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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

精選勞務合同範文錦集七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務合同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勞務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規定,簽訂以下勞動合同,並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以小時工形式招用乙方, 乙方負責將甲方 工作,招用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按甲方的工作要求,每工作1小時勞動報酬為人民幣 元。甲方按乙方實際工作小時結算勞動報酬,於每月 支付給乙方。

  三、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遵紀守法,做好本職工作。乙方有嚴重違紀、失職、營私舞弊或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強迫勞動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任何一方無故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合同違約金 元。

  五、甲乙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訂後各保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惠、優勢互補”的原則,就委託招收廚師人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公司業務的需要,聘請乙方為甲方招收廚師人員;

  二、乙方服務範圍:

  1、根據甲方業務需要提供甲方業務的相關證明;

  2、提供相關資料,包括身份證影印件,確保證件真實有效;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工作質量。

  2、甲方應提供所需人員的工作崗位;甲方同時負責員工的安全保障。

  3、甲方應按月付給廚師人員的勞動報酬,具體報酬按照商議結果支付。工資按季度付給乙方,併為員工提供免費吃住。

  4、甲方在乙方工作滿一年後,原則上報銷乙方的車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需身體健康且無犯罪記錄的男性公民

  2、乙方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就業規則,服從工作安排。

  3、乙方應享有甲方應支付報酬的權利。

  4、乙方如果違反法律、法規或不履行崗位責任書,甲方可將其退回。

  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責成其賠償損失

  5、協議期內輸出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按照當地政策規定負責

  辦理傷待遇享受。

  6、乙方確定本協議無誤需要支付甲方保證金兩萬元。

  五、其它約定:

  1、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任何原因要求終止或者變更協議的,均應提前15個工作日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20xx4年月日20xx年月日

勞務合同 篇3

  一、貴公司可以將非專業性質的勞務用工透過勞務分包形式發包給具備資質的勞務公司。

  參照國務院建設部頒發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勞務作業分包,是指施工總承

  將其承包工程

  完成的活動。 由此可見,承包方將其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分包(注:該分包特指純勞務作業,不涉及專業性操作),此行為不屬於違法再分包。故貴公司可將工程中的純勞務作業透過勞務分包形式發包給具備資質的勞務公司。但特別提醒,不能分包給個人,因個人不具備用工資質,最終應由貴公司承擔法律責任和用工風險。

  1、勞務分包企業的資質以及風險防範。

  建設部頒佈的《建築業勞務分包企業資質標準》對勞務作業分包的13個種類及其相應的資質標準作了明確規定。貴公司在進行勞務發包時應對每種作業的勞務分包人是否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標準及作業的具體範圍予以審查。

  根據《最高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同理,一旦勞務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資質則勞務分包合同無效。根據《建築法》第29條第2款規定,

  “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需要說明,無論分包是否合法,這種連帶責任是不能免除的,所以公司對分包單位要加強管理監督。

  貴公司在簽訂勞務分包合同時,一定要對勞務分包企業進行嚴格的資質審查,具體可從勞務分包企業的工商登記、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勞務資質證書等情況入手.

  2、純勞務分包合法,涉及主體範疇的分包為違法,分包僅限一次,不得二次再分包。

  法律規定勞務分包是指分包純勞務作業,即通常所說的包清工,但隨著建築工程規模的日益擴大,勞務分包已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包清工,而是伴隨著材料採購供應、施工、安裝的分包。這就可能被認定為實質上工程再分包合同,則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

  法律依據:《建築法》第二十九條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

  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

  3、勞務人員傷亡的風險防控

  實踐中,由於勞務分包企業的管理不規範、相關人員安全意識淡

  薄等諸多原因,導致勞務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經常發生傷亡等安全事故,而此時作為勞務作業的發包人必定深陷糾紛之中。

  所以,建議貴公司在簽訂勞務分包合同時儘量做到:(1)、要求勞務分包企業與實際勞務人員簽訂書面合同、購買保險並報公司備案;(2)、即使沒有分包給有資質的企業,寧願選擇掛靠勞務公司的個人進行施工,也不要直接與個人簽訂勞務分包協議。

  4、已經確認違法分包,業主可以選擇解除總包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發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援:

  (一)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二)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發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

  (三)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並拒絕修復的;

  (四)將承包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二、公司若將勞務分包給個人,請完善相關用人手續,對外形成合法的勞動關係。

  公司如果將勞務分包給個人系違法分包,為了避免由此導致的法律風險,建議公司直接與個人簽署用工合同建立法律意義上的勞動關係,但是為了避免今後個人向公司主張勞動者權益,建議在簽署用工合同的同時還要簽署一份內部協議載明“用工合同實為無效,雙方並

  無勞動關係”。(但內部協議僅限公司儲存)

  購買保險,並不是構成勞動關係的法定要件。

  《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需要說明一點,這隻能規避來自業主方面的法律風險,也就是隻可以藉此向業主證明沒有將工程違法分包而已,但不能規避施工人員本身的風險,比如工傷,無論簽署的是分包合同還是用工合同,只要施工人是個人,均由公司對外承擔責任,因為個人不具備用工資質和施工資質。

  三 公司對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種可採取勞務派遣的形式。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第六十六條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勞務派遣不同於勞務分包,勞務分包的主體必須是勞務公司,其人員也是勞務公司的人員,公司與勞務公司之間是分包的關係,但勞務派遣是公司的合法用工方式,不是分包。具體操作方式為:公司選擇有派遣資質的勞務派遣單位進行合作,勞務派遣單位給公司的專案派遣員工,公司按人頭數給勞務派遣單位支付派遣費用。該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聽從公司的安排,和公司本身的員工沒有區別,只是人事關係建立在勞務派遣單位而已。透過勞務派遣形式用工,公司與勞動

  者只存在用工關係而非勞動關係,涉及勞動權益的工資、社保、經濟補償等由勞務派遣單位負責,這將在很大程度上減少用工成本和風險。但要注意,這些派遣人員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開展工作。如果公司要將個人分包的行為合法化,也可要求實際分包的個人以勞務派遣的形式進場,但須有勞務派遣單位的名

  公司主營業務、主體工程的作業,建議不要採取該種方法。

  綜上,合法的勞務分包應該注意以下幾點:(1)除非承包合同明確約定,否則分包須報業主同意(若業主不同意,也可以勞務派遣或公司員工的身份進場,這樣就不存在分包情形);(2)分包僅限非主體方面的專業性分包和勞務分包,不得涉及主體施工部分;(3)選擇有資質的勞務公司或者掛靠有資質的勞務公司的個人進行分包;(4)加強對分包方,因為承包方與分包方對業主承擔的是連帶責任。

勞務合同 篇4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的責任、分工合作、相互配合、互相促進、共同努力完成本項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本工程實際概況,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望共同遵循。

  一、 工程名稱:第三七一醫院經濟適用住房三號樓二期工程

  二、 工程地址:新鄉市文化街201號

  三、 工程概況:地下一層,地上十一層 、剪力牆結構

  四、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安全、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

  五、 承包範圍:第三七一醫院經濟適用住房三號樓二期工程所有水、電、暖、消防、弱電、空調眼的預留及安裝均包括在內及現場臨時用水、電配合。

  六、 承包價格及結算方式:

  1、承包價格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計算,叄拾壹元/平方米(31元/㎡)。地下室外圍面積計算壹層,±0、000以上建築面積按定額計算規則計算面積(陽臺半算)。

  七、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本工程,如因甲方原因,工期相應順延。

  八、市優質結構,省級文明工地。

  九、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對施工人員加強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並配備專人負責,避免安全事故發生。如發生安全事故,所有責任及發生的一切費用均有乙方承擔。

  十、付款方式:主體施工期間按已完成的建築面積付合同價款的25%;內、外牆抹灰完成後付形象進度款的35%;樓地面及上下水管、主支管全部施工完成後付形象進度款的45%;電線、開關、插座等全部完成後付形象進度款的60%;工程全部完工後付形象進度款的80%,交工驗收合格後付總價款的90%,餘10%為保脩金,待保修期滿後一次付清。

勞務合同 篇5

  一、專題界定

  集體合同是工會或職工代表代表職工與企業就勞動報酬、工作條件等問題,經協商談判訂立的書面協議。專題針對集體合同的訂立,集體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的權利義務,結合相關法規和案例做了解釋和說明。

  二、名詞解釋

  1. 集體合同 是工會或職工代表代表職工與企業就勞動報酬、工作條件等問題,經協商談判訂立的`書面協議。

  三、案例分析

  案例1 農民合同制工人能夠享受集體合同待遇嗎

  【案例】於某等8名農民合同制工人一直在某皮革製品公司工作,公司與他們籤勞動合同時,約定月工資為480元,每月30日發放。後皮革製品公司工會與該公司又簽訂了集體合同,在有關勞動報酬的條款中規定:員工的工資不得低於550元。第二個月,公司照例向於某等8名農民工發放了480元的工資。

  於某將另幾位農民工召集一起來到經理辦公室,問:“上個月,咱們公司的集體合同已經規定,員工的工資不能少於550元,怎麼我們這個月的工資還是480元?”“你們每人的勞動合同所規定的工資,不就是480元嗎?”經理不解地問,“公司是按勞動合同發給你們工資,沒什麼不妥,因為你們是農民工,跟其他職工不一樣,不能享受集體合同裡的待遇。”

  【評析】這些農民工的工資是否應增加呢? 集體合同是企業與代表全體職工的工會之間為完成生產任務和改善職工的物質生活條件而締結的書面協議。它的法律效力高於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勞動者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的條款的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當兩者出現不一致時,應按集體合同的規定執行。勞動法規定: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儘管於某等是農民合同制工人,但他們也是公司的員工,也應該享有集體合同中相應的權利。所以,經理的說法沒有法律依據,公司應自集體合同生效之日起,將於某等8名農民工的工資,至少增至550元。

  案例2 勞動合同與集體合同不一致怎麼辦?

  【案例】王師傅與某企業簽訂有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合同中約定:陳師傅的工資每月計發一次。合同履行期間,企業工會與企業經協商簽訂了一份集體合同,該份集體合同中約定:企業所有員工每年年終可獲得一次第13個月的工資。根據這份集體合同的具體規定,陳師傅屬於可以享受第13個月工資的員工範圍。該集體合同獲得企業職代會透過並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稽核後開始生效實施,但年終過後,陳師傅沒有得到企業支付的第13個月工資。於是,陳師傅向企業提出補發第13個月工資的要求。但企業表示,陳師傅和企業簽定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勞動報酬的支付次數,雙方應嚴格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履行,拒絕了陳師傅的要求。雙方由此產生爭議。

  【評析】爭議焦點:勞動者和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與企業工會和企業簽訂的集體合同內容不致時如何處理。《勞動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職工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規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低於集體合同規定的,適用集體合同標準”。本案中,陳師傅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中雖然沒有約定可以享受第13個月工資,但工會與企業簽訂的集體合同中規定了第13個月工資的有關內容。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應當按照集體合同的規定補發陳師傅年終第13個月工資。

  案例3 集體合同訂立要符合程式

  【案例】媒久是一個有著幾百人的工廠,工會成員30多人。由於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較差,工會代表全體職工向工廠書面提出集體協商要求,雙方代表協商後簽字,形成了集體合同草案。企業隨即向企業員工公佈並報送行政管理部門。後來職工提出異議,企業以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已經生效為由不予理睬。

  【評析】集體合同訂立要符合程式,否則是不會生效的。北京市《集體合同條例》中第38條規定,經集體協商雙方協商一致的,形成集體合同草案。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會議討論。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職工代表或者職工出席,並經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集體合同草案方獲透過。第39條集體合同草案通過後,由集體協商雙方的首席代表簽字,並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十日內,由用人單位向所在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自備案之日起十五日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本案中企業協商草案未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

  者職工代表會議討論,就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程式不合法,也還沒有得到審查結果,是不會生效的。

  案例4 職工代表5年內除個人嚴重過失外,企業不得解除其勞動合同

  【案例】 企業裁員增效這股風很快就刮到了老宋所在的玻璃容器廠,廠裡決定裁員20%。老宋是職工代表大會的代表,本來是不用擔心的。可是廠裡找他談話,雖沒有明說,話裡話外說他這麼多年兢兢業業,對廠裡的貢獻有目共睹,現在廠裡有了困難,希望他發揚一下蠟燭精神。而他確實已經燃燒了麼多年,該休息一下了。老宋心裡很不是滋味,說道:“我是老工人了不假,可也不是廠裡的累贅。我技術過關,從沒有過事假病假,合同期限也還有4年,我還是職工代表按規定不應該和我解除合同”。廠長說:“現在不是情況特殊嗎,廠裡規定50歲以上的老工人一律解除合同”

  【評析】集體合同的訂立過程是企業職工代表組織職工實現民主權利的過程,使企業職工代表與企業行政方協商對話的過程。在集體合同的履行期間,職工代表通常還要代表職工對企業的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因此免不了有得罪企業或領導的情況。為推行集體合同制度,發揮職工代表的作用,國家在《集體合同規定》中專門規定,職工一方代表在合同期內在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內,除個人嚴重過失外,企業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所謂嚴重過失,即可與職工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包括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合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嚴重損害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本案中企業以裁員為名與老宋解除合同是不對的。

  四、操作實務

  1.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關於集體合同的職能

  集體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和終止都應該按照屬地原則向主管的勞動行政部門報送、備案、審查。集體勞動合同只有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後才能生效。北京市《集體合同條例》規定,市和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與本單位職工開展集體協商,簽訂、履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

  2.集體合同須知

  不僅規定本企業的一般勞動和生活條件,而且涉及勞動關係的各個方面,內容具有廣泛性、整體性的特點。集體合同的效力高於個人勞動合同,集體合同適用於企業全體職工;

  集體合同規定了本企業的最低勞動標準,個人勞動合同規定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否則無效,無效部分以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代替。企業違反集體合同的規定,侵害了工會和全體職工的合法權益並造成損失時,應承擔物質賠償責任

  3. 集體合同草案生效程式

  經集體協商雙方協商一致的,形成集體合同草案。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會議討論。有三分之二以上職工代表或者職工出席,並經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集體合同草案方獲透過。

  4.集體合同生效程式

  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後,由集體協商雙方的首席代表簽字,並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十日內,由用人單位向所在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自備案之日起十五日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5. 集體合同協商、生效發生爭議處理

  集體勞動合同在協商過程中發生爭議,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同級工會和企業組織等三方面的人員,共同協調處理集體協商爭議;集體合同一經生效,集體合同雙方應當履行。履行集體合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對方通報,協商處理。

  五、 相關法規

  1.對集體合同簽訂及其內容要求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33條 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透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簽訂。

  第35條 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職工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18條 公司職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公司應當為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就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福利、保險和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依法與公司簽訂集體合同。

  公司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透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

  2. 對於集體合同爭議的處理規定

  《工會參與勞動爭議處理試行辦法》

  第28條 因簽訂和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用人單位工會可以就解決爭議問題與用人單位平等協商。

  第29條 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用人單位工會應當提請上級工會協同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協調處理。

  第30條 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上級工會依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本辦法參與處理。

  3.對集體協商代表產生、及資格的規定

  北京市《集體合同條例》

  第7條 本條例所稱集體協商代表(以下簡稱協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式產生並有權代表本方利益進行集體協商的人員。集體協商雙方的代表人數對等,一般為三至十人,並各自確定一名首席代表。

  第8條 職工一方的協商代表由本單位工會徵求職工意見後選派。未建立工會的,由本單位職工民主推薦,並經半數以上職工同意。

  職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單位工會主席擔任或者由其書面委託的其他協商代表擔任;工會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會主要負責人擔任。未建立工會的,職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協商代表民主推舉產生。

  篇二:勞務合同(範本)勞務備案

  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合同

  工程名稱:

  發包方:廣西建工集團第五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分公司)

  承包方:

  發包方:廣西建工集團第五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分公司) 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的勞務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1.2工程地點:1.3基本概況(單位工程個數、結構、層數、層高、建築物高度和建築面積等): ……

  2、施工條件

  2.1施工機具

  2.1.1發包方提供專案公用大中型施工機械,如塔吊、井架、捲揚機、砼攪拌機、砂漿機、砼振動器、手推車、電焊機、鋼筋切斷機、鋼筋彎曲機等。

  2.1.2承包方自備隊組或個人的自用施工工具,如鐵鎬、鋤頭、鐵鏟、鐵錘、磚刀、灰刀、線錘、靠尺、斧頭、鋸子、板手、鋼筋勾、刮尺、鐵批子、檔板等。

  2.2水電

  水電通至施工現場。

  2.3材料

  2.3.1材料堆放處距建築物m之內。

  2.3.2主要週轉材料是:

  2.3.3

  3、勞務承包內容及價格

  3.1 勞務承包內容及價格如下:

  ……

  3.2出現承發包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承包內勞務作業工程量增減較大、有承包外勞務作業等情形,不能使用勞務價格包乾辦法計算勞務費的,按以下分項工程實物工程量計件綜合價計算勞務費:

  ……

  3.3勞務作業承包外計時工單價:技工元/工日,普工元/工日。

  3.4勞務價格相關說明

  3.4.1會保險費和有關稅費、 3.4.2承包方自行中途退場造成解除本合同的,按原定勞務價格的進行勞務費的最終結算。

  ……

  4、工期

  4.1總工期:自年日至年日止,共

  4.2 重點形象進度要求:

  ……

  承包方必須根據專案安排的形象進度計劃,及時組織與調配好勞動力,確保按時乃至提前完成。

  4.3發包方根據工期、形象進度要求以及現場實際生產進度情況,簽發工程任務單細化分項工程勞務作業的具體工期,或在施工過程中另外安排或調整具體工期,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確保按時乃至提前完成。

  ……

  5、質量

  5.1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質量規範,按工程設計圖紙和發包方的技術交底進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設計,不得偷工減料,不得違反操作規程。

  5.2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現行《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發包方的企

  業標準,滿足發包方GB/T19001-20xx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5.3發包方簽發技術交底單細化分項工程具體質量標準和要求,或在施工過程中書面或口頭提出具體質量標準和要求,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精心施工,認真自檢,確保工程質量。

  ……

  6、安全

  6.1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發包方的安全管理與處罰規定,遵守承發包雙方簽訂的安全管理協議,認真按發包方的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施工,嚴禁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滿足發包方GB/T28001-2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

  6.2發包方簽發安全技術交底單細化分項工程具體安全標準和要求,或在施工過程中書面或口頭提出具體安全標準和要求,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確保施工安全。

  ……

  7、文明施工

  7.1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JGJ59—99文明施工檢查標準和發包方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嚴禁野蠻作業,滿足發包方GB/T24001-20xx環境管理體系要求。

  7.2承包方必須督促其勞務人員認真執行以下文明施工要求:①保持做到“三清五好”,即誰做誰清、邊做邊清、工完場清;工作進度好,質量安全好,節約材料好,愛護機具好,協作配合好。②按指定地點分類整齊堆放建築材料。③按指定地點倒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不亂倒亂放。④搞好所用臨時設施及其周圍環境的衛生。⑤講究個人衛生,床鋪及生活用品放置整齊,不隨地大小便,不隨地吐痰,不亂用別人生活用具。⑥注意防火,不隨意吸菸亂扔菸頭,不亂接亂拉電線。⑦杜絕一切不安全不文明行為。

  ……

  8、勞務費結算與支付

  8.1結算與支付約定:承包方完成所有承包的勞務作業之前,每月預結一次,按結算週期內承包方實際完成勞務作業工程量的%預結,預結完畢後.天之內付清預結的勞務進度款,承包方完成所有承包的勞務作業之後.天之內進行最終結算,最終結算完畢後天之內付清全部勞務費。已付勞務進度款之和大於最終結算的勞務費數額的,承包方必須在最終結算完畢後5天之內將其差額退還發包方。

  8.2 結算程式:專案部對承包方的勞務作業成果進行驗收評定、結算勞務作業工程量、填寫工程任務單(施工員負責計算工程量及評定進度和文明施工,質檢員負責評定質量,安全員負責評定安全,材料員負責評定材料及機械裝置使用情況,專案負責人(工程承包人)負責稽核上述評定、填寫勞務單價)→生產部門稽核實完工程量→勞資部門稽核勞務單價、結算勞務費、填寫勞務費結算單→財務部門稽核工程任務單和勞務費結算單、送分公司主管勞資領導稽核後入帳。上述專案部和職能部門為發包方的專案部和職能部門。

  8.3 結算週期: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為一個結算週期。

  8.4發包方憑已經過發包方的專案部和有關部門稽核的工程任務單、勞務費結算單辦理勞務費支付手續,結算手續不齊全的,發包方財務部門可拒付勞務費,待各項結算手續完善之後才支付。

  8.5本勞務分包工程稅金由承包方(勞務公司)申報繳納,發包方每次支付勞務費的同時,按相應稅額(含隨徵的所得稅)向承包方支付建安稅。承包方收到勞務費及建安稅後於次月10日前申報納稅,向發包方開具等額(即勞務費+建安稅)的勞務發票原件及完稅憑證(納稅申報表、稅款轉帳底單、稅票等資料)影印件並加蓋勞務公司公章,以便發包方辦理抵稅。如發包方未單獨支付建安稅的,承包方拒開勞務發票;如發包方已支付勞務費及建安稅,而勞務公司未按以上規定提供勞務發票及完稅憑證的,發包方拒付後續勞務費,並由承包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發包方不能及時辦理抵稅的經濟損失(即由承包方自行承擔建安稅)。

勞務合同 篇6

  正文:

  以____公司,總部設於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僱主”)和以中國____公司,總部設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另一方(以下簡稱“中國公司”)透過友好協商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簽訂本合同,國際勞務合同(3)。

  鑑於僱主希望為其在____(國)____(地)(以下簡稱“工地”)____(專案)(以下簡稱“本工程”)提供勞務,中國公司願意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現雙方同意如下條文:

  第一條 總則

  一、僱主負責實施本工程,中國公司負責為本工程提供勞務。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間全部遺留問題,包括財務總理處理完畢之日止,合同範本《國際勞務合同(3)》。

  第二條 人員

  一、中國公司應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勞務明細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種、人數、技術條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為本工程派出其受權代表,各類技術人員、工人、管理和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人員”)

  二、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內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一般不得變更,在特殊情況下僱主要求變更時,經中國公司同意應按下述規定辦理:

  1.人員離開北京之前如需變更時,僱主應將變更內容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如僱主變更計劃未能及時通知中國公司,而中國公司已按計劃集中人員和訂購機票僱主應負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日前,如需終止僱傭,僱主應在終止僱傭之前,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3.人員工作期限如需延長,僱主應在期滿之前,提前×個月書面通知中國公司。

  三、中國公司受權代表負責組織人員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中國公司的義務,並負責管理人員的內部事務。

  第三條 簽證和其它證件

  一、中國公司應按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中國國境的一切必要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二、僱主應按專案所在國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人員出入專案所在國及居留、工作許可證和司機駕駛執照等一切必要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僱主為人員辦理上述手續,應向中國公司具體明確提出由中國公司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證。

勞務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保證工程質量、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照執行。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範圍和單價:

  3.1本工程施工圖紙、設計變更等所包含的磚砌體工程全部內容。

  如砂漿攪拌運輸、材料現場運輸、立皮樹杆、砌築、磚牆留孔洞架眼、架眼堵塞,預製構件等、安裝過樑、拉結筋、二次結構鋼筋,模板等工作,牆體砌築每天上下班前後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按照安全規範要求搭拆砌牆專用腳手架並負責材料拆除後的分類、堆放在指定地點等工作內容。

  3.2承包方式:本協議約定承包工作範圍內的工程施工人工費。

  3.3計算方式:按實際砌築方量計算。

  3.4承包單價:砌築工程按實砌(方量)計算/立方,

  二次結構木工(模板展開面積)計算/㎡。 二次結構鋼筋(建築面積)計算/㎡。

  4、發包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根據工程進度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及相關施工技術資料,並明確各施工階段工序的質量、工期、安全生產等方面的要求。

  4.2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料垂直運輸運輸工具及攪拌機裝置等施工作業條件。

  4.3甲方及各歸口管理人員均有權對承包方的施工質量、工程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進行監督檢查。

  5、承包方權利義務

  5.1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施工現場的所有規定和指示。

  5.2 乙方主要負責人每天在施工現場的工作時間不應低於8小時。否則發現乙方主要負責人不在施工現場罰款500元/次

  5.3嚴格按施工圖紙及相關資料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乙方每道施工工序完成之後應認真做好班組自檢,並會同甲方複驗。

  5.4與甲方簽訂施工合同後,及時合理的組織人員進行施工,確保各項工作按期保質完成。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每拖期一天按該工序人工費總額的10%予以處罰。

  5.5合同約定的時間開工、竣工和交付。

  本工程自 年月日開工, 年月日結束,日曆天天。

  5.6乙方應將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工程設計或技術交底中的錯誤、遺漏、誤差和缺陷及時通知甲方。

  5.7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質量、衛生、治安等管理規定,負責自有人的現場安全保衛工作。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返工損失,承擔因違章操作造成的人員傷亡等全部費用。

  5.8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自行終止協議,否則將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5.9甲方認為乙方不能按協議約定完成工作時,甲方有權選擇相關施工人員予以補充(費用由乙方承擔)或終止合同。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在三天內無條件退場,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6、機具使用約定

  6.1對甲方提供的機具,乙方使用並負責維修保養,工程完工後由甲方收回,丟失的按原價賠償。

  6.2砼攪拌機、砂灰機、料斗等機具使用後應立即清理,發現一次未清理的罰班組100元。砌磚落地灰應及時清掃使用、每道磚牆砌完後未清理砂灰者罰班組每公斤100元。

  6.3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技術規範操作,造成返工損失的由承包方承擔,並按質量獎罰制度相應條款進行處罰。質量等級必須達到合格等級,否則,按結算人工費總額的90%結算。

  7、安全文明施工

  7.1乙方必須組織人員在進場前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施工過程中定期召開安全會議。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制度。

  7.2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安全員及值日人員的管理,執行雙方簽訂的安全文明施工協議。

  7.3嚴格按照規範、標準及有關安全生產規定施工。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8、結算方式:乙方完成全部施工任務,經甲方及相關人員驗收合格後付

  已完成工程款的75%,竣工驗收合格後兩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9、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方支付人工費完畢(除有關質保條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結束。

  10、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價款全部結清後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