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古詩> 贈劉景文古詩蘇軾

贈劉景文古詩蘇軾

贈劉景文古詩蘇軾

  《贈劉景文》是北宋文學家蘇軾創作的一首七言絕句。這首詩作於元祐五年(公元1090年),是送給好友劉景文的一首勉勵詩。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贈劉景文古詩蘇軾,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贈劉景文

  作者:蘇軾

  荷盡已無擎雨蓋,菊殘猶有傲霜枝。

  一年好景君須記,正是橙黃橘綠時。

  註釋

  ①劉景文:劉季孫(1033~1092),字景文,祥符(今河南開封)人。宋仁宗嘉祐間,以左班殿直監饒州酒務,攝州學事(《石林詩話》卷下)。宋哲宗元祐中以左藏庫副使為兩浙兵馬都監。因蘇軾薦知隰州。仕至文思副使。七年,卒,年六十。博通史傳,性好異書古文石刻,仕宦所得祿賜盡於藏書之費。事見《東坡全集》卷六三《乞賻贈劉季孫狀》、《東都事略》卷一一《劉平傳》。

  劉景文的父親劉皴是北宋的將軍,所以也養成他豪放的個性。因此蘇軾稱他為“慷慨奇士”。

  ②擎:舉,向上託。(擎雨蓋:喻指荷葉)

  ③傲霜:不怕霜凍,堅強不屈。

  ④君:你,指劉景文。

  ⑤蓋:車蓋,這裡比喻荷葉。

  譯文

  荷葉敗盡,像一把遮雨的傘似的葉子和根莖上再也不像夏天那樣亭亭玉立;菊花也已枯萎,但那傲霜挺拔的菊枝在寒風中依然顯得生機勃勃。

  別以為一年的好景將盡,你必須記住,最美的景是在初冬橙黃橘綠的時節啊!

  鑑賞

  這首詩是詩人寫贈給好友劉景文(名季孫)的。詩的前兩句寫景,抓住“荷盡”、“菊殘”描繪出秋末冬初的蕭瑟景象。“已無”與“猶有”形成強烈對比,突出菊花傲霜鬥寒的形象。後兩句議景,揭示贈詩的目的。說明冬景雖然蕭瑟冷落,但也有碩果累累、成熟豐收的一面,而這一點恰恰是其他季節無法相比的。詩人這樣寫,是用來比喻人到壯年,雖已青春流逝,但也是人生成熟、大有作為的黃金階段,勉勵朋友珍惜這大好時光,樂觀向上、努力不懈,切不要意志消沉、妄自菲薄。

  蘇軾的《贈劉景文》,是在元祐五年 (1090)蘇軾在杭州任知州時作的。《苕溪漁隱叢話》說此詩詠初冬景緻,“曲盡其妙”。詩雖為贈劉景文而作,所詠卻是深秋景物,了無一字涉及劉氏本人的道德文章。這似乎不是題中應有之義,但實際上,作者的高明之處正在於將對劉氏品格和節操的稱頌,不著痕跡地糅合在對初冬景物的描寫中。因為在作者看來,一年中最美好的風光,莫過於橙黃橘綠的初冬景色。而橘樹和松柏一樣,是最足以代表人的高尚品格和堅貞的節操。

  古人寫秋景,大多氣象衰颯,滲透悲秋情緒。然此處卻一反常情,寫出了深秋時節的豐碩景象,顯露了勃勃生機,給人以昂揚之感。因此宋人胡仔以之與韓愈《早春呈水部張十八員外》詩中“最是一年春好處,絕勝煙柳滿皇都”兩句相提並論,說是“二詩意思頗同而詞殊,皆曲盡其妙”(《苕溪漁隱叢話》)。

  荷與菊是歷代詩家的吟詠物件,常給人留下美好的印象,可是為什麼此詩一開頭卻高度概括地描繪了荷敗菊殘的形象,展示了一幅深秋的畫面?這全然是為了強調和突出一年之中的最好景象:橙黃橘綠之時。雖然橙和橘相提並論,但事實上市人正偏重於橘,因為“橘”象徵著許多美德,故屈原寫《橘頌》而頌之,主要贊其“獨立不遷”、“精色內白”、“秉德無私”、“行比伯夷”。此詩的結句正有此意,在表達上熔寫景、詠物、贊人於一爐,含蓄地讚揚了劉景文的品格和秉性。

  創作背景

  此詩是蘇軾於宋哲宗元佑五年(1090年)任杭州太守時所作。蘇軾在杭州見劉時,劉已五十八歲。經蘇軾向朝廷竭力保舉,劉才得到小小升遷。不想只過了兩年,景文就死去了。蘇軾感劉人生坎坷遭遇,應當時景色作此詩作。

  作者簡介

  蘇軾(1037—1101年),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宋代重要的文學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宋代文學最高成就的代表。漢族,北宋眉州眉山(今屬四川省眉山市)人。嘉祐(宋仁宗年號,1056~1063)年間“進士”。其文汪洋恣肆,豪邁奔放,與韓愈並稱“韓潮蘇海”。其詩題材廣闊,清新雄健,善用誇張比喻,獨具風格,與黃庭堅並稱“蘇黃”。詞開豪放一派,與辛棄疾同是豪放派代表,並稱“蘇辛”。 又工書畫。有《東坡七集》、《東坡易傳》、《東坡樂府》等。

  生平

  公元1037年1月8日,蘇軾生於眉州眉山。蘇軾的父親蘇洵,即《三字經》裡提到的“二十七,始發奮”的“蘇老泉”。蘇洵發奮雖晚,但用功甚勤。蘇軾晚年曾回憶幼年隨父讀書的狀況,感覺自己深受其父影響。當然,假若沒有蘇洵的發奮讀書,也就不可能使蘇軾幼年接受良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學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也更不可能有日後的文學成就。

  1056年(嘉祐元年),虛歲二十一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翌年,他參加了禮部的.考試,以一篇《刑賞忠厚之至論》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卻因歐陽修誤認為是自己的弟子曾鞏所作,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

  1061年(嘉祐六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為“百年第一”,授大理評事、籤書鳳翔府判官。其母在家鄉病故,1069年(熙寧二年)服滿還朝,仍授本職。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歐陽修在內,因反對新法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被迫離京。朝野舊雨凋零,蘇軾眼中所見,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 “平和世界”。

  1079年(元豐二年),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以“文字毀謗君相”的罪名入獄,史稱“烏臺詩案”。

  蘇軾坐牢103天,幾次瀕臨被砍頭的境地。幸虧北宋時期在太祖趙匡胤年間既定下不殺士大夫的國策,蘇軾才算躲過一劫。

  元豐七年(1084年),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由於長途跋涉,旅途勞頓,蘇軾的幼兒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遙遠,且路費已盡,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後被批准。當他準備要南返常州時,神宗駕崩。常州一帶水網交錯,風景優美。他在常州居住,既無飢寒之憂,又可享美景之樂,而且遠離了京城政治的紛爭,能與家人、眾多朋友朝夕相處。於是蘇東坡終於選擇了常州作為自己的終老之地。

  哲宗即位,高太后以哲宗年幼為名,臨朝聽政,司馬光重新被啟用為相,以王安石為首的新黨被打壓。蘇軾復為朝奉郎知登州(蓬萊)。四個月後,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個月後,升中書舍人,不久又升翰林學士知制誥(為皇帝起草詔書的秘書,三品),知禮部貢舉。

  當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拼命壓制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盡廢新法後,認為其所謂舊黨與新黨不過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諫議。

  蘇軾軼事

  蘇軾是我國北宋時期著名的大文學家。他不但對詩文、書法造詣很深,而且堪稱我國古代美食家,對烹調菜餚亦很有研究,尤其擅長製作紅燒肉追本窮源,蘇軾的這種紅燒肉最早在徐州的創制,在黃州時得到進一步提高,在杭州時聞名全國。關於東坡肉名字的由來有很多傳說,其中一種傳說:

  相傳蘇東坡在徐州、黃州、杭州三個地方做過“東坡肉”。在任徐州知州時帶領百姓抗洪築堤保城,百姓紛紛殺豬宰羊上府慰勞,東坡推辭不掉,收下後親自指點家人燒製紅燒肉回贈予老百姓。大家食後,都覺得此肉肥而不膩、酥香味美,一致稱它為“回贈肉”。

  元豐三年(1080)二月一日,蘇軾被謫貶到黃州,見黃州市面豬肉價賤,而人們不大吃它,便親自烹調豬肉。有一次他食得興起,即興作了一首打油詩名曰《食豬肉詩》,詩中寫道:“黃州好豬肉,價賤如糞土。富者不肯吃,貧者不解煮。慢著火,少著水,火候足時它自美。每日早來打一碗,飽得自家君莫管。”此詩一傳十,十傳百,人們開始爭相仿製,並把這道菜戲稱為“東坡肉”。 蘇東坡二任杭州知州時,組織民工疏浚西湖,築堤建橋,使葑草湮沒大半的西湖重新恢復昔日美景,杭州的老百姓非常感謝他,過年時,大家就抬豬擔酒來給他拜年。蘇東坡收到後,便指點家人將肉切成方塊,燒得紅酥醇香分送給參加疏浚西湖的民工們吃,大家吃後無不讚賞稱奇,於是“東坡肉”的美名更傳遍了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