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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合夥人經營協議書

個體戶合夥人經營協議書

  在當下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個體戶合夥人經營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方:__________(姓名)

  乙方:__________(姓名)

  丙方:__________(公正人姓名或單位名)

  總則

  合夥人本著公平、公證、平等、互利的原則,共同享有自已投資總額的比例分得盈利額的分紅,共同支出所有費用(含員工工資、水、電、雜和本網咖周邊裝置的維護更新等支出)現經雙方商定一致同意制定如下條款,並由丙方給予公正:

  第一條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總投資為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各佔投總額的____%和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網咖,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雙方家屬包括親戚不得參與或乾澀合夥人的一切決策。

  第四條本網咖由甲方一人經營管理,但網咖的重大變故或主要大事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後方可決定。

  第五條網咖盈餘按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盈虧和各項收入、支出按雙方投資比例各自分擔。例:總投資60萬元,其中甲方佔總投資的80%,乙方佔總投資的20%;當月的營業額為6萬元,去除員工工資水電費、光纖費和務業管理費等所有支出共計3萬元,則當月盈利為2萬元。則甲方得2萬元,乙方得5000元。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享有了解合夥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合夥人有權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是部份財產份額時,但須經另一方合夥人同意。

  (三)合夥人終止後,依法按比例分得合夥的剩餘財產。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七條合夥的解散、清算

  (一)合夥經營期限自網咖正式營業之日起算起。

  (二)合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夥人一致同意決定解散。

  (三)合夥解散時,進行清算,並妥善解決資金問題雙方按比例分得財產。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

  第九條其它事項

  (一)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持一份。

  (二)本協議附帶法律公證處公證。

  (三)本協議經二合夥人共同協商訂立,合夥人簽字蓋章(或指紋)後方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_(公正人或單位)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