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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人命抒情散文

天命人命抒情散文

  天命?人命?

  就像徐志摩說: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題記

  我並不不信命,甚至我期望改變自己的命運。但對於緣分,對於友情、愛情,我卻是固執的相信著。

  大千世界,芸芸眾生,在熙熙攘攘的人群,在鼎盛絕美山川,或只是在曲徑幽處的一次擦肩,一次邂逅,便註定了一生的羈絆。

  似乎每樣美好的事物到來前,總會有那麼多的黑暗與深淵,但誰又能想到未來的花前月下,琴瑟和鳴呢?命運又總是那麼可笑,團團轉回到原點。對於感情,我當然爭取過,受過傷害,嘗過甘甜。最後真的是疲於去奔波,為情感而奔波。其實回頭想想,誰又不是呢?為了朋友,為了愛人,我們都太累了。為什麼不讓自己放輕鬆呢。

  最近,我在讀林徽因,這位貫名古今的才女。她的一生可謂是天命之道,在民國的動盪之世,她終於選擇的權利,而她也靠著冷靜與淡定選擇了梁思成。而對於她的'評論不一,卻是來自徐志摩。康橋得煙雨總是那麼不期,不期的為他們點綴了浪漫,遙想當年的康橋之戀,絕世佳話。面對著徐志摩的瘋狂熱愛,林徽因還是擁有這鋼鐵般的決絕。我並不認為她有錯,同樣我也並不認為徐志摩對林徽因的追求有什麼錯,即便是她已經訂婚。林徽因作為一位女性,她有為自己選擇的權利,倘若林真的答應了徐志摩而負了梁思成,那梁又該怎樣呢?所以我覺得,林不過是順水行舟,她只是在分岔口時遵循了自己的本心罷了。

  人,都會有自己活著的信念或是目標,你只要衝著你的彼岸去磨礪便不會失去本心。而愛情與友情,竟然是人生道路上的偏僻小徑。厭煩了慢慢長路的枯燥無味,也許會遇到一條路那裡,魚鳥嚶嚶芳馨沁人,那裡有懸泉瀑布,群芳爭豔。但只一條,那沒有通往未來的路。

  就像人生的第三個階段,婚姻。一旦結婚,你會有舒適而安寧的港灣為你庇佑。但是你也會因而停滯不前。因為你將會為了家庭,為了你的伴侶,為了你的孩子。將會有太多的羈絆與不捨。你會忘記自己的初心為何。你已經迷失,迷失在一條偏僻小徑裡。

  本心,亦是天命。既要守住本心又不能過於依賴天命。當我們迷失在生命的岔路里,沉下心來,直視自己內心,想清楚自己要的終是什麼。對於其他的利益,人非聖賢視而不得即是不可,那麼也不要過於追逐。得之,我之幸;不得,是我命。

  中其人意,而順之天意。把握好人命與天命之間的偏差角,便會不斷地走向自己信仰的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