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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行學生給家長一封信

文明出行學生給家長一封信(通用6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接觸過書信吧,書信是人們表達情感的一種特別方式。你知道書信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文明出行學生給家長一封信(通用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文明出行學生給家長一封信1

親愛的同學們:

  您們好!《山東省電動腳踏車管理辦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山東省電動腳踏車管理辦法》規定:

  一、電動腳踏車上道路行駛,應當依法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電動腳踏車號牌。

  二、駕駛電動腳踏車上道路行駛,除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道路通行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在夜間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開啟前燈和後燈;

  2.不得實施瀏覽電子裝置、以手持方式撥打接聽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3.駕乘人員規範佩戴安全頭盔;

  4.在指定位置懸掛合法有效的號牌;

  5.不得駕駛拼裝、改裝、加裝或者變造、偽造整車編碼的電動腳踏車。

  三、電動腳踏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禁止在下列區域停放電動腳踏車:

  1.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盲道,人行道的禁止停放區域;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等專用通道;

  3.建築物公共門廳、樓梯間、樓道、走道等公共區域;

  4.其他公共場所的禁止停放區域。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具有下列情形的電動腳踏車:

  1.拼裝的;

  2.改裝電動機、蓄電池等動力裝置,或者更換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機、蓄電池的;

  3.改裝速度裝置,使最高時速超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

  4.加裝座位、傘具、燈具、車篷、車廂等裝置,改變外形結構影響行駛安全的;

  5.變造、偽造整車編碼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電動腳踏車充電時應當確保安全。不得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為電動腳踏車充電,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要求在禁止停放的區域、非集中充電的室內區域為電動腳踏車充電。

  安全無小事,安全不僅關係每個人,也關係每個家庭的幸福,更關係整個社會的和諧和穩定。提醒同學們牢記安全,提高自我防護能力。駕駛電動腳踏車必須年滿16週歲,駕駛摩托車必須年滿18週歲,並且應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希望同學們透過“小手拉大手”將安全知識帶回家,帶動家長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城市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文明出行。

寫信人:

日期:

  文明出行學生給家長一封信2

親愛的學生家長:

  這是一封來自鞏義市人民法院的公開信。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及公民的人身財產權利,2011年,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透過刑法修正案“醉駕”入刑。2018至2021年,“醉駕”類危險駕駛案件始終佔據鞏義刑事案件的一半左右,2021年有619人次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判處刑罰。

  “醉駕”對社會、個人、家庭均有嚴重影響。醉酒駕駛者可能因被判處拘役而喪失自由,還要並處一到二萬元罰金。如果因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予理賠,行為人還要承受巨大的經濟壓力。同時,刑事犯罪記錄會對就業、生活產生重大影響。依照有關規定,受到刑事處罰的人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已經錄用的`開除公職;不能從事律師、公證員、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等職業,已從業人員受到刑事處罰被吊銷證照或者開除公職;不得入伍;入黨將受影響,黨員受到刑事處罰開除黨籍;不能擔任國有企業、人民團體的負責人以及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的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 面臨定期禁駕,甚至終身禁駕。如果父母正在服刑,孩子在考取需要政審的崗位時將受到重大影響。

  不少人並不清楚何種行為構成“醉駕”。“醉駕”的車輛不僅限於四輪機動車,二輪、三輪摩托車都包含在內;“醉駕”的路段也不限於市縣內道路,鄉鎮公路、鄉村道路也包含在內;校園、小區等社會不特定車輛可以通行的區域同樣可以認定為“道路”;“醉駕”的方式不限於長途駕駛,醉酒挪車仍有可能構成“醉駕”。同時,因個人體質的差異,前一天飲酒,第二天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仍有可能超過80mg/100ml,有可能構成危險駕駛。

  希望各位家長不要心存僥倖,醉酒駕駛的一步,可能會斷送自己和孩子的很多出路。

  信的最後,讓我們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平安出行,文明駕駛,共創幸福文明典範城市。

  鞏義市人民法院

  2022年7月6日

  文明出行學生給家長一封信3

尊敬的學生家長、親愛的同學們:

  你們好!

  一年一度的暑假已經開始。大家在外出遊玩的時候,除了要做好防疫防暑安全防護,還應該遵守交通法規,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在此,福建省公安廳、福建省教育廳向全省中小學生及家長髮出如下倡議:

  1、關注孩子出行安全,培養“守交規、懂常識、知危險、會避險”的良好習慣和行為能力。家長要常提醒安全注意事項,更要以身作則,做好榜樣。

  2、遵循“各行其道”,步行要走人行道,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天橋等過街設施,不要橫穿馬路或突然折返;注意觀察交通訊號燈,按燈停走,不要邊走路邊看手機或做其他事情;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電動平衡車等滑行工具;不在車道或交叉路口停留、玩耍。

  3、駕乘汽車要規範繫好安全帶,騎乘摩托車、電動腳踏車要主動佩戴安全頭盔。乘車時不將頭、手伸出兩側窗外或車頂天窗;下車開門前,注意觀察後方車輛行人,確保安全後開門。

  4、騎腳踏車、電動腳踏車要在非機動車道內靠右行駛,不超載、不逆行,不隨意變道;嚴禁雙手撒把或攀扶機動車,轉彎時提前減速,不搶行猛拐。

  5、車輛啟動或倒車前,應注意觀察、規避周邊人員和障礙物。駕車或步行時,儘量遠離水泥罐車、渣土車等大型車輛,避免進入“視線盲區”,引發交通事故。

  6、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嚴禁駕駛機動車,未滿12週歲不得騎腳踏車上路,未滿16週歲不得騎電動腳踏車上路。家長要履行好監護責任,切勿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資格的孩子駕駛。

  7、假期出行不搭乘報廢、無牌無證車輛或貨運車、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小型載客汽車乘車人數並不區分大人或者孩子,實際載人超過行駛證核定人數都構成超員違法,切勿貪圖一時方便,駕乘超員車輛。

  8、夏季高溫,密閉的車內空氣不流通,溫度極易升高,不能把孩子單獨留在車內。

  交通安全關係到每個人的生命健康和家庭幸福,希望各位家長和孩子們在外出時,都能做到守法規知禮讓,安全文明出行,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為孩子們平安度假營造一個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最後,祝願廣大家長朋友和孩子們假期愉快,闔家幸福!

  福建省公安廳 福建省教育廳

  2022年7月23日

  文明出行學生給家長一封信4

尊敬的家長:

  您好!

  當今社會,各類電動車為許多家庭生活提供了諸多便捷,特別是成為許多學生上下課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學生的出行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學校和社會的普遍關注,但許多學生騎行電動車存在不戴頭盔、超員駕駛、超速駕駛,逆行、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導致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存在較大的交通安全隱患,為家庭和社會帶來了許多矛盾和不穩定。撫州公安交警和教育部門一直心繫學生交通出行安全,積極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十分重要,為此,希望得到各位家長的配合與支援,以積極的姿態投入到對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覺行動為孩子們做出榜樣,共同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

  一、請家長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積極維護交通秩序,做好榜樣,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規,講究文明禮儀,注意安全。

  二、請教育孩子走路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不要邊走路邊看書、玩手機或追逐打鬧。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或中途倒退、折返,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

  三、請教育孩子不乘坐無運營資質的車輛或無牌無證、手續不全、未入保險的車輛;不乘坐超員車輛和貨車、電瓶車、三輪車、拖拉機、農用車等違法載人車輛;乘車時,坐在安全座椅上或繫上安全帶,不要將身體探出車外、不要將頭手伸出天窗,不要向車外拋灑物品。

  四、教育孩子做到未滿12週歲學生一律不準騎腳踏車上路;未滿16週歲的學生不準騎行騎電動腳踏車上下學;嚴禁未成年學生駕駛摩托車(輕便摩托車)、三輪車上路。教育孩子騎腳踏車時,做到不橫行、不逆行、不載人、不雙手離把、騎車戴好護具、駕駛電動腳踏車要佩戴安全頭盔,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撫州市電動腳踏車通行管理條例》的規定,減少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五、請家長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不無證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超員駕駛,不酒駕、醉駕,安全文明出行。

  六、接送學生時要服從學校和交警部門的管理,按規定停放車輛。駕駛機動車輛接送學生的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保衛和值日教師的安排,按時在規定時間、指定地點接送學生,避免造成交通擁堵。我們提倡節能環保,距離學校較近的家庭儘量不用汽車接送。

  為了孩子的健康與安全,希望各位家長和我們共同攜起手來,切實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識,提高孩子的自我保護能力,確保孩子們健康成長。最後,祝全市的師生、家長家庭和睦,平安幸福!

  撫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撫州市教育體育局

  2022年5月1日

  文明出行學生給家長一封信5

尊敬的各位家長:

  又是一年開學季,又是一季幸福時,我們如約而至。

  新學年新起點。新的學期,孕育著新的希望。值此秋季開學之際,我們向全區廣大學生家長公開致信,衷心希望你們在關心孩子發展成長的同時,關注孩子出行安全,積極支援、主動配合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履行好監護人責任,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識與防範能力。努力做到:

  N0.1引導孩子文明出行

  增強孩子交通安全觀念,引導孩子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養成良好的出行習慣。教育孩子:上下學及日常出行,不在馬路上游玩、打鬧;透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透過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透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透過。

  N0.2關注孩子乘車安全

  做好孩子上下學及日常出行車輛服務保障,確保孩子乘坐車況良好、牌照齊全的車輛,堅決不坐無牌照、車況差、超員車輛和非標三四輪車、貨運車、機動三輪車、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不搭乘酒後司機所駕車輛。教育孩子:要等車輛完全停穩後,按先下後上的秩序有序上下車;乘車中不要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下車後,不突然橫穿馬路。

  N0.3規範孩子駕車行為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江蘇省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駕駛腳踏車必須年滿十二週歲,駕駛電動腳踏車必須年滿十六週歲。請您務必履行好監護人責任,不要為孩子違規騎行提供便利,及時制止孩子違規駕車行為,從自身防範交通出行安全風險。

  N0.4接送孩子文明守法

  接送孩子上下學時,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警指揮。成年人駕駛電動腳踏車只能搭載一名十六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載六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十六週歲以上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腳踏車不得搭載人員。駕乘電動腳踏車應當佩戴安全頭盔。駕駛機動車及時督促指導孩子繫好安全帶,教育孩子下車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透過馬路。接送學生車輛,不爭道搶行、亂停亂放。在人員密集路段,車輛減速慢行、禮讓行人。

  N0.5共做孩子出行表率

  學生家長要努力提高安全意識,做到交通安全警鐘長鳴,以身作則,共做文明出行榜樣。攜孩子出行時,時刻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車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規範使用安全帶。車輛行駛過程中,安全駕駛,增強孩子交通安全觀念,降低孩子交通出行安全風險;文明駕駛,提高孩子交通文明意識,養成良好出行習慣。

  家長朋友們,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們最大的牽掛,交通安全關係孩子一生,關係家庭幸福,關係社會和諧。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為孩子的平安出行、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寫信人:

日期:

  文明出行學生給家長一封信6

尊敬的家長朋友:

  您好!非常感謝您一直以來對我校工作的理解與支援,將您的子女培養成才是我們始終如一的追求。為進一步提升廣大交通參與者的法治意識、文明意識、安全意識,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讓安全能與您及您的孩子同行,我們衷心希望得到您的支援與配合,敬請您協助和引導孩子做好以下幾點:

  1.教育孩子乘坐公交車時,自覺做到文明乘車,有序上車,不擁擠、搶座、打鬧,不隨意與駕駛員閒談、嬉戲,不將頭、手伸出窗外等,確保乘車期間人身安全。不乘坐三無、拼裝、非標三輪車等非法營運車輛及車況較差的車輛;不坐超員、超載、超速等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車輛。

  2.家長要為孩子選擇安全有保障的上下學交通方式,特別要預防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發生。為保障學生安全,嚴禁未滿12週歲的兒童騎腳踏車上下學,嚴禁駕駛電動車、機動車等。

  3.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規,幫助孩子提高交通安全意識。上學、放學及平時外出活動不要在馬路上游玩、嬉戲、逆行和並行,不翻越街道中間或兩側的護欄,不扒乘行駛中的車輛;走路要走人行道,注意交通訊號,橫穿馬路要做到“一慢(減慢速度)二看(看交通訊號燈)三透過”。

  4.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臨時停車上下學生時不得佔壓公交車道、公交站點、消防通道、人行橫道、人行道(盲道)、非機動車道和機動車道,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5.家長接送學生時,務必在學校指定的接送地點,並將車輛有序停放,接送學生後儘快離開,不要長時間停留,以免影響正常交通。騎行電動腳踏車接送學生上下學時,要在非機動車道行駛,家長和學生都要自覺佩戴安全頭盔。

  6.家長要倡導“文明用車、安全出行、文明禮讓”,做文明交通的宣傳者、倡導者和踐行者;要時刻以身作則,用自己的行為影響和引導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習慣;要自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交通安全知識,增強交通安全觀念,培養文明交通意識,切實負起對孩子的監護責任。

尊敬的家長朋友們,為了您和孩子的幸福,為了他人的平安,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打造安全、文明、暢通、和諧的交通環境。

  木蘭縣兆麟小學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