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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公告

電子公告

  什麼是電子公告?電子公告是怎樣的?那麼,下面就隨CN人才公文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電子公告服務,是指在網際網路上以電子佈告牌、電子白板、電子論壇、網路聊天室、留言板等互動形式為上網使用者提供資訊釋出條件的行為。從事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擬開展電子公告服務的,應當在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或者資訊產業部申請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許可或者辦理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備案時,提出專項申請或者專項備案。

  非經營網際網路電子公告服務專項備案申請所需材料:

  1、填寫《電子公告服務申辦表》。包括網站基本情況,有確定的電子公告服務類別和欄目,有相應的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能夠對電子公告服務實施有效管理。

  2、完善的電子公告服務規則。

  3、五項詳細的管理制度(制度要有可操作性)。

  (1)欄目明確制度: 不得擅自增加欄目、各欄目的內容及管理要求等; (2)版主負責制度:每個欄目有至少一名版主,包括名單、職責以及管理等;

  (3)使用者上網登記制度:上網使用者的.登記資訊、使用者發表資訊的要求、使用者資訊上網的操作程式、上網使用者資訊的留存等;

  (4)規則張貼制度:包括在網站規定位置張貼許可證或備案號,進入BBS前彈出有關BBS服務規則;

  (5)安全保障制度:資訊保安的監控措施(自動過濾、人工過濾)等。 4、主辦單位的有效證件影印件(需審查原件)。如:單位為個人,有效證件是身份證;單位為企業,有效證件是營業執照。

  5、提供至少兩名主管BBS負責人、技術人員和欄目專職人員的相關資料(包括基本情況、聯絡方式以及身份證影印件等) 。

  6、開辦BBS涉及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應提交相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非經營性網際網路電子公告服務專項備案審批時限:

  (一)對於新辦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申請的審批時限

  對在申請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許可時提出電子公告服務專項申請的,或者在辦理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備案時提出電子公告服務專項申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或者資訊產業部應當在60日內審查完畢。對符合條件的,連同網際網路資訊服務一併予以批准,並在經營許可證或備案檔案中專項註明;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備案,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二)對於已取得經營許可或者已履行備案手續的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申請電子公告服務的審批時限

  對於已取得經營許可或者已履行備案手續的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擬開展電子公告服務的,應當向原許可或者備案機關提出專項申請或者專項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通訊管理局或者資訊產業部應當自收到專項申請或者專項備案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批准或者備案,並在經營許可證或備案檔案中專項註明;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備案,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電子公告範文

  xxxx年xx大學校本部本科轉院(系)轉專業工作安排如下:

  1、xxxx年校本部本科生轉專業按照《xx大學本科生轉院(系)轉專業實施辦法(試行)》執行。可申請轉專業的學生為xxxx級和xxxx級在學本科生。根據規定,除下列情況外,學生都可以申請轉院(系)轉專業:教育部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不得轉專業的;依據定向、委託培養協議或規定不能轉專業的;本科三年級(含)以上學生;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的學生;已達到退學程度的學生。

  2、校本部各院系接收轉入的學術要求及流程請見附件“xxxx校本部各院系轉系接收工作具體方案” 。

  3、校本部學生轉醫學部、醫學部部內轉專業的相關規定由醫學部另行釋出。根據教育部規定,本部學生不能轉入醫學部長學制專業。

  4、校本部學生申請轉專業,須在門戶提交轉專業申請,具體流程請見附件“轉專業手續辦理指南(學生版)”。

  醫學部學生申請轉校本部且透過醫學部轉出資格稽核的,請填寫“醫學部學生轉專業申請表”(見附件),經醫學部相關院系和教育處簽字蓋章後,在校本部各院系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前去報名(須持申請表和成績單),並參加院系考核。

  5、確定轉專業的學生須參加本學期已選課程的期末考試,並接受擬轉入院系終審;無故曠考和考試不及格者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6、教務部將於下學期開學前(8月下旬至9月初)公佈核准轉專業名單並進行學籍變更;獲轉學生辦理轉專業手續,到轉入院系報到。

  7、 在規定時間之外,不辦理轉院(系)轉專業手續。

  8、 對各院系轉院(系)轉專業的具體安排如有疑問,請諮詢各院系教務老師。

  附件

  附件1:xxxx校本部各院系轉系接收工作具體方案(定稿).doc

  附件2:xxxx轉系手續辦理指南(學生版).doc

  教務部

  xxxx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