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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服務聯盟的協議書

企業服務聯盟的協議書

  甲 方:

  乙 方:

  為促進我區各類專業服務資源的有效整合,共同打造為我區中小企業提供高效、優質、平價式的專業服務市場,實現政府、服務機構和中小企業的三方共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成為中小企業服務聯盟成員,充分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成員註冊

  乙方自願選擇成為服務聯盟成員

  聯盟成員權利

  1、在甲方定期不定期舉辦的相關服務活動中,乙方享有參與權,並視服務活動的安排和乙方的服務影響力給予相應的展示機會,同時可得到甲方提供的客戶資源;

  2、乙方可參與甲方組織的政府委託專業服務專案的.招投標,並優先共享企業資源;

  3、乙方享有甲方針對企業相關服務需求的優先推薦權;

  4、乙方有權透過甲方提供的聯盟平臺(臨潼區中小企業網http://lintong。smeshx。gov。cn)或相關媒體對外發布各自的服務資訊,進行宣傳。

  第三條 聯盟成員義務

  1、對於甲方推薦的服務,乙方應確保服務質量並接受甲方的跟蹤服務;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收集與聯盟和其他成員發展相關的市場資訊;

  3、乙方所填寫臨潼區中小企業服務聯盟註冊登記表及其他相關服務資訊必須真實,並承諾向聯盟客戶提供完整、高質量的服務,並對此項服務產生的任何投訴與失誤承擔完全責任;

  4、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應當以物價主管部門的檔案為依據;收費有上、下限幅度的,原則上按下限標準收取;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由聯盟機構與被收費單位協商而定,嚴禁超範圍、超標準收費;

  5、乙方應結合自身優勢,配合甲方開展的各項公益性活動,為聯盟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6、定期或不定期為甲方提供專業諮詢和人員智力支援;

  7、定期與甲方交流其開展業務的基本情況。

  第四條 服務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成員服務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需續簽,雙方需在協議到期前30天內協商,否則視為終止服務,甲方有權到期終止本協議包括的所有服務。

  第五條 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協議;

  2、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3、如果乙方沒有嚴格履行服務內容則甲方有權終止服務協議。

  第六條 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於簽署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正文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透過友好協商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蓋章(甲方): 蓋章(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地 址: 地 址:

  郵 箱: 郵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