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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宋官場講真話的悲劇 黃庭堅

在北宋官場講真話的悲劇 黃庭堅

  導語:在老百姓的眼中,黃庭堅是一位好官,也是一位傑出的詩人。因為黃庭堅為了百姓們敢於與惡勢力作鬥爭,敢於發表自己的言論,而也正是因為黃庭堅的敢作敢為,講真話的真品性,導致他的一生非常的坎坷。

  對於耿直善良的黃庭堅來說,離百姓越近,就越能從內心深處體恤百姓。當時,按照王安石的整體設計,朝廷推行了一項徵收鹽稅的考核指標,各地可視具體情況決定稅額多少。雖說徵收稅額的多少,隨便你報,但結果要同你的年終考核掛鉤。也就是說報的指標大、徵收額度大,自己的官可能就越大,所以各地爭先恐後“放衛星”。但黃庭堅就是一根筋,他不願為了“放衛星”而讓老百姓增加負擔,就報的少收的也少,這樣,地方百姓很開心,但“有關部門”不高興,他不僅得罪了吹牛皮、“放衛星”的同僚,更是得罪了他的上司,所以,黃庭堅的仕途渺茫。可見,他是個生活在體制內、但思想卻遊離在體制外的官員。

  在朝廷眼裡,黃庭堅收稅成績不彰,不是個能吏,還是發揮他的文學才能吧。於是,在神宗死去哲宗即位之後,朝廷一紙調令將黃庭堅調回京城,任命他為校書郎,專門負責編纂《神宗實錄》。

  我們知道,寫史是個吃力不討好的事情,特別是記錄皇帝在位時的一言一行,更是難辦。哪個人一生不做點犯渾的事情,更何況職業特點最容易犯渾的皇帝了。我一直懷疑司馬遷的悲劇不在於他替兵敗投降的李陵說情那麼簡單,說不定是因為他老爸司馬談或者他本人在寫史的時候,實事求是地記錄了一些漢朝皇帝的不堪,才慘遭宮刑的。所以,黃庭堅幹了這個給皇帝修史的活,以他耿直的個性,倒黴只是遲早的事情。

  果然,因為黃庭堅在《神宗實錄》中寫有神宗“用鐵龍爪治河,有同兒戲”的話,遂被人視為大不敬之詞,要他作出解釋。黃庭堅會寫詩,但天生不會說假話,他如實作答說“我當時在北都做官,曾親眼看到這件事,當時的確如同兒戲”。以後一直有人來查問此事,黃庭堅都照實回答,毫無懼色。

  黃庭堅沒被砍頭或宮刑,這充分體現了宋朝“文人政治”的優越性,這個體制雖然頗受非議,但對文人很優待,雖然有過如“烏臺詩案”之類的文字獄,但沒有砍過文人的頭,更不會弄出慘絕人寰的宮刑。所以,因為“鐵龍爪”事件,黃庭堅被貶為涪州別駕、黔州安置,被流放去了大西南,攻擊他的人還擔心那地方山明水秀太舒服,於是又把他移至戎州,到了今天盛產五糧液的四川宜賓。

  有首歌說,“三分天註定,七分靠打拼”,但這樣勵志的歌曲並不適合黃庭堅。今天看來,黃庭堅在仕途上的挫折,似乎是命中註定,這就是所謂性格決定命運的道理。官場是個大熔爐,流血的仕途中,一個天真爛漫的'“愣頭青”最終會變成心機重重的“老油條”。清高耿直、為民請命的憤青,必然在官場上頭破血流。這一點,晚清名臣曾國藩就是個鮮活的例子。曾國藩早年也是個“二愣子”,在官場處處碰壁,動輒得咎。經過重重挫折,他才認識到,潛規則無處不在,你不“潛”別人,就得被別人“潛”,只有和光同塵,圓滑柔軟,才能在體制內順風順水。因此,所謂“和光同塵”只是同流合汙的另外一種說法而已。

  黃庭堅不願同流合汙,不願“潛規則”別人,更不願被別人“潛規則”。他的人生軌跡早在七歲時已經規劃好,“多少長安名利客,機關用盡不如君”。在黃庭堅的眼裡,大道不行時,與其追名逐利於廟堂之上,莫如騎牛漫遊於江湖之間。他在《鷓鴣天》詞中寫道:

  黃菊枝頭生曉寒,人生莫放酒杯幹。

  風前橫笛斜吹雨,醉裡簪花倒著冠。

  身健在,且加餐,舞裙歌板盡清歡。

  黃花白髮相牽挽,付與時人冷眼看。

  這首詞是他在酒桌上的答謝之作。“人生莫放酒杯幹”是勸酒之辭。“對酒當歌,人生幾何”,“何以解憂,唯有杜康”。通俗地說就是男人不喝酒,枉在世上走。所以酒中自有歡樂,自有天地,應讓杯中常有酒,應該長入酒中天。醉了又能如何?橫起笛子對著風雨吹,頭上插花倒戴帽,這些狂放不羈的行為,雖為時人之不恥,但是真實可愛的,這是一種放浪形骸的灑脫無羈。

  詞的下闋則是黃庭堅的肺腑之言了。“身健在,且加餐。舞裙歌板盡清歡”,世風之頹如此,我只願身體長健,多吃飯,活在當下,盡情享受眼前的快樂。最為大膽的是,“黃花白髮相牽挽,付與時人冷眼看。”這裡有兩層意思,第一層是世人冷眼看我,我不在乎,我像傲霜的寒菊,如空谷的幽蘭,獨自美麗。另外一層是,我冷眼俯視著這個可笑的世界,宛如“遺世獨立”的隱者,時人理解也罷,不理解也罷,我還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