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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和散文的區別分析

關於小說和散文的區別分析

  文學就是人學,書籍按經史子集分,當然是古代的事。現當代文學理論界,比較通行的是分為詩歌、散文、小說、戲劇。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於小說和散文的區別分析,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說和散文的區別分析

  小說和散文有什麼共同點和區別呢?

  1.兩者都同屬於文學範疇,但是小說主要倚靠虛構,散文主要記敘描寫真人真事。

  兩者都是文學作品四大家中的一員,一般都要寫人敘事。

  但是,小說完全可以“閉門造車”,作者可以根據人生經驗和現實世界“弄假成真”,創造出一個故事來。即使是寫真人故事或歷史小說,也可以運用文學手段對故事的敘述語言進行加工。例如2018年的全國高考語文卷中的小說《趙一曼女士》就是一篇真實人物小說。

  而散文分為敘事散文、抒情散文和說理散文。後兩者與小說區別很大,不必贅述。前者(敘事散文)與小說有一個最大的共性,就是它們的敘事性。但是散文一般是講述真人真事,抒發親身感悟。如2018年的貴陽市中考語文卷中的散文《嚴教授和他的蔥油餅》就是一篇敘事散文。

  2.兩者都要有具體的故事情節,但小說的故事性要強,散文的敘事情節則相對簡約。

  小說和敘事散文都必須有“故事”,而且都力求具體生動。

  但是,小說的情節追求曲折變化,出人意料。故事情節一般包括四個:開端,發展,高潮,結局。有時還會在“開端”前面加上一個“序幕”,在“結局”後面補充一個“尾聲”。

  而敘事散文沒有這麼複雜,情節相對簡單,有時情節可以是不完整的,甚至可以是由數個事件濃縮組合成的一篇文章;當然,散文雖然取材廣泛,但是其主題是集中的,正所謂“形散神聚”。例如,於寶月的《忙年》就是這樣的散文。

  3.兩者都可以寫“我”,但是“我”的含義不同。

  小說和散文都可以用第一人稱“我”來寫作,這樣可以拉近讀者與故事的距離,增強真實感,也便於直接抒發情感。

  但是,小說中的“我”不管有沒有作者的影子,這個“我”都不能當作作者本人。如魯迅小說《故鄉》中的“我”就不是魯迅,而是敘述主人公,是小說的人物形象之一,是故事的見證者。

  而散文中的“我”必須完全是作者本人,透過“我”的經歷見聞,客觀敘事,主觀抒情。

  4.兩者都必須反映生活,表達主題,但是對主題的表現方式有所不同。

  小說,是以刻畫人物形象為中心,透過完整的故事情節和環境描寫來反映社會生活的文學體裁。散文,是作者運用生動形象的語言描摹社會生活中的人、事、物和景,深入挖掘其中的內涵與哲理,表達對自然、社會和人生的感悟的一種文體。所以,小說和散文都以表現主題為自身的任務和目的。

  但是,小說的主題一定要透過人物故事本身自然地流露出來,透過社會環境和自然環境的描寫烘托出來,讓讀者去體會感悟到,一般不能用議論和抒情的語句把主題直白地表達出來。

  而散文根據需要,其主題(思想感情)既可以用議論或抒情的語句直接地表達,也可以含蓄委婉地表達,還可以只客觀生動地敘事而不表達,讓讀者自己去感知。

  文學閱讀中,人們讀得更多的是小說和散文作品,而詩歌、戲劇的閱讀往往缺乏。

  大家知道,小說是生動曲折的故事情節和典型化的形象感動讀者的,戲劇是人物語言、行動和戲劇高潮、矛盾衝突吸引觀眾的。散文則不同,它是詩一般的意境的魅力去扣人心絃的'。好的散文就是一首詩,具有詩情畫意。或象春天的花朵一樣瑰麗多姿,或象夏天的月夜一樣恬淡清幽,或象秋天的果園一樣豐滿充實,或象冬天的雪地一樣潔白純淨。 小說是文學的一種樣式,一般描寫人物故事,塑造多種多樣的人物形象,想象豐富,內容情節跌宕起伏,也反映了人們現實生活中的無奈,以及無奈的那種向美好生活的渴望!但亦有例外。小說是塑造典型人物的藝術作品,可以說,沒有典型人物,就沒有小說的生命。它需要渲染,需要藝術鋪墊,需要大量的細節描寫。而這些需要正是來源於作家對生活的全視角審視。所以,魯迅、茅盾總是告誡青年作者要重視寫自己熟悉的生活。因為,我們只有面對最熟悉的生活場景,我們才能描摹的逼真,才能讓廣大的讀者去相信那個故事的真實性。

  散文是集諸美於一身的文學體裁。

  散文是一種心境。然而心境對於散文來說,這是遠遠不夠的。散文需要的,是有境界的心態。散文以感悟為靈魂,但感情是什麼,得在文章中說明白。散文沒有童話的純潔無暇,讓人充滿幻想,也沒有小說的豐富想象,讓人感到離現實太遠;更沒有詩歌的瑰麗飛揚,讓人感到心思縹緲。散文沒有太多驚心動魄的故事,有的只是意境。好的散文,可以詩情畫意,也可以樸素溫情。散文的散,不是凌亂,不是散漫,而是既要用墨如潑,又要惜墨如金;既要撒得開,又要收得攏;既要縱橫馳騁,波浪起伏,又要委婉自然,妙若天成。蘇東坡說過:常行於所當行,常止於不可不止。散文的寫作就是要達到他說的這種境界。

  小說的純粹性是閱讀者最重要的審美期待之一。

  隨著時代的發展,不光是小說,整個文學的純粹性逾來逾成為整個世界對文學審美的一個重要核心。無論是小說還是散文都要寓以真情,古人說:感人心者,莫先乎情。這種情當然是指真情,矯揉造作之情是難以感人肺腑的。真情從何而來,當然是從生活中來。作者只有深入生活,熟悉生活,才能對客觀事物有深切的感受。無論是小說抑或散文,他們的藝術效果,在於生活的力量,感情的力量。只有對社會生活和客觀事物的感受深切,才能逐步積聚起深沉的感情,把感情化作一股心靈的清泉,汩汩而流,一直流向讀者的心底,撥動讀者的心絃。如果我們寫小說也像講故事這樣去寫,或許能夠成篇,但絕對會失去小說的厚重感。所謂的厚重感,就是那些在作品中沒有用語言描述出來的東西,它卻是文學的命門。無論是小說還是散文,我們要於平凡中發現不尋常的東西,從而獲得獨特的感受;要善於從一個新穎的表現角度,用別具文彩的語言將其表達出來,從而做到見人所未見,言人所未言。如果能夠做到這一點,你就會筆下生花,寫出意境雋永、耐人回味的小說或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