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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被貶江州的後因後果

白居易被貶江州的後因後果

  導語:《琵琶行》是白居易間接揭露了封建社會官僚腐敗、民生凋敝、人才埋沒等不合理現象,抒發了詩人對自己無辜被貶的憤懣之情。以下是由應屆畢業生網小編為您整理推薦的白居易被貶江州的後因後果,歡迎閱讀!

  唐代大詩人白居易於元和十年(815)七月被貶謫為江州司馬。這件事,對於白氏來說,當然是一次很大的打擊,也是他對於政治方面和詩歌創作方面態度有所轉變的一個轉折點。

  唐代自安史之亂以後,地方割據勢力(藩鎮)越來越根深蒂固,形成一股強大的力量,與唐王朝相對抗。唐憲宗(李純)元和中,盤踞在淮蔡的節度使吳元濟、鎮州的王承宗和淄青的李師道,互相勾結,擁兵叛唐。元和十年六月三日,王承宗派遣刺客刺殺主戰派宰相武元衡,刺傷御史中丞裴度,引起了一場政治上的軒然大波。當時,唐王朝的宰相為武元衡、張弘靖、韋貫之等人,武為積極主戰派,御史中丞裴度也主張用兵,而張、韋兩人表面上以不宜同時討伐兩河(河北、河南,即王、吳等)為辭,實際主張綏撫,息事寧人,承認既成事實,而與武元衡意見不合。事情發生以後,朝臣們大為驚恐。而這時白居易不過是一名閒官,但憂國憂民之心,卻仍舊非常強烈。他看不慣那些貪生怕死的官僚們的行徑,首先向憲宗上疏,請求迅急逮捕兇犯,以雪國恥。遭到了張、韋等人的不滿,並對他加上了“宮官不當先諫官言事”和“傷名教”的罪名。在封建社會里,尤其對做官為宦的人,後一罪名非常嚴重。這兩種罪加起來,於是被貶官到長江以南邊遠地區去做刺史。但是,事情並沒完,中書舍人王涯利用自己的職權(中書舍人有權駁回皇帝下達的詔書),說他的罪太大,不宜作一州之長,這樣,從六月初到七月,這件事經過反覆醞釀、製造,兩次下令,最後,追回前詔,另下一道命令,讓他做一名江州的副職——司馬。白居易在那兒整整呆了四年。這就是當時被貶的全部經過。

  除了張弘靖、韋貫之兩人以外,其餘那些“素惡居易者”是些什麼人?因為什麼“素惡”?白居易為什麼得罪了他們?這就要從白居易的有名的詩歌說起。他在《與元九書》中明確提出“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並在他創作的實踐中加以實現。他在元和初年,寫下了大量的反映現實生活的著名詩篇,用詩歌作為武器來揭露社會黑暗,反映民生疾苦,使得當權者有所警惕,在政治上有所改革,人民的痛苦有所減輕。正是這個緣故,得罪了“權豪貴近”“執政柄者”“握軍要者”,招致了許多人的非議和不滿。這些人暗中懷恨在心,等待時機,對他或施明槍,或射暗箭;但因這時白居易正在皇帝跟前做翰林學士,雖“為奸人所排陷”,但有一道護身符保護,對他也莫可奈何,無從下手。而到元和十年,盜刺宰相這一公案發生時,白是一名閒官,不僅沒有保護傘,而且曾經信任他的那位皇帝,對他的“直言極諫”早已厭煩了。這時,白居易的敵手們看見有機可乘,便一窩蜂地、集中火力對準他開炮,一個罪名不夠,加一個,再加一個,必置之死地而後快。

  這幾年裡,執政柄、握軍要、掌大權的,具體是什麼人呢?

  元和三至五年,三公中,杜佑是勳舊貴戚,時年已七十多猶掌朝政。白居易在《秦中吟》第五首《不致仕》中對於七十以上高齡而貪戀祿位、不肯致仕(退休)的`大官僚,諷刺備至,遭到杜佑(及其子孫和門生故吏)之忌,自是意料之中事。於是貞元末、元和初極為專橫的一個方鎮,《舊唐書》本傳說他“公然聚斂,恣意虐殺,專以凌上威下為務”,德宗對他亦無可奈何。

  對於這種人,白氏是深惡痛絕。元和三年九月,曾向憲宗上奏《論於裴均狀》,論其三不可,之後,又有《論於所進歌舞人事家狀》,揭露於的醜惡。這兩次勸諫自然會遭到於的嫉恨,於和他的黨羽打擊白氏,當然是十分可能的。其次宰相中的李吉甫和度支使中的裴均,也都是白氏的對手,這些人的黨羽,一直在朝掌權,“素惡居易者”之中,這些人和他們的黨羽自然也包括在內。至於一直被皇帝信任、統率禁軍的宦官吐突承璀,正是白居易在詩中斥責的“中尉”。元和十年,吐突承璀還在掌權,他不趁機報復,才是怪事呢!還有一個落井下石的中書舍人王涯,不顧公理私誼,反而恩將仇報,狠狠地在白氏頭上拋下一塊石頭!

  總合上述各方面的打擊力量,使得白居易在江州過了四年的貶謫生活。其實,他們所加於白氏的罪名,都是捕風捉影,沒有道理、沒有根據的,是假公濟私、乘機報復的假案、冤案。而罪名中,“傷名教”一罪,更是毒辣。

  所謂“傷名教”,具體是說白居易對他的母親不孝,母親看花,掉在井裡死了,他還作新井和賞花的詩,毫無傷心和忌諱的表現。這種行為,被認為是大逆不道,連作“人”的資格都喪失了的,還哪能做官呢!——這也可以說是我國曆史上的一件“文字獄”。從現存的白集看,沒有新井詩,宋代人也沒有看見新井詩。至於賞花,白集中卻很多,但據現存的白集看,元和六年白母卒後至九年補官前,白氏在渭村丁憂期間,所作詩不算多,基調大都是悲傷哀痛的,與其他時間的作品很不一樣,也根本沒有賞花詩。再者,他母親墮井而死,並不是因為白居易不孝所致,這從白氏自己對這件事的說法和唐代(比白氏稍後)及宋人關於此事的記載中可以得到證明。

  白居易對於政治(國家大事)的熱情減退,並不始於元和十年的遭貶。當然,這次對他的打擊更大,對他的思想轉變影響更深,使他的態度更堅決罷了。被貶之後,有時偶然地又被國家大事所激動,而“愚計忽思飛短檄,狂心便欲請長纓(他想請求皇帝讓自己從軍,去攻打吳元濟)”。寫到這裡,自己又覺得多事、好笑,趕快又警戒自己,說:“從來妄動多如此,自笑何曾得事成!”後來,就乾脆發誓:“世事從今口不言”,——因為“憂國朝廷自有賢”,國家大事,自己只好不管,其實也管不了!不過,話雖如此,當自己在其位、有說話的機會和責任時,他仍然為國為民,積極建議,以求盡到自己的職責。

  至於他的創作,經過被貶江州這次打擊,“諷喻詩”確實少了,這有兩個原因:一則,鑑於揭露、諷刺的物件太多,樹敵招災,不願再冒風險惹禍。二則,元和初年政治上略見轉機,有可為之時,自己冒著風險寫下的許多詩歌,還有希望在政治上起一點作用,收到一點實際效果。及至洞悉國情的上下內外、種種矛盾和黑暗,知道大勢已定,無可挽救,個人不僅無能為力,而且遭到迫害,“諷喻詩”再寫多些也沒有用了,反而招來無妄之災,何必再幹這樣的蠢事呢!但是,經過這場災難之後,白居易也並非“諷喻”完全絕跡,遇上重大事件,仍然要寫幾句來抒發自己的感慨和意見,不過,不用“諷喻”之名,也不像過去那麼集中、那麼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