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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哥哥嫂嫂經典散文

我的哥哥嫂嫂經典散文

  我是家裡的老二,有一個比我大兩歲的哥哥。1957年秋天,全國性的三年經濟困難已經在家鄉拉開了序幕,結了婚還不到一年的哥哥竟然莫明其妙地英年早逝。算來已經過去了五十八個年頭了。近來,那些塵封多年的往事常常在記憶的長河中泛起,情境之清晰宛若昨天。

  以前母親還健在時,常聽她說,我兩歲(其實只是剛過了週歲的生日)的那一年,父親和母親下田幹活時就將我丟給四歲的哥哥。只是關照隔壁的二奶奶順便照看一下,二奶奶曾跟母親說過:“孩子丟在家裡沒事,兩個人整天在一起玩,小的只要看不到哥哥就會跌跌撞撞地嚷著要找“嘟嘟”。後來我們都慢慢地長大了,哥哥性格內向,雖然只比我大兩歲,但顯得比我有城府,有心計,懂世理。大大咧咧的我是個調皮鬼。全國解放前的那幾年,母親給我們買零食都要分成平均兩份,要我們省著吃,因為不那樣就會被我當仁不讓地幹掉一大半。有一次每人分了半斤左右的荸薺,沒過多一會兒我的那一份就風捲殘雲般的被消滅掉了,而且是一種“敗家子”的吃相,吃一半糟蹋一半。他的那一份只吃了兩三個就保管起來了,記得是裝在一隻舊襪筒裡,揹著我藏起來了。過了好幾天,他才拿出來給了我兩個,至今仍然記得那種已經風乾了的荸薺特別甜。為此,母親就說他將來會“過日子,有聚財”,說我:“這個二麻腿子沒出息,有一千用一萬”。

  哥哥十一歲的那年進了莊上的私塾館唸了二年書,九歲的我在家裡當了一年的“保姆”,帶著一個妹妹和一個弟弟。第二年我也進了那傢俬塾館與哥哥做了一年的同學。那時還單幹,一家一戶種田,家裡要有人幫忙,我們弟兄兩個只能“重點培養”一個,於是,才十二三歲的哥哥就綴學成了家裡的輔助勞力。上世紀五十年代,農村中念過二年書的人就算得上是文化人了,為此,哥哥也覺得挺自豪,他有一件在那時叫“民主裝”的上衣,衣服的左胸口有一個小袋子,他習慣在袋口上插一支黑色膠木杆子的鋼筆。

  1956年秋天,虛齡十七歲的哥哥結了婚。雖然新中國的第一部婚姻法規定了結婚年齡應為男二十女十八(而且都要是實足年齡),但農村中早婚的習俗一時半會兒改不過來。不過,哥哥早熟,個頭已經超過了一米七,比起那些仍帶著娃娃氣的小新郎倌來也算得上是玉樹臨風了。嫂子比哥哥小一歲,嫁過來時個子不算矮,就是身子長得單薄了些,鵝蛋形的臉上略顯黑瘦。聽說她幼年喪父,後來媽媽找了個人到家裡“招夫養子”。她的那個繼父我見過,是個木匠,個子不高,人挺和氣。和許許多多那時的女孩子一樣,她沒念過一天書。不過,她人挺賢惠懂禮,平時話不多,弟弟妹妹們都叫她姐姐,我不大好意思叫,因為她只比我大了不到一歲。嫂子的性格與哥哥有些相似,都內向。看得出來,兩個人感情很好,結婚一年,沒看到他們為什麼事紅過臉,甚至連一句高聲也不曾聽到過。爸媽對她也算是挺滿意的,就是還不到四十歲的母親好像有點著急,因為她覺得時間也不短了,為什麼她的肚子還不見有動靜。

  第二年秋天,社裡有兩個月沒分口糧(那時還不曾有人民公社,叫高階社)聽說是要先完成國家的徵購任務。剛剛在解放後過了幾年溫飽日子的農民對此很不適應。那些日子,我們家連留著餵豬的麩皮都吃光了,靠自留地上的胡羅卜度命,因為胡羅卜還沒長成,才有小姆指一般大,只好連櫻子一起吃。有一天,聽說離我們那裡十六七里遠的小鎮上可以買到芋頭仔兒,芋頭是一種蔬菜,但有點類似山芋,能當飯吃。哪天哥哥起了個大早,跟村裡的七八個人一起撐船到那個鎮上去。回來時,天黑了許久,每人買了二十斤芋頭仔兒,說是要排很長的隊,一個人只准買十斤,他們排了兩回隊,到天快黑時才將船往回撐。記得那天晚上,我們吃的是用羅卜櫻子煮的粥,只有極少的一點米,黑乎乎地煮了一大鍋。沒多會兒,哥哥就將鍋裡剩下的三四大碗粥呼啦呼啦地喝光了,開始,已經上了鋪的母親叫他燒兩個把子熱一下再吃,他說,不用了,還有點熱。後來聽說那天去的幾個人一天都沒吃東西,街上樣樣要糧票,買不到東西吃,顯然,他是餓急了。

  那天嫂子去了孃家。下半夜時,哥哥突然發起了高燒。天亮後,父親找了一條小船跟我一起送哥哥去看醫生,哥哥是我和父親架著走上船的。鄰莊有個祖傳的老中醫,上船摸了下哥哥的額頭,也沒說可能是得的什麼病,就給打了一針,據說是當時最貴的鹽水針(就是後來叫青黴素的退燒針,那時挺金貴)。那一針一點作用也沒起到,到了晚上,哥哥不但高燒不退,還說起了胡話。莊上有人說,可能是得的“邪”病,西邊莊子上有個專門替人家看“邪”病的人,叫“野和尚”,挺靈驗,不如去讓他看一看。那時,父親好像是亂了方寸,連夜請了本莊的姨父和我一起送哥哥過去。記得那天夜裡天黑得伸手不見五指,我們的船在小河裡好不容易七拐八拐找到那個莊子。“野和尚”被我們叫醒後,只是煞有介事地念了些咒語,畫了幾道符燒成灰,和著水喂哥哥喝了下去,並說,沒事了,你們回去吧。那天回來後,天已大亮,讓人覺得有點神奇的是,哥哥竟然被餵了半碗粥。就是那吃的樣子有點不正常。晚上,正當父親和母親都覺得有了一線生機時,哥哥卻嚥下了最後一口氣。前後折騰了不到兩天的時間,一條鮮活的年輕生命就這樣被那時人的荒唐與無知葬送了,過了幾年才知道,哥哥得的病分明是急性闌尾炎導致穿孔,即使是在那時,如果能及時送到正規醫院也是完全有可能轉危為安的。

  嫂子得到訊息後,是一路上嚎哭著走回來的,下葬的那一天,母親已經哭不出聲音出來了,此前,她哭昏過去好幾次。蓬頭垢面的嫂子也一定要給哥哥下田送葬,是旁邊的人硬拽著,不曾肯讓她上船,我們那裡有個習俗,為丈夫送過葬的人就一輩子不能再改嫁了,嫂子那年才十七虛歲,幫助辦喪事的人是理智的,來日方長,他們不能讓她一失足成千古恨。哥哥死後,母親終日以淚洗面,可日子還得過下去,在我的後面還有一個妹妹兩個弟弟。因為辦喪事又預付了社裡一些口糧,這個冬天將會特別難熬。莊子上有好幾戶人家舉家去了江西、湖北。父親沒去過那些地方,最熟悉的地方是蘇南、浙北和上海,母親的童年就是在青浦(原屬江蘇,後來劃歸上海)鄉下度過的,說得一口純正的青浦話。解放前後的那些年,全家人住在一條小木船上,先是做水果生意,後來做小百貨,那些年,父親的“事業”風生水起,還在家鄉置下了十幾畝田。聽說那一年,上海街頭上的熟食還不曾要糧票,父親就想挺而走險,將全家人帶出去重操舊業。後來在一個漆黑的夜裡,父親將已經入了社的那條木船,偷偷地撐到門前,往船上搬了一些鍋碗瓢盆和所有的衣被,叫醒了熟睡中的弟妹們,摸黑“逃離”了家鄉。那天,正好嫂子被孃家人帶了回去,確切地說,全家人是瞞著她出走的。父親和母親都認為,哥哥不在了,這個家庭與孤身一人的嫂子好像沒有任何關係了,丟下她是為了讓她早點去重新找出路。其實,當時嫂子的心思母親是心知肚明的,如果她知道這個訊息,無論如何都要跟這個大家庭一起走的.。那時鄉下流行“叔招嫂,人人喊好”,有不少人家孀居的嫂嫂與家裡的小叔子組合成了新的家庭,甚至還有嫂子比小叔大七八歲的情況。當時經濟條件太差了,找個媳婦不容易,還有的人家媳婦已經有了孩子,如果改嫁出去會苦了孫子孫女。我與嫂子年齡相當,看起來,好像挺順理成章,但實際上是有許多因素制約著的,最主要的一點是母親不想留她,說她幼年“克父”,結了婚又“克”死丈夫,“命”特別壞。雖然這一點對嫂子來說是極不公平的,但母親特相信迷信,成了堅決不留她的主要原因。其次是家裡在幾年前已經替我定下了一門親事,雖然算不上是娃娃親,但那時我也不過才十一二歲,根本就沒徵求過我的意見。還有一個因素是嫂子結婚一年未能懷上孩子,母親心裡有些忐忑。除了這些,母親對嫂子的為人印象還不錯,她是母親孃家莊子上的人。

  過了些日子,我們在上海聽莊子上的人說,嫂子從孃家回來後,看到了被洗劫一空的家,頓時就明白了一切,她號陶大哭了一陣後決定在那個“家”裡住下來,社裡的人都看她可憐,還破例分了點口糧給她。她在社裡上了幾天工,每逢農曆月份中哥哥的忌日,都要把自己吃的那一碗“飯”先供在桌子上,給他燒些紙錢,(過去我們那裡有‘燒撞月’的習俗,人死後的三年內,每月都要燒供一回)。她還沒有徹底死心,她希望母親過些日子會回心轉意重新將她收為媳婦。第二年,人民公社了,過了幾天吃飯不要錢的好日子後,公共食堂就解散了,她一直在那裡堅持到“彈盡糧絕”,實在堅持不下去了才捲鋪蓋回了孃家。聽說在孃家每月還要給哥哥燒幾張紙,只是因為不作興在孃家家裡燒,只能用一張小杌子放到門外的巷子裡象徵性地祭供一番。母親聽到了這個訊息後是很感動的,畢竟那年嫂子才十八歲,跟哥哥也只做了一年的夫妻。不過,感動歸感動,母親的初衷是不會改變的,她不敢再讓我去當試驗品,她怕我會和哥哥一樣被她“克”死。

  我那時雖然也已長成了一個傻大個兒,但好像還情竇未開,雖然跟嫂子在一口鍋裡吃了一年的飯,但平時也沒多少話說,只是對她的遭遇不是一般的同情罷了。母親從來沒跟我討論過這個問題,我也沒主動跟她提起過這個話題。不過,現在看來,如果當時母親決定將嫂子留下來,我肯定不會反對,再如果我提出要留下她,母親可能也不會一直堅持她的觀點。事情就這樣陰差陽錯地發展下去,也不知道是對還是錯?

  1958年深秋,我們全家在上海被遷往大西北。過了二年,母親託人將我的“原配”從家中帶了過去,在荒涼的戈壁灘上,我們舉行了一場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婚禮”,之後,嫂子也遠嫁到了黃海邊上去了,聽說那個男人比她大好幾歲。後來我想,如果當年在我的“原配”還未過去之前,嫂子敢隻身先撞過去,估計那時我和母親都會留下她的。不過那個時候一字不識的女孩子哪有那膽量,再說,她也弄不清楚我這個當事人是什麼想法。後來,我從大西北下放回來當了人民公社的社員,過了好些年半飢半飽的日子,還順帶生下了三四個兒女,大家都為一大幫嗷嗷待哺的孩子操碎了心。多少年來,一直未能與嫂子見上一面,只是聽說她在那邊也一連生了三個兒子。一轉眼,半個多世紀過去了,又有好多年聽不到她的訊息了,也不知道她是健在還是已經埋骨他鄉?有時還想與老伴一起找個機會去看她一回。距離不算遠,現代化的交通工具也就一個多小時的車程,但不知道她的確切地址,也沒去刻意打聽,因為怕見了面無話可說。宋代詞人蘇軾曾在他的一首詞作中寫到過:“縱使相逢應不識,塵滿面,鬢如霜……相對無言,惟有淚千行……”

  我怕會遇到那樣的尷尬,一直拿不定主意,不知道是應該去呢,還是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