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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華蓋集》雜文集:《這個與那個》

魯迅《華蓋集》雜文集:《這個與那個》

  引導語:魯迅的《這個和那個》出自《華蓋集》雜文集,到底寫了什麼?表達了什麼?中的“中國的脊樑”是指哪兩類人?請大家閱讀下文了解。

  這個與那個〔1〕

  一 讀經與讀史

  一個闊人說要讀經〔2〕,嗡的一陣一群狹人也說要讀經。豈但“讀”而已矣哉,據說還可以“救國”哩。“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3〕那也許是確鑿的罷,然而甲午戰敗了,——為什麼獨獨要說“甲午”呢,是因為其時還在開學校,廢讀經〔4〕以前。

  我以為伏案還未功深的朋友,現在正不必埋頭來哼線裝書。倘其咿唔日久,對於舊書有些上癮了,那麼,倒不如去讀史,尤其是宋朝明朝史,而且尤須是野史;或者看雜說。

  現在中西的學者們,幾乎一聽到“欽定四庫全書”〔5〕這名目就魂不附體,膝彎總要軟下來似的。其實呢,書的原式是改變了,錯字是加添了,甚至於連文章都刪改了,最便當的是《琳琅秘室叢書》〔6〕中的兩種《茅亭客話》〔7〕,一是宋本,一是四庫本,一比較就知道。“官修”而加以“欽定”的正史也一樣,不但本紀咧,列傳咧,要擺“史架子”;裡面也不敢說什麼。據說,字裡行間是也含著什麼褒貶的,但誰有這麼多的心眼兒來猜悶壺盧。至今還道“將平生事蹟宣付國史館立傳”,還是算了罷。

  野史和雜說自然也免不了有訛傳,挾恩怨,但看往事卻可以較分明,因為它究竟不像正史那樣地裝腔作勢。看宋事,《三朝北盟彙編》〔8〕已經變成古董,太貴了,新排印的《宋人說部叢書》〔9〕卻還便宜。明事呢,《野獲編》〔10〕原也好,但也化為古董了,每部數十元;易於入手的是《明季南北略》〔11〕,《明季稗史彙編》〔12〕,以及新近集印的《痛史》〔13〕。

  史書本來是過去的陳帳簿,和急進的猛士不相干。但先前說過,倘若還不能忘情於咿唔,倒也可以翻翻,知道我們現在的情形,和那時的何其神似,而現在的昏妄舉動,胡塗思想,那時也早已有過,並且都鬧糟了。

  試到中央公園去,大概總可以遇見祖母得著她孫女兒在玩的。這位祖母的模樣,就預示著那娃兒的將來。所以倘有誰要預知令夫人後日的丰姿,也只要看丈母。不同是當然要有些不同的,但總歸相去不遠。我們查帳的用處就在此。

  但我並不說古來如此,現在遂無可為,勸人們對於“過去”生敬畏心,以為它已經鑄定了我們的運命。Le Bon〔14〕先生說,死人之力比生人大,誠然也有一理的,然而人類究竟進化著。又據章士釗總長說,則美國的什麼地方已在禁講進化論〔15〕了,這實在是嚇死我也,然而禁只管禁,進卻總要進的。

  總之:讀史,就愈可以覺悟中國改革之不可緩了。雖是國民性,要改革也得改革,否則,雜史雜說上所寫的就是前車。一改革,就無須怕孫女兒總要像點祖母那些事,譬如祖母的腳是三角形,步履維艱的,小姑娘的卻是天足,能飛跑;

  丈母老太太出過天花,臉上有些缺點的,令夫人卻種的是牛痘,所以細皮白肉:這也就大差其遠了。

  十二月八日。

  二 捧與挖

  中國的人們,遇見帶有會使自己不安的朕兆的人物,向來就用兩樣法:將他壓下去,或者將他捧起來。

  壓下去就用舊習慣和舊道德,或者憑官力,所以孤獨的精神的戰士,雖然為民眾戰鬥,卻往往反為這“所為”而滅亡。到這樣,他們這才安心了。壓不下時,則於是乎捧,以為抬之使高,饜之使足,便可以於己稍稍無害,得以安心。

  伶俐的人們,自然也有謀利而捧的,如捧闊老,捧戲子,捧總長之類;但在一般粗人,——就是未嘗“讀經”的,則凡有捧的行為的“動機”,大概是不過想免害。即以所奉祀的神道而論,也大抵是兇惡的,火神瘟神不待言,連財神也是蛇呀刺蹳呀似的駭人的畜類;觀音菩薩倒還可愛,然而那是從印度輸入的,並非我們的“國粹”。要而言之:凡有被捧者,十之九不是好東西。

  既然十之九不是好東西,則被捧而後,那結果便自然和捧者的希望適得其反了。不但能使不安,還能使他們很不安,因為人心本來不易饜足。然而人們終於至今沒有悟,還以捧為苟安之一道。

  記得有一部講笑話的書,名目忘記了,也許是《笑林廣訊》〔16〕罷,說,當一個知縣的壽辰,因為他是子年生,屬鼠的,屬員們便集資鑄了一個金老鼠去作賀禮。知縣收受之後,另尋了機會對大眾說道:明年又恰巧是賤內的整壽;她比我小一歲,是屬牛的。其實,如果大家先不送金老鼠,他決不敢想金牛。一送開手,可就難於收拾了,無論金牛無力致送,即使送了,怕他的姨太太也會屬象。象不在十二生肖之內,似乎不近情理罷,但這是我替他設想的法子罷了,知縣當然別有我們所莫測高深的妙法在。

  民元革命時候,我在S城,來了一個都督。

  〔17〕他雖然也出身綠林大學,未嘗“讀經”(?),但倒是還算顧大局,聽輿論的,可是自紳士以至於庶民,又用了祖傳的捧法群起而捧之了。這個拜會,那個恭維,今天送衣料,明天送翅席,捧得他連自己也忘其所以,結果是漸漸變成老官僚一樣,動手刮地皮。

  最奇怪的是北幾省的河道,竟捧得河身比屋頂高得多了。

  當初自然是防其潰決,所以壅上一點土;殊不料愈壅愈高,一旦潰決,那禍害就更大。於是就“搶堤”咧,“護堤”咧,“嚴防決堤”咧,花色繁多,大家吃苦。如果當初見河水氾濫,不去增堤,卻去挖底,我以為決不至於這樣。

  有貪圖金牛者,不但金老鼠,便是死老鼠也不給。那麼,此輩也就連生日都未必做了。單是省卻拜壽,已經是一件大快事。

  中國人的自討苦吃的根苗在於捧,“自求多福”〔18〕之道卻在於挖。其實,勞力之量是差不多的,但從惰性太多的人們看來,卻以為還是捧省力。

  十二月十日。

  三 最先與最後

  《韓非子》說賽馬的妙法,在於“不為最先,不恥最後”。

  〔19〕這雖是從我們這樣外行的人看起來,也覺得很有理。因為假若一開首便拚命賓士,則馬力易竭。但那第一句是隻適用於賽馬的,不幸中國人卻奉為人的處世金針了。

  中國人不但“不為戎首”,“不為禍始”,甚至於“不為福先”。

  〔20〕所以凡事都不容易有改革;前驅和闖將,大抵是誰也怕得做。然而人性豈真能如道家所說的那樣恬淡;欲得的卻多。既然不敢徑取,就只好用陰謀和手段。以此,人們也就日見其卑怯了,既是“不為最先”,自然也不敢“不恥最後”,所以雖是一大堆群眾,略見危機,便“紛紛作鳥獸散”了。如果偶有幾個不肯退轉,因而受害的,公論家便異口同聲,稱之曰傻子。對於“鍥而不捨”〔21〕的人們也一樣。

  我有時也偶爾去看看學校的運動會。這種競爭,本來不像兩敵國的開戰,挾有仇隙的,然而也會因了競爭而罵,或者竟打起來。但這些事又作別論。競走的時候,大抵是最快的三四個人一到決勝點,其餘的便鬆懈了,有幾個還至於失了跑完豫定的圈數的勇氣,中途擠入看客的群集中;或者佯為跌倒,使紅十字隊用擔架將他抬走。假若偶有雖然落後,卻盡跑,盡跑的人,大家就嗤笑他。大概是因為他太不聰明,“不恥最後”的緣故罷。

  所以中國一向就少有失敗的英雄,少有韌性的反抗,少有敢單身鏖戰的武人,少有敢撫哭叛徒的弔客;見勝兆則紛紛聚集,見敗兆則紛紛逃亡。戰具比我們精利的歐美人,戰具未必比我們精利的'匈奴蒙古滿洲人,都如入無人之境。“土崩瓦解”這四個字,真是形容得有自知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