惠卿外調為陳州知州。王安石復相後得不到更多支援,加上變法派內部分裂嚴重,新法很難繼續推行下去。

  熙寧九年(1076年),王安石多次託病請求離職。同年,長子王雱病故,王安石極度悲痛。十月,王安石辭去宰相,外調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次年,改任集禧觀使,封舒國公。

  元豐二年(1079年),再次被任命為左僕射、觀文殿大學士,改封荊國公。

  病逝江寧

  元豐八年(1085年),神宗去世,宋哲宗趙煦即位,改元元祐,由太皇太后高氏垂簾聽政。哲宗即位後,加王安石為司空。

  高太后在神宗時就強烈反對變法,等到自己聽政後,立即起用司馬光為相。司馬光提出“以母改子”,全面廢除新法。史稱“元祐更化”。

  元祐元年(1086年)四月,王安石病逝,享年六十六歲,獲贈太傅,葬於江寧半山園。

  紹聖元年(1094年),章惇執政,王安石得以配享神宗廟庭,諡號“文”。

  政和三年(1113年),宋徽宗追封王安石為舒王,配享孔廟。後至靖康元年(1126年),又被追奪王爵,毀去配享的畫像,降王安石從祀於廟廷。

  軼事典故

  拗相公

  明末馮夢龍纂輯的《警世通言》,有《拗相公飲恨半山堂》,寫王安石變法失敗的事。王安石告老還鄉時,沿途所見所聞,都是百姓對變法的.不滿和怨憤,因之抑鬱、悔恨而逝。文中寫道:“因他性子執拗,佛菩薩也勸他不轉,人皆呼為‘拗相公’。”

  三不足

  “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這話並不是王安石所說,卻符合他的思想,因此,一般都將它歸到王安石名下。“天變不足畏”指的是對自然界的災異不必畏懼;“祖宗不足法”是指對前人制定的法規制度不應盲目效法,“人言不足恤”指的是對流言蜚語無需顧慮。後世對這三句話多加褒獎,認為它表達了一位改革家無所畏懼的精神態度。王安石正是以這種精神毅力來頂住一切壓力、排除一切阻力,堅定不移推行新法的。

  清廉樸素

  王安石做宰相的時候,兒媳婦家的親戚蕭公子到了京城,就去拜訪了王安石,王安石邀請他吃飯。第二天,蕭氏子穿盛裝前往,料想王安石一定會用盛宴招待他。過了中午,他覺得很餓,可是又不敢就這樣離開。又過了很久,王安石才下令入座,菜餚都沒準備。蕭公子心裡覺得很奇怪,喝了幾杯酒,才上了兩塊胡餅,再上了四份切成塊的肉,上飯後,旁邊只安置了菜羹罷了。蕭氏子很驕橫放縱,只吃胡餅中間的一小部分,把四邊都留下。王安石就把剩下的餅拿過來吃了,那個蕭公子很慚愧地告辭了。

  不邇聲色

  王安石任知制誥時,王安石的妻子吳氏,給王安石置一妾。那女子前去伺候王安石,王安石問:“你是誰?”女子說自己是“家欠官債、被迫賣身”而來。王安石聽罷,不僅沒收她為妾,還送錢給她,幫助她還清官債,使其夫婦破鏡重圓。

  有人告訴王安石的夫人,說她丈夫喜歡吃鹿肉絲。在吃飯時他不吃別的菜,只把那盤鹿肉絲吃光了。夫人問,你們把鹿肉絲擺在了什麼地方?大家說,擺在他正前面。夫人第二天把菜的位置調換了一下,鹿肉絲放得離他最遠。結果,人們才發現,王安石只吃離他近的菜,桌子上照常擺著鹿肉絲,他竟完全不知道。

  千錘百煉

  王安石作詩《泊船瓜洲》,第三句最初寫作“春風又到江南岸”,覺得不好,後來改為“過”字,讀了幾遍,又嫌不好;又改為“入”字,然後又改為“滿”字,換了十多個字,最後才確定為“綠”字,即“春風又綠江南岸”。

  囚首喪面

  王安石不注意自己的飲食和儀表,衣裳骯髒,鬚髮紛亂,儀表邋遢,王安石的這些惡習眾所周知。蘇洵曾經描述王安石說:“衣臣虜之衣,食犬憊之食”,“囚首喪面而談詩書”。

  慶曆五年(1045年)三月,韓琦任揚州知府,王安石為籤判,成了韓琦的幕僚。王安石經常通宵達旦地讀書,因此當差的時候時多來不及洗漱裝扮。韓琦以為王安石夜夜尋歡作樂,就勸他不可荒廢讀書。王安石也不辯解,只是說韓公不能知我,後來韓琦才發現王安石非常有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