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合夥協議書範本(通用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協議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書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那麼相關的協議書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簡單合夥協議書範本(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簡單合夥協議書1
姓名:XXX(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XXX(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兩方本著自願的原則,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根據甲方乙方的要求,同意購__________汽車壹輛;發動機號______;車架號______,計價人民幣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__),歸甲乙兩方共同所有。
第二條 兩方共同出資,出資金額相等,各出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兩方在簽訂此合同時,首先在銀行開立個人存款賬戶、申辦信用卡,並安不低於所購車輛總價的__%的款項,計入民幣____萬元存入該賬戶。剩餘款項___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並按期向該銀行歸還貸款本息。
第四條 乙方同意甲方代為受理購車事宜,併為車輛購買保險,辦妥所購車輛信用或保證保險,以及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輛資搶險、不計免賠險及其相關的附加險。
第五條 乙方並將購車發票、合各證及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替甲方儲存,期間不可以將所購車輛轉讓、變賣、出租、重複抵押或做出其他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
第六條 在乙方提供停車泊位證明及其他入戶所需證明條件下,甲方可幫助乙方辦理車輛的牌、證、保險手續,實際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在三保期限內,乙方所購車輛如發生質量問題,自行到廠家特約維修服務中心進行交涉處理。此期間,乙方不可以以此為藉口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應向銀行償還的人款。
第八條 如乙方發生下列情況,按本合同第九條規定處理:
1.乙方逾期還款,乙方經甲方二次書面催討,在第二次催討期限截止日仍不還款的(逾期5天后,即發出書面催討,二次催討間隔為7天,第二次催討期限截止日為文書發出日第7天);
2.乙方藉口車輛質量問題,拒不按期償還欠款;
3.發生乙方財產被申請執行,訴訟保全,被申請破產或其他方面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還款的。貸款未償清之前,不在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第四條所指各類車輛保險;
4.其他情況乙方不能按期向銀行還款;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沒有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車輛轉讓、變賣、抵押。
第九條 乙方承諾,不論任何原因發生第八條的事由之一時: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償還全部貸款及利息,並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持合同就乙方未償還的全部欠款,向有管轄許可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2.甲方有權按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拍賣變賣乙方所購車輛,拍賣所得價款償還全部債款和其他欠款。如果出售所得的價值(扣作必要費用外)不足償還全部欠款和費用總和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如果出售所得超過欠款和費用總和的,甲方應將超過部分的錢款返還給乙方。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除支付逾期款額的利息外,並按逾期總額的5‰/日計付滯納金。
第十條 在分期還款過程中,乙方所購車輛發生機動車輛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災害事故,致使車輛報廢、滅失,保險公司賠款應保證首先償還尚欠銀行的貸款及利息部分。
第十一條 除車款外,乙方尚須向甲方交納擔保費,金額以借款額為基數,隨貸款年限一次性交付(一年1%;二年2%;三年3%)乙方如提前還清車款,從還清日起,甲方自動終止擔保人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配偶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購車人,須就此合同內容簽署同意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條 乙方擔保人自願為乙方分期付款購置汽車擔保,須就此合同的內容簽署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條 本合同按合同條款履行完畢時,合同即自行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需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貸款銀行、保險公司、公讓處各執一份。
供 車 方 購 車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簡單合夥協議書2
合夥協議
甲方: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企業基本情況。
名稱:
住址:
出資額:
型別:
經營範圍: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 年,自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之日起開始計算。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 %;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 %;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於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企業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大寫。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夥人依照出資比例對合夥企業利潤進行分配;合夥人投資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後,合夥企業的利潤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即各合夥人各自享有二分之一的利潤分配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夥人同意;
2.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9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六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第七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自行承擔。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單合夥協議書3
合夥協議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第一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出資額、方式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如果合作中途合夥專案需要擴充套件丶修改丶此類需雙方同意方可進行。
第五條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合夥協議書4
甲方:
甲方業主:
乙方:
丙方:
為規範合夥企業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合夥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合夥企業的實際情況,經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夥企業協議書》。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本《合夥企業協議書》的首要法律依據為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關於合夥企業的相關規定,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未予規定的事宜,方能適用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第二條本合夥企業經甲、乙、丙三方確認其性質為普通合夥企業,三方均為普通合夥人,甲、乙、丙三方應自覺遵守本協議,違約者需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合夥人共叄人,其中一合夥人為個人獨資企業,即甲方,另兩合夥人為自然人,即乙方、丙方。
第四條為了便於本合夥企業順利開展業務,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本合夥企業名稱沿用甲方註冊登記的商號即“東莞市長安悠然舞蹈培訓服務部”對外開展業務。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甲方未經乙丙雙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其商號。
本合夥企業住所地:
第五條合夥人入夥出資的方式、數額如下:
合夥人甲方東莞市長安悠然舞蹈培訓服務部出資方式為甲方店內截止 年 月 日所有自有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店內各項裝置、傢俱、裝修及房屋租賃使用權等;
合夥人乙方沈敏出資方式為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合夥人丙方劉萍出資方式為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鑑於甲方之業主屈勝龍此前與他人合夥經營過甲方店務,甲、乙、丙三方特別宣告,甲方保證 年 月 日前無任何債務,若未來發現此前負有債務,乙、丙兩方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若乙、丙兩方因此承擔相關責任,則享有無條件向甲方追索的權力。
第六條合夥人出資時間及合夥企業經營期限:
合夥人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向合夥企業交付甲方店內自有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店內各項裝置、傢俱、裝修及房屋租賃使用權等;
合夥人乙方沈敏應於 年 月 日向合夥企業交付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合夥人丙方劉萍應於 年 月 日向合夥企業交付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本合夥企業的合夥期限為一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夥企業期限屆滿後自行終止,若繼續合作則須以書面形式為之。
第七條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合夥人共同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上述出資事項經合夥人共同決定後,應於每月5日前向合夥企業交付。
上述出資比例為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30%,丙方承擔30%。
第八條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三方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甲、乙、丙三方對合夥企業財產共有性質為按份共有,共有份額分別為:甲方享有40%、乙方享有30%、丙方享有30%。
合夥企業的財產由甲、乙、丙三方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九條合夥企業進行清算前,合夥人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
第十條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其他合夥人或者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
第十一條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合夥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二條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未經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確定,合夥企業日常事務由甲
方負責,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合夥企業會計由乙方擔任,出納由丙方擔任。超過 元的開支事項需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方為有效。
第十四條合夥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同意:
(一)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非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六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利潤的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享合夥企業利潤的40%,乙方分享合夥企業利潤的30%,丙方分享合夥企業利潤的30%。
合夥企業財務會計報表實行月報制,每月月未七個工作日為當月報表製作時間。
合夥企業若有盈利,按本協議約定分配方式進行分配,但需預留 元作為流動資金。
第十七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虧損的承擔比例如下:甲方承擔60%,乙方承擔30%,丙方承擔30%。
第十八條以合夥企業全部財產清償合夥企業債務時,其不足部分,由合夥人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比例用其在合夥企業出資以外的自有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九條合夥企業中某一合夥人的債權人,不得以該債權抵銷其對合夥企業的債務。
第二十條合夥人個人負有債務,其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第二十二條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三條合夥人退夥需經其他全部合夥人書面同意方可為之,強行退夥對於退夥前及退夥後產生的債務均按其在合夥企業中約定的分擔比例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合夥企業解散時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擔任。
第二十五條本合夥企業財產按上述順序清償後仍有剩餘的,按本協議規定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六條合夥企業清算時,其全部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的,依照本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合夥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的,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協議,不能達成書面補充協議的,以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八條爭議條款
甲、乙、丙三方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應當向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予以解決。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工商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第三十條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業主(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簡單合夥協議書5
個人合作協議
合夥人:甲( ), ,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乙( ), ,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市 區 和 ,總投資為 萬元,甲出資 萬元,乙出資 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 %。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經營,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