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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合夥簡單協議書

餐飲合夥簡單協議書範本(通用7篇)

  在現在社會,人們運用到協議書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書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餐飲合夥簡單協議書範本(通用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餐飲合夥簡單協議書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專案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專案名稱:

  主要經營地:

  法人代表:

  第二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 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

  2、雙方以________方式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4、飲食店經營連續虧損________個月,雙方協商是否需追加投資,甲乙雙方繼續按上訴比例出資。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飲食店盈餘甲乙雙方平均分配。每月底扣除成本費用(包括租金,人工,水電等)及週轉資金(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按照賬上流動資金________%比例預留週轉資金)後如有盈餘則當月分配。

  2、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1)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a、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c、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飲食店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1、甲方負責經營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

  2、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辦理飲食店營業執照及相關手續、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飲食店進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作債務。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非日常性業務活動(例如借貸、擔保等);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並有其自行承擔相應的民事或行政責任。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飲食店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飲食店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飲食店經營連續虧損________個月,雙方協商終止;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指定______方擔任清算人。30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投資比例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日常經營違法違規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餐飲合夥簡單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餐飲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餐館,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餐館名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特色餐館,範圍包括菸酒銷售。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乙方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協議;

  2、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夥簡單協議書3

  合夥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合夥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合夥人(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合夥人(丁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______________,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營宗旨

  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基本情況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專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夥關係解除。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

  四名合夥人平均每人出資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所佔合夥人股份各____%。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夥人均須承擔合夥期間的分工。

  1、 盈餘分配:按照出資所佔股份的比例各佔____為依據,按每位合夥人____%的比例分配。

  2、分配原則:自________開業之日起,半年內不進行任何形式的分配。半年執行後,每季度分配一次,原則為核算後的純利潤中的50%作為繼續運營費儲備,剩餘50%作為分配額度。

  3、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 15 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 原則上不吸收新合夥人合夥;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夥人,必須經過所有原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5)一方合夥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6)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

  2、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合夥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後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幾方簽署。

  3、合夥人定期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商議月度銷售、財務資料、運營、庫存等事宜,各合夥人須參加。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負責人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2、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合夥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3、因合夥人個人原因,需解除合夥關係,按照入夥約定,應按入夥股份比例 退還出資金額。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份。

  4、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甲方):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人(乙方):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人(丙方):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人(丁方):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餐飲合夥簡單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和主要經營地

  合作經營店鋪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作期限

  1、本次合作並無特定日期,由合作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合約視為終止。

  2、在沒有三方同意終止該合同時,任意一方在三年期限內不得轉讓給他人。

  第五條 出資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3、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4、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齊。

  5、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合作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所有財產為各合夥人平分。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退資

  1、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注: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注: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及承諾。如:對店鋪所有事情不管不問,消極工作。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事項造成經濟損失。

  注: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資處理。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八條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5、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6、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或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關係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2)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3)經營專案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_____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最後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處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未到約定日期而轉讓給另一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 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後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蓋章)

  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餐飲合夥簡單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1、合作經營的飯店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特色餐飲。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_%。

  乙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_%。

  丙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

  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七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 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 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 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 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餐飲合夥簡單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經雙方考查認定合夥開設,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總投資約為60萬元(以正常營業實際投資額為準,包含裝修、租金、裝置等實體店鋪的所有物件及經營餐廳所需的投入),全部由甲方出資。乙方以經營該餐廳所需技術性管理作為出資。

  合夥期間甲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甲方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個人工商戶,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三條合夥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條餐廳自正常營業開始四個月,甲方每月給付乙方工資5000元,共計20000元。從第五個月開始,乙方不再領取工資,雙方按照約定進行盈餘分配。若餐廳正常營業後月內,仍然沒有盈利或是虧損,則乙方需退還甲方所領的工資,作為對虧損的補缺。

  第五條入夥、退夥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合夥經營期間,除經雙方協商一致,否則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解除該協議,未經對方同意而自行退夥,則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100000元,如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餐廳由甲方指派財務人員,負責財務工作。

  3、對外以餐廳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4、聽取乙方餐廳業務經營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負責策劃餐廳的定位、餐飲產品的研發,餐廳的日常運營及管理。

  2、負責餐廳產品材料採購。

  3、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種工序及操作的標準。

  4、負責餐廳員工的招聘、培訓及管理。

  第八條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盈餘,盈餘按甲方80%,乙方20%分配。

  第九條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十條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二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相似或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餐飲合夥簡單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誠信、平等、自願的前提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將其所有的餐飲店與乙方進行合作,即交由乙進行全權經營管理的相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本著整合彼此優勢資源,利益共享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歡餐飲店全權交給乙方進行經營管理。所有經營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經營出現盈利時,乙方享有約定的盈利份額。

  二、合同期從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為表示雙方合作的誠意,充分保障乙方能正常營運,甲方應交給乙方經營流

  動資金¥__________元,保證正常的經營運作。

  三、合作的方式:

  1. 甲方擁有閤家歡餐飲店所有權,全權交由乙方進行經營管理,包括人事管理權、物料進購、出品管理、策劃及對外宣傳推廣等營運管理權。

  2. 店內所有資產(含用具、餐具等)將交給乙方支配、使用。

  3. 利潤分成:合作期內盈利按7:3分成,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每月15日前結算並進行分配.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對門店擁有歸屬權,對外名譽權。是工商及稅務機關所登記的所有人及責任人。所有相關經營活動所需的證照由甲方負責。

  2、 甲方有權瞭解和知曉合作過程中的經營情況,有權提出合理建議及意見,乙方應重視甲方的建議和意見。

  3、 甲方對餐廳的財務收支有知情權。甲方委派財務監督人員,對財務收支情況時行監管。

  4、 甲方不直接參與餐廳的經營管理事務,充分信任乙方能力;如有好的建議及意見可以向乙方單獨提出。

  5、 甲方有義務支援乙方的所有經營行為,充分保障乙方正確合理經營活。不參與餐廳的人事、進貨、宣傳推廣的具體行為。

  6、 按國家法律準時足額的將員工的工資、社保及相關員工福利待遇交給乙方支付給員工。

  7、 甲方應按時承擔餐廳的所有經營費用(含人工、租金、水電費、工商稅務等相關經營費用),避免由此造成的不必要損失。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盈利應得的份額。

  2、 乙方對餐廳享有絕對的經營管理權,包括:經營策劃、人事管理、出品、物料採購等。

  3、 工作人員由乙方聘任;所有人員由乙方進行培訓、管理及調配。

  4、 乙方保證在正式合作後起6個月內將餐廳經營業績達到盈利狀態。

  5、 乙方將誠信、用心的做好經營管理活動,儘快將餐廳達到盈利狀態。

  6、 乙方將誠信經營,如因乙方不當行為給餐廳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六、合作正式開始後在6個月內如沒有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本合,雙方進行財務清算後,甲方接手所有管理權,乙方即退出管理。

  七、如出現盈利,將提取利潤的10%作為經營管理基金後按7:3分成,以每月15日結算並分配完畢。經營管理基金由乙方負責保管、管理,用於改善餐廳員工福利之用途,合作期滿沒有用完的將按7:3分成處理(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

  八、下列情況由甲方承擔責任:

  1、 合同期內如果出現勞資糾紛或工傷事故的。

  2、 合作期內非乙方及員工原因所發生的食物中毒的。

  3、 因經營過程中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的經濟糾紛或訴訟的。

  4、 員工非故意行為造成損失的。

  十、合同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否則應賠償乙方由此發生人工等相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違約責任,雙方不得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作出一切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合同的終止:

  1、 雙方不續約的前提下,合同期滿將自動終止。

  2、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3、合作期進行6個月內如未能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在付清員工工資並經雙方清算後,甲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4、 如遇不可抗力(地震、颱風、政府行為、戰爭、暴動等自然災害或政局動盪之不可抗力)的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實現的。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