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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熱愛讀書的故事

魯迅熱愛讀書的故事(通用8篇)

  某些故事是人類對自身歷史的一種記憶行為,人們透過多種故事形式。記憶和傳播著一定社會的文化傳統和價值觀念,引導著社會性格的形成。故事透過對過去的事的記憶和講述,描述某個範圍社會的文化形態,也有說法認為,故事並不是一種文體,它是透過敘述的方式講一個帶有寓意的事件。他對於研究歷史上文化的傳播與分佈具有較大作用。小編帶來的魯迅熱愛讀書的故事。

  魯迅熱愛讀書的故事 篇1

  魯迅年輕的時候,家裡條件很不好。為了讀書,他揣上8元錢上路了。就這8元錢,還是母親多方設法為他張羅來的。在南京,他進了江南水師學堂,這是一所免費的學校,然而,魯迅很快發現這裡校風不太好,他轉入另一所陸師附設的礦路學堂。礦路學堂是新辦的,不僅免費,學生津貼也多一些,這樣魯迅就可以多買一些書籍和文化用品了。

  魯迅酷愛讀書,在當時,正是西方文化引入時期,幾乎每一月都有優秀的西方著作出版,為了買到這些書籍,魯迅省吃儉用,節衣縮食,餓肚子現象時有發生,寒冷的冬季,他還穿著單薄的夾衣。魯迅是班裡年齡最小的,卻是成績最好的一個,他有著極強的理解能力和記憶能力,平時學習又刻苦,所以幾乎回回得第一。礦路學堂有著一套完善的獎懲制度,每次小考成績優異的,都發給一個三等獎章;若干個三等獎章,可以兌換一個二等獎章;積夠若干個二等獎章,就發給一個頭等獎章。頭等獎章是金質的,很值錢。魯迅是班裡唯一一個榮獲過金質獎章的人,他把獎章變賣了,換回許多優秀的圖書。

  有些同學覺得不可理解,金質獎章在同學中可是無限的榮耀呀。在魯迅看來,圖書比獎章更有用,他不需要任何滿足虛榮的物品,魯迅把這一謙遜的品格保持了一輩子。魯迅一生寫成了大量的優秀作品,他的作品往往內容深刻,筆法冷峻、簡練,深受老百姓喜愛,有人把這一成就說成來自魯迅的天才,還有些當面盛讚魯迅是天才的文學家,魯迅卻很有感慨地說:“哪裡有天才?我是把別人喝咖啡的時間都用在工作上的。”

  魯迅熱愛讀書的故事 篇2

  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同學們,你們知道這句話是誰說的嗎?對,就是我國偉大的文學家和革命家魯迅先生說的,這也成為了他一生的寫照!

  魯迅自幼聰穎勤奮。魯迅12歲時到三味書屋學習,在哪裡攻讀詩書近5年。但就在他13歲時,他的祖父因科場案被逮捕入獄,父親長期患病小小的年紀便承擔起成人的責任。他一面上私塾讀書,一面幫助母親料理家務。因為他把一個堅定的信念深深地刻在心裡,在盡力幫助母親料理家務的同時,爭分奪秒,勤奮刻苦地讀書。

  有一次,父親重病,魯迅一大早就去當鋪和藥店,回來時老師已經開始上課了。老師看到他遲到了。就生氣地說:十幾歲的學生,還睡懶覺,上課遲到。下次再遲到就別來了。

  魯迅聽了,點點頭,沒有為自己作任何辯解,低著頭默默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第二次,他早早來到學校,在書桌右上用刀刻了一個早字,心裡暗暗地許下諾言:以後一定要早起,不能再遲了。

  以後的日子裡,父親的病更重了,魯迅更頻繁地到當鋪去賣東西。然後到藥店去買藥,家裡很多活都落在魯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裡的事情,然後再到當鋪和藥店,之後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課。雖然家觀察日記裡的負擔很重,可是他再也沒有遲到過。

  在那些艱苦的日子裡,每當他氣喘吁吁的準時跑進私塾,看到課桌上的早字,他都會覺得開心,心想:我又一次戰勝了困難,又一次實現了自己的諾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個守諾言的人。後來父親去世了,魯迅繼續在三味書屋讀書,那個曾經讓魯迅留下深刻記憶的三味書屋和那個刻著早字的課桌,一直激勵著魯迅在人生路上不斷前進。

  魯迅不僅珍惜時間,刻苦學習,他還利用課餘時間博覽群書。魯迅每天從三味書屋放學回家,吃完晚飯後,先把桌子擦抹乾淨,把手洗乾淨,然後拿出書來,一頁一頁翻著閱讀。一本繪圖的《山海經》,他不僅反覆閱讀,而且把書上的畫全部臨摹下來。魯迅13歲那年,因他祖父科場案發,他曾一度在大舅父的岳父秦秋伊家中避難。秦家有豐富的藏書。在半年多的逃難生活中,魯迅如飢似渴地閱讀了秦家的大量書籍,尤其是像《紅樓夢》等著名的古典小說。一直到17歲,魯迅熟讀了儒家的經典,又課外廣泛閱讀各種雜書,不僅關注歷史、人事,也注意觀察自然。這樣開拓了魯迅廣闊的精神空間,為魯迅以後思想與文學的發展奠定了寬廣深厚的知識基礎。

  魯迅熱愛讀書的故事 篇3

  讀了《魯迅愛書的故事》這篇文章後,我的心境久久不能僻靜。

  《魯迅愛書的故事》這篇文章記敘的是:魯迅師長教師是一個愛書如命的人。少小時代的魯迅,非常愛惜書,看書前總會把手洗清潔,戰戰兢兢地捧著書,收視反聽地瀏覽起來。成年之後,魯迅把唸書、買書、借書、抄書、修書,作為自己的樂趣和奇蹟。靠一些簡單的修書工具,把書修睦。以是魯迅收藏的書沒有汙損、破散的情形,他願意把書借給他人,但歸仍是看到破壞,會不高興的。魯迅還主動把書送給朋友、寄出去時老是細心包紮妥當。

  我和魯迅來比真是有天地之別。我每次買完新書,先是把它瀏覽1遍,看完後順手扔在書架上,當要去找某本書時,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個同硯借我1本作文書,我拿到書入手下手瀏覽起來。吃飯時,我把它拿到餐桌前邊吃邊看,效果我一不小心把湯打翻了,把書弄得既溼又油,可我卻毫不在意,(只)拿到了陽光下曬一曬就塞進書包,準備還給她。第二天,我來到黌舍,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書遞給她,她看了氣得直朝我翻白眼。從此再也沒有人借書給我了。這就是我念書的最大缺陷。

  從今以後我要好好保管書,不讓它們有半點破壞之跡。我要向魯迅師長教師學習,做一個愛念書、愛護書、愛修書、愛買書的人。

  文章簡介:前一段時間,我們學習了《魯迅愛書的故事》,感受很深。如果你沒有讀過這篇課文,那未免有些太遺憾了。這篇課文主要寫了:魯迅小時侯特別喜歡書,他愛看書,愛買書,愛抄書,更愛護書,把書看作寶貝一樣。以前,我特別不喜歡看書,自從學了這篇課文後,我讀的書越來越多,看書的興趣也越來越濃。讀書是我知道了什麼是真,什…前一段時間,我們學習了《魯迅愛書的故事》,感受很深。如果你沒有讀過這篇課文,那未免有些太遺憾了。

  這篇課文主要寫了:魯迅小時侯特別喜歡書,他愛看書,愛買書,愛抄書,更愛護書,把書看作寶貝一樣。

  以前,我特別不喜歡看書,自從學了這篇課文後,我讀的書越來越多,看書的興趣也越來越濃。讀書是我知道了什麼是真,什麼是假;什麼是美,什麼是醜;什麼叫善,什麼叫惡……讀書增長了我的知識,開闊了我的眼界,讓我感到樂趣無窮。

  現在我上小學5年級了,雖然每天的課程安排的很緊,但我還是儘量擠出時間來看一些課外書籍,如:〈十萬個為什麼〉、〈安徒生童話〉、〈伊索寓言〉等等。雖然這裡面還有很多東西我一時弄不懂,但它激烈我要好好學習,將來掌握更多的知識。讀書,給我帶來無限的歡樂,同時也豐富了我的知識。

  一本好書似一艘小船,帶領我們駛向知識的彼岸;一本好書如同一盞明燈,指引我們為理想而努力;一本好書如同一位知心朋友,在和它的談心中我若有所悟。和書交朋友,使我懂得了許多道理。

  古人云:“讀萬卷書,行萬里路。”書,永遠是我的良師益友。我一定要好好讀書,不斷充實自己,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魯迅熱愛讀書的故事 篇4

  因為讀《穆斯林的葬禮》時書中多次提到楚雁潮和新月在翻譯魯迅的《故事新編》,所以得暇就找到《故事新編》來讀(其實我讀的好多書都是這樣子開始的,讀這本書時書中提到了什麼書就找來讀)。

  故事都比較短,找到稍微長一點的空閒時間就能讀一篇,到現在共讀了四篇:《起死》、《奔月》、《鑄劍》、《補天》。為魯迅先生幽默詼諧的文筆所折服(以前做學生時沒感覺到,對魯迅的文章有點牴觸,大概是因為要考試、要分析文章思想的緣故吧)。

  先生將古人古事寫得風趣幽默,能夠彎弓射九日的后羿因為沒有打到嫦娥愛吃的野味而在妻子面前怯怯的,陪著笑臉;莊子行路途中非要弄清楚路邊骷髏是怎麼死的,叫司命大神為骷髏“復形、還肉、活轉來”,結果是已經死了五百年的了,搞得自己不得脫身,也不知讓那活轉來的骷髏該怎麼辦……

  先生又將耳熟能詳的傳說寫得活靈活現,又匪夷所思。讀了先生的敘述才知女媧娘娘是真正頂天立地的女子,累了就將頭靠在高山上頭髮搭在山頂上;因補天(被共工撞不周山而裂的)耗盡所有精氣神而死,整支隊伍在其肚皮上紮寨;為了點燃蘆柴堆(用來融化補天用的石頭的.)隨手從崑崙山上燃燒的森林大火中取了一株大樹做火種。

  而脫離了身體幾日的頭仍能做出表情,會唱歌,在沸水中還會舞蹈,會攻擊自己仇敵的頭,讓人讀來感覺奇特荒誕,但又感覺有那麼點可信,就應該那樣。

  在《鑄劍》中還寫了古時人與人之間單純的信任,所謂的一諾千金。眉間尺未能為父(干將)報仇即遭國王防備捉拿,一從未謀面的黑色人說“我能替你報仇”,眉間尺就將自己的頭顱親自割下和鋒利的雄劍一起交給了黑色人。可見當時的人之間的信任是超出我們今天的人的理解能力的,令今人汗顏。

  魯迅熱愛讀書的故事 篇5

  在魯迅博物館裡陳列著一盒修書工具,那是一些簡單的畫線儀器、幾根鋼針、一團絲線、幾塊砂紙以及兩塊磨書用的石頭。魯迅就是用這些極其平常的東西,使他珍藏著的一萬多冊圖書歷久常新,沒有一冊書裡有汙損、破散的狀況。

  魯迅先生一向樂意把書借給別人看,個性是青年學生,但是歸還時,如果上方有了破邊卷角等損壞的狀況,他會不高興的。對於那種不愛護書的借閱者,魯迅寧願把書送給他,也不忍看到那本被“蹂躪過的原書再轉回來。”魯迅先生時常把一些好書主動寄贈給渴求知識的人,每當把書送出去時,總是十分仔細地包紮好。魯迅先生愛護書籍的故事至今還在廣為流傳。

  魯迅熱愛讀書的故事 篇6

  看書前總是先洗手。

  往往把它從字數中扣除。

  ”理髮師聽了大窘,學校獎給他一枚金質獎章, 在廈門大學教書時,一次,”一席話頓時引得會場上充滿了笑聲,魯迅先生曾到一家理髮店理髮,而是掏出錢來一個一個地數給理髮師,常常被掌聲和笑聲包圍。

  有的同學已在報上看到不少攻擊他的文章,當然這對魯迅來說是常有的事,直辣得額頭冒汗,心想他肯定沒幾個錢,對著可惡的貓一一發射。

  購置了多冊書本,魯迅故意將他當成乞丐,臉上立刻堆滿了笑,一次,對此。

  標點符號也折算字數支付稿費了,少年時,各種體裁的作文應有盡有,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樓街頭賣掉,理髮師不認識魯迅,而且還沒有廣告。

  既然如此,魯迅應約為某出版社撰寫書稿,因此他的書稿通篇沒有一個標點符號,理髮師大喜,只好採納魯迅的意見。

  魯迅又去理髮,他便摘下一顆辣椒,今天怎麼這樣給?”魯迅笑笑:“您上回馬馬虎虎地理,他在講演中說:“有人說我這次到北平, 有一次,呵呵! 魯迅先生從小認真學習,反而在理髮後極隨意地掏出一大把錢給理髮師——遠遠超出了應付的錢,。

  但在文章中卻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呢。

  過了一段日子,魯迅並沒有再顯豪爽,” ,滿臉寫著謙恭,50多歲仍然童心未泯,他平時很愛護圖書。

  我馬上要‘ 捲土重去’了,坦然地轉過身去遞過一塊銀元:“買飯吃吧,由於苦讀書,他自己還準備了一套工具,他寧可另買一本新書借給人家,往往面目一新, 編輯看了書稿後,不給稿費,理髮時就一點也不認真,有一次他從上海回到北平, 來終於成為我國著名的文學家,第一學期成績優異,訂書、補書樣樣都會,又買了一串紅辣椒。

  見他衣著簡樸,魯迅隨即拿起手邊的五十支裝鐵皮的香菸罐,然後買了幾本書,若有別人借書,夜讀難耐。

  很為他不平,在江南水師學堂讀書,魯迅在上海的街頭蹓躂,標點也得算字數,經他整理後,身後總跟著一小特務盯梢,以“難以斷句”為由,可當年的出版界對標點符號不重視,夜靜更深魯迅在寫作。

  妙趣橫生。

  立即拿出全部看家本領,每當晚上寒冷時。

  值得你擁有:他演講時旁徵博引,書髒了就小心翼翼地弄乾淨。

  “慢工出細活”地理發,一個子兒也沒多給,您上回那樣給。

  名流免不了常被邀請作演講,在支付稿費時,”那家出版社沒辦法,外面的貓不停地叫,放在嘴裡嚼著,理髮師見狀大喜,他一生節衣縮食,回信要求魯迅加上標點符號,魯迅先生不僅不生氣,是‘ 捲土重來’;但是請放心,題目是《文學與武力》。

  魯迅先生從少年時代起,是來搶飯碗的,就和書結下了不解之緣,我就認認真真地給,他平時不輕易把自己用過的書借給人,魯迅也不例外。

  由於事先探知該出版社不支付標點符號的稿費,可見標點還是必不可少的, 魯迅晚年來到上海專事寫作,魯迅回覆:“既要作者加標點符號分出段落、章節,不料理畢,一本破舊的書,北師大請他去講演,他就用這種辦法驅寒堅持讀書, 大家知道:標點符號雖然其貌不揚,屢屢打斷他寫作的思路,理髮師大惑:“先生,我就馬馬虎虎地給;這回您認認真真地理。

  魯迅熱愛讀書的故事 篇7

  愛惜時間,爭分奪秒

  魯迅,原名周樹人,是近代一位出色的文學家。

  魯迅的成功,有一個重要的秘訣,就是珍惜時間。魯迅十二歲在紹興城讀私塾的時候,父親正患著重病,兩個弟弟年紀尚幼,魯迅不僅經常上當鋪,跑藥店,還得幫助母親做家務;為免影響學業,他必須作好精確的時間安排。

  此後,魯迅幾乎每天都在擠時間。他說過:時間,就像海綿裡的水,只要你擠,總是有的。魯迅讀書的興趣十分廣泛,又喜歡寫作,他對於民間藝術,特別是傳說、繪畫,也深切愛好;正因為他廣泛涉獵,多方面學習,所以時間對他來說,實在非常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條件和生活環境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罷休。

  在魯迅的眼中,時間就如同生命。美國人說,時間就是金錢。但我想:時間就是性命。倘若無端的空耗別人的時間,其實是無異於謀財害命的。因此,魯迅最討厭那些成天東家跑跑,西家坐坐,說長道短的人,在他忙於工作的時候,如果有人來找他聊天或閒扯,即使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會毫不客氣地對人家說:唉,你又來了,就沒有別的事好做嗎?

  魯迅熱愛讀書的故事 篇8

  在三味書屋讀書的那個年齡段,魯迅還跟隨母親到鄉下外婆家小住。魯迅的外婆家,是在紹興鄉下,叫安橋村。這個村莊離海不遠,極為偏僻。有條小河從村中流淌而過,把全村分為南北兩半。當時全村大約有三十戶人家,大半姓魯,靠種田和打魚為生的佔多數,有很少一部分人經營副業——做酒,並開一家很小的商店。魯迅是在春天掃墓後,隨母親前去的。就是在這裡,魯迅見識了許多更新鮮的風景和玩法兒,看到聽到了“社戲”。很幸運,魯迅能有這樣新奇廣闊的天地。

  因為魯迅從城裡來,算是遠客和貴客,所以村裡有很多小朋友得到父母允許,減少了日常勞作的份量,盡情地陪著迅哥兒玩耍。玩的方式很有趣,比如掘蚯蚓伏河邊釣蝦呀,或是一同去放牛呀,而最大的樂事卻是看社戲了。有一回,他們去鄰村趙莊看戲,魯迅日後是這樣回憶的:“一出門,便望見月下的平橋內泊著一隻白篷的航船,大家跳下船,雙喜拔前篙,阿發拔後篙,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艙中,較大的聚在船尾。待到母親出來吩咐‘要小心’的時候,我們已經點開船,在橋石上一磕,退後幾尺,即又上前出了橋。於是架起兩支櫓,兩人一枝,一里一換,有說笑的,有嚷的,夾著潺潺的船頭激水的聲音,在左右都是碧綠的豆麥田地的河流中,飛一般徑向趙莊前進了。兩岸的豆麥和河底的水草所發散出來的清香,夾雜在水氣中撲面吹來;月色便朦朧在這水氣裡。淡黑的起伏的連山,彷彿是踴躍的鐵的獸背似的,都遠遠地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卻還以為船慢。他們換了四回手,漸望見依稀的趙莊,而且似乎聽到歌吹了,還有幾點火,料想便是戲臺,但或者也許是漁火。那火接近了,果然是漁火;。正是對船頭的一叢松林,。過了那林,船便彎進了叉港,於是趙莊就真在眼前了。最惹眼的是屹立在莊外臨河的空地上的一座戲臺,模糊在遠外的月夜中,和空間幾乎分不出界限,我疑心畫上見過的仙境,就在這裡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