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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協議書

股份制協議書合集7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是解決糾紛的保障。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書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股份制協議書7篇,歡迎大家分享。

股份制協議書 篇1

  為將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改製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明確發起人的權利義務,A、B、C、D……等_________名發起人(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名自然人)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A、B、C、D等 _________ 人為_________公司發起人。

  二、一致推舉A為發起人代表,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草案)。

  三、在__________企業(________地址)設發起人辦公室,由A企業指派代表任辦公室主任。

  四、_________公司的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公司的資本總額為_________元,股份總額為_________股,每股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公司股權設定如下:

  發起人A以企業淨資產折價_________元,摺合_________股,佔公司總股份_________%;

  發起人B認購_________股,佔公司總股份的_________%;

  發起人C認購_________股,佔公司總股份的_________%;

  發起人D認購_________股,佔公司總股份的_________%;

  職工認購____________股,佔公司總股份的_________%。

  七、_________公司的設立費用為_________元,由A墊付。

  八、同意發起人(B、C、D……)以實物出資,標的為_________裝置(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折價_________元,摺合股份_________股。

  九、發起人一致確認下列責任條款:

  1.對屆期無人認購之股份負連帶認購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例外);

  2.對屆期未繳納之股金負連帶繳納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例外);

  3.對現物出資估價高於最後審定價格之差負連帶補繳責任(_____________例外);

  4.公司不成立時,設立費用由A負擔(由發起人平均負擔、由發起人按比例負擔);

  5.公司不成立時,對認股人負連帶退款責任;

  6.公司不成立時,對設立公司造成債務負連帶償還責任;

  7.由於發起人過失致使公司財產受損,負賠償責任(_________例外);

  十、發起人A負責全部事務,其他發起人予以配合(A負責_________事務、B負責_________事務等)。

  十一、發起人一致同意,改制中妥善安置職工,維護職工權益。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發起人協商解決。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違反本協議的發起人,對其他發起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三、本協議一式x份,發起人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a:____________(法人名稱)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人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b:__________(自然人姓名)

  住所或居所: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c:____________(法人名稱)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人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d:____________(法人名稱)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人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_________公司章程(草案)(略)

股份制協議書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等人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

  _______公司股東組成部分:

  甲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

  2、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

  3、 註冊資本:_________

  4、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5、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條 公司成立後,以法人代表為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願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 公司註冊期限

  公司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____1、

  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____現金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乙方以____現金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丙方以____現金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拾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為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後,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取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佔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 入股:

  a) 需承認本合同;____b) 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____c)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a)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 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e) 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

  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核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為重,不得有意為難第三人,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公司資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第七條 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甲方為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a)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b) 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d) 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 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f) 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帳分離,不能管理帳務。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 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b) 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c) 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d) 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 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 禁止行業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早其按實際損失賠償。

  2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 公司期屆滿;

  b) 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c) 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a)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b)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

  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____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東各執一份,其中一份為中間人所留。

  公司股東簽名:_______(蓋章)

  公司股東簽名:_______(蓋章)

  公司股東簽名:_______(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制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夥)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四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四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丁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四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 乙方佔有股份股份____%;丙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丁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注:丁方實際出資為 萬元);四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甲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丁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按公司的利潤20%分紅),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四方方同意,並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時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四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A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四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夥:①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夥;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夥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非經四方同意,如一方不願繼續合夥,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60%進行賠償。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糾紛的解決

  5、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在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資,各佔總投資額的25%.

  六、公司正常運營後,生產所需原材料必須由____方單獨供應。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四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5份,四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四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丁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股份制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夥)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四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四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丁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四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 乙方佔有股份股份____%;丙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丁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注:丁方實際出資為萬元);四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甲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丁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按公司的利潤20%分紅),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四方方同意,並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時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四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A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四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夥:①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夥;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夥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非經四方同意,如一方不願繼續合夥,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60%進行賠償。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糾紛的解決。

  5、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在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資,各佔總投資額的25%。

  六、公司正常運營後,生產所需原材料必須由____方單獨供應。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四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5份,四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四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丁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股份制協議書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的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資組建。

  第四條 公司依法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取得企業法人資格。公司經營期限為___年。(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五條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 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監督。

  第七條 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經營範圍

  第八條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三章 註冊資本及出資方式

  第九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

  第十條 公司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為:

  (一)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佔________%。

  (二)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佔________%。

  (三)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佔________%。

  (四)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佔________%。

  (五)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佔________%。

  第十一條 股東應當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股東全部繳納出資後,必須經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應由法定的評估機構對其進行評估,並由股東會確認其出資額價值,並依據《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暫行規定》在公司註冊後_______個月內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同時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四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十二條 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一)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有選舉和被選舉董事、監事權;

  (三)有查閱股東會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權;

  (四)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五)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六)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七)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第十三條 股東負有下列義務:

  (一)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二)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三)公司辦理工商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四)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條 股東會會議一年召開一次。當公司出現重大問題時,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監事,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一般決議必須經代表過半數表決權的股東透過。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第十九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章 董事會

  第二十條 本公司設董事會,是公司經營機構。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其成員為 人(三至十三人,單數)。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 人、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全體董事選舉產生。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董事任期________年(每屆最長不超過3年)。董事任期屆滿, 連選可以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全體董事參加。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參加,可由董事或股東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參加。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主待。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議定事項須經過半數董事同意方可作出,但對本章程第二十二條第(三)、

  (八)、(九)項作出決定,須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或代理人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八條 公司設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六章 監事會

  第二十九條 公司設監事會,是公司內部監督機構,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組成。

  第三十條 監事會由監事3名組成(不得少於3人,單數),其中職工代表_______名。監事任期為三年。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 監事會設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監事三分之二以上選舉和罷免。

  第三十二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監事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三條 監事會所作出的議定事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監事同意。

  第七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三十四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不需要股東會表決同意,但應告知。

  第三十五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的條件:

  ①必須要有半數以上(出資額)的股東同意;

  ②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若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③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六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七條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依法經審查驗證、並在製成後十五日內,報送公司全體股東。

  第三十八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並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當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九條 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條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四十條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後所餘利潤,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分配。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辦法

  第四十一條 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解散:

  (一)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五)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四十二條 公司依照前條第(一)、(二)項規定解散的,應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選由股東確定;依照前條第(四)、(五)項規定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四十三條 清算組應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清算,對公司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算,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四十四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並造具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經註冊會計師或執業審計師驗證,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後,向原工商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經核准後,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經股東簽名、蓋章,在公司註冊後生效。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修改時,應提交章程修正案或章程修訂本,經股東簽名,在公司註冊後生效。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由全體股東於____________市簽訂。

  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制協議書 篇6

  甲方: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證件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證件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XX

  茲有上列甲乙雙方當事人遵照公平、自願、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就合股經營玉環方格品牌設計工作室,有關事項經友好協商依法達成如下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合夥經營專案

  一、甲、乙二人自20xx年二月八日起雙方自願合夥經營玉環方格品牌設計工作室。企業開設地址為:浙江省玉環縣珠港鎮步行街泰興苑17幢65號。

  二、合夥期間,根據市場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改經營專案以及增加投資額。

  第二條、出資形式及出資比例

  一、企業的'首期啟動資金為:投資款陸萬元人民幣,其中甲方出資叄萬元人民幣,乙方出資叄萬元人民幣。甲、乙二人各佔企業50%股份。上述投資款存入企業聯名開設的銀行賬戶。

  二、由雙方共同辦理工商、稅務等證照登記事宜。

  第三條、合夥經營期間的風險、負債負擔、利潤分配

  一、甲、乙雙方本著共同出資、共同管理、共同經營、共享盈利、共擔風險的原則,精誠團結齊心協力辦好企業。其中對於合夥經營的負債優先以合夥營業收入償還,不足部分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進行負擔,但是對外,甲乙雙方均具連帶責任。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其清償的金額超出自己應負比例的則有權向其他應承擔清償義務的合夥人追償。

  二、合夥經營的收入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應繳納的稅費、勞務報酬等經營費用之後剩餘的利潤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應按照甲乙各自的投資比例予以分配,年終進行分配。

  三、經營期間,業務訂單一筆淨利潤在3000元以上的,凡是個人接洽的按3%給予提成獎勵,具體聯絡人按4%給予提成獎勵。公司的收入盈餘優先分期償還甲、乙雙方的投資款。

  第四條、合夥經營管理

  一、雙方在經營過程中均需認真負責,用心經營。

  二、企業對外以甲方為法人代表,對內甲、乙雙方權利義務平等。

  三、經營期間,凡屬企業經營有關的事項,包括對於涉及業務的接洽,財務、賬目及財務、賬目管理以及借款、還款、聘用勞務人員,工作日期的安排,辦公裝置的增添、更換,資金的運用,股本的擴大,盈利的分配等等均應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否則,造成損失應負關責任。

  四、企業開辦後,甲、乙雙方均應在公司上班,企業視經營狀況再確定工資的發放和利潤的分成,每人暫定按月工資2500元計酬,並建立公司經營收支賬冊,雙方均應在賬冊上簽名確認。

  第六條、合夥經營管理的責任與義務

  一、甲、乙雙方均應全心全意投身企業,愛護企業,任何一方均不得做出有損企業形象或有違反本協議遵守的不良行為。 二、企業開辦期間,甲、乙雙方應當積極配合工作。公司提供的設計稿,應具有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以及符合智慧財產權的合法性,如因公司提供的設計稿件引起糾紛或爭議,一切責任由雙方共同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的特別約定

  一、鑑於工商、稅務證照等均辦理至雙方名下,因此甲乙雙方特別約定,對於合夥經營期間發生的行政處罰、勞務糾紛、債務糾紛或意外傷害等情況產生的經濟賠償(含罰款)均應由甲乙雙方以合夥財產共同負擔,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賠償(含罰款)的,應由各合夥人按各自出資比例分擔,一方負擔超出自己應負擔比例的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第七條、合夥人的增加、退出

  一、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重新調整合夥出資比例以及債務、利潤分配比例。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新入夥的合夥人對於入夥之前和入夥之後合夥經營的債務與其他合夥人對外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二、合夥經營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法律政策調整),經合夥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前退出合夥業務,假如退夥導致只有一名合夥人繼續經營,則合夥組織解散,各合夥人(包括退夥人和繼續經營的合夥人)應共同進行合夥業務終止的清算,經清算的合夥資產應在償還合夥債務之後按各自出資比例進行盈餘

  分配,打算繼續經營的一名合夥人應出資收購合夥資產,其收購的出資資金作為合夥人財產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進行利益分配。

  三、退夥人應對於退夥之前的合夥經營債務應按各自出資比例承擔清償責任,但是對外負擔連帶清償責任,清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比例超出自己應負比例的有權向其他應負清償義務的合夥人追償。退夥合夥人在按上述條款償還應承擔的合夥債務之後其出資可以退回,出資不宜退回的可以從合夥財產中折價給於補償。

  第八條、合夥終止

  出現下列情況情形則合夥終止:

  (一)合夥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的;

  (二)合夥經營的業務重大虧損已難以繼續經營的;

  (三)合夥人退夥,只剩一名合夥人繼續經營的;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九條、合夥清算

  合夥終止時應當進行清算,清算組由全體合夥人組成,其職責包括:

  (一)清理合夥財產,編制財產清單和負債表;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夥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六)代表合夥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七)分配合夥財產、利潤。

  上述清算事務完畢,則合夥組織自動解散,本合夥協議即失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合夥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含增加的入夥人)應誠實守信、友好合作,共同處理合夥期間的問題,努力提高經營業績,嚴格按照本協議履行各自義務;任何一方嚴重損害對方合法利益,給合夥經營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

  第十一、其他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協議生效

  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即具有合同約束力。

  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各執有一份,並留一份企業備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股份制協議書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等人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 公司股東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稱:

  2、 經營範圍:

  3、 註冊資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公司成立後,以法人代表為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願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 公司註冊期限

  公司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 現金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乙方以 現金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丙方以 現金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 拾 萬元。合夥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為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後,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取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佔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 入股:

  a) 需承認本合同; b) 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c)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a)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 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e) 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

  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核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為重,不得有意為難第三人,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公司資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第七條 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甲方為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a)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b) 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d) 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 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f) 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帳分離,不能管理帳務。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 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b) 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c) 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d) 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 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 禁止行業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早其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 公司期屆滿;

  b) 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c) 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a)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b)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東各執一份,其中一份為中間人所留。

  公司股東簽名: 蓋章

  公司股東簽名: 蓋章

  公司股東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