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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案「參考」

最新提案範文「參考」

  下面是CN人才網小編精心為大家整理收集的最新提案範文【參考】,供大家閱讀參考。

  最新提案範文【參考】1

  關於政銀合作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的建議

  提案人:xxx

  一、江北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情況

  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健全嚴格規範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允許農民以多種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這一政策使土地真正成為農民的財產。江北區作為我市建設城鄉一體化發展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近年來,在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面進行了大膽實踐,特別是去年9月份,區政府出臺了《進一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實施意見》,透過設立農村土地流轉的風險補助基金等方式,積極鼓勵和引導農村長期、連片流轉承包地,提高了土地經營效益,拓寬了農民增收渠道,使農村人口向二、三產業轉移。

  目前,隨著農村產業化經營的推進,經營主體對資金的需求更為強烈,由於農民和農民合作社等農村經濟實體無有效資產可以抵押,無法從金融機構獲得融資,資金的缺乏一定程度上又限制了農村土地承包權流轉,農村土地的流轉如果僅靠有限的政府補助資金來推動,這對農村產業化發展的經營主體來言是杯水車薪,會影響到我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制度改革的順利開展。

  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相關政策以及江北區農村土地流轉實際情況,建議由市區信用聯社與江北區政府合作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設想如下: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為服務物件,江北區轄內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為滿足生產、經營資金需求,以本人或第三人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作抵押向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信用社經稽核,併到政府相關部門進行價值評估,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由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登記證明,申請人可從信用社獲得信貸資金用於創業和發展再生產。

  透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可以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者的貸款難問題,使土地真正成為農民的資產,形成土地規模經營的激勵機制,從信用社獲得信貸資金用於創業和發展再生產,反過來進一步提高土地經營使用效益。

  三、開展貸款合作的建議

  1、江北區政府和市區信用聯社簽訂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業務合作協議。

  2、建立江北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允許江北區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可以突破原有村級界限,在全區範圍內進行流轉,由“管理中心”具體負責、統籌管理。

  3、“管理中心”下轄設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價值評估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登記處”等部門。其中“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價值評估處”負責對擬提供抵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價值評估(土地承包經營權評估價值=年租地平均收益×經營期限+種養物價值),並出具書面評估材料,“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登記處”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登記,並出具登記證明。

  4、貸款出現無法償還時,信用社向“管理中心”提出回購申請。“管理中心”負責回購,並在轄區內掛牌公開拍賣。

  四、風險防範措施

  1、把好貸款用途關,防範信貸風險和用地政策風險。借款人取得貸款必須用於農業開發專案及拋荒地復耕。

  2、合理確定貸款金額與期限。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金額不超過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認定價值的70%。貸款期限由貸款人按中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期限確定。

  3、建立擔保機制。一是“公司+土地經營權抵押”,即農業產業化企業是貸款主體,並將企業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抵押物,同時企業負連帶責任;二是“基金擔保+土地經營權抵押”,即政府設立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風險基金,由基金擔保和經營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共同擔保以獲得貸款,擔保責任由基金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按約定比例分擔。

  4、完善流轉土地農民的擔保體系。政府出臺相關政策,對長久流出全部土地承包權的農戶,應該享受失地農民在社會保障、就業、培訓等方面的同等待遇,並給予一定標準的'政府補貼,政府補貼用於分年補貼流轉土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解決流轉土地農民的後顧之憂。

  最新提案範文【參考】2

  關於開辦農村住房抵押貸款解決農民貸款難問題的建議

  提案人:xxxx

  去年末,江北區委、區政府制定了《關於建設城鄉一體發展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實施意見》,重點實施以最佳化土地使用制度、農村住房制度改革等突破口的“五改五進”,作為《實施意見》的重要內容,為解決區內農民創新創業的資金瓶頸問題,將開展農村住房抵押貸款試點列入了議事日程。根據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市區信用聯社作為地方性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被列為農村住房抵押貸款的試點金融機構,將配合政府落實此項工作。為了順利推進此貸款的試點工作,透過走訪有關街道、基層農村、農戶,就開展農民住房抵押貸款提出以下建議。

  一、“農村住房抵押貸款”的基本模式

  農村住房抵押貸款以農村住房所有權人為服務物件,轄內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為滿足生產、經營資金需求,以本人或第三人的農村住房做抵押向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信用社經稽核,併到政府相關部門進行價值評估,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由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登記證明。申請人可從信用社獲得信貸資金用於創業和發展再生產。

  二、合作開展農村住宅抵押貸款的必備要素

  1、江北區政府和市區聯社簽訂開展農村住房抵押貸款業務合作協議。

  2、建立江北區農村住房管理中心,並在街道、鎮設立分中心,統籌管理農村住房。

  3、農民申請以其住房為抵押的貸款時,要將住房權證在街道、鎮的分中心辦理登記手續,並出具登記證明。

  4、貸款出現無法償還時,信用社向“農村住房管理中心”提出回購申請。其負責回購,並與分中心協商處置該房產。

  三、貸款的風險控制建議

  1、政府應明確相關政策。對用於貸款抵押的農村住房,需經農房所在地的集體土地所有權單位(村民委員會)作出同意住房抵押和流轉的承諾後,按照“地隨房走”的原則,在辦理房產抵押登記之後,允許集體土地使用權和房產在同村範圍內流轉變現。移民安置、下山脫貧新村的農房有流轉時限限制的,在不改變農房土地性質的前提下,允許農房的土地使用權和房產在同村範圍內流轉變現。對屬於國有劃撥土地的抵押農房,在限制流轉的期限屆滿後流轉處置的,所變現的價款按規定交納土地出讓金後,優先償還貸款。

  2、貸款發放要加強風險評估。為提高抵押農房的流轉變現能力,在貸款方式上,可根據借款人資信狀況和抵押物變現條件等具體情況,採取農房抵押加同村村民保證的方式。在推進農房抵押貸款的步驟上採取先試點後推廣的做法,先在經濟較為發達的街道(鎮)、村選擇試點,待各項配套機制和管理辦法完善後,再向一般農村地區推廣。

  3、進一步完善農村住房政策性保險制度,分散農房抵押貸款風險。區政府要建立農房抵押貸款財政貼息和風險補償制度,每年安排一定的財政資金用於農房抵押貸款貼息,減輕農民融資成本。對按照農業貸款風險補償辦法規定未能享受風險補償的農房抵押貸款,由區財政建立農房抵押貸款專項風險補償資金,參照農業貸款風險補償辦法和標準予以風險補償,提高信用社辦理農房抵押貸款業務的積極性。

  最新提案範文【參考】3

  關於進一步加強江北排汙支幹管網建設的建議

  提案人:xxxx

  江北新區建設已列入我區“十一五”期間重點建設區塊之一,新區總用地面積39平方公里,洪塘區域內為26平方公里,隨著城市化不斷深入發展,在未來三到五年內,將形成住宅191萬m2,商務10.2萬m2,;商業7.5萬m2,人口6~10萬左右,日耗水量將達到2500噸,日均產生生活廢水2250噸。

  排汙系統規劃、建設是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一個系統工程。系統包括區域內管網規劃建設、提升泵等重要節點的選址規劃、建設以及與外部介面的銜接工程等。

  城市環境已成為城市形象的一張名片,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xxx6年我市勝利透過國家環保城市複查,其中水環境建設是環保城市建設重要內容,日益成為城市基礎公用設施建設不可缺少的內容,日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改善環境,改善生活,是社會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客觀要求。隨著城市建設不斷推進,區域內汙水系統出路等問題凸現,日益增長的社會、經濟和群眾生活發展與區域內汙水系統建設完備性和有效性矛盾日益突出。長期以來,底下汙水管網建設由於缺乏專業系統規劃,加上多為分段建設、多頭實施,建設間隔跨度長,導致節點銜接、系統完備性上存在缺陷,無法形成一個有效排汙系統,造成區域內汙水系統使用大打折扣,也造成工程建設和社會公共基礎設施的資源的浪費。目前在新區開發建設中,設計部門多,有建設主管部門、有交通部門、水利部門、城管和利益紛雜的房產開發商,加之新區坐落在兩個行政區域,如果不進一步深化新區汙水系統規劃工作,就喪失規劃龍頭和統領建設的作用,有可能造成使區域內汙水橫流,各自為利,無序建設,破壞城市建設環境,最終影響新區的開發建設,制約社會的經濟發展,也會造成巨大社會浪費,最終無法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社會發展與環境建設的和諧。

  建議:

  1、儘快落實深化區域內部各專業管線規劃,出臺相關實施方案。

  2、加快江北區北區支幹汙水管網建設,完善基礎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