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河中石獸> 河中石獸獲獎教案

河中石獸獲獎教案

河中石獸獲獎教案

  清代有一位著名學者,他歷雍正、乾隆、嘉慶三朝,享年八十二歲,遺著有《閱微草堂筆記》。他叫紀昀,那麼他的作品《河中石獸》大家閱讀了?

  一、課文分析:

  在設計本課教學時,我設計的立足點是本單元課文內容。本單元的內容以科學報道為主,而本文所描述的故事看似與科學沒有關係。我從以下兩點思考本課的教學:一是本課中的科學道理,這在本文中表現為反作用力;二是本課中體現出的科學精神,也就是對文中“究物理”這一道理的表現。我從此出發,設計了本課的教學。

  《河中石獸》這篇文章表面上看是在說一件趣聞異事,其寓意似乎也很簡單,即做事應考慮全面,不能想當然,要有親身經歷。如此理解,不僅使文章的內涵變得淺薄,也無法與本單元的其它課文內容聯絡起來。如果我們細細品讀這篇文章,探究文章的核心內容,比較講學家與老河兵所說的核心內容,我們會發現,這篇文章還有著更加深刻的內涵,這一內涵不僅可以體現出中國儒家知識分子所奉行的最核心的學習方式,也可以與本單元所體現的科學精神聯絡起來。

  本文的核心是一個“理”字,講學家“聞之笑曰”,他嘲笑寺僧等人“爾輩不能究物理”,老河兵在聽了講學家的意見後同樣“笑曰”,他也在嘲笑講學家也並沒有能夠真正“究物理”,結果一樣“顛乎”。作者由此得出“可據理臆斷歟”的結論。“理”在這裡指事物的道理、規律,如果我們從這個字本身的含義出發,並且結合文章的內容,就可以發現認識“理”必須具備幾點認識。

  “理”是一個形聲字,“玉”為其形旁,對此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如此解釋:“《戰國策》‘鄭人謂玉之未理者為璞’,是理為剖析也。”從外形上看,玉璞與石頭差別不大,只有將之剖析開,才能發現藏在其中的玉,因此“理”就是指剖析的過程,這個過程少不了對玉璞特點的分析,因此剖析本身就包含了分析、推究的意思。

  對照講學家與老河兵的話,我們可以發現,兩人都注意到了“石性堅重,沙性鬆浮”這一特點,並且都用了“漸”字說明石在沙上的位置是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化的。寺僧等人僅僅在石獸落水處尋找,找不到就想當然地往下游去尋找,說明他們根本沒有考慮石與沙的特點,更沒有推究這一特點對其位置所造成的變化,因此講學家嘲笑他們“不能究物理”。

  “究”是探究之義,同樣也是儒家知識分子學習的基礎。朱熹將“格物致知”作為學習的至高境界,這裡的“格”就是推究之意。朱熹就認為“天下之物莫不有理”,也就是世上萬物都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及特點,要想認清事物的變化,就必須瞭解這一規律,這就是“格物”的內涵。也只有先“格物”方能“致知”,“格物”是“致知”的基礎,由此可見,認識“理”必須要探究研究物件自身的特點與規律。

  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還引用他的老師戴震的話來闡釋“理”的含義:“理者,察之而幾微必區以別之名也,是故謂之分理。”也就是在研究“理”時,不能放過任何細微之處,找到不同事物的區別,這才能真正瞭解事物之“理”。從玉的角度來說,剖析出來的玉只是一塊美麗的石頭,玉與玉之間形狀大致相同,顏色差異也不大。但能工巧匠透過自身的技藝,結合玉石自身的色澤,精雕細琢,將其雕刻成精美的藝術品,玉石的美才能得以完全體現。可見,認識玉僅僅是一個開始,從細節上雕琢玉才是使玉成型的必然途徑。

  對照本文的內容,我們可以發現,雖然講學家與老河兵都注意到了石與沙的特點,但唯有老河兵認識到了在石與沙之外,水還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水的特性是自上游順流而下,但水遇到“堅重”的石獸,在無法推動它的情況下,就會向迴流去,由此產生一種迴盪之力。而“輕浮”的沙很容易被這種迴盪之力帶動,這樣就在石獸迎著水流的方向形成了一個洞穴,隨著時間的推移,洞穴越來越大,最終使石獸“倒擲坎穴中”,此處的“倒”是指石獸倒下的方向正好與水流的方向相反,因此石獸也就向上流移動了。水流的迴盪力在河底是無法看見的,它所起的作用也是很細微的,但正是這種細微的活動最終影響了石獸移動的方向,可見細節的重要性。細小的雕琢成就了玉石之美,窮盡每一個細節方能真正認識事物的“理”。

  儒家知識分子同樣關注細節的變化,要求學習者窮盡每一個細節。在《中庸》開篇就指出真正的“修道”者不應忽略每一個細節,“莫見乎隱,莫顯乎微”,也就是說不要在別人看不見、聽不到的地方,在細小的事物中放鬆對自己的要求。朱熹也指出,“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強調研究物理必須窮盡每一個細節。因此,僅僅瞭解事物表面的道理遠遠不夠,真正的“格物”還要推究事物的細節,去探究更深層次的境界。《禮記·學記》中認為善於提問的人應當如此提出問題:“善問者如攻堅木,先其易者,後其節目,及其久也,相說以解。”先解決容易的問題,但絕不就此止步不前,還需要繼續一步步地深入下去,最終經歷了長時間的思考後,達到“相說以解”的境界,這才是學習者應有的態度。

  明代大儒陽明,在年青時就渴望做聖人,他的方法是“格”竹子,結果是面對竹子思考了七天,不知沒有收穫,且生了一場大病。楊振寧先生指出,陽明的失敗是必然的。因為他“是要用人世間的‘理’追求自然界的‘理’,這樣當然格不出近代科學。近代科學一個特點就是要擺脫掉天人合一這個觀念,承認人世間有人世間的規律,有人世間複雜的現象,自然界有自然界的規律與自然界的複雜現象,這兩者是兩回事,不能把它合在一起。”用在我們這篇文章中,我們就發現,老河兵之所以能夠發現這一規律,是因為他有長期在河堤上工作的經驗,知道水流對河堤的侵蝕作用,由此也能明白“河中失石”最終的走向。而講學家“但知其一,不知其二”,是因為他沒有實踐的經驗,只能透過事物的特點“臆斷”。實際上,朱熹也強調“格物”的基礎是“因其已知之理”,也就是有一定的實際經驗,以此為基礎來進行探究。由此可見,“格物”是不能脫離實際經驗的,否則就是成了空想。

  儒家的知識分子早就指出了這一點,荀子在《勸學》篇中指出,要達“全之盡之”的境界,必須做到“誦數以貫之,思索以通之,為其人以處之,除其害以持養之”。前兩者指理論上的學習,後兩者指在實踐上的施行。只有透過實踐,方能真正通曉事物之“理”。

  眾所周知,紀昀是《四庫全書》的總編官,曾經編寫了二百卷的《四庫全書總目》。但其本人的著作僅有這一部《閱微草堂筆記》,作為儒家知識分子的代表,他本人是非常熟悉儒家知識分子對於“理”的追求,以及達到“理”的必由之徑,因此本文雖然是一篇看似平常的雜記,但同樣滲透了傳統的學習觀。而本單元的文章均與科技有關,本文看似與科技無關,但其闡述的“理”正是科學研究的精神。沒有對事物特點的研究,沒有對細節的探究,沒有實踐的探索,何來科學呢?由此可見,本文所闡述的其實也就是科學研究最核心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