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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黔之驢》談作文立意

解讀《黔之驢》談作文立意

  《黔之驢》是柳宗元的作品《三戒》中的第二篇,文體為寓言。

  一、虎非“虎”也

  寓言就有寓意。其所寫的形象可以根據時代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理解,創造出獨特的藝術構思。

  在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在國家繁榮發展的大局中,作為國人,我們應尊重他人、他國的風俗習慣,做到不卑不亢,和睦共處。倘若把自己當作“虎”而非要吃掉“驢”不可,何談共同發展?據此可擬《別欺負“外來和尚”》的文題,論一論自己的認識。從環保的角度來說,我們往往倡導人與其他動物的和諧相處,以利於生態的平衡。是否可以讓其他“低等動物”也友好相待,共同繁榮呢?由此立意,擬出個《“虎”不是山中之王》的佳題,學寫童話、寓言,比寫人應保護動物的立意可能更高,更別出心裁吧?

  二、“驢”不止二技

  《黔之驢》一文中,驢除了“一鳴,一蹄”以外,似乎別無它技。餘下留給人的只有令人深惡痛絕的卑視,再無半點憐憫之心。每當讀到此,我都不由地要為“驢”扼腕而嘆:生活中又何嘗不是“驢”多而“虎”少,弱者多而強者少呢?是弱者,就應有允許弱者生存的方式和空間,是弱者,也應有弱者吶喊的權力才對,總不能伸著脖子等死,被踢了一腳就嚥氣吧?寫一篇《“驢兒”當自強》如何?即使死了也要死得堅強,死得其所,死得一鳴驚人,而非給人“死不足惜”的鄙視。再試擬題《試論“黔之驢”》、《驢的哀怨》。

  《傾聽“驢鳴”》也頗為精彩。在立意上借“驢”的一鳴去反映諸多的社會現實,形式上新穎別緻,可以避免落俗!

  “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統一,是語文課程的基本特點。”而寫作是作文與做人的統一,作文與生活的統一。談一談“黔之驢”,也有助於課文與生活的統一。

  “驢兒”不止“鳴、蹄”之二技,也許哪一天就會上演一出“驢兒”踢死“老虎”的好戲――等著瞧吧!

  三、虎、驢本是“一家”

  虎、驢均是動物家族中的一員,既是一家,則可資源共享。你吃你的肉,我食我的草,相安無事,多好!別仗著自己的血盆大口就以為“此山是我呆,此路是我開”的,大家都有份兒。況且,虎一開始還是挺怕驢的,虎就讓一讓,讓人“三棵草”又何妨?想想古人爭地還能“讓人三尺”呢,何憐“三棵草”乎?

  鑑於上述分析,想必你亦有一種寫作的衝動,如魚刺在喉,不吐不快也。歷史的畫面,現實的生活歷歷在目。寫一篇《虎≥驢?》,敘一敘生活中的人與事,得與失,辯證地分析問題!中美貿易問題或許就是很好的素材。人類需要大同的社會,何不讓需要成為現實?

  四、“好事者”哪去了

  “黔無驢,有好事者船載以入。”後文巧妙地將“好事者”一筆撇開――因為他同後面的情節沒有關係。但讀者的思維卻不能因此嘎然而止。從驢被“斷其喉,盡其肉”的悲慘結局看,“好事者”實為“壞事者”!把驢運來了,就要善待它。既不能因“至則無可用”就忽視它真正的價值,更不能“放之山下”任其自生自滅!想來,好事者沒有事前認真分析:我要這驢做什麼?它確實又能做什麼?即使什麼也不能做,也不能“驢放南山”,以至“驢入虎口”啊!你是解決了虎的一日三餐,卻也傷了驢的.一命喲!

  韓愈在《馬說》中曾雲:“世有伯樂,然後有千里馬。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我們既為驢而嘆,也怪“好事者”非伯樂也。

  生活中又何嘗不是如此?成堆的進口機器鏽成了廢鐵,高薪聘用的人才被束之高閣。究竟是缺少可用的人才,還是缺少識人才的“人才”呢?王勃在《藤王閣序》中有兩個句子說得好:屈賈誼於長沙,非無聖主。現可改為:屈驢子于山下,非無伯樂。以這樣的角度分析,習作思維角度可謂別有洞天。如:《別做“好事者”》、《為“好事者”上一課》、《寂寞的驢》……

  文中的“好事者”又可被視為一個不關心他人生命的人。用《驢之死》來透析社會中某些人對生命的踐踏與戕害,批駁假藥、假酒,“假”字當頭的不法之行給社會帶來的公害。這種由此及彼的獨特體驗視角難道還不能震撼人的視聽?此外,《鳴・蹄・生命》,也可將生命演繹得讓讀者耳目一新,掩卷長思……

  散文大家柳宗元是不會想到《黔之驢》會帶給後人如此多的美妙聯想的。這不怪先生,只要我們樂於鑽一鑽,視角寬一寬即可!磨磨腦子比較累,但是能活躍思維,深入思考,開闊視野,教師有所益,學生有所得,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