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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輔導班安全協議書

有關作業輔導班安全協議書三篇

  現如今,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了協議書就有了法律依靠。那麼協議書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作業輔導班安全協議書3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作業輔導班安全協議書 篇1

  啟航課業輔導班安全協議書

  甲方:學生及其監護人 乙方:啟航課業輔導班負責人

  學生在啟航課業輔導班學習期間,應當遵守啟航課業輔導班的制度和紀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生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害,對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確保學生在啟航課業輔導班學習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更有效的最佳化輔導班日程安排,根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它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輔導班辦班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在輔導班學習時段內,安全責任由輔導班負責。輔導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在本輔導班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負責,老師應加強安全管理,杜絕出現打架等不安全行為。

  具體時段為:(為其30天)

  早上 8:30—11:30

  下午 2:30—5:30

  二、學生在非輔導班學習時段的安全責任由監護人(家長)負責。如發生一切意外,本輔導班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學生如帶病參加學習輔導,必須有監護人(家長)陪同。學生上課時間段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疾病等,輔導班要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由家長解決。有突發性病史,特異體質,異常心理狀況或特殊心理疾病者,學習班不接收以上型別學生,學習期間出現任何問題,我們不予負責。

  四、學生不得亂拉電線開關,所有電器由老師控制。不得在樓道內或教室內為追逐打鬧,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五、學生在輔導班學習期間應服從老師安排,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班。如有特殊情況,離班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絡,並得到允許後方可離開。如果未經允許而擅自離開者,後果責任自負。如有意外,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六、對拒不服從安全管理強行外出或有危及其他學生安全行為的學生,輔導班將勸其退班,而學費不再退還。

  七、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輔導班,不得擅自曠課,如有特殊情況需由家長向輔導班老師請假。

  八、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家長應當保證學生上學或是下學路途的安全,保證學生參加完本輔導班教學課程後及時回家;尤其是低年級學生和家遠的學生放學後應由家長接送,確保每一個學生安全到家,反之發生意外的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承擔,本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九、本輔導班對提前到校和推遲離校的學生不負任何安全責任。

  十、輔導期間,相關輔導人員會定期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經輔導班人員告知後,學生之間因發生人身損害事件的,本輔導班不承擔責任。學生在參加本輔導班學習及上下學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本輔導班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家長應保證學生在上下學途中立刻回家,不會與不認識的陌生人交往;不得私自去網咖;不得在上下學回家的中途遊玩而不立刻回家;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本輔導班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二、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嚴禁學生玩銳刀鈍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本輔導班不承擔任何責任。根據上述情形,啟航課業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直接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十三、在本輔導班的學習中故意尋釁滋事,與同學打架鬥毆一切責任由當事雙方負責。

  十四、學生要愛護公物,如有毀壞公物照價賠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至學生輔導培訓課程結束日時終止。簽字後生效, 由輔導班及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家長閱讀過此檔案並同意文中內容請簽字,如有疑問請與老師聯絡。

  甲方: 學生及其監護人(家長): 乙方:(啟航課業輔導班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作業輔導班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簽字)

  為了豐富學生暑假生活,確保學生在暑假音樂輔導班學習期間的安全,強化家校合作,明確安全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本輔導班實際,經甲乙雙方就委託輔導事宜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安全協議,共同遵守,認真履行。

  一、為滿足學生及家長要求,甲方在暑假期間免費義務開辦音樂輔導班。本輔導班授課地址在浚縣 學校院內。因條件有限,甲方不負責本輔導班學員的食宿和接送工作。

  二、乙方屬於自願要求參加本輔導班。乙方對於學生參加本輔導班期間的安全,應積極負責、主動負責,切實履行好監護人職責。

  三、甲方承擔本輔導班授課時間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常識提醒和安全管理責任。

  四、本輔導班授課期間,乙方履行學生上、下學接送及課時安排以外的安全監護責任,保證學生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並承擔在學生上、下學接送及課時安排以外所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責任。如家長因故不能親自接送的,須以書面委託書形式委託他人,由被委託人代為行使乙方的安全職責。學校及本輔導班工作人員不承擔一切連帶責任。 五、本輔導班授課期間,學員實行請銷假制度。對於學員確需請假的,應由其家長或監護人親自到校,提前向本輔導班負責老師遞交書面請假條,並及時銷假。否則,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責任和其他責任。

  六、在本輔導班安排規定的授課時間內,未經本輔導班負責老師書面簽字批准,學生在校期間不準擅自採取任何方式到校院外進行活動;放學後要立即回家;未經本輔導班負責老師批准,不得無故滯留學校。否則,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責任。(本輔導班負責老師:----- 電話:135****6625)

  七、學員在本輔導班學習期間,如故意尋釁滋事,打架鬥毆,或不自覺遵守各類安全規定,或隨意違反安全常識的,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和安全責任,均由當事人自負,乙方則承擔連帶經濟責任。

  八、本輔導班每星期一、二、三、四、五為授課時間;每星期六、日為休息時間;學員上學、放學及接送時間為:上午7:00到校,11:30離校;下午15:00到校,18:30離校。

  九、本協議有效期限為: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協議期滿後,自動失效。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學校(蓋章) 20xx年 月 日

  乙方: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簽字)

  學生簽名:

  20xx年 月 日

  乙方聯絡方式:

作業輔導班安全協議書 篇3

  為了切實做好參加輔導班學習的學生的安全工作,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障輔導工作順利進行,經輔導負責人與學生家長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參與學習輔導期間的安全。

  學生在輔導班學習時段內,安全責任由輔導班負責。輔導老師應加強安全管理,杜絕出現打架等不安全行為。

  具體時段為:

  週一至週五 晚上6:00—8:00

  週六、週日 上午9:30—11:30

  二、學生在非輔導班學習時段的安全責任由監護人(家長)負責。如發生一切意外,與輔導班無關。

  三、學生如帶病參加學習輔導,必須有監護人(家長)陪同。

  四、學生上課時間段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疾病等,輔導班要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由家長解決。

  五、學生在輔導班學習期間應服從老師安排,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班。如有特殊情況,離班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絡,並得到允許後方可離開。如果未經允許而擅自離開者,後果責任自負。如有意外,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六、對拒不服從安全管理強行外出或有危及其他學生安全行為的學生,輔導班將勸其退班,而學費不再退還。

  七、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輔導班,如有特殊情況需向輔導班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輔導班老師、學生及家長簽字後生效, 由輔導班及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監護人(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輔導班老師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