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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放過圖書館生活隨筆

請放過圖書館生活隨筆

  “我查過校規,在圖書館喧譁,沒有什麼大不了的。”電視劇《我的青春高八度》裡的這句臺詞一出口,我便斷定:編劇一定不是一個愛泡圖書館的學生。果真,他讓合唱團的那群“熊孩子”潛入圖書館又跳又唱,唱的還是“逍遙的魂兒,假不正經呀”。一聽到那首《窮開心》,雖然不應該,但我還是很想拿一本書——挑一本厚的——朝他們扔過去。

  真是“書能忍,圖書館不能忍”,像我這種認為“天堂應該是圖書館的模樣”的人尤其不能忍!

  記得第一次跟著父親去圖書館借書時,我還是一名小學生,跟在父親身後,只敢用眼角掠過乳白色的牆壁、灰色的廊柱和大姐姐們匆匆而過的身影,父親轉身叮囑我:“這裡是看書的`地方,不能喧譁!”於是我更加努力地控制自己的鞋子別去和木地板聊天,努力讓自己像書架上立著的書一樣安靜。

  “保持安靜是對圖書館裡的書和閱讀者最大的尊敬。”這種觀念我從小便樹立起來,以至於長大後每次去圖書館,我都有意穿運動鞋,把手機調到靜音狀態,坐到書桌旁時會輕輕抬起座椅而不會用力拉開。

  正因為對圖書館裡的聲音如此介意,我在看到那些影片時才會如此生氣。

  北戴河新區有一家公益圖書館,它被愛書的人稱作“孤獨圖書館”:“它獨自佇立在空曠的沙灘,恍若世界的盡頭。這裡沒有車道和捷徑,光著腳踏著沙,一步一個腳印,走上幾百米才能抵達圖書館門口。”如此誘人的“孤獨”,激發起音樂人想要陪伴它的願望:二人音樂組合左安西西以孤獨圖書館為取景地,拍攝了MV《你一直在》;歌唱家閻維文和王雁為國際兒童日拍攝公益歌曲《把愛給你》時,也來到孤獨圖書館,在那裡給福利院和特教學校的孩子們講故事,和他們做遊戲,儘管MV中暖暖的愛意撲面而來,但我仍擔心:孩子們會不會從此以為圖書館就是做遊戲的地方?

  從頭到腳都不帶一絲書卷氣的鳥叔,在拍攝自己的MV《紳士》時,偏偏選擇了有著悠久歷史的首爾圖書館,當他在閱覽室伏案看書的讀者間穿行時,我感覺他很像一位送外賣的大叔,彷彿一開口就會問:“同學,誰訂的盒飯?”

  但來到圖書館的鳥叔,很快就在首爾圖書館發現了一處自己喜歡的場景:長長的樓梯。那原本是為方便讀者瀏覽書牆上的書而設的樓梯,可是在鳥叔眼中,“書中自有顏如玉”?不,顏如玉都該在他身後簇擁著隨他“登基”。於是,在MV中出現了這麼一幕:鳥叔率領一眾美女,在首爾圖書館的長樓梯上痛快地熱舞。

  Raske Penge是丹麥的一位流行歌手,他曾在有“黑鑽石”之稱的哥本哈根大學圖書館拍攝過MV。這座古老輝煌的建築孕育了許多對世界做出傑出貢獻的人才,所以,儘管Raske蓄了一把濃密的大鬍子,和美國詩人金斯伯格有幾分相像,但這並不代表他有唱著歌、踩著滑板,在有著幾百年歷史的書架間穿行的權利!

  熱愛圖書館卻在圖書館製造出了最多噪音的,非泰勒·斯威夫特莫屬。她其實很喜歡與書為伴:她在10歲時便完成了一部350頁的小說,還曾以一篇3頁長的詩歌《我壁櫥裡的怪物》贏得了美國詩歌大賽。從幼時起培養的閱讀興趣,讓她日後在一些音樂錄影帶中,都是以戴眼鏡、抱著書的好學生形象示人,可是到了拍攝The Story of Us 這首歌的MV時,她的好學生的形象就“演”不下去了。

  這首歌的MV是在有著“南方哈佛”美譽的範德堡大學圖書館拍攝完成的。就算古老的書籍也為她曼妙的舞姿所吸引,但它們一定不喜歡這一幕:在MV最後,所有的群眾演員將手中的書一起扔上天,閱覽室內呈現一片狂歡的景象。

  請在閱覽室裡保持安靜。請不要打擾書和閱讀者。請放過圖書館。

  有人說:“歌手只有去圖書館拍MV,歌迷才會知道,在那裡會發生羅曼史,於是追隨著歌手進了圖書館。”這麼說有道理,可要引導歌迷介入圖書館生活,歌手還有其他方式:

  法國歌星朱麗葉·格雷科曾在歌曲《我討厭星期天》中,埋怨公共圖書館在週日不開放。時至今日,當法國人大規模探討這一問題時,他們還會拿她的歌當作一個例證;

  Lady Gaga代言了全美最大的實體書店——巴諾書店,其所拍攝的聖誕廣告美妙絕倫,讓人看了之後真想快快移步書店;

  泰勒·斯威夫特曾向賓夕法尼亞的一家圖書館捐贈上萬本書。好吧,暫且原諒她在圖書館製造出的噪音;

  還有已宣佈退出綜藝圈的高曉松,開了一家名為“雜學館”的私立公益性圖書館。聽說“雜學館”地處偏遠,希望不會有歌手去那裡拍攝M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