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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初中招生條件

杭州市初中招生條件

  初中新設的課程有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而每個年級會變更一些科目。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等科目將貫穿初中三年。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杭州市初中招生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杭州市公辦民辦初中招生物件

  (1)具有本市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2)符合升學條件在本市小學畢業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3)符合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可在本市初中學校就讀的軍人子女、引進人才子女,以及在本市居住的港澳臺籍和外國籍少年。

  公辦民辦學校招生範圍

  (一)堅持就近入學原則,公辦小學按學區招生,學區由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公辦初中按小學對口直升或按學區招生。

  (二)民辦學校在審批地範圍內招生。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批設的民辦學校在所在區、縣(市)範圍內招生。市教育局批設的民辦學校可在杭州市區(指上城區、下城區、江乾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臨安區和錢塘新區、西湖風景名勝區,下同)範圍內招生;學校也可申請,並經市教育局同意,在學校所在區範圍內招生。

  (三)在審批地未招足的民辦學校,可在市域範圍內補招一次。

  (四)民辦學校或其投資主體與當地政府(含功能區管委會)原訂有書面協議,約定由民辦學校負責承接的生源,在協議有效期內,相關生源按協議約定錄取,不得選擇生源。受區、縣(市)政府委託、承擔部分學區範圍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應當明確其學區範圍並按公辦學校就近入學相關政策招生,不得選擇生源。民辦學校履行協議招生或按學區招生均須經市教育局同意,具體招生報名和錄取工作由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民辦學校協議招生或按學區招生後剩餘的招生計劃按民辦學校的招生錄取規則執行。